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国信(002608)

搜索文档
江苏国信(002608) - 2018 Q3 - 季度财报
2018-10-22 16:00
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本报告期营业收入为56.59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83%[8] - 年初至报告期末营业收入为157.27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3.63%[8] - 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27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2.83%[8] - 年初至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83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1.88%[8] - 营业总收入同比增长1.9%,从57.73亿元增至58.81亿元[57] - 净利润同比增长13.6%,从7.15亿元增至8.12亿元[58]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增长12.8%,从5.56亿元增至6.27亿元[58] - 营业总收入同比增长13.3%至164.44亿元,上期为145.13亿元[67] - 净利润同比增长9.7%至20.34亿元,上期为18.54亿元[68]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同比增长11.9%至15.83亿元[68]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财务费用同比增长7.3%至5.63亿元[68] - 所得税费用同比增长1.8%至4.78亿元[68] 资产和负债变化 - 公司总资产为510.99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度末增长11.56%[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231.08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度末增长31.59%[8] - 预付款项增加170.11%至9.58亿元人民币,主要因预付煤炭款和天然气款增加[17] - 其他应收款增长134.75%至23.72亿元人民币,主要因信托保障基金增加[17] - 持有至到期投资增长181.09%至3.81亿元人民币,主要因信托产品投资增加[17] - 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少63.49%至6755.26万元人民币,主要因待抵扣长期资产减少[17] - 公司货币资金期末余额为35.62亿元,较期初35.79亿元减少0.17亿元[46]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为19.78亿元,较期初16.50亿元增长20.0%[46] - 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为23.72亿元,较期初10.10亿元增长134.9%[46] - 短期借款期末余额为96.79亿元,较期初80.11亿元增长20.8%[48] - 长期股权投资期末余额为80.69亿元,较期初71.57亿元增长12.7%[48] - 固定资产期末余额为233.20亿元,较期初244.31亿元减少4.5%[48]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为231.08亿元,较期初175.61亿元增长31.6%[50] - 未分配利润为-12.05亿元,较期初-27.88亿元改善56.8%[50] - 公司总资产同比增长23.7%,从177.49亿元增至219.64亿元[54][55] - 货币资金期末余额为11.67亿元,较期初减少4.8%[53] - 长期股权投资大幅增长24.3%,从164.97亿元增至204.97亿元[53] - 股本增长16.1%,从32.53亿元增至37.78亿元[55] - 资本公积增长17.2%,从199.61亿元增至233.97亿元[55] 现金流量变化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0.33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102.05%[8] - 年初至报告期末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1.38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53.56%[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下降53.56%至11.38亿元人民币,主要因信托保障基金增加[17]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下降71.26%至-36.57亿元人民币,主要因信托产品投资大幅增加[17]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长427.71%至25.08亿元人民币,主要因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1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1.38亿元,相比上期的24.50亿元下降53.58%[76][79]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6.57亿元,相比上期的-21.35亿元恶化71.29%[79]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5.08亿元,相比上期的-7.65亿元改善427.84%[79][81]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176.04亿元,与上期的176.25亿元基本持平[76]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为4.52亿元,相比上期的4.76亿元下降4.93%[76]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支付的现金为6.15亿元,相比上期的17.35亿元下降64.56%[79] - 