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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菱股份(002766)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09 12:03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的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保护公司及 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并参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范 性文件,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 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 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 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 权益不受损害。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 ...
索菱股份(002766)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2月)
2025-12-09 12:03
第一条 为提高公司治理水平,规范董事会秘书的工作和行为,保证董事会 秘书依法行使职权和履行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制订本工作细则。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 会负责,承担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相应职责,享有相应 的工作职权。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指定联络人,公司已设置由 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的董事会办公室为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部门。 第二章 任职资格及任免程序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并取得证券交易所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或董 事会秘书培训证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 ...
索菱股份(002766) -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09 12:03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保护投资者 合法权益,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各相关规定,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对审计对象内 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 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包括监督被审计对象的内部控制制度运行情况,检 查被审计对象会计账目及其相关资产,监督被审计对象预决算执行和财务收支, 评价重大经济活动的效益等行为。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被审计对象,特指公司各直属部门、分公司等分支机构 及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对公司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以及上述机构相关责任 人员。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为了保证公司战略 ...
索菱股份(002766)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规则(2025年12月)
2025-12-09 12:03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规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并保障独立董事有效地履行其职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市索菱实业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特制定《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规则》(以下简称 "本规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 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 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三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独立董事 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 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 事。 第四条 公司根据需要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
索菱股份(002766) - 总经理(总裁)工作细则(2025年12月)
2025-12-09 12:03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总裁)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经理 (总裁)及总经理(总裁)办公室的工作职责、权限,规范工作程序,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总经理(总裁)一名,由董事会或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 或解聘,对董事会负责,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主持公司的日常经营和管理工作。 第三条 公司根据需要设置副总经理(副总裁)若干名,设置董事会秘书一 名,财务总监一名。 第四条 本细则适用于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本细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包 括总经理(总裁)、副总经理(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第二章 任职条件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被宣告缓刑的, 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二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总经理,对该公 ...
索菱股份(002766)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09 12:03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 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提高审计工作和财务信息质量,切实维护 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 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 聘任执行年度报告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及相关 信息进行审计,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 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公司不得在董事 会、股东会审议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四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有以下条件: (一)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开展证券 期货相关业务所需的执业资格和条件; (二)具有固定 ...
索菱股份(002766)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09 12:03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者 关系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和交流,促进 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 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 (一)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进一步了解 和熟悉; (二)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 (三)形成服务投资者、尊重投资者的企业文化; (四)促进公司整体 ...
索菱股份(002766)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办法(2025年12月)
2025-12-09 12:03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与公司发生的经营性资金往来中, 不得占用公司资金。 第四条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不得利用非公允的关联交易、资 产重组、对外投资、担保、利润分配和其他方式直接或者间接侵占上市公司资金、 资产,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防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 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 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市索菱实业股 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资金占用包括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经营性资金占 用是指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 占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为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垫付的工资、福利、保险、广 告等费用和其他支出,代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偿还债务 ...
索菱股份(002766)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2025年12月)
2025-12-09 12:03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票及其变动的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 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 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其所持本公司股票是指登 记在其名下和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其所持本公司股票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 股份。 第三条 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公司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 的证券及相关衍生品种前,应知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 ...
索菱股份(002766) -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2025年12月)
2025-12-09 12:03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 投资行为,加强公司对外投资管理,防范对外投资风险,保障对外投资安全,提 高对外投资效益,维护公司形象和投资者的利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 规定,结合《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三章 对外投资的管理 第六条 公司有关部门、子公司的主管人员或部门,对投资项目进行初步评 估后,向总经理(总裁)提出投资建议,由总经理(总裁)进行初审。 初审通过后,公司有关部门、子公司的主管人员或部门,对其提出的投资项 目应组织公司相关人员组建工作小组,对项目的可行性进行分析、论证,编制项 目的可行性报告、协议性文件草案等材料。 项目的可行性报告、协议性文件草案等材料完成后,公司有关部门、子公司 的主管人员或部门,应将其同时提交公司总经理。 总经理(总裁)评审后根据决策权限逐层提交总经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