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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佳股份(0029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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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佳股份(002982)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08-25 11:52
交易披露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及时披露[6] - 交易标的主营业务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6]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及时披露[6]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6]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及时披露[6] 关联交易与诉讼报告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超30万元的关联交易需及时报告[8]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超300万元的关联交易需及时报告[8] - 涉案金额超100万元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需及时报告[8] - 连续十二个月内诉讼和仲裁事项涉案金额累计超100万元适用相关规定[8] 股东股份报告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股份出现质押等情形应及时报告[10] 信息报告流程 - 重大信息报告人员应在知悉信息第一时间面谈或电话报告董事长和董秘,并在24小时内递交书面文件[13] - 董秘对上报重大信息分析判断,需披露时向董事会汇报并按规定公开[11] 信息报告制度 - 公司实行重大信息实时报告制度,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完整[15] - 董秘和证券部负责定期报告,各部门及下属公司需及时报送资料[14] - 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制定内部报告制度,指定联络人并报证券部备案[15][16] - 重大信息报送资料需第一责任人签字后报送董事长和董秘[16] - 总裁及高管敦促各部门做好重大信息收集报告工作[16] - 董秘定期或不定期对报告义务人员进行沟通和培训[16] 责任追究与制度生效 - 未及时上报重大信息追究相关人员责任,造成损失可处分并要求赔偿[17] - 制度于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生效执行,修改亦同[19]
湘佳股份(002982)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8-25 11:52
投资者关系管理 - 目的包括促进公司与投资者良性关系、建立优质投资者基础等[4] - 原则有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诚实守信原则[5] - 服务对象包括投资者、证券分析师等[6] 沟通内容与方式 - 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经营管理信息等[6] - 沟通方式有公告、股东会、公司网站等[7] 投资者活动安排 - 业绩说明会等活动结束后应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主要内容[8] - 可在必要时举行分析师会议、业绩说明会或路演活动[8] - 应在年度报告披露后十个交易日内举行年度报告说明会[10] - 应至少提前二个交易日发布召开年度报告说明会的通知,会议不少于二个小时[10] 咨询渠道设置 - 应设立专门投资者咨询电话并在定期报告和网站公布号码[11] - 应设立专门投资者咨询电子邮箱并公布地址,变更时及时公告[12] 活动档案与沟通规范 - 投资者关系活动档案应包含参与人员、时间、地点等内容[12] - 与特定对象沟通前要求其签署承诺书,包含不打探未公开信息等内容[12] - 核查特定对象文件,有错误要求改正,涉未公开信息立即报告深交所[13] 信息披露要求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提供未公开重大信息[13] - 再融资活动注意信息披露公平性,不得提供未公开重大信息[15] 管理职责与处理机制 - 董事会秘书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证券部具体承办[16] - 可聘请专业投资者关系顾问处理投资者关系[17] - 承担投资者投诉处理首要责任,完善处理机制[19] 调研与采访限制 - 半年度报告披露前三十日内接受投资者现场调研、媒体采访等[12]
湘佳股份(002982) - 舆情管理制度
2025-08-25 11:52
舆情管理制度 - 公司制定舆情管理制度应对舆情影响[2] - 董事长任舆情工作组组长,董秘任副组长[3] - 舆情信息采集设在董事会办公室[4] 舆情分类与处置 - 舆情分重大和一般两类[6] - 一般舆情由董秘和办公室处置[8] - 重大舆情由工作组决策控制传播[8] 其他规定 - 舆情信息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4] - 内部人员对舆情信息保密,违规处理[11]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执行[14]
湘佳股份(002982)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08-25 11:52
委员会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两名是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1/3提名[4] 会议规定 -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提前5日通知,临时会议提前3日通知[12] - 会议需2/3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2/3以上同意有效[14] 决策流程 - 人事部门提供资料做前期准备[10] - 考评先述职自评,再绩效评价,最后提报酬方案报董事会[10] 薪酬方案 - 董事薪酬计划经董事会同意,股东会审议通过实施[7] - 高管薪酬分配方案报董事会批准[7] - 股权激励计划经董事会同意,股东会审议通过实施[8] 规则生效 - 议事规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16]
湘佳股份(002982) - 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08-25 11:52
子公司管理 - 公司委派人员管理子公司,人员由董事长决定,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将被更换[2][6] - 子公司按要求汇报经营情况并保存原始数据,无独立股权等权利,投资需公司批准[9] - 子公司可自主招聘、辞退员工,但需向人事部门报备,适用公司薪酬等制度[12] - 子公司财务制度需经总裁办公会同意,由公司指导监督,公司定期审计[14][15][17] - 子公司重大事项视同公司重大事项,需及时报送信息[19]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或废止由股东会决定[22]
湘佳股份(002982) - 公司章程(2025年8月)
2025-08-25 11:37
公司基本信息 - 2020年1月7日核准首次发行2563万股,4月24日在深交所上市[7] - 注册资本20319.3920万元,已发行股份总数20319.3920万股[7][16][17] 股东信息 - 喻自文、邢卫民各持股32.80%,湖南大靖双佳投资企业持股13.11%等[14] - 杨全珍等净资产折股100占比1.31%,马业满折股87.5占比1.15%等[15] 股份相关规定 - 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资助累计不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17] - 收购股份用于特定情形合计不超已发行股份总数10%,三年内处理[20] - 董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同类股份25%等[22]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3%以上股份可查账[26] - 股东对决议有异议可60日内请求撤销[27] - 滥用权利造成损失承担赔偿责任[30] 股东会相关 - 审议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等事项[36] - 年度股东会每年1次,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0] - 选举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65] 董事会相关 - 设9名董事,包括董事长等,审议特定资产交易事项[82][83] - 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10日前书面通知董事[89] 审计委员会等 - 审计委员会3名成员,均为非高管独立董事[100]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101] 高级管理人员 - 设总裁等,总裁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105][108] - 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致损可能担责[108] 信息披露与财务 - 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报,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16] - 提取10%税后利润列法定公积金,累计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提取[117] 利润分配 - 未来三年每年现金分红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10%[119] - 股东会决议后董事会2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118] 公司合并等 - 合并支付价款不超本公司净资产10%,需董事会决议[133] - 合并、分立等通知债权人并公告,债权人可要求清偿或担保[135][136] 其他 - 研究职工切身利益问题听取工会和职工意见[147] - 章程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50]
