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L智家(0026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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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L智家(002668)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0-29 12:44
广东 TCL 智慧家电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TCL智慧家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广东TCL智慧家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下同)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广东TCL智慧家电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规定设立的专门工作 机构,主要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决定机制、决策流程、支付与止付追索安排等薪酬政策 与方案。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两名独立董事和一名非独立董事组成。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 委员会工作;召集人在委员 ...
TCL智家(002668) -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10-29 12:44
广东 TCL 智慧家电股份有限公司 (二)公司人力资源部主要负责对派往控股子公司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员工进行管理及绩效考核,并负责对控股子公司的相关人事信息的收集 整理工作; 广东TCL智慧家电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其百分之五十以上 股份,或者持有其股份不足百分之五十但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组成, 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等方式实际控制的公司。 第三条 公司主要通过向控股子公司推荐、委派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和日常监管两条途径行使股东权利,并负有对控股子公司指导、监督和相关服务 的义务。公司支持控股子公司依法自主经营。 第四条 公司各职能部门根据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对控股子公司的组织、财 务、经营与投资决策、重大事项决策、内部审计、行政、人事及绩效考核等进行 指导、管理及监督: (一)公司财务部主要负责对控股子公司财务会计等方面的监督,并负责控 股子公司的财务报表及相关财务信息的收集和备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广东TCL智慧家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对控股子公司的管理,确保控股子公司规范、高效、 ...
TCL智家(002668) - 公司章程(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9 12:44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2年4月16日在深交所上市,首次发行4135万股[7] - 公司注册资本为108411.1428万元,股份总数为108411.1428万股[7][14] - 中山施诺工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75%,东盛投资有限公司持股25%[14] 股份相关规定 - 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16]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部分情形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20]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2] 股东权益与会议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情形下有权书面请求相关方诉讼或直接诉讼[31][32]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出提案,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50] 担保与资产交易 -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41] - 公司一年内向他人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且需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41][42] - 非关联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须经审议,占50%以上提交股东会[84]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设董事长1人[83]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88] - 董事会会议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89]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13] - 公司每年现金分配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最近三年累计分配不少于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16] - 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须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通过方可提交股东会,股东会审议须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117] 其他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13]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可续聘,聘用、解聘由股东会决定,审计费用也由股东会决定[123] - 公司指定《证券时报》等至少一家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巨潮资讯网为信息披露媒体[125]
TCL智家(002668) - 定期报告编制和披露管理制度
2025-10-29 12:44
广东 TCL 智慧家电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 TCL 智慧家电股份有限公司 定期报告编制和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 TCL 智慧家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期报 告的编制和披露流程,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认 真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维护投资者和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 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广东 TCL 智慧家电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公司制定的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公司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 报告应当经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应当按照法律法规、 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规定及时编制和披露定期报告。 公司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 ...
TCL智家(002668) - 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0-29 12:44
广东 TCL 智慧家电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TCL智慧家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广东TCL智慧家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与 可持续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 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广东TCL智慧家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特设立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 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规定设 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决策和可持续发展 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 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召集人在委员会内选举产生。 召集人负责召集和主持委员会会议,当召集人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 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召集人既不能履行职责,也不指定其他委 ...
TCL智家(002668) - 对外信息发布管理制度
2025-10-29 12:44
制度适用范围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相关子公司、分公司、职能部门、人员[2] 信息管理 - 信息指对公司股价可能有较大影响的信息[3] - 公司对外报送信息实行分级、分类管理[2] 信息发布 - 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信息对外发布等事宜[3] - 公司宣传文件对外发布前需经董事会秘书书面同意[4] 保密义务 - 定期报告等披露前相关人员负有保密义务[3] - 向外部单位提供年度报告相关信息不得早于业绩快报披露时间[3] - 向对方提供未公开重大信息需对方签署保密协议[4] 违规责任 - 违反规定擅自发布未披露信息相关人员应担责[6] - 外部单位违规使用信息公司有权要求赔偿[6]
TCL智家(002668)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2025-10-29 12:44
财务资助审议规则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4] - 提供财务资助需全体董事过半数、出席董事会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关联董事回避表决[4] - 单笔财务资助超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四种情形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4] 财务资助限制条件 - 不得为《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提供财务资助[5] - 公司在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等两种情况后的十二个月内,不得为控股子公司以外对象提供财务资助[6] 财务资助申请流程 - 申请财务资助单位需提交申请报告及决策文件,经初核、复核、批准后履行审批程序[8] - 财务资助申请报告应包含申请原因、主要财务指标等内容[8] 财务资助后续管理 - 申请单位在预计债务到期不能还款等情形时需及时书面通知公司[9] - 逾期财务资助款项收回前,不得向同一对象追加资助[13] 财务资助信息披露 - 公司披露对外财务资助事项需向深交所提交公告文稿等文件[10] - 财务资助事项需披露协议内容、资金用途、审批程序等[11] - 接受资助对象要披露基本情况、主要财务指标、资信及关联关系等[11] - 需采取风险防范措施,如第三方担保要披露其情况[11] - 为与关联人共同投资子公司提供资助,要披露其他股东情况[11] - 董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需对资助事项发表意见[11] - 要披露公司累计对外资助金额及逾期未收回金额[11] - 已披露资助事项在特定情形下要及时披露情况及措施[12] 违规责任追究 - 违规提供资助造成损失将追究责任,严重的移交司法[15] 适用范围 - 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资助适用本制度[17]
TCL智家(002668) -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10-29 12:44
人员设置 - 公司设1名总经理,可设若干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助理[4] - 兼任高管的董事及职工代表董事总数不超董事总数二分之一[4] 任期规定 - 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每届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4] 职责义务 -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主持多项工作[8] - 需遵守忠实和勤勉义务[10] 报告与赔偿 - 总经理应向董事会报告重大合同等情况并保证真实[11] - 执行职务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13] 股东权益 - 股东可追究违法损害股东利益人员法律责任[13]
TCL智家(00266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变动管理制度
2025-10-29 12:44
第二条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知 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内幕 交易、操纵市场等禁止行为的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交易。 第三条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当 将其买卖计划以书面方式通知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应当核查公司信息披露及 重大事项等进展情况,如该买卖行为可能违反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 定和《公司章程》的,董事会秘书应当及时书面通知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第四条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应当在 首次卖出的十五个交易日前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减持计划,公司董事会将提交深圳 证券交易所备案并予以公告。减持计划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拟减持股份的数量、 来源、减持原因、减持方式、减持时间区间、减持价格区间等信息,以及不存在 规定不得减持情形的说明。 每次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不得超过三个月。在减持时间区间内,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及时向公司报告减持进展情况, 公司将及时予以披露。在前款规定的减持时间区间内,公司发生高送转、并购重 组等重大事项的,已 ...
TCL智家(002668) - 委托理财内控制度
2025-10-29 12:44
委托理财审议规则 - 额度占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投资前董事会审议披露[6] - 额度占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提交股东会审议[6] - 每年初预估金额并提交股东会审批[6] 委托理财管理要求 - 资金使用期限不超十二个月,期限内交易不超额度[6] - 财务部归口管理,负责前、中、后期工作[7] - 方案通过后决议披露前向深交所报备[10] - 提交申请需风险评估和可行性分析[10] - 完成后及时记账,合同协议归档[12] 委托理财监督披露 - 审计部门日常监督,定期核实资金使用[14] - 定期报告披露风险控制及损益情况[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