投资支付的现金为154.92亿元,相比上期的81.43亿元增长90.25%[79]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为48.71亿元,相比上期的1.12亿元增长4254.46%[79]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为88.94亿元,相比上期的83.10亿元增长7.03%[79] 投资收益和收益构成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7.87%,同比下降0.87个百分点[8] - 投资收益增长52.4%,从2.06亿元增至3.14亿元[58] - 其他综合收益税后净额激增1227.2%,从255万元增至3385万元[58] - 投资收益同比增长24.1%至8.63亿元[68] - 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达7.91亿元[68] - 利息收入同比增长66.1%至795万元[67] - 公司股票投资初始成本为50,824,341.81元,期末公允价值为47,497,504.20元,累计公允价值变动损失为3,326,837.61元[36] - 信托产品投资初始成本为2,756,912,974.73元,期末公允价值为2,780,777,668.74元,累计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23,864,694.01元[36] 管理层讨论和指引 - 公司2018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区间为21.8万至31.0万元,同比增长0.02%至42.23%[33] - 公司2017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1.8万元[33] - 基本每股收益0.45元,同比增长4.7%[70] - 综合收益总额同比增长11.0%至20.39亿元[70] - 综合收益总额为2.72亿元,相比上期的13.04亿元下降79.15%[75] 法律和仲裁事项 - 江苏信托诉江苏保千里案获判偿还本金1.55亿元及相应利息,另支付律师费155万元[31] - 华泓船务诉公司案一审判决公司支付购船款3,425万元及相应利息[27] - 公司与珍宝航运就多艘64,000吨散货船存在仲裁争议,涉及船体号包括SAM14017B、SAM14018B等[27][29] - 公司破产重整过程中相关案件预计对本期及后期利润无较大影响[27][29] - 江苏信托与云南农行达成和解协议,后者受让单一信托项下受益权[29] - 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信托按委托人指令进行诉讼,相关费用由委托人承担[29][31] 股权和投资活动 - 江苏省国信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65.49%,为公司第一大股东[12] -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39.61亿元人民币,发行价格7.62元/股[20] - 公司出资30.6亿元人民币持有苏晋能源51%股权,合资公司注册资本60亿元人民币[21] - 江苏信托以23.75亿元人民币受让利安人寿股权,受让价格4.47元/股[23] 信托业务说明 - 江苏信托管理的单一信托项目不承担实际投资损失,风险由委托人/受益人自担[29][31]
江苏国信(002608) - 2018 Q2 - 季度财报
2018-08-23 16:00
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营业收入为100.687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8.08%[2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279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9.66%[2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9.922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6.61%[20] - 基本每股收益为0.31元/股,同比增长19.23%[20] - 稀释每股收益为0.31元/股,同比增长19.23%[2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5.49%,同比增长0.36个百分点[20] - 公司2018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总收入105.63亿元,同比增长18.30%[40] - 公司2018年上半年利润总额15.75亿元,同比增长11.48%[40] - 公司2018年上半年归母净利润10.28亿元,同比增长19.66%[40] - 公司营业收入为100.69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8.08%[45] - 投资收益达6.38亿元人民币,占利润总额比例40.49%[56]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营业成本为89.40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9.82%[45] 各条业务线表现 - 能源业务营业总收入100.69亿元,同比增长20.77%[40] - 能源业务归母净利润2.84亿元,同比增长11.34%[40] - 累计发电量241.6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47%[40] - 供热量295.40万吨,同比增长29.09%[40] - 信托业务营业总收入11.31亿元,同比增长26.99%[40] - 信托业务归母净利润7.57亿元,同比增长23.50%[40] - 信托资产管理规模达4828.58亿元[40] - 电力业务收入占营业总收入比重95.32%,达100.69亿元人民币[49] - 金融业务收入同比增长22.86%至4.94亿元人民币[49] - 热力业务收入同比增长39.74%至4.66亿元人民币[49] - 电力业务毛利率为11.21%,同比下降1.29个百分点[51] 