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润分配方案 - 公司2025年上半年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9,741,563.74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2,768,249.04元 [2] - 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529,499,999.22元,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663,915,644.73元 [2] -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20元(含税),以总股本955,451,508股扣除7,081,000股后948,370,508股为基数,合计分配现金股利18,967,410.16元(含税) [2] 审议程序 - 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以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1][9][15] - 2024年年度股东会已授权董事会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 [1] - 董事会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监事会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16] 分配方案调整原则 - 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等原因导致总股本变动时,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原则实施利润分配 [3] 方案合理性说明 - 利润分配方案考虑了公司整体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股东利益等综合因素,体现积极回报股东的原则 [4] - 方案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相关规定 [4][5] - 分配方案不会造成公司资金短缺,不影响公司偿债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5] 实施安排 - 利润分配方案属于2024年年度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具体实施,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6] - 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履行保密义务,并进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 [6] - 分配方案综合考虑生产经营状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经营现金流等因素,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6]
嘉美食品包装(滁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