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真科技(003007)
搜索文档
直真科技:预计2025年上半年净亏损4000万元—4600万元
快讯· 2025-07-11 11:39
业绩预告 - 2025年上半年预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4000万元至4600万元,上年同期亏损2317.57万元,亏损幅度扩大72.6%至98.5% [1] - 2025年上半年预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亏损4100万元至4700万元,上年同期亏损2570.39万元,亏损幅度扩大59.5%至82.8% [1] - 2025年上半年预计基本每股收益亏损0.39元/股至0.45元/股,上年同期亏损0.23元/股,亏损幅度扩大69.6%至95.7% [1] 财务数据 - 业绩预告数据由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1] - 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就业绩预告不存在分歧 [1]
直真科技(003007)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2025-06-27 11:33
审计委员会职责 - 履行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责任义务[2] - 检查拟聘会计师事务所及年审注册会计师资格[2] - 对审计后财务会计报告表决并提交报告决议[6] 汇报与沟通 - 会计年度结束两月内管理层和财务负责人汇报情况[4] - 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后加强沟通[5][12] 决策流程 - 续聘或改聘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有决策流程[4] 工作安排 - 确定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时间[8] - 财务负责人提交审计工作安排材料[9] - 审计委员会审阅财务报表并形成书面意见[10] 保密义务 - 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期间委员负有保密义务[17]
直真科技(003007)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
2025-06-27 11:33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任期与董事任期相同,每届不超三年,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超六年[5] 审计委员会职责 - 督导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检查公司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情况[8] - 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根据内部审计部门评价报告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9] - 披露财务会计报告等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1] - 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对受聘外部审计机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13] - 公司存在内控重大缺陷等问题时,督促整改与内部追责[13] - 有权检查公司财务、监督董事和高管行为等[13] 审计委员会与董事会、股东会关系 - 对董事会负责,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13] - 董事会收到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提议后10日内书面反馈[15] - 董事会同意后5日内发通知,会议在提议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15] 审计委员会诉讼相关 - 可接受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书面请求向法院提起诉讼[16] - 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收到请求30日内未诉讼,股东可自行起诉[16] 审计委员会会议相关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两名及以上成员提议可开临时会议[21] - 会议通知提前两天通知全体委员[21] - 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2] - 公司不迟于会议召开前三日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22] - 会议记录及相关文件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3] 规则施行与解释 - 本工作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6]
直真科技(003007) - 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06-27 11:33
子公司定义 - 控股子公司指公司持有其50%以上股份等情况[4] 会议管理 - 子公司重大会议通知和议题须提前5日报董秘[7] 人员管理 - 公司提名董事应占子公司半数以上[7] - 子公司高管任免2日内报董秘备案[8] 事项通报 - 子公司重大事项当日报董秘并送文件[11] 报告管理 - 子公司定期报季度或月度报告[14] - 子公司总经理报年度报告和计划[17] 重大事项限制 - 子公司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进行重大事项[17] 制度生效与解释 - 制度经董事会批准生效[20]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21]
直真科技(003007)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6-27 11:33
制度与职责 - 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规范管理工作[2]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工作[5] - 董事长是事务第一负责人,董事会是决策机构[10] 沟通内容与方式 - 与投资者沟通涵盖发展战略、经营管理信息等[12] - 多渠道、多平台、多方式开展沟通工作[15] - 通过互动易等平台指派专人交流[18] 信息披露 - 在指定报纸和网站第一时间公布应披露信息[15] - 举行业绩说明会等活动提前发布公告[22] 其他规定 - 定期对相关人员开展培训[13] - 特定情形按规定召开投资者说明会[17] - 活动结束编制记录表次一交易日开市前刊载[20] - 档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3年[22]
直真科技(003007)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06-27 11:33
控股子公司定义 - 公司持有50%以上股份或持股50%以下但能决定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当选或实际控制的公司为控股子公司[2] 担保对象要求 - 担保对象需与公司有二年以上业务往来且银行信誉等级不低于A级或为上市等特定企业[8] 担保审批规则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14]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担保需提交股东会[14]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担保需提交股东会[14] - 被担保对象最近一期财务报表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需提交股东会[14] - 最近12个月内担保金额累计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需提交股东会[14][15] - 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需提交股东会[15] -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需取得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16] - 股东会审议最近12个月内担保金额累计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6] 担保合同相关 - 子公司对外担保视同公司行为,需履行审批程序[18] - 担保需订立书面合同,财务部要审查合同内容[20] - 董事长或授权人代表公司签署担保合同,未经决议不得擅自签订[20] - 签订互保协议时,财务部应要求对方提供财务资料,实行等额原则[20] 担保后续管理 - 财务部应在被担保人债务到期前15日了解还款财务安排[24]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未履行还款义务,财务部应提供专项报告[24] - 担保债务到期展期需重新履行担保审批程序[24] 担保责任履行 - 公司作为一般保证人,在特定条件下不得先行承担保证责任[26] - 履行担保责任需经董事会批准,履行后应启动反担保追偿[26] 责任承担 - 董事对违规或失当对外担保损失承担连带责任[28]
