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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隆药业(0028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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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赛隆: 关于选举董事长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27 04:13
公司治理变动 - 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长及专门委员会委员选举议案 [1] - 选举陈科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1] - 新设立战略决策委员会(陈科任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王淑芳任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张凯任主任委员)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张建民任主任委员) [1] 新任董事长背景 - 陈科曾就职于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及中投信联(深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 - 现任苏州互襄投资中心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投资合伙人及公司总裁 [2] - 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管无关联关系 [2] 控股股东关联董事 - 陈顿斐持有控股股东海南雅亿共赢科技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海南雅亿共创科技有限公司40%股权 [3] - 担任控股股东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及海南雅亿共创科技董事、总经理 [3] - 与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无关联关系,无监管处罚记录 [3] 董事行业背景 - 张光扬曾任深圳迈瑞医疗管理培训生、美国强生医疗销售经理及美敦力公司外科业务线负责人 [4] - 现任伽玛锐迪(上海)医疗器械总经理,具备医疗行业资深运营经验 [4] - 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主要股东及高管无关联 [5] 技术背景董事 - 陈榕辉曾任福建实达集团综合业务部部长及福建省星云大数据应用服务有限公司主任工程师 [5] - 现任北京企展边缘计算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专注边缘计算领域 [5] - 通过控股股东合伙人企业间接关联,但与其他主要股东无直接关联 [6] 财务背景董事 - 李童瑶曾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员及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 [6] - 现任企展控股高级财务经理及北京企展边缘计算科技财务总监 [6] - 在控股股东合伙人企业中担任执行代表及财务总监 [7] 独立董事资质 - 王淑芳现任北京中科晶上股份及樱桃谷育种科技独立董事,兼任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教育培训专家 [7] - 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8] - 张建民为广东微众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现任北京市东卫(深圳)律师事务所联合创始人 [8] - 张凯曾任腾讯云计算政务行业架构师及福建实达集团副总裁,现任广州市中网数据要素发展研究院院长 [9] - 张建民与张凯暂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承诺参加最近一次培训 [9][10]
*ST赛隆: 关于公司聘任荣誉董事长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27 04:13
公司治理变动 - 公司聘任蔡南桂先生为荣誉董事长 津贴为每年55万元 [1] - 荣誉董事长不参与公司日常经营决策和管理 不属于董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 [1] - 该任命基于蔡南桂先生对公司战略发展和公司治理的贡献 [1] 职务权限说明 - 荣誉董事长不享有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权利 [1] - 荣誉董事长不承担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义务 [1] - 该职务设置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1]
*ST赛隆:选举陈科为公司董事长
证券时报网· 2025-08-27 04:05
公司治理变动 - 选举陈科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 [1] - 聘任蔡南桂为公司荣誉董事长 [1]
*ST赛隆(002898) - 关于公司选举法定代表人的公告
2025-08-27 03:46
公司治理 - 2025年8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 - 会议审议通过选举公司法定代表人议案[2] - 董事会同意选举陈科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2] - 授权经营层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宜[2] 公告信息 - 公告发布时间为2025年8月27日[4]
*ST赛隆(002898) - 关于选举董事长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2025-08-27 03:46
公司治理 - 2025年8月26日选举陈科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1] - 明确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2] 人员持股 - 陈顿斐持有控股股东执行事务合伙人40%股权[6] - 陈科等多位人员未持有公司股份[5][7][9][10][12][13][14][15]
*ST赛隆(002898) - 关于公司聘任荣誉董事长的公告
2025-08-27 03:46
人事决策 - 2025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1] - 会议审议通过聘任蔡南桂为公司荣誉董事长[1] - 荣誉董事长津贴为55万元/年[1] 信息发布 - 公告发布时间为2025年8月27日[3]
*ST赛隆(002898) -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8-27 03:46
公司治理 - 赛隆药业2025年8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 - 选举陈科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法定代表人[3][7] - 选举陈科等人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5] - 聘任蔡南桂为公司荣誉董事长[9] - 各项议案表决8票赞成,0票反对与弃权[4][6][8][10]
*ST赛隆(002898) -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5-08-26 13:43
证券代码:002898 证券简称:*ST 赛隆 公告编号:2025-062 1.赛隆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0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取消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部分议案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取消对贾晋斌先生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候选人的提名,并取消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 1 项议案《关于补选第 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之子议案"1.01《选举贾晋斌先生担任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除上述取消部分子议案事项外,公司 2025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召开地点、股权登记日及其他事项均不变; 2.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2025 年 8 月 26 日(星期二)15: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8 月 26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互 ...
*ST赛隆(002898) - 关于赛隆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5-08-26 13:38
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丁 12 号英皇集团中心 8、9、11 层 8/9/11/F, Emperor Group Centre, No.12D, Jianwai Avenue, Chaoyang District, Beijing, 100022, P.R.China 电话/Tel.:010-50867666 传真/Fax:010-56916450 网址/Website:www.kangdalawyers.com 北京 西安 深圳 海口 上海 广州 杭州 沈阳 南京 天津 菏泽 成都 苏州 呼和浩特 香港 武汉 郑州 长沙 厦门 重庆 合肥 宁波 济南 昆明 南昌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赛隆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康达股会字【2025】第 0351 号 致:赛隆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 东会规则》")以及《赛隆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赛隆药 ...
*ST赛隆: 关于赛隆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8-26 13:13
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 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下午15:00在珠海市香洲区南湾北路31号2单元21层公司会议室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3] - 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及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 具体时间为2025年8月26日上午9:15-11:30及下午13:00-15:00 [4][5] - 会议由董事会召集 由蔡南桂先生主持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8月19日 [3][5][6] 出席会议股东情况 - 出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89名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0,613,525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1068% [5][6] - 现场出席股东4名 代表股份38,623,965股 占比38.1421% 网络投票股东85名 代表股份1,989,560股 占比1.9647% [5][6] - 中小投资者股东87名 代表股份2,945,060股 占比2.9083% [6] 议案审议及表决结果 - 会议取消了原定第1项议案中的子议案"1.01《选举贾晋斌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 - 非独立董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 五位候选人得票率均超过95.8% 其中最高得票率为95.9164% [7][8][10] - 独立董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 三位候选人得票率均超过95.8% 其中最高得票率为95.9163% [10][11] - 特别决议议案表决同意股数40,596,815股 占比99.9589% 反对16,710股 占比0.0411% 无弃权票 [11][12] - 中小投资者对特别决议议案同意比例为99.4326% 反对比例为0.5674% [11][12] 法律意见结论 - 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15] - 出席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6][15] - 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