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实股份(002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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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实股份(002698.SZ):项目拟计划于2025年四季度动态展示1-2款人形机器人原理样机
格隆汇· 2025-11-13 08:25
公司产品研发进展 - 公司计划在2025年第四季度动态展示1至2款人形机器人原理样机 [1]
博实股份(002698)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10 09:46
审计委员会制度 - 制度目的是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强化审计委员会决策功能[4] - 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决议需提交董事会审议[6] 审计委员会职责 - 年度财报审计中协调审计时间、审核财务信息等[7] - 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审计工作时间安排[9] - 审阅财务会计报表,督促提交审计报告[9] - 提交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评估及续聘或改聘决议[11] 年报审计改聘规定 - 原则上不得在年报审计期间改聘,特殊情况需经相关程序[11]
博实股份(002698)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11月)
2025-11-10 09:46
新策略 - 公司制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待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1] - 选举二名以上董事时适用累积投票制,一名时不适用[3][4] - 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选举分别进行,均用累积投票制[6] - 股东投票权使用规则及选票有效性规定[7] - 董事当选得票要求及特殊情况处理办法[9]
博实股份(002698) -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10 09:46
内幕信息界定 - 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等属内幕信息[7] - 大股东或实控人持股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8] - 新增借款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8] 档案及备忘录管理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等至少保存10年[18] - 公开披露后5个交易日报送档案及备忘录至交易所[18] 责任分工 - 董事会保证档案真实准确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4] - 董事会秘书负责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4] 违规处理 - 违规给公司造成影响或损失,给予处分、处罚或追责[23] - 发现违规2个工作日内报送情况及结果至监管局和交易所[21] 制度执行 - 制度未尽事宜按法规等执行[25]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26]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27]
博实股份(002698) - 接待特定对象调研采访等相关活动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10 09:46
特定对象范围 - 从事证券服务、投资的机构及个人、持股5%以上股东等[5] 接待规定 - 提前3个工作日预约登记并获董事会秘书批准[7] - 接待时间为法定工作日[8] 接待流程 - 核实身份并填写登记表[10] - 要求签署保密承诺书[10] - 记载过程形成会议记录并双方签字[11] 资料管理 - 审阅报告稿件,有错改正,涉未公开信息及时公告[11] - 资料保存期限不少于3年[12] 制度说明 - 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13] -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4]
博实股份(002698) -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10 09:46
制度目的 - 完善公司治理机制,提高年报信息披露质量[4] 流程安排 - 管理层向独立董事汇报经营和重大事项进展[5] - 独立董事核查拟聘会计事务所和年审注册会计师资格[5] - 财务总监提交审计安排及材料并安排沟通初审意见[5][6] 职责权限 - 独立董事关注改聘情形、签署意见、审查程序资料[7][8][10] - 对年报有异议可聘请外部审计机构[10] 制度生效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并自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1][12]
博实股份(002698) -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10 09:46
信息管理 - 制定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明确信息范围[4] - 涉密人员在特定时期负有保密义务[5] 信息报送 - 拒绝无依据的统计报表报送要求[5] - 按法规报送信息需登记内幕知情人[6] - 向特定使用人报送年报信息不得早于业绩快报披露时间[6] 责任追究 - 违反制度致公司损失将依法追责[6] 制度适用 - 未规定事项适用《公司章程》,不一致以其为准[7]
博实股份(002698)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10 09:46
报告主体 - 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公司董事等,适用于公司及子公司[5] 报告标准 - 重大交易资产总额占比超10%等需报告[8] - 关联交易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等需报告[9] - 诉讼和仲裁涉案超10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等需报告[10] - 重大风险营业用主要资产被处置超总资产30%等需报告[11] - 重大变更变更公司章程等需报告[12] 报告情形 - 控股股东拟转让股份应及时报告并跟进[14] - 持有5%以上股份股东股份被质押等应及时报告[14] 报告流程 - 各部门及下属公司特定时点向董事会秘书预报重大信息[16] - 各部门及子公司按规定向董事会秘书或代表报告进展[10] - 报告义务人知悉信息第一时间向董事长和秘书报告并交书面文件[18] - 董事会秘书分析判断,需披露时提请董事会履行程序[13] 报告材料 - 书面报送重大信息材料含事项原因、协议、批文等[19] 报告制度 - 公司实行重大信息实时报告制度[21] 内部管理 - 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制定内部报告制度,指定联络人备案[21] - 各部门及分支机构负责人有促进信息收集报告义务[21] - 部门及分支机构负责人和联络人对报告信息承担连带责任[22] 保密责任 - 接触应报告信息人员未公开前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内幕交易[24] 违规处理 - 未按制度履行信息报告义务追究责任,造成损失可处分赔偿[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