现金流量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1.618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40.91%[2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1.62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40.91%[45]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9.10亿元人民币,同比大幅下降562.13%[45][47]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7.86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453.77%[47] 管理层讨论和指引 - 煤炭市场供应阶段性偏紧,进口煤受政策汇率等因素影响,煤价走势不确定性加大[88] - 电力体制改革导致计划电量减少,市场电量份额增加,江苏省外来电份额加大可能降低燃煤机组利用小时数[89] - 2018年金融监管政策全面从严,降杠杆去嵌套等监管导向对传统信托业务造成较强冲击[89] - 信托行业面临规模缩量业态重构整顿,经济下行压力及国际市场波动带来挑战[90] - 公司针对信用风险完善尽职调查制度,持续关注交易对手资信状况及履约能力[90] - 2018年1-9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同比增长3.19%至52.66%,对应净利润变动区间为1.46亿元至2.16亿元[87] 资产和负债结构 - 持有至到期投资较年初增加48.31亿元,增长3564.16%[34] - 其他流动资产较年初增加3.32亿元,增长70.80%[34] - 递延所得税资产较年初增加3312.39万元,增长30.36%[34] - 应收票据较年初增加2944.01万元,增长66.37%[34] - 其他非流动资产较年初减少9565.59万元,下降51.70%[34] - 货币资金期末金额为36.15亿元人民币,占总资产比例7.09%,较上年同期下降0.61个百分点[60] - 应收账款期末金额为20.68亿元人民币,占总资产比例4.05%,较上年同期下降0.43个百分点[60] - 存货期末金额为8.37亿元人民币,占总资产比例1.64%,较上年同期上升0.23个百分点[60] - 长期股权投资期末金额为79.79亿元人民币,占总资产比例15.64%,较上年同期上升0.32个百分点[60] - 固定资产期末金额为237.51亿元人民币,占总资产比例46.55%,较上年同期下降5.90个百分点[60] - 在建工程期末金额为5.65亿元人民币,占总资产比例1.11%,较上年同期下降2.98个百分点[60] - 短期借款期末金额为94.75亿元人民币,占总资产比例18.57%,较上年同期上升0.38个百分点[60] - 长期借款期末金额为42.08亿元人民币,占总资产比例8.25%,较上年同期下降3.12个百分点[60]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期末金额为17.69亿元人民币,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失3764.24万元人民币[63][71]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总额6,849,058,013.89元[74] 投资活动 - 报告期投资总额为55.31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同期增长17.48%[69] -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3,999,999,983.22元,扣除发行费用39,000,000.00元后净额为3,960,999,983.22元[78] - 募集资金投入江苏信托项目金额396,099万元,投资进度达100%[80] - 境内外股票投资公允价值变动损失755,759.96元[74] - 信托产品公允价值计量部分价值2,368,051,032.97元,累计亏损34,225,653.73元[74] - 成本法计量的信托产品价值4,966,560,000.00元[74] - 公司报告期未开展衍生品投资[75] -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于2018年6月28日完成资金提取[78] - 非募集资金投资的重大项目报告期无发生[84] -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报告期未发生[85][86] 非经常性损益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中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为2783.91万元[25] - 政府补助收入811.97万元[25]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87.96万元[25] 子公司和关联方表现 - 江苏省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37.603亿元人民币,总资产为185.591亿元人民币,净资产为172.058亿元人民币[87] - 公司营业收入为11.075亿元人民币,营业利润为10.415亿元人民币,净利润为9.284亿元人民币[87] 关联交易和资金往来 - 关联方江苏省国信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拆借期末余额90,000万元,利率0.35%[167] - 关联方江苏省国信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另一笔资金拆借期末余额40,000万元,利率4.13%[167] - 关联方江苏省国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资金拆借期末余额627,800万元,利率4.13%[167] - 关联方江苏省国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另一笔资金拆借期末余额14,000万元,利率4.28%[169] - 关联方江苏省国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资金拆借期末余额55,000万元,利率4.41%[169] - 关联方江苏省国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资金拆借期末余额31,500万元,利率4.66%[169] - 关联方江苏省国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资金拆借期末余额10,000万元,利率4.90%[169] 诉讼和仲裁事项 - 公司与南京东沛的财产保全损害责任纠纷诉讼达成调解,涉案金额670万元人民币[151] - 