直真科技(003007)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06-27 11:33
募集资金支取与使用 - 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金额超五千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需通知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8]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得超十二个月[15] - 原则上应在募集资金转入专户后六个月内实施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14] - 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19] 募集资金存放 - 应存放于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5] - 超募资金应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8] 募集资金项目管理 - 项目搁置超一年或投入金额未达计划金额50%等情况,需重新论证项目[14] - 全部募集资金项目完成前,部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需满足到账超一年等条件[22] 募集资金用途变更 - 取消或终止原项目等情形属于改变用途[20] - 变更需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发表意见[22] - 拟将项目变更为合资经营,应充分了解合资方且需控股[22] 募集资金审议与审批 - 改变用途和使用超募资金等达股东会审议标准,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2] - 节余资金低于项目净额10%按规定执行,达或超10%需股东会审议[22] 募集资金监督与检查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检查一次并报审计委员会[25] - 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项目进展,出具报告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鉴证[26] - 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现场核查一次,年度结束后出具报告[27] 其他规定 - 应至迟于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8] - 按发行申请文件承诺的计划使用募集资金[11] - 投资项目年度实际与预计使用金额差异超30%,应调整计划并披露信息[26] - 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可聘请会计师事务所鉴证,公司配合承担费用[29]
直真科技(003007)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06-27 11:33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董事会成员中至少三分之一为独立董事,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4] - 特定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5] - 特定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5] 独立董事任期与委托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六年[6] - 一次董事会会议接受委托不超两名独立董事[8] 独立董事履职与解职 - 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8] 独立董事补选 - 特定情形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60日内完成补选[8] - 辞职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补选后辞职报告生效[9] - 特定辞职情形,60日内完成补选[10] 独立董事审核与职权 - 深交所审核有异议的候选人不得提交股东会选举[10] - 行使特定特别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2] 审计委员会 - 相关事项需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5]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5] 独立董事披露与工作时间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出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18]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18] 独立董事资料保存与津贴 - 工作记录及资料至少保存十年[19] - 公司给予适当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预案,股东会审议通过[19] 关联交易与制度实施 - 关联交易等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1] - 工作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修改亦同[21] - 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负责解释[21]
直真科技(003007)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06-27 11:33
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认定 - 资产、负债差错金额占最近一年经审计资产总额10%以上且超500万元[5] - 净资产差错金额占最近一年经审计净资产总额10%以上且超500万元[5] - 利润差错金额占最近一年经审计净利润5%以上且超500万元[5] - 会计差错金额直接影响盈亏性质[6] - 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对以前年度财务报告更正,差错金额占最近一年经审计净利润5%以上且超500万元[7] 信息披露重大错误或遗漏认定 - 财务报告附注中财务信息披露重大错误或遗漏,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以上的担保等[9] - 其他年报信息披露重大错误或遗漏,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的重大诉讼等[10] 业绩预告及快报差异认定 - 业绩预告预计业绩变动方向与年报实际披露业绩不一致[10] - 业绩预告预计业绩变动幅度或盈亏金额超原先预计范围达20%以上[10] - 业绩快报财务数据和指标与定期报告实际数据和指标差异幅度达20%以上[10] 制度相关 - 季度报告、半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参照本制度执行[16]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解释和修订[16] -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时亦同[16]
直真科技(003007)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
2025-06-27 11:33
股份转让限制 - 公司上市一年内、董事和高管离职半年内股份不得转让[5] - 董事和高管在年报、半年报公告前十五日内不得买卖股票[6] - 董事、高管每年度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18] - 董事、高管自实际离任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股份[18] 信息申报 - 新任董事、高管在通过任职事项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及近亲属信息[11] - 现任董事、高管信息变化或离任2个交易日内委托申报[11] 违规处理 - 违规买卖股票董事会应收回所得收益[7] - 公司可对违规董事、高管追究责任[20][21] - 公司应记录违规行为及处理情况并报告或披露[21] 其他规定 - 董事、高管年内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按75%自动锁定[17] - 股份变动2个交易日后深交所公开持股数量等内容[13] - 公司对股份锁定或限制转让应及时申报和披露[12][13] - 深交所对买卖股份及衍生品种进行日常监管[18] - 规则由董事会负责制定、解释和修订,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