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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美包装(0029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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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美包装:关于公司2024年中期分红安排的公告
2024-04-25 15:07
为简化分红程序,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 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 证券代码:002969 证券简称:嘉美包装 公告编号:2024-033 债券代码:127042 债券简称:嘉美转债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4 年中期分红安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法》、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3 年-2025 年)股东回报规划》 的相关要求,为进一步提高分红频次,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拟定 2024 年中期分红安排如下:: 一、 2024 年中期分红安排 公司拟于 2024 年下半年结合未分配利润与当期业绩进行分红,以公司当时 总股本为基数,派发现金红利总金额不超过当期净利润。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独立董事专门 ...
嘉美包装: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2024-04-25 15:05
证券代码:002969 证券简称:嘉美包装 公告编号:2024-031 债券代码:127042 债券简称:嘉美转债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 款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 修订)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拟对《公司章 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 序号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 | --- | --- | | 1 | 第一百八十二条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 股东大会召开后 2 | 第一百八十二条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下一年中期分红条 | | | | 配方案作出决议后,或公司董事会根据年 | | | 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 ...
嘉美包装(002969) - 2024 Q1 - 季度财报
2024-04-25 15:05
财务数据 - 2024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为726,781,340.66元,同比下降8.82%[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7,985,293.07元,同比增长101.47%[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66,406,844.31元,同比增长121.34%[4] -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显示,流动资产合计为1,272,702,160.60元,非流动资产合计为2,799,919,193.71元,资产总计为4,072,621,354.31元[17] - 公司应收账款金额为364,159,759.14元,存货金额为400,393,931.25元,固定资产金额为2,162,236,923.99元[18] -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的营业总收入为726,781,340.66元,较上期797,076,101.17元有所下降[20] - 公司的营业总成本为672,902,875.50元,较上期772,822,739.14元有所减少[20] - 公司的营业利润为64,484,482.47元,较上期32,650,707.05元有所增长[20] - 净利润为47,985,293.07元,较上期23,817,415.69元有显著增长[20] - 综合收益总额为47,985,293.07元,较上期23,817,415.69元有较大增长[21] - 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中,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807,796,111.63元,较上期863,049,721.35元有所下降[22] - 2024年第一季度,嘉美食品包装(滁州)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为8.69亿,现金流出小计为7.49亿,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20亿[23]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为1.56亿,现金流出小计为2.53亿,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0.97亿[23]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为0.33亿,现金流出小计为0.57亿,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0.53亿[23] 公司发展战略 - 公司进入重启上市时制订的三年发展目标的第二年,完善OEM业务能力,拓展OBM、ODM、OCM能力[14] - 公司打造“全产业链的饮料服务”平台,响应市场趋势和消费者需求的持续迭代[14] - 公司平台战略已覆盖市场热销饮料品项,订单已形成规模效益,传统客户订单数量稳定[14] - 公司在植物蛋白饮料、含乳饮料等领域的传统核心客户中订单数量稳定,部分客户增长明显[14] - 公司团队将持续努力实现年度发展目标,推进“全产业链的中国饮料服务平台”战略[14] 股东情况 - 公司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26,236股,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中,中国食品包装有限公司持股比例最高,达到44.58%[15] 资本结构 - 2024年第一季度,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的流动负债合计为1,030,220,777.71元,较上期920,741,777.39元有所增长[19] - 公司的非流动负债合计为825,163,275.58元,较上期807,495,243.09元略有增加[19] - 股本为959,129,962.00元,资本公积为744,744,236.60元,未分配利润为468,833,325.77元[19]
嘉美包装: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2024-04-25 15:05
证券代码:002969 证券简称:嘉美包装 公告编号:2024-034 债券代码:127042 债券简称:嘉美转债 (一) 会议届次: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会议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召集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 (四) 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16 日(星期四)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5 月 16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 下简称"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16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5 月 16 日上午 0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 ...
嘉美包装:会计师事务所对非标意见涉及事项专项说明
2024-04-25 15:05
关于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 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天衡专字(2024)00710 号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 关于嘉美食品包装(滁州) 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 专 项 说 明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2023 年度财务报表,并出具了天衡审字(2024)01630 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 -- 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 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 -- 业务办理》的规定,贵公司管理层编制了后附的 2023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 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上述汇总表,并确保 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是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对上述汇总表进行审核, 并 ...
嘉美包装: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公告
2024-04-25 15:05
证券代码:002969 证券简称:嘉美包装 公告编号:2024-026 债券代码:127042 债券简称:嘉美转债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的公告 二、 董事会审核意见 1 证券代码:002969 证券简称:嘉美包装 公告编号:2024-02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利润 分配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 利润分配的基本情况 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 有者的净利润 154,295,312.32 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190,766,016.81 元。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 有关规定,应当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确定利润分 配比例,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 641,447,874. ...
嘉美包装: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年4月修订)
2024-04-25 15:05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 未来三年(2023-2025 年)股东回报规划 为规范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建立科学、 持续、稳定的股东回报机制,增加利润分配政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切实保护公 众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董事会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 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嘉美食品 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并综合考虑公司盈利能力、经营发展规划、股东回报、社会资金成本以及外部融 资环境等因素,制定了《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 年)股东回报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主要内容如下: 一、制定本规划时考虑的因素 公司着眼于战略目标和可持续发展,综合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 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银行信贷 及其他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 从而对利润分配作出制度性安排,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本规划的制定原则 本规划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
嘉美包装:2024年财务预算报告
2024-04-25 15:05
2024年度,公司财务预算围绕2024年生产经营计划,按照全面预算管理要求, 以优化资源配置、确保业绩稳步增长、确保战略任务顺利实施为目标来安排,并 据此编制了2024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一、预算指导思想 1. 围绕目标,实现业绩持续增长。 2. 聚焦战略,引导资源高效配置。 3. 优化成本,提升市场竞争能力。 二、制定2024年度财务预算的基本假设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1.公司所遵循的国家和地方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无重大变化; 2.公司主要经营所在地及业务涉及地区的社会经济环境无重大变化; 3.无其他不可抗力及不可预见因素对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三、主要预算指标 2024年度公司营业收入预算35.12亿元;主营业务成本预算28.42亿元;销售 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三项期间费用2.57亿元。 特别提示;以上财务预算为公司2024年度经营计划的内部管理控制指标, 不代表公司对2024年度的盈利预测及业绩承诺,能否实现受外部环境等多种因 素影响,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5 日 ...
嘉美包装: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4-04-25 15:05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5 日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结合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韩小芳 女士、何冰玉女士、张学军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韩小芳女士、何冰玉女士、张学军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 的相关自查文件,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董事会专 门委员会成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 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 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
嘉美包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2024-04-25 15:05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 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 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评估 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衡")。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3 年 4 月 27 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续聘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天衡会计师事务(特殊普通 合伙)所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 发表了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该议案经 2023 年 5 月 18 日召开的 2022 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