公司与珍宝航运的2艘64000吨散货船建造争议仲裁中,涉案金额1.5275亿元人民币[153] - 公司与珍宝航运的另2艘64000吨散货船质保事项仲裁中,涉案金额1950万元人民币[153] - 公司与珍宝航运的另外2艘64000吨散货船争议仲裁中,涉案金额1.5275亿元人民币[153] - 公司与华泓船务的船舶买卖合同纠纷一审判决需支付购船款3425万元人民币及利息[153] - 公司与珍宝航运就1艘64000吨散货船(SAM14023B)争议提交仲裁,涉及金额1950万元[155] - 公司与珍宝航运就2艘64000吨散货船(SAM14021B、SAM14022B)争议提交仲裁,涉及金额7245万元[155] - 公司与珍宝航运就1艘64000吨散货船(SAM14023B)合同取消争议提交仲裁,涉及金额1781万元[155] - 公司与珍宝航运就2艘64000吨散货船(AM14027B、SAM14028B)争议提交仲裁,涉及金额3627万元[155] - 江苏信托子公司就债权转让纠纷起诉云南农行,法院判决云南志远支付回购款10亿元及4927万元溢价款[157] - 法院判决云南志远支付自2014年12月19日起按年利率9.8%加收50%的溢价款[157] - 法院判决云南志远支付违约金3000万元[157] - 江苏信托管理的单一信托项目为事务类信托,不承担投资损失风险[157] - 江苏信托不承担诉讼的债权实现费用,无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或预计负债[157] - 江苏信托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及后期利润不会产生影响[157] - 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信托就单一信托贷款合同纠纷起诉江苏保千里视像科技集团和深圳市保千里电子有限公司,涉及金额15,500万元[159] - 案件受理费及保全费共计5,443,161元由云南志远及昆明远建共同承担[159] - 江苏信托声明不承担信托财产投资的实际损失,无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或预计负债[161] 环保数据 - 江苏新海发电有限公司SO2排放267.455吨,NOX排放458.005吨,烟尘排放42.815吨[176] - 江苏射阳港发电有限责任公司SO2排放194.08吨,NOX排放366.64吨,烟尘排放29.98吨[176] - 江苏国信靖江发电有限公司SO2排放146.31吨,NOX排放354.39吨,烟尘排放24.37吨[176] - 江苏国信扬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SO2排放176吨,NOX排放432吨,烟尘排放14.5吨[176] - 扬州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SO2排放112吨,NOX排放456吨,烟尘排放13吨[176] - 江苏淮阴发电有限公司SO2排放89.2吨,NOX排放158.5吨,烟尘排放5.1吨[179] - 江苏国信协联燃气热电有限公司SO2排放133.92吨,NOX排放258.25吨[179] - 江苏国信淮安燃气发电有限责任公司SO2排放8.32吨,NOX排放55.43吨,烟尘排放2.32吨[179] - 江苏新海发电1机组SO2排放浓度19.28mg/Nm³,排放量140.23吨[180] - 江苏新海发电2机组SO2排放浓度16.15mg/Nm³,排放量127.22吨[180] - 江苏射阳港发电5机组SO2排放浓度21mg/Nm³(限值50mg/Nm³),NOx排放浓度38.352mg/Nm³(限值100mg/Nm³),烟尘排放浓度2.86mg/Nm³(限值20mg/Nm³)[181] - 江苏射阳港发电6机组SO2排放浓度20.3mg/Nm³(限值50mg/Nm³),NOx排放浓度38.905mg/Nm³(限值100mg/Nm³),烟尘排放浓度3.14mg/Nm³(限值20mg/Nm³)[181] - 江苏国信靖江发电1机组SO2排放浓度16.98mg/m³(限值50mg/m³),NOx排放浓度44.15mg/m³(限值100mg/m³),烟尘排放浓度3.44mg/m³(限值20mg/m³)[182] - 江苏国信靖江发电2机组SO2排放浓度18.66mg/m³(限值50mg/m³),NOx排放浓度44.23mg/m³(限值100mg/m³),烟尘排放浓度2.68mg/m³(限值20mg/m³)[182] - 江苏国信扬州发电3机组SO2排放浓度16.9mg/m³(绩效指标≤35mg/m³),NOx排放浓度44.4mg/m³(绩效指标≤50mg/m³),烟尘排放浓度1.4mg/m³(绩效指标≤5mg/m³)[183] - 江苏国信扬州发电4机组SO2排放浓度17.2mg/m³(绩效指标≤35mg/m³),NOx排放浓度44.2mg/m³(绩效指标≤50mg/m³),烟尘排放浓度1.5mg/m³(绩效指标≤5mg/m³)[183] - 扬州第二发电1机组SO2排放浓度11.7mg/m³(绩效指标≤35mg/m³),NOx排放浓度48.3mg/m³(绩效指标≤50mg/m³),烟尘排放浓度1.2mg/m³(绩效指标≤5mg/m³)[184] - 扬州第二发电2机组SO2排放浓度11.5mg/m³(绩效指标≤35mg/m³),NOx排放浓度45.2mg/m³(绩效指标≤50mg/m³),烟尘排放浓度1.4mg/m³(绩效指标≤5mg/m³)[184] - 江苏淮阴发电3机组脱硫系统投运率99.91%,SO2排放浓度22.21mg/Nm³(限值200mg/Nm³),脱硝系统投运率99.80%,NOx排放浓度41.35mg/Nm³(限值100mg/Nm³),除尘系统投运率99.97%,烟尘排放浓度1.00mg/Nm³(限值30mg/Nm³)[185] - 江苏淮阴发电4机组脱硫系统投运率99.96%,SO2排放浓度22.37mg/Nm³(限值200mg/Nm³),脱硝系统投运率99.89%,NOx排放浓度38.49mg/Nm³(限值100mg/Nm³),除尘系统投运率99.88%,烟尘排放浓度1.62mg/Nm³(限值30mg/Nm³)[185] 精准扶贫 - 公司上半年精准扶贫资金投入为0万元[199] - 公司上半年精准扶贫物资折款投入为0万元[199] - 公司上半年帮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数为0人[199] - 公司上半年产业发展脱贫项目投入金额为0万元[199] - 公司上半年职业技能培训投入金额为0万元[199] - 公司上半年资助贫困学生投入金额为0万元[199] - 公司上半年贫困地区医疗卫生资源投入金额为0万元[200] - 公司上半年生态保护扶贫投入金额为0万元[200] - 公司上半年定点扶贫工作投入金额为0万元[200] - 公司上半年其他扶贫项目投入金额为0万元[200] 公司治理和股东承诺 -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6] -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投资者参与比例为83.79%,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与比例为87.07%[93] - 国信集团、舜天机械、舜天集团承诺上市公司与重组标的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及业务方面完全分开,保持独立性[97] - 国信集团通过收购获得的新增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转让[107] - 若收购完成后6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股份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107] - 若交易因信息披露问题被立案调查,在调查结论明确前国信集团不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109] - 国信集团通过收购获得的新增股份因送股、转增股本等增加的股份也遵守相同锁定期要求[109] - 除根据国有资产管理要求需要转让或无偿划转外,国信集团严格遵守股份锁定承诺[109] - 承诺保证上市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专职在上市公司任职并领取薪酬[99] - 承诺保证上市公司具有独立的财务部门和财务核算体系,独立银行账户,财务人员不在承诺方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兼职[101][103] - 承诺保证上市公司业务独立于承诺方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和能力[105] - 承诺尽量减少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确有必要时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公平操作[105] - 扬州二电2宗划拨土地转为出让地预计需缴纳出让金及相关税费约2.432亿元[113] - 国信集团承诺对因房产证瑕疵导致的损失在实际损失确定后30日内全额赔偿[113] - 国信集团承诺对因码头审批手续问题导致的损失在实际损失确定后30日内全额赔偿[115] - 标的资产包含7宗划拨土地(射阳港发电3宗、淮阴发电2宗、扬州二电2宗)以保留划拨形式注入[117] - 国信集团承诺若因政策调整导致划拨地被收回或转出让将全额补偿相关损失[117][119] - 国信集团承诺避免占用上市公司及标的公司资金并规范资金往来行为[119][121] - 国信集团承诺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并保证定价公允[121][123] - 交易完成后国信集团及其关联方持有股份12个月内不转让[111] - 国信集团承诺在瑕疵规范手续办理完毕后的半年内将所持协联能源、盐城发电、连云港发电股权以公平合理条款注入上市公司[133] - 协联能源、盐城发电、连云港发电等火电资产因
江苏国信(002608) - 2018 Q1 - 季度财报
2018-04-27 16:00
收入和利润表现 - 营业收入为53.15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43.94%[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45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9.06%[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4.36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8.68%[8] - 基本每股收益为0.14元/股,同比增长27.27%[8] - 稀释每股收益为0.14元/股,同比增长27.27%[8]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2.50%,同比上升0.11个百分点[8] - 营业收入同比增长43.94%至53.15亿元[15] 成本和费用表现 - 营业成本同比增长47.18%至48.04亿元[15] 现金流表现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635.54万元人民币,同比下降95.51%[8]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95.51%至2635.54万元[15] 资产和负债项目变化 - 应收账款同比增长44.71%至23.88亿元[15] - 预付款项同比增长75.92%至6.24亿元[15] - 持有至到期投资同比增长134.09%至3.17亿元[15] - 应付票据同比下降96.50%至394.75万元[15] - 应交税费同比下降34.43%至2.90亿元[15]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合计903.62万元人民币,主要来自其他营业外收入1247.68万元人民币[9]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股票投资期末金额为17,049,345.38元[22] -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信托产品投资期末金额为2,039,323,588.42元[22] -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合计期末金额为2,056,372,933.80元[22] - 信托产品报告期内售出金额为461,973,570.00元[22] - 信托产品报告期内购入金额为134,000,000.00元[22] - 股票投资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为1,246,888.28元[22] 管理层讨论和业绩指引 - 2018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变动区间为86,000万元至125,000万元[20] - 2018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同比增长0.11%至45.51%[20] - 2017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5,902.86万元[20] - 业绩变动主要原因为新项目投产和煤价变动影响[20] 公司重大事项 - 非公开发行股票获证监会核准拟募资不超过40亿元[16][17] - 射阳港发电500万元执行异议案件获河南省高院裁定支持[17] 其他财务数据 - 总资产为465.24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度末增长1.57%[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80.06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度末增长2.53%[8]
