地铁设计(003013)

搜索文档
地铁设计(003013) - 2024年5月28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2024-05-28 09:56
公司基本情况 - 2024年5月28日广发证券、民生证券等机构对公司进行现场调研 [1] 经营情况 - 2023年新签合同额累计接近30亿元,在手订单充足 [1] 业务特点 - 轨道交通勘察设计服务项目周期通常为5 - 8年,按不同阶段成果转移交付确认进度节点,按已完成进度节点工作量占比确认收入 [1] 业务占比 - 省内外业务占比受国家政策及各地建设项目进度影响,近年来省内业务量因大湾区城际铁路建设需求增加而提升,未来将开拓省外市场提高省外业务占比 [2] 合同能源管理业务 - 掌握自主知识产权智能高效空调系统,对既有地铁线路节能改造节能率达40%以上,中标项目运营期内合同额预计超13亿元,新设立广州科慧能源有限公司拓展新能源业务 [2] 城际业务 - 深度参与粤港澳大湾区多条城际铁路建设,陆续中标多个城际项目,承担广佛南环、佛莞城际相关设计咨询及部分系统开发工作 [3] 海外业务拓展 - 成立海外项目组,通过内部资源协同以及与央企和行业协会合作推进外地及海外市场拓展 [3] 省内低空经济规划与公司布局 - 到2026年广东省低空经济规模超3000亿元,公司将借助政策契机,利用自身资质和技术优势寻求低空经济业务机会 [3] 未来发展驱动力 - 推进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报批,落实“12433”发展战略,拓展新业务和利润增长点 [4]
地铁设计(003013) - 2024年5月21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2024-05-21 10:07
股权激励 - 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1] - 本轮激励计划在深化国企改革背景下,贯彻提升上市公司质量要求,结合“科改行动”精神推进实施,利于建立长效激励机制,保障战略目标落实 [1] 业务订单 - 2023年单独披露新签合同额累计接近30亿元,在手订单充足,近期业务稳步拓展,新签订单相对平稳 [1] 市场空间 - 粤港澳大湾区规划建设13个城际铁路和5个枢纽工程项目,总里程约775公里,近期建设项目总投资约4741亿元 [1] 应收账款 - 2023年应收账款余额为4.76亿元,受外部市场环境影响部分项目收款进度滞后,客户资信良好,长期回款风险较小,公司将加大催收力度 [2] 业务占比 - 公司省内外业务占比受国家政策及各地建设项目进度影响,近年来粤港澳大湾区城际铁路建设需求增加,控股股东承接主要城际线路任务,省内业务量有提升 [2] 毛利率增长 - 2023年主营业务毛利率增长受多方面因素影响,省内业务收入占比高且毛利率高,促进整体毛利率提升 [2] - 公司落实降本增效,推进“设计 + 数字科技”战略,利用BIM技术和数据互联互通实现数字化转型,降低成本、提升效率,促进毛利率增长 [2] 产业布局 - 公司作为粤港澳大湾区轨道交通勘察设计龙头企业之一,拥有多项行业最高资质和资信评价,将紧抓低空经济政策契机,拓展新业务领域 [2] 海外业务 - 2023年参与埃及亚历山大有轨电车改造以及哥伦比亚波哥大地铁二号线项目设计顾问等项目,成立海外项目组推进海外业务,未来将拓展外地和海外市场 [3]
地铁设计:监事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审核意见
2024-05-21 09:08
证券代码:003013 证券简称:地铁设计 公告编号:2024-032 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审核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1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 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11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下同)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 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 2024 年 5 月 14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对 2023 年限制性股 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 ...
地铁设计:2023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2024-05-20 10:18
为积极回报公司股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履行公司上市时做出的"上市后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相关承诺,保持利润分配 政策的持续性和稳定性,结合公司利润实现情况,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 展的前提下,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为: (1)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按母公司单体 2023 年度实现净利润的 20%提取 任意盈余公积金 83,598,980.70 元;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后,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554,068,995.49 元。 (2)现金分红方案:以 2023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400,010,000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4.90 元(含税),共计需派发现金红利 196,004,900.00 元,母公司结余的累计未分配利润 358,064,095.49 元结转至以 后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证券代码:003013 证券简称:地铁设计 公告编号:2024-031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 ...
