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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硕电源(0026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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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硕电源(002660) -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2025-10-27 12:43
信息报送制度 - 适用范围包括公司及下属公司和相关人员[2] - 涉密人员定期报告编制等期间负保密义务[4] - 年度报告披露前不提前报送资料[7] 信息审核与备案 - 对外报送信息需经多层审核,必要时董事长批准[5] - 对外报送未公开信息应提示保密并备案[5] 违规处理 - 公司将对违规报送信息人员视情节处罚[8] - 追究违规使用未公开信息的外部单位或个人责任[8]
茂硕电源(002660)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10-27 12:43
制度与原则 - 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加强与投资者沟通[2] - 投资者关系管理遵循合规、平等、主动和诚实守信原则[3] 工作对象与内容 - 工作对象包括投资者、分析师、媒体和其他相关机构[8] - 与投资者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经营管理、风险挑战等[9] 管理架构 - 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办公室为职能部门[12] - 从事人员需具备品行、专业知识、沟通协调等素质[12] 职责与培训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培训[18] - 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履行拟定制度、组织活动、处理诉求等职责[14] 业绩说明会 - 年度报告披露后召开业绩说明会,提前征集提问[17] - 参与人员包括董事长或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17] 特定对象与档案 - 持有公司总股本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关联人是特定对象[22] - 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3年[24] 沟通规范 - 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应事先公告并在非交易时段召开[18] - 与投资者沟通不得提供未公开重大信息[19] 接待与调研 - 接待特定对象实行预约制度,董秘原则上全程参加[22] - 要求调研机构及个人出具资料并签署承诺书[23] - 形成书面调研记录,人员签字确认[24] 互动易平台 - 通过互动易平台与投资者交流,专人处理信息[27] - 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应谨慎客观,不得违规[28] 制度实施 -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31]
茂硕电源(002660)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条例
2025-10-27 12:43
审计委员会构成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三名,两名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4] - 成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5] - 设召集人一名,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担任[4] 任期与职责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超六年[4] - 主要职责包括审核财务信息、监督评估审计工作等[7] 审核与报告 - 审核财务报告需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7] - 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外部审计机构履职评估报告[9] - 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并提交报告[10] 监督与费用 - 监督指导内部审计机构开展内控检查和评价工作[11] - 履职费用由公司承担[5] 股东会与诉讼 - 董事会收到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十日内书面反馈[14] - 同意召开应在决议后五日内发通知,两月内召开会议[14] - 接受特定股东书面请求可提起诉讼[15] 会议相关 - 定期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17] - 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7] - 提前三天通知成员并提供资料,紧急情况随时通知[17] - 决议需成员过半数通过[18] - 会议资料保存至少十年[19] 条例执行 - 工作条例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执行[21]
茂硕电源(002660)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2025-10-27 12:43
内幕信息管理 - 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管理机构,董秘负责日常监管及披露[2] 重大事项报备 - 重大事项需向深交所报备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5] - 首次公开披露后五个交易日内报备[15] 知情人范围 - 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相关人员属知情人[9] 档案管理 - 一事一记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13] - 档案和备忘录至少保存十年[15] 违规处理 - 知情人违规视情节处分并报送监管部门,犯罪移交司法[22] 其他 - 茂硕电源相关文件时间为二〇二五年十月[26] - 附件含登记表和备忘录[26]
茂硕电源(002660)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10-27 12:43
关联方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公司关联法人[3]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股东,为公司关联自然人[4] 关联交易审议 - 与关联自然人30万元以下、关联法人300万元以下或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下交易,由董事长审议批准[11] - 与关联自然人超30万元、关联法人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0.5%交易,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并披露[11]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不论数额大小,与关联人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5%交易,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聘请中介机构评估或审计并披露报告[11] 担保审议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及出席董事会会议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同意并提交股东会审议,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需其提供反担保[13] 表决规则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会议由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审议[14]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且不得代理其他股东行使表决权[15] 子公司关联交易 - 公司控股子公司关联交易视同公司行为[19] 文件保存 - 关联交易决策记录等文件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限为十年[20] 日常关联交易处理 - 首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按协议交易金额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无具体金额提交股东会审议[13]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主要条款重大变化或期满续签,按新协议交易金额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13] - 每年新发生数量众多日常关联交易,合理预计年度金额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超出预计金额以超出部分为准履行程序并披露[13] - 与关联人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三年,每三年重新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13] 报告披露 -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分类汇总披露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履行情况[13]
茂硕电源(002660)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10-27 12:43
