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龙实业(002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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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龙实业: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4年4月)
2024-04-26 17:51
关联人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自然人属于关联人[5][7] - 公司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5] 关联交易审议 - 与关联人交易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0]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或其他组织交易超300万元且占比超0.5%,提交董事会审议[10]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不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交易不超300万元或占比不超0.5%,由总经理审批[10] 审计评估 - 与关联人成交超3000万元且占比超5%,聘请中介机构评估或审计[11] -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可免于审计或评估[12] 定价原则 - 关联交易定价有国家定价按国家定价,无则按行业定价,再无则按当地市场价格,均不适用则按实际成本另加合理利润[3] 特殊交易审议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成交超300万元且占比超0.5%,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13] - 向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董事会会议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7]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董事会会议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并决议,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7] - 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对方应提供反担保[17] 协议期限与子公司交易 - 与关联人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三年,每三年重新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20] - 控制或持股50%以上子公司关联交易视同公司行为,适用披露标准[23] - 参股公司关联交易按比例达到披露要求适用规定[23] 累计计算原则 - 连续12个月内与同一或不同关联人进行与同一交易标的相关关联交易,按累计计算原则适用规定[12]
世龙实业: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审计报告
2024-04-26 17:51
财务审计 -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于2024年4月25日对江西世龙实业公司2023年度财报签发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4] 往来资金 - 江西世龙实业公司2023年期初往来资金余额110,322,897.66元,年末余额105,039,409.66元[8] - 2023年1 - 12月往来累计发生金额37,182,396.56元,偿还累计发生金额42,465,884.56元[8] 应收票据 -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应收票据往来累计发生7,394,178.02元,年末余额3,915,637.67元[8] - 江西电化乐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应收票据往来累计发生5,419,300.00元,年末余额2,060,000.00元[8] 应收账款 -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应收账款期初余额429,494.20元,年末余额1,265,469.80元[8] 其他应收款 - 江西世龙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2023年其他应收款期初余额105,745,795.88元,年末余额97,647,012.88元[8] - 深圳市云知咖啡有限公司2023年其他应收款期初余额16,767.69元,年末无余额[8]
世龙实业: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
2024-04-26 17:51
第四条 董事会接受公司监事会的监督,尊重职工代表大会的意见或建议。 第五条 本规则对公司全体董事、董事会秘书及列席董事会会议的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等都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 董事的资格及任职 董事会议事规则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4 年 4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健全和规范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议事程序,提高董事会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的水平,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 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江西世龙实业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在《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负责公司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的 决策。 第六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 ...
世龙实业:前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鉴证报告(文稿版)
2024-04-26 17:51
Da Hua Certified PublicAccountant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前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 目 录 页 次 一. 前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 1-2 二.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前期重大会计差 错更正专项说明 1-3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前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 大华核字[2024]0011006914 号 大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大华核字[2024]0011006914 号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核了后附的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世龙实业")编制的《前期重大差错更正专项说明》。 一.管理层的责任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 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 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世 龙实业责任包括:(1)识别前期会计差错,对已识别的前期会计差错 进行适当的更正处理,确保更正后的会计处理符合企业 ...
世龙实业:审计委员会对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
2024-04-26 17:51
审计机构情况 - 2022年度大华所业务总收入33.27亿元、审计业务收入30.74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3.89亿元[1]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大华所注册会计师1471人,签过证券服务审计报告的1141人[1] 审计相关决策 - 2023年4月27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议案[2] - 2023年5月22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续聘事项[2] 审计结果 - 大华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编制合规,公允反映财务等情况[4] - 大华所认为公司保持有效财务报告内控,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报告[4] 内部评价 - 2024年4月22日公司审计委员会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等议案[5] - 审计委员会认为大华所年报审计表现良好,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6][7]
世龙实业: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2024-04-26 17:51
证券代码:002748 证券简称:世龙实业 公告编号:2024-012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5 月 23 日(星期四)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23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 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23 日 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 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 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 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 有效投票表决结 ...
世龙实业: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2024-04-26 17:51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证券代码:002748 证券简称:世龙实业 公告编号:2024-008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 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报告, 公司 2023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8,291,096.05 元,母公司实 现净利润 66,575,943.71 元;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 为 676,555,998.51 元,其中,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 712,956,696.97 元。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现阶段面临的 ...
世龙实业:内部审计制度(2024年4月)
2024-04-26 17:51
内部审计部门设置 - 公司设立内部审计部门,专职人员不少于三人[6] 内部审计工作汇报 - 每季度至少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情况和问题[8] - 每年至少提交一次内部审计报告[12] 内部审计检查频率 - 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实施情况和大额资金往来情况进行一次检查[9] - 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审计一次[16] 内部审计工作内容 - 每年应将重要事项作为年度工作计划必备内容[9] - 评价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每年至少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2] - 审查和评价范围包括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的制度[13] - 发现内部控制缺陷应督促整改并后续审查[20] - 发现重大缺陷或风险应及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21] - 在重要对外投资和购买出售资产事项发生后及时审计[12][14] - 在重要资产交易、担保、关联交易发生后及时审计[15] - 在业绩快报披露前对其进行审计[17] - 审查评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建立和实施情况[18] 其他相关制度 - 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应根据内审报告出具年度内控评价报告[21] - 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时,需其出具内控审计报告[21] - 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等,公司董监事会应作专项说明[22] - 应在年报披露同时,在符合条件媒体披露内控评价和审计报告[23] - 建立内审部门激励与约束机制,监督考核内审人员工作[19] 制度生效与解释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25]
世龙实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4年4月)
2024-04-26 17:51
审计委员会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上,至少一名为专业会计人士[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委员担任[4] 审计委员会任期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4] 审计委员会会议 - 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两名及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时可召开临时会议[7][16] - 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7] 审计委员会职责 - 每季度审议内部审计部门工作计划和报告,向董事会报告内部审计工作情况[7] - 督导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检查公司重大事件实施和大额资金往来情况[9] 公司细则 - 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20] 其他信息 - 公司为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时间为2024年4月[22]
世龙实业:关于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文稿版)
2024-04-26 17:51
业绩总结 - 2023年度公司营业收入20.9080694057亿元[12] - 2022年度公司营业收入25.9172426692亿元[12] - 2023年度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20.8022667012亿元[13] - 2022年度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25.7867675213亿元[13] 数据占比 - 2023年扣除项目占营收比重0.51%[12] - 2022年扣除项目占营收比重0.5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