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龙实业(002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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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龙实业(002748)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4 09:02
组成与选举 -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含两名独立董事,至少一名独董为会计专业人士并任召集人[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全体委员过半数选举产生并报董事会批准[5] 任期与机构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可连选连任[5] - 下设审计部为日常办事机构,董事会秘书协调审计委员会和董事会[6] 职责与检查 - 主要职责包括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审核财务信息及披露、监督评估内部控制等[8] - 督导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检查一次[9] 报告与审核 - 公司据内审部门出具、审计委员会审议资料出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1] - 审核财务会计报告,关注重大会计和审计问题及欺诈舞弊可能性[11] 外部审计与会议 - 向董事会提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建议,审核审计费用及聘用条款[14] - 定期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19] - 会议召开提前三日通知,特殊情况除外,全体委员同意可缩短或豁免[19]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9] - 独董委员不能出席应委托其他独董委员代出席[20] - 讨论关联议题时,关联委员回避,过半数无关联委员出席可举行,决议经无关联委员过半数通过;出席无关联委员未超总数二分之一提交董事会审议[21] 保存与生效 - 会议记录等资料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至少十年[21] - “以上”“至少”含本数,“超过”不含本数[23] - 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需董事会审议[23] - 细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4] - 细则所属公司为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时间为2025年10月[25]
世龙实业(002748) - 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办法(2025年10月)
2025-10-24 09:02
薪酬设定 - 非独立董事基础月薪3万 - 8万(税前)[4] - 总经理基础月薪8万(税前)[4] - 其他高管基础月薪2万 - 6万(税前)[4] 绩效奖励 - 按加权平均净资产回报率和净利润分档提取绩效奖[4] - 绩效年薪总额=绩效奖×(营业收入同比完成率 - 10%)[4] - 部分情况不予计提或发放绩效年薪[4][6] 生效时间 - 办法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7]
世龙实业(002748) - 公司章程(2025年10月)
2025-10-24 09:02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5年3月11日首次发行3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3月19日在深交所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4000万元[9]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7500万股,每股面值1元,2008年3月4日各发起人以净资产出资完毕[19] 股权结构 - 江西电化高科有限责任公司持股11.92%(894万股)[19] - 江西大龙实业有限公司持股51.09%(3831.75万股)[19] - 新世界精细化工投资有限公司持股28.99%(2174.25万股)[19] - 深圳市致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8%(600万股)[19]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24000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20]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0]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后,特定情形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2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类别股份总数25%,上市一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9]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35]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异议,召集程序等违反规定可在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37]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就董事等违规致损请求相关方起诉[38]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50]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75] - 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名董事候选人[81]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人[97]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于会议召开10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05] - 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108] 独立董事相关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为公司前十名股东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14] - 担任独立董事需有五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118]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36] - 公司采取现金分红时,现金分红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20%[137] - 公司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达80%[138] 公司变更与清算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时,可不经股东会决议,但需董事会决议[156] - 公司出现解散事由,应10日内公示,部分情形可存续,需2/3以上表决权通过[164] - 清算组清理财产后若资不抵债应申请破产清算[167]
世龙实业(002748)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2025-10-24 09:02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4]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两个月内召开[4] 股东权利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9] - 单独或合计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12] 通知与登记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二十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十五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13]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登记日一旦确认不得变更[13] 会议变更与投票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14]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结束时间有规定[18] 选举制度 - 特定情况下选举董事应采用累积投票制[24] 表决权限制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违反规定,部分股份36个月内无表决权[23] 投票权征集 - 公司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征集[23] 优先股审议 - 股东会就发行优先股审议需对11项事项逐项表决[24][25] 决议公告与记录 - 股东会决议公告应列明相关内容[27] - 会议记录应保存不少于10年[28] 方案实施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应在2个月内实施[29] 回购决议 - 公司回购普通股决议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30] - 公司应在股东会作出回购普通股决议后的次日公告该决议[30] 决议效力 - 公司股东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法规无效[31]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规决议[31] 规则相关 - 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也需股东会通过[35] - 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6] 其他 - 公司为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37] - 时间为2025年10月[37]
世龙实业(002748)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4 09:02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含2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1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过半数选举产生并报董事会批准[4]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 - 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可连选连任[5]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 每年至少召开1次,主任委员主持,特殊情况推举独立董事主持[12] - 召集人提前3日通知委员并提供资料,特殊情况除外[12]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3] - 讨论关联议题关联委员回避,无关联委员过半数出席及通过,不足二分之一提交董事会[14] 会议资料保存 - 会议决议等资料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至少10年[16] 细则生效与修改 - 本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需董事会审议通过[18] 文档时间 - 涉及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10月相关内容[20]
世龙实业(002748) -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4 09:02
新策略 - 公司制定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2] - 发布信息或回复应坚守诚信、保证真实准确完整[4] - 回复不得涉及未公开重大信息、不宜公开信息等[6][7] - 回复应充分提示不确定性和风险,不得迎合热点[7][8] - 不得配合违法违规交易,及时回应市场质疑[8] 制度执行 - 证券部为互动易平台对口管理部门,负责收集问题等[10][11] - 内部审核流程包括问题收集整理、回复内容起草、审核、发布[12] - 各分/子公司、职能部门配合回复内容起草[12] - 重要或敏感回复可视情况报董事长审批[12]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执行,由董事会解释[14][15]
世龙实业(002748)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4 09:02
第一条 为规范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 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行为,提高财务信息质量,切实维护股东合 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及内部 控制报告的行为。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 法定审计业务的,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 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公司不得在董事 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向公 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 ...