资金支取与协议管理 - 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公司及银行应通知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6] - 募集资金到位后1个月内公司应与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银行签三方监管协议[6] - 银行三次未及时出具对账单等,公司可终止协议并注销专户[7] - 三方协议提前终止,公司应1个月内签新协议并公告[7] 项目论证与实施 - 超前次募投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未达计划金额50%,公司应重新论证项目[10] - 募投项目搁置超一年,公司应重新论证项目[10] - 募投项目市场环境重大变化,公司应重新论证项目[10] - 募投项目出现其他异常情形,公司应重新论证项目[10] - 公司拟延期实施募投项目,需董事会审议通过,保荐人或独董发表意见[11] - 公司将募集资金用作多项特定事项,需董事会审议通过,保荐人或独董发表意见[11][12] 资金使用与管理 - 节余资金低于项目净额10%按制度履行程序,达或超10%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低于500万元或1%可豁免程序[13] -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等,原则上6个月内实施[13] - 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12个月,公司使用闲置资金现金管理需公告[14] - 闲置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超12个月,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告[15] - 改变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公告[18] - 全部募投项目完成前,项目终止节余资金低于净额10%需满足相关条件[18] - 公司至迟在同一批次募投项目整体结项时明确超募资金使用计划[19] 监督与核查 - 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季度检查一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21] - 董事会每半年度核查募投项目进展,出具专项报告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鉴证[21] - 募投项目年度实际与预计使用金额差异超30%,公司调整投资计划并披露[22] - 保荐人或独董至少每半年现场核查一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23]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保荐人或独董对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专项核查报告并披露[23] 违规责任与制度生效 - 公司、董事及高管违规使用募集资金承担法律责任[23] - 董事等致募集资金被挪用或占用造成损失承担法律责任[24] - 擅自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公司及相关人员承担证监会处罚[25] - 公司及相关人员违反制度承担交易所处分[25] - 董事违反制度,董事会视情节提罢免建议[25] - 高管等违反制度,董事会撤换并视情节处罚或追究法律责任[25] - 本制度经董事会通过并报股东会批准后生效及修改[27]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7]
茂硕电源(002660)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10-27 12:43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承担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要求的义务,享有相应的工作职权,并获取相应 报酬。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 管理、法律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 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第一条 为了促进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 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与监督,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地位及任职资格 (四)本公司现任独立董事; (五)法律法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会秘书的其他情形。 董事会秘书候选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披露该候选人具体情形 ...
茂硕电源(00266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问责制度
2025-10-27 12:43
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问责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 结构,健全内部约束和责任追究机制,促进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恪尽职守, 提高公司决策与经营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及公司内部控制 制度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 章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完善公司内控体系的建设,规范运作。 第三条 内部问责是指对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在其所管辖的部门及工 作职责范围内,因其故意或过失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 的制度。 第四条 问责的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统称"被问责人")。 第五条 公司内部问责坚持下列原则: (五)问责与改进相结合,惩戒与教育相结合。 1 (一)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二)责任与权利对等; (三 ...
茂硕电源(002660)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10-27 12:43
人员信息申报 - 新任董高任职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委托公司申报个人及近亲属身份信息[5] - 现任董高信息变化或离任后2个交易日内委托公司申报信息[5] 股份锁定 - 上市已满一年公司董高年内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按75%自动锁定[7] - 上市未满一年公司董高新增本公司股份按100%自动锁定[7] 股份买卖限制 - 董高在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内不得买卖公司股份[7] - 董高在季报、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5日内不得买卖公司股份[7] 增持规定 - 董高披露增持计划时,拟增持股份上限不得超出下限一倍[12] - 董高增持计划实施期限自公告披露起不超6个月[12] - 增持主体期限过半时通知公司披露进展公告[15] - 增持期限届满、完成或提前终止时披露实施结果[15] 减持规定 - 董秘每季度检查大股东、董高减持情况,违规向深交所报告[17] - 董高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减持公司股份[18] - 董高任期内及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总数25%[18] - 董高持股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部转让[19] - 董高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减持需提前15个交易日报告披露,时间区间不超3个月[19][20] - 董高减持完毕或时间区间届满后2个交易日报告披露完成公告[20] - 董高司法等减持收到通知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公告[20] - 董高离婚分配股份后减持,各自每年转让不超各自持有总数25%[21] 违规处理 - 董高违反《证券法》6个月内买卖股票,董事会收回收益,严重处分或交部门处罚[23] 制度实施 - 本制度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实施[27]
茂硕电源(002660) - 内部审计制度
2025-10-27 12:43
内部审计组织架构 - 公司董事会是内部审计工作最高决策机构[7] - 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负责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7] - 内部审计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10] 人员与职责 - 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由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会任免[10] - 内部审计机构应合理配备专职审计人员[10] - 内部审计机构职责包括制定制度、落实计划等[14] 权限与经费 - 内部审计机构具有要求报送资料、检查等权限[16] - 内部审计机构履行职责和培训经费应列入年度财务预算[17] 计划与流程 - 年度内部审计计划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两个月内制定[19] - 内部审计通知书需在实施审计3日前送达被审计单位[21] - 被审计单位应自收到审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意见[27] 档案管理 - 内部审计工作档案保存期限一般为30年,突出审计代表意义的永久保存[33] 奖惩制度 - 为公司挽回损失的内部审计人员给予挽回金额5%-10%奖励,最高不超2万[39] - 发现重大问题及风险的内部审计人员予以500 - 2000元奖励[39] - 提供重要线索且属实的工作人员视情况给予500 - 2000元奖励[39] - 失职渎职责任人可处以500 - 5000元罚款[41] - 特定违规被审计单位或个人可处以500 - 5000元罚款[41] 制度相关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等和《公司章程》规定执行[44]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与修订[45] - 制度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执行,修订亦同[46] 附件表格 - 附件包含《内部审计项目委托审批表》等四种表格[47][48] 违规情形 - 存在拒绝提供资料等六种违反内部审计规定的情形[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