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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农股份(002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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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农股份(002758.SZ):2025年三季报净利润为2.18亿元
新浪财经· 2025-10-28 02:18
财务业绩概览 - 2025年第三季度公司营业总收入为330.84亿元 [1] - 2025年第三季度归母净利润为2.18亿元 [1] - 2025年第三季度经营活动现金净流入为15.26亿元 [1] 盈利能力指标 - 公司最新毛利率为5.39%,在已披露同业公司中排名第9 [4] - 公司最新摊薄ROE为4.54% [4] - 摊薄每股收益为0.17元,较去年同报告期减少0.14元,同比下降45.16% [4] 资产与运营效率 - 公司最新资产负债率为63.89%,在已披露同业公司中排名第7,较去年同期增加2.56个百分点 [3] - 公司最新总资产周转率为1.68次 [4] - 公司最新存货周转率为5.34次 [4] 股权结构 - 公司股东户数为2.62万户 [4] - 前十大股东持股数量为2.96亿股,占总股本比例为56.71% [4] - 前三大股东分别为浙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9.5%)、浙江省兴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11.1%)、浙江绍兴华通商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5%) [4]
浙农股份:10月27日召开董事会会议
每日经济新闻· 2025-10-27 14:54
公司近期动态 - 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以现场方式召开第五届第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审议了包括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在内的议案 [1] - 公司当前市值为48亿元 [1] 公司业务构成 - 2025年1至6月份,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农业综合服务,占比70.34% [1] - 汽车商贸服务是公司第二大收入来源,占比26.31% [1] - 医药生产销售业务占比较小,为3.35% [1]
浙农股份:2025年第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长59.96%
证券日报之声· 2025-10-27 14:11
财务表现 - 2025年第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7.81亿元,同比增长14.98% [1] - 2025年第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0.88亿元,同比增长59.96% [1]
浙农股份(002758)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7 11:03
报告编制与披露时间 - 公司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编制并披露年度报告[9] - 公司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编制并披露半年度报告[10] - 公司应在会计年度前三个月、前九个月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编制并披露季度报告[10] 报告内容与审计要求 - 年度报告应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内容[8] - 半年度报告应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内容[8] - 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符合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10] - 半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在特定情形下应当审计[10] - 季度报告中的财务资料无须审计,另有规定除外[11] 业绩预告与审议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发生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11] - 定期报告内容应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11] 重大事项关注与披露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关注[14][19] - 公司应在董事会就重大事件形成决议等时点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6] - 公司发生大额赔偿责任等重大事件需立即披露[14] - 公司变更名称、简称等应立即披露[16] - 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发生重大事件公司应履行披露义务[17] - 涉及公司收购等行为导致股本等重大变化应披露权益变动情况[17] 信息披露流程与责任 - 信息披露前需部门负责人核实、证券部编制报告等多道程序[21] - 定期报告编制需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起草,审计委员会审核等[22] - 重大事件发生时董事等应立即报告,董事长督促披露[22] - 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董事长承担首要责任[24] 档案管理与查阅 - 证券部负责信息披露文件资料档案管理,保管期限不低于10年[27] - 公司信息披露文件资料查阅需经董事会秘书同意[27] 豁免与暂缓披露 -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涉及国家秘密应豁免披露[29] -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涉及商业秘密符合条件可暂缓或豁免披露[29] - 公司暂缓、豁免披露有关信息,登记材料保存期限不得少于10年[32] -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在报告公告后十日内报送暂缓或豁免披露登记材料[32] 财务信息保密与责任人 - 公司财务信息披露前应执行相关制度防止泄露[35] - 公司各部门和子公司负责人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和报告第一责任人[36] - 公司各部门和子公司应指派专人管理信息披露文件资料并及时报告[36] 违规处理 - 公司有权对信息披露违规责任人进行追究和处理[38]
浙农股份(002758)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7 11:03