地铁设计(003013) - 2024年5月9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2024-05-10 01:28
主要观点和逻辑: 1. 公司在手及新签订单情况: - 2023年公司整体经营稳健,新签合同额累计接近30亿元,在手订单充足[1] - 近期公司业务稳步拓展,新签订单相对平稳[1] 2. 公司收入确认原则: - 公司从事的轨道交通勘察设计服务项目周期通常在5-8年,按不同阶段成果的转移交付作为进度确认节点,按已完成进度节点工作量占项目全部工作量的比例确认收入[2] 3. 公司省内业务毛利率较高的原因: - 公司毛利率波动主要与项目实际情况及项目核算的确认等因素有关[3] - 公司总部地处广州,受广州本部规模效应、成本集约效应以及部分项目进展情况等影响,在部分阶段省内业务毛利率略高于省外市场[3] 4. 公司轨道交通节能环保业务订单情况: - 公司中标/中选"广州三、五号线环控系统试点应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项目"、"深圳4号线一期车站空调系统能源管理项目",上述项目运营期内合同额合计预计超过13亿元[4] - 公司新设立广州科慧能源有限公司,助力公司进一步拓展合同能源管理等新能源业务,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4] 5. 公司是否开展低空经济领域业务: - 公司拥有甲级测绘资质,掌握多项轨道交通关键技术,具备领先行业并持续创新发展的技术优势[5] - 公司成立工程监测和测绘分院,专业从事工程监测、轨道交通保护监测与安全评估、工程测量、测绘航空摄影等相关业务[5] - 公司将紧抓有利政策,把握发展机遇,不断拓展新业务领域[5] 6. 公司海外业务拓展模式: - 公司高度重视海外业务拓展,成立海外项目组重点推进海外业务[6] - 公司主要通过内部资源协同以及央企和行业协会合作,推进外地及海外市场拓展[6] - 未来公司将借助有利的政策环境,进一步拓展外地和海外市场,立足粤港澳大湾区、辐射全国、逐步走向海外[6]
地铁设计: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得广州市国资委批复的公告
2024-05-08 08:27
证券代码:003013 证券简称:地铁设计 公告编号:2024-02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得 广州市国资委批复的公告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1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 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11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下同)披露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转发的广州市人民政府国有 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广州市国资委")《关于同意地铁设计院股权激 励计划的批复》(穗国资函〔2024〕135 号),广州市国资委原则同意《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公司将根据广州市国资委批复意见对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进行修订完善,本次激励计划 ...
地铁设计: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04-24 10:21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四年四月 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的 关于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广州地铁设计研究 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指派徐子林律师、蔡慧怡律师(以 下简称"本所律师")对公司召开的 2023 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 大会")进行见证。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 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规定以及《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 规则》的规定,对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但 不包含网络投票股东资格)、召集人的资格、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 事宜的合法有效性进行了核查和见证,并根据对事实的了解和法律的理解出具本 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 ...
地铁设计: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4-24 10:21
证券代码:003013 证券简称:地铁设计 公告编号:2024-024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4 月 24 日(星期三)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4 月 24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4 月 24 日 9:15-15:00。 2.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环市西路 204 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农兴中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 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
公司信息更新报告:一季度业绩保持增长,大股东支持力度充分
开源证券· 2024-04-23 12:30
业绩总结 - 地铁设计发布2024年一季度业绩报告,营收和归母净利润保持增长,同比分别增长1.18%和3.41%[1] - 公司2024年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6.12亿元,同比增长1.18%;实现归母净利润1.04亿元,同比增长3.41%;销售毛利率和销售净利率分别提升0.35和0.32个百分点至35.91%和17.24%[2] 未来展望 - 公司2024-2026年预计归母净利润分别为5.93、6.25、6.42亿元,对应EPS为1.48、1.56、1.61元,当前股价对应PE为10.3、9.7、9.5倍[1] - 2024年预计营业收入将增长9.8%[5] - 2025年预计营业利润率将达到41.5%[5] - 2026年预计归属母公司净利润率将达到2.8%[5] - 2024年预计净利率将达到21.0%[5] - 2025年预计ROE将为18.3%[5] - 2026年预计ROIC将为15.3%[5] - 2024年预计资产负债率将为49.5%[5] - 2025年预计净负债比率将为-45.3%[5] - 2024年预计流动比率将为1.4[5] - 2025年预计速动比率将为1.2[5] 其他新策略 - 本报告仅供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机构或个人客户使用,不保证信息的准确性或完整性[14][15] - 报告中的资料、意见及推测仅反映公司发布当日的判断,投资标的的价格、价值及投资收入可能会波动[15] - 开源证券可能参与、投资或持有报告涉及的证券或进行证券交易,存在业务关系,不需通知客户[17] - 报告的版权归公司所有,未经授权不得复制或再次分发给他人[18] - 公司地址分别位于上海、深圳、北京和西安,提供研究所的联系方式[19]
地铁设计: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024-04-22 10:46
证券代码:003013 证券简称:地铁设计 公告编号:2024-023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30 日公告披露了《关于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16)。 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再次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 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 2024 年 3 月 29 日召开,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 年 4 月 24 日 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公司将通过深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