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菱股份(0027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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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菱股份(002766)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09 12:03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及内幕信息管理,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公平原则,保 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 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文件的规定,并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 的信息是指公司尚未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报刊或网站上正式 公开的事项。 第七条 本规定所称内幕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一)发生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以下重大事项: 董事会应当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 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董事长与 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
索菱股份(002766) -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09 12:03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子公司的管理控制,确保子公司业务符合公司的总体战略发展方向,提 升子公司的治理水平和运营效率,有效控制经营风险,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等法律、法规、规章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控股子公司指公司持有其50%以上股份,或者持有其 股份在50%以下但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参股公司指公司持有其股份在50%以下 且不具备实际控制的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公司各职能部门,公司委派至 各子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本制度的有效执行负责,并应依照本制 度及时、有效地做好管理、指导、监督等工作。 第四条 子公司在公司总体方针目标框架下,独立经营和自主管理,合 法有效 ...
索菱股份(002766) - 公司内部重大信息报告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09 12:03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 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 管理,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 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并结合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股 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 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单位、部门和人员,应当在第 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向公司董事会秘书、董事长进行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公司重大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如下人员、部门和机构: (一)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 第四条 报告义务人负有通过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向董事会报告本制度规定的 重大 ...
索菱股份(002766)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2月)
2025-12-09 12:03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 中的会计专业人员担任。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同届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 第三至第四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为审计委员会的日常联络人员,负责日常工作联 络和会议组织等工作。公司审计部为具体执行机构。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健全董事会的审计评价和监督机制,确 保董事会对公司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内部控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 财务信息及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和内部控制,对董事会负责。 公司设立审计部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审计委员会 负责指导和监督审 ...
索菱股份(002766)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2月)
2025-12-09 12:03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领导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 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市索菱实业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 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 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本工作细 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 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报请董事会批准后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 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 职责权限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
索菱股份(002766) - 自愿性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09 12:03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自愿性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自愿 性信息披露行为,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与披露标准的统一, 切实保护公司、股东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 "《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索菱实业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 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自愿性信息披 露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自愿性信息披露是指虽然相关事件或信息未达到《证券法》、《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披露标 准,但基于维护投资者利益而由公司自愿进行的信息披露。公司应当根据相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 ...
索菱股份(002766)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办法(2025年12月)
2025-12-09 12:03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提供财 务资助行为及相关信息披露工作,防范经营风险,确保公司经营稳健,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有偿或无 偿提供资金、委托贷款等行为。但下列情况除外: (一)公司以对外提供借款、贷款等融资业务为其主营业务; (二)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且持股比例超过百分之五十的控股子 公司,且该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中不包含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 人; (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参照本办法的规定执行: (一)在主营业务范围外以实物资产、无形资产等方式对外提供资助; (二)为他人承担费用;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办法 ...
索菱股份(002766)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
2025-12-09 12:03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 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有下列情 形之一的,公司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 (一) 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的人数或者少于公司章程所规定人数 的三分之二时;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保 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规则》、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其他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章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以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 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 ...
索菱股份(002766) -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12月)
2025-12-09 12:03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 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合法利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索菱 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 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 性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所称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 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不包括公司实施股 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应及时办理验资手续,由具有证券从业资 格的注册会计师出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的管理遵循专户存放、规范使用、 如实披露、严格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 公司应当审慎使用募集资金,保证募集资金的使用与发行申请文 件的承诺相一致,不得随意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 第 ...
索菱股份(002766) -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陈实强)
2025-12-09 12:01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否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 条件。 证券代码: 002766 证券简称: 索菱股份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中山乐兴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现就提名陈实强为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 6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 6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 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 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 6 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 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否 √是 □否 四、被提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