湘佳股份(002982)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08-25 11:37
内幕信息界定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等属内幕信息[4]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等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4][5] - 除董事长或总裁外其他董事等无法正常履职超3个月属内幕信息[5] 管理机构与职责 - 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管理机构,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2] - 董事会秘书负责对外发布及登记入档事宜[2][3] - 董事会办公室是日常办事机构[3] 登记与备案 - 各部门每月10日前报上月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情况[3] - 次年1月31日前报送全年登记表[3] - 特定事项内幕信息公开披露后5个交易日内报送备案[9] - 登记备案材料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9] 自查与追责 - 年报等公告后5个交易日内自查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11] - 发现内幕交易2个交易日内报送监管部门并披露[11] - 违规造成损失公司追责、处罚或要求赔偿[14][15] 保密要求 - 内幕信息公告前财务等人员不得外泄报表及数据[14] - 董事等应将知情人控制在最小范围[13] - 提供未公开信息前确认对方保密义务[13] 制度生效与解释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解释权属董事会[17]
湘佳股份(002982)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08-25 11:37
募集资金存放 - 募集资金应存放于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户集中管理,超募资金也应存放于专户[8][10] 募集资金使用 - 原则上用于公司主营业务,除金融类企业外,不得用于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或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14] -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应在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实施[17] - 进行项目投资,资金支出须按公司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审批手续[15] - 可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18][19]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19] - 只能用于公司对外公布的投向项目,不得随意改变投向[5] 募集资金支取与变更 - 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金额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20%,公司及商业银行应及时通知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10] - 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和使用超募资金,以及使用节余募集资金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的,应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7] - 超过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金额未达计划金额50%,公司应对项目可行性、预计收益等重新论证[15]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度实际使用资金与预计使用金额差异超30%,公司应调整投资计划[29] 协议签订 - 应在募集资金到位后1个月内与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10] 信息披露 -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应在董事会会议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20]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应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20] - 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应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25] - 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应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26] - 董事会收到审计委员会报告后2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29] 监督检查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检查一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29] - 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29]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30]
湘佳股份(002982)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08-25 11:37
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投 资的管理,规范公司对外投资行为,提高资金运作效率,保障公司对外投资保值、 增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 《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货 币资金、股权以及经评估后的实物或无形资产作价出资,对外进行各种形式的投 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下列类型: (一)公司独立兴办的企业或独立出资的经营项目; (二)公司出资与其他境内、外独立法人实体、自然人成立合资、合作、公 司实体或开发项目; (三)向控股或参股企业追加投资; (四)收购、出售股权、企业收购和兼并; (五)股票、债券、基金、期货及其它金融衍生产品的投资; (六)委托理财、委托贷款、对子公司投资;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以及公司 ...
湘佳股份(002982)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08-25 11:37
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湖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担保 行为,控制和降低担保风险,保证公司资产安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湖 南湘佳牧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述的对外担保系指公司以第三人的身份为债务人对于债 权人所负的债务提供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公司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 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本制度所述对外担保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担保形式包括保证、 抵押及质押。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是指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在内 的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与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额之和。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子公司发 生对外担保,按照本制度执行。 第四条 子公司在对外担保事项递交子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之前,应提 前五个工作日向公司进行书面申报,并在子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做出决议当日书 面通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第五条 公司对外担保应当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的原则,严格控制 担保风险。 第六条 公司对外担保应尽可能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