江苏国信(002608) - 2017 Q4 - 年度财报
2018-04-25 16:00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营业总收入202.04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0.16%[2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80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02.28%[2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2.80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096.83%[2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2.61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37.14%[27] - 基本每股收益0.67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03.03%[27]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3.19%,同比上升4.19个百分点[28] - 营业总收入同比增长20.16%至202.04亿元[60] - 归母净利润21.8亿元,较上年增长102.28%[50]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37.14%至32.61亿元,主因煤价上涨导致采购现金支出增加[76][77]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同比下降49.37%至93.37亿元,因信托产品赎回减少[76][78] - 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大幅改善111.64%至2.99亿元,因融资增加及分红因素[76][79]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同比上升234.52%至6.06亿元[76][79] - 报告期投资额为21.36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同期减少88.75%[90] - 2017年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2,179,673,043.73元[123] - 2016年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1,077,562,608.35元[123] - 2015年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2,510,271,768.50元[123] 成本和费用变化 - 电力业务原材料成本同比增长71.69%至120.43亿元[66] - 电力成本同比上升26.95%至141.77亿元,占营业成本比重87.05%[68][70] - 热力成本同比大幅上升70.95%至5.95亿元,占营业成本比重3.66%[68][70] - 煤炭销售成本同比激增423.30%至12.17亿元,占营业成本比重7.48%[68][70] - 原材料成本同比上升71.69%,主要因煤价上涨及自发电量增加[68] 各业务线表现 - 能源业务发电量494.75亿千瓦时,较上年增长5.99%[50] - 信托资产管理规模5511.44亿元,较上年增长17.84%[50] - 集合信托资产规模539.17亿元,较年初增长38.57%[53] - 金融业务收入同比增长50.39%至10.14亿元[60] - 电力业务收入同比增长19.04%至191.91亿元[60] - 煤炭业务收入同比增长429.77%至12.66亿元[60] - 热力销售量同比增长58.25%至406.42万吨[63] - 新增证券信托项目36个,信托规模超100亿元[55] - 签约管理江苏省PPP合作基金总规模45亿元[55] - 电力销售量同比增长6.53%至473.15亿千瓦时[63] - 控股装机容量1,033.80万千瓦,其中煤电786.40万千瓦,燃机247.40万千瓦[38] - 江苏省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净利润为1,617,972,861.80元,占净资产11,378,391,477.45元的14.2%[99] - 江苏新海发电有限公司净利润为255,644,095.09元,营业收入为3,855,207,203.56元,净利润率为6.6%[99] - 江苏射阳港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净利润为223,659,102.54元,营业利润为281,886,243.34元,净利润率为10.0%[99] - 信托产品累计投资收益为22,516,902.16元,初始投资成本为2,366,699,967.49元,投资收益率为1.0%[95] - 股票报告期内售出金额为34,898,174.79元,累计投资收益为29,806,613.63元[95] - 公司能源业务子公司江苏新海发电总资产为7,059,576,860.43元,净资产为1,766,890,223.63元,净资产占比25.0%[99] - 江苏省国际信托营业收入为1,999,742,886.86元,营业利润为1,854,291,704.18元,营业利润率为92.7%[99] - 江苏射阳港发电总资产为3,852,177,032.99元,净资产为1,249,026,204.98元,净资产占比32.4%[99] 资产和负债变化 - 长期股权投资较年初增加6.59亿元,增长10.14%[42] - 固定资产较年初增加13.46亿元,增长5.83%[42] - 无形资产较年初增加9272万元,增长14.31%[42] - 在建工程较年初减少14.01亿元,下降71.72%[42] - 预付款项较年初增加2.22亿元,增长168.46%[42] - 