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霄泵业(0028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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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霄泵业(002884) - 半年报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5-08-28 14:17
会议信息 - 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6日发出[2] - 监事会于2025年8月27日现场举行[2] - 公告日期为2025年8月29日[9] 审议事项 - 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及全文》议案,3票赞成[4][5] -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3票赞成[6][7] 事项说明 - 监事认为2025年半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4] - 《公司章程》修订为规范公司运作,提交股东会审议[6]
凌霄泵业(002884) - 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5-08-28 14:15
会议信息 -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9位董事实到[2] 议案审议 - 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及全文》等多项议案,同意票数占比100%[4][6][8][13] - 部分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6][8]
凌霄泵业(002884)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8 14:08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1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规定情形下应在2个月内召开[4] 股东会召集请求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9] - 独立董事经全体过半数同意可提议召开,董事会10日内反馈[8] - 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8] 临时提案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5] 股东会通知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15日前通知[15] 股权登记日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16] 股东会延期取消 - 发出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否则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6] 投票时间 - 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8] 决议通过条件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24] - 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26] 特别决议事项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28] - 公司以减少注册资本为目的回购普通股等情况[36] 累积投票制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股份比例在30%以上,或股东会选举2名以上独立董事[29] 优先股发行 - 发行优先股需对11项事项逐项表决[31] 会议记录保存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35] 股东投票权征集 - 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等可公开征集,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除法定条件外不得提最低持股比例限制[29] 业务合同 - 非经股东会特别决议批准,公司不与董事等以外的人订立管理公司全部或重要业务的合同[29] 分红实施 - 公司需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具体方案[39] 决议撤销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法违规或违反章程的股东会决议[40] 违规处理 - 上市公司无正当理由不召开股东会,证交所可停牌并要求董事会解释公告[43] - 股东会召集、召开及信息披露不符要求,证监会责令限期改正,证交所可采取措施[43] - 董事或董事会秘书履职违规,证监会责令改正,证交所可采取措施,情节严重可实施市场禁入[43] 规则生效与解释 - 本规则自本次股东会通过之日起生效[46] - 本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47]
凌霄泵业(002884)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8 14:08
审计委员会构成 - 由3名成员组成,设主任委员1名,独立董事应过半数[3] - 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4] 审计委员会职责 - 负责内外部审计沟通、监督核查及财务信息审阅等[2] - 有权定期听取工作汇报,获取内外部审计及财务报告等资料[8] - 发现董事、高管违规,应向董事会或股东会通报并披露[9] - 审核外部审计机构审计费用及聘用条款,不受不当影响[14]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 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部分事项需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12] - 会议由主任委员召集主持,主任委员不能履职则半数以上委员推选[20] - 每年至少召开4次定期会议,年度定期会议应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召开[21] - 召开前3日书面通知全体委员,紧急情况可口头或电话通知[21] - 须2/3(含)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1] - 两名以上委员认为资料不充分,可提出缓开会议或缓议部分事项[21] - 委员委托他人出席会议并表决,应在会议表决前提交授权委托书[22] - 委员与议题有利害关系应回避表决,不足规定人数时由董事会审议[23] 其他 - 办事机构负责决策前期准备,提供书面资料[16] - 会议评议报告后将决议材料呈报董事会讨论[16]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10年,影响超10年则保留至影响消失[23]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实行[25] - 与国家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抵触时,按规定修订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25] - 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26]
凌霄泵业(002884)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8 14:08
独立董事会议规则 - 提前三天通知,紧急可口头通知[8] - 过半数推举一人召集主持,不履职时两人以上可自行召集[8] - 三分之二以上出席或委托出席方可举行[9] - 一人一票,表决方式多样[10] 独立董事职权与资料保存 - 特定事项和职权行使需会议审议且过半数同意[4][5] - 工作记录和资料保存至少10年[12] 公司支持与细则执行 - 为会议提供必要条件和人员支持[12] - 细则经董事会通过生效,由其解释修订[14][16] 独立董事述职 - 向年度股东会提交年度述职报告[10]
凌霄泵业(002884)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8 14:08
广东凌霄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广东凌霄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 结构,协助董事会科学决策,促进经营层高效管理,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和《广东凌霄泵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 定,公司特设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的 人力资源管理有关重大问题的讨论,对公司有关薪酬与考核的重大政策在形成决 议前进行充分、专业、科学并合乎规范程序的论证。 第二章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产生与组成 1 相关专业知识或者工作背景;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 3 名委员组成,设主任委员(召集人)1 名。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召 集人由独立董事担任。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不具有《公司法》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禁止性情形; (二)最近三年内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情 形; (三)最近 ...
凌霄泵业(002884) - 公司章程(2025年8月)
2025-08-28 14:08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 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 广东凌霄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2025 年 8 月 | 第一章 | 总则 1 | | |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 2 | | 第三章 | 股份 3 |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 3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 4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 5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会 | 6 | | 第一节 | 股东 | 6 | | 第二节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 9 | | 第三节 |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 11 | | 第四节 | 股东会的召集 | 13 | | 第五节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 15 | | 第六节 | 股东会的召开 | 16 | | 第七节 |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 19 | | 第五章 | 董事会 | 2 ...
凌霄泵业(002884) -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8 14:08
广东凌霄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广东凌霄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 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更好地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广东 凌霄泵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的法律、 法规并参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制定本工作 细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 的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 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 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 ...
凌霄泵业(002884)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8 14:08
广东凌霄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凌霄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规范运作,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董事会的工作 效率和科学决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广东凌霄泵业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由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的常设业务决策机构,行使《公 司章程》及股东会赋予的职权。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向其报告工作,并接受其 领导和制约。 第三条 董事会享有《公司章程》规定的职权,并享有股东会另行赋予的 职权。 第四条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董事会成员中应当至少包括 1/3 独立董 事,1 名职工代表董事。 第五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董事长担任董事会主席。董事长由董事担 任,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董事会设秘书一人,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 聘任。 董事会下设审计、提名、薪酬和考核委员会 3 个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成 员全部由董事组成。上述专门委员会应制定工作实施细则,报董事会批准后生效 并予以公告。专门委员会成员不少于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 ...
凌霄泵业(002884)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8 14:08
广东凌霄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广东凌霄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 构,增强董事会选举程序的科学性、民主性,优化董事会的组成人员结构,公司 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广东凌霄泵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隶属于公司董事会,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对于控 股股东推荐的董事候选人,提名委员会如认为其不适合担任董事,有权予以拒绝。 第二章 提名委员会的产生与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由 3 名委员组成。设主任委员(召集人)1 名。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主任委员 由独立董事担任。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提名委员会委员必须符合下列 条件: (一)不具有《公司法》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禁止性情形; (二)最近三年内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情 形; (三)最近三年不存在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