管理目的与原则 - 投资者关系管理目的是促进公司与投资者良性关系、建立稳定优质投资者基础[3] - 投资者关系管理原则有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诚实守信原则[4][5] 沟通内容与方式 -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经营管理信息等多方面[6] - 公司多渠道多方式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如官网、新媒体等[6] 管理工作细节 - 公司应设立专门投资者联系电话等并由专人负责[7] - 公司在官网开设投资者关系专栏,利用公益性网络平台开展活动[7][8] 会议要求 - 公司在特定情形下应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如现金分红未达规定等[9][10] -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应召开业绩说明会,说明行业状况等内容[10] 职责分工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证券部开展工作[13] 违规与记录 - 公司不得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中出现透露未公开信息等违规情形[14] - 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应记录情况并记入档案[16] 互动易平台管理 - 投资者关系活动结束后应及时编制记录表并于次一交易日开市前在互动易平台刊载[16] - 活动记录表应包括参与人员、时间、地点、形式等内容[16] - 公司应通过多种渠道与投资者交流,指派专人处理互动易平台信息[16] -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不能替代信息披露义务[16] -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应保证公平性[17] -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应谨慎、理性、客观[17] - 公司信息披露以符合条件媒体披露内容为准[17] - 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审核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18] 制度生效与解释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0]
浙农股份(002758)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7 11:03
董事会秘书聘任 - 上市后或原任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10] - 由董事长推荐,董事会聘任[10] - 聘任时同时聘任证券事务代表[10] 任职限制与解聘 - 有十种情形之一不得担任[4][5] - 出现四种情形之一一个月内解聘[11] 职责与责任 - 负责信息披露等事务[7] - 决议违规致损承担赔偿责任[14] 其他规定 - 空缺超三月董事长代行并半年内完成聘任[12] - 履职受妨碍可向深交所报告[8] - 签保密协议,离任审查并移交事项[15]
浙农股份(002758)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7 11:03
人员设置与聘任 - 总经理层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负责人1名,任期三年[3] - 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5] 任职限制 - 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等情况不得担任总经理层人员[4] 离职规定 - 总经理层人员辞职、离职需经审计并办妥移交手续[5] - 总经理层人员对公司和股东的忠实义务在离职后一年内依然有效[6] 工作制度 - 公司设总经理办公室处理日常事务,实行总经理办公会议制度[12] - 总经理办公会研究重大事项,实行民主集中制决策[13] 报告机制 - 总经理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经营情况,按要求随时报告日常情况[16] - 经营重大问题和重大事故,总经理及高管及时报告董事长[17] 绩效与薪酬 - 总经理及高管绩效评价由董事会及薪酬考核委员会负责[18] - 总经理层薪酬与公司绩效和个人业绩挂钩[18] 规则生效与解释 - 规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0]
浙农股份(002758)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7 11:03
内幕信息界定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等属内幕信息[5]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5] 债券价格影响因素 - 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影响债券价格[6] - 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影响债券价格[6] - 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重大损失影响债券价格[6] 档案报送要求 - 重大资产重组等事项应及时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9] - 重大事项披露后变化或披露前交易异常应报送档案[9] - 内幕信息首次披露后5个交易日向深交所报送档案[12] 其他工作要求 - 重大事项除填档案还应制作进程备忘录并报送[11] - 各相关主体配合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12] - 档案及备忘录自记录起至少保存10年[13] - 定期对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情况自查[17] - 发现内幕交易核实追责并披露情况及结果[17]
浙农股份(002758) -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7 11:03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离职程序, 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因任期届满、辞任、被 解除职务等离职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三条 公司董事离职包含任期届满未连任、主动辞职、被解除职务以及其 他导致董事实际离职等情形。 第四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之前提出辞任。董事辞任应当向公司提交书面 辞职报告。 (三)独立董事辞任导致公司董事会或者其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比例 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独立董事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 第五条 董事提出辞职的,公司应当在提出辞任之日起 60 日内完成补选,确 - 1 - 保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构成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六条 股东会可以决议解任董事(职工代表董事由职工代表大会解任), 决议作出之日解任生 ...
浙农股份:第三季度净利润8818.08万元,同比增长59.96%
新浪财经· 2025-10-27 11:01
浙农股份公告,第三季度营收为107.81亿元,同比增长14.98%;净利润为8818.08万元,同比增长 59.96%。前三季度营收为330.84亿元,同比增长7.66%;净利润为2.18亿元,同比增长35.8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