总资产458.06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5.93%[2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75.61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3.44%[28] - 货币资金为35.79亿元人民币,占总资产7.81%,较上年增加0.92个百分点[83] - 长期股权投资为71.57亿元人民币,占总资产15.63%,较上年增加0.60个百分点[83] - 在建工程为5.53亿元人民币,占总资产1.21%,较上年减少3.31个百分点[83] - 短期借款为80.11亿元人民币,占总资产17.49%,较上年增加4.37个百分点[83] - 长期借款为49.16亿元人民币,占总资产10.73%,较上年减少4.95个百分点[83]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期末数为23.84亿元人民币,本期购买金额39.73亿元,出售金额32.90亿元[85] 管理层讨论和指引 - 公司面临政策风险,包括信托行业监管政策变化及电力体制改革影响[8] - 公司面临市场波动风险,包括利率汇率波动影响信托盈利能力及煤炭价格波动影响火电业绩[9] - 公司面临行业风险,包括信托业务信用风险、操作风险及流动性风险[10] - 火力发电企业上网电价受政府严格监管,无自主定价权[11] - 火力发电企业发电利用小时取决于各省经信委下达的发电量指标计划[12] - 公司存在双主业整合难度,需协调信托与能源业务的经营团队及企业文化差异[13] - 预计2018年国内煤炭产能总量将增加0.5-2亿吨左右[109] - 公司所有燃煤机组在2017年末全部达到超低排放标准[112] - 电力体制改革导致公司平均上网电价有所降低[110] - 江苏省区外来电份额加大,可能导致机组利用小时数下降[110] -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6] - 2017年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122][124] - 2016年公司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但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转增比例为每10股转增13.870379股[122] - 2015年公司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122] 重大资产和重组事项 - 公司2017年完成重大资产重组,主营业务转变为信托和能源双主业[25] - 公司控股股东于2017年1月6日变更为江苏省国信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25] - 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在2016年重组过程中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并承担法律责任[126] - 公司承诺在重组过程中向中介机构提供的文件、资料真实准确,副本与正本一致[127]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因信息虚假给投资者造成损失将依法赔偿[128] - 如因信息披露违规被立案调查,相关人员在调查期间不得转让公司股份[128] - 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除2015年信息披露违规案件外,最近五年未受证券市场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129] - 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任职资格问题[130] - 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最近36个月未被证监会处罚,12个月内未受交易所公开谴责[131] - 独立董事徐光华、叶树理、许苏明因2015年信息披露违规被证监会警告并各处3万元罚款[132] - 除上述案件外,独立董事徐光华、叶树理、许苏明承诺最近36个月未受证监会行政处罚[132] - 所有重组相关承诺已于2016年11月15日履行完毕[126] - 国信集团、舜天机械、舜天集团承诺于2016年11月15日保证所提供重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133] - 承诺方保证若因虚假信息导致损失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134] - 若因重组信息问题被立案调查 承诺方将暂停转让并锁定其股份[135] - 舜天集团和舜天机械承诺重组后保证上市公司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独立[136] - 保证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专职任职不在承诺方控制的其他企业兼职[137] - 承诺方及其控制企业不以任何方式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和资产[138] - 保证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财务部门和核算体系 独立银行账户和纳税[138] - 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和法人治理结构[139] - 保证上市公司业务独立 拥有独立自主持续经营的能力[139] - 承诺方除行使股东权利外不对上市公司业务活动进行干预[139] - 国信集团承诺通过非公开发行获得的新增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142] - 若交易完成后6个月内公司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发行价则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143] - 国信集团承诺交易完成前持有的股份在交易完成后12个月内不转让[144] - 国信集团相关关联方在交易完成后12个月内不转让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145] - 国信集团承诺标的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145][146] - 国信集团承诺若因未办证房产问题造成损失将承担赔偿责任[146] - 扬州二电划拨地转出让地预计需缴纳出让金及相关税费约243.2092百万元[147] - 