世龙实业(002748) - 舆情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4 09:02
舆情管理制度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二)一般舆情:指除重大舆情之外的其他舆情。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和公司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 对公司股价、商业信誉及正常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以下简称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不实报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的信 息; (四)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较 大影响的事件信息。 第三条 舆情信息的分类: (一)重大舆情:指传播范围较广,严重影响公司公众形象或正常经营活 动,使公 ...
世龙实业(002748) - 内部控制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4 09:02
内部控制制度 - 公司制定内部控制制度加强规范、提高风险管理水平、保护投资者权益[2] - 制度遵循全面性、重要性等五项原则[3] - 考虑内部环境、风险评估等五要素[7] 子公司与资金管理 - 重点加强对控股子公司管理控制,涵盖选任、策略等多方面[12] - 实行募集资金与其他资金集中统一管理[15] - 建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明确存储、审批等内容[16] - 制定募集资金使用审批程序和管理流程[17] - 内部审计部门定期跟踪检查募集资金情况[19] - 变更募集资金用途需经董事会审议、股东会审批[18] - 制定资金结算管理制度确保资金安全有效[21] 关联交易与担保 - 关联交易内部控制应遵循平等、自愿等原则,明确审批权限和审议程序[20] - 确定并更新关联方名单,发生关联交易需履行审批、报告义务[20] - 对外担保内部控制应遵循合法等原则,严格控制担保风险[25] - 董事会审议对外担保议案前应调查被担保人情况,必要时评估风险[26] 重大投资与信息披露 - 重大投资内部控制应遵循合法、审慎等原则,控制投资风险[30] - 规划发展组负责重大投资项目研究和评估,监督执行进展[32] - 按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建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34] 检查与评价 - 审计部门每年对内部控制进行一次检查监督,还不定期开展专项检查[38] - 审计委员会根据内部审计报告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38] - 董事会审议年度报告时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形成决议[38] 其他规定 - 董事会应对涉及留结论或否定结论鉴证报告等事项作专项说明[40] - 专项说明应包含事项基本情况、对内控有效性影响程度等内容[40] - 内控健全完备和有效执行情况是部门、子公司绩效考核重要指标[40] - 查处违反内控和影响执行的责任人[40] - 内控执行检查、评估等资料保存应遵守档案管理规定[40] - 制度未尽事宜依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42] - 制度与相关规定抵触时以规定为准[42]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也需董事会审议[42]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43] - 制度发布时间为2025年10月[44]
世龙实业(002748)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4 09:02
内部审计人员配置 - 公司内部审计专职人员应不少于三人[4] 内部审计部门职责与报告 - 内部审计部门对董事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4]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情况和问题[7] - 内部审计部门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内部审计工作,每年提交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2] 内部审计检查与审计事项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和资金往来检查并出具报告[9]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审计一次[17] - 内部审计部门在重要投资、购售资产、担保事项发生后及时审计[14][15] - 内部审计部门在业绩快报披露前对其进行审计[18] 审计报告与说明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内部审计报告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1] - 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报告内控有效性审计并出具报告[21] -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时董事会需作专项说明[22] 制度相关 - 内部审计资料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10] - 公司建立内部审计激励与约束机制监督考核人员工作[24] - 违规者根据情节处分追究责任[24]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需董事会审议通过[28]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