国信集团承诺对扬州二电及国信靖电码头审批问题导致的损失在30日内全额赔偿[148] - 标的资产涉及7宗划拨土地将以保留划拨形式注入上市公司[148] - 若政策调整导致划拨地被收回或需转出让,国信集团承诺30日内补偿相关损失及费用[149] - 国信集团承诺不存在内幕交易及违反重大资产重组规定的情形[150] - 国信集团承诺避免占用上市公司及标的公司资金[151] - 若标的公司因交易前资金拆借被处罚,国信集团承诺全额补偿经济损失[151] - 国信集团承诺减少及规范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152] - 国信集团承诺将协联能源、盐城发电、连云港发电股权在规范手续办理完毕后的半年内以公平合理条款注入上市公司[158] - 国信集团承诺积极推动解决协联能源、盐城发电、连云港发电在电力业务资质、项目合规及产权证书方面的瑕疵问题[156] - 国信集团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承诺不从事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或活动[154] - 国信集团承诺若获得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发生同业竞争的商业机会,将立即通知并按公平合理条款给予上市公司[155] - 国信集团承诺若发生同业竞争将采取停止竞争业务、资产转让或第三方转让等方式维护上市公司权益[155][156] - 舜天集团等公司承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在交易完成后12个月内不进行转让[158][159] - 公司承诺在资产处置过程中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并承担法律责任[159] - 公司依法拥有标的资产并已履行出资义务无虚假或抽逃出资行为[161] - 除已披露的抵押质押外标的资产无其他权属纠纷或限制转让安排[161] - 公司及主要管理人员近五年未受证券市场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166] - 公司及主要管理人员近五年无大额债务违约或未履行承诺情况[166] - 公司保证提供资产处置文件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或重大遗漏[160][165] - 公司承诺及时披露资产处置进展并持续保证信息真实性[160][165] - 如因信息虚假导致损失公司承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166] - 若涉嫌信息披露违法公司股份将被申请锁定[163][164] - 资产处置相关抵押质押事项已于2016年10月25日前履行完毕[161] - 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已就所提供信息真实性出具承诺并于2016年10月25日履行完毕[161][162] - 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167] - 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相关承诺已于2016年10月25日履行完毕[167] - 公司及控制的企业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168] - 公司承诺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将依法签订协议并履行程序[168] - 公司承诺避免同业竞争,不参与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存在竞争的业务活动[169] - 公司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自2011年7月26日起长期履行中[169] - 公司承诺原则上不与上市公司发生关联交易,无法避免时将保证公平交易[170] - 公司关于关联交易的承诺自2011年7月26日起长期履行中[170]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包括避免同业竞争、规范关联交易和防止资金占用[171] - 公司所有相关承诺均处于正在履行状态[168][169][170][171] - 公司2017年盈利预测资产实际业绩为341,446.38万元,超出原预测339,208.1万元[174] - 公司控股股东国信集团对江苏信托等业务做出业绩承诺,承诺期涵盖2016至2017年度[175] - 舜天机械承诺增持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893万元[173] 关联交易和资金往来 - 与母公司江苏省国信资产管理集团公司的关联交易金额为63亿元人民币[194] - 与同一实际控制人江苏省国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金额为4亿元人民币[194] - 报告期内关联方购买信托产品实际发生总额为67亿元人民币[195] - 关联方购买信托产品获批总额度为149.295亿元人民币[195] - 截至报告期末关联方购买信托产品余额为60亿元人民币[195] - 向母公司出售股权资产的交易价格为4601.95万元人民币[196] - 该股权出售交易的账面价值为4000万元人民币[196] - 股权出售交易产生收益601.95万元人民币[196] - 股权出售交易的评估价值为4601.95万元人民币[196] - 应付母公司江苏省国信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拆借期末余额总计315,000万元,涉及五笔不同利率的借款[198] - 应付母公司江苏省国信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拆借本期利息支出总计6,653.18万元[198] - 应付同一实际控制人江苏省国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资金拆借期末余额总计636,800万元[199] - 应付江苏省国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资金拆借本期新增金额总计649,100万元[199] - 应付江苏省国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资金拆借本期归还金额总计417,100万元[199] - 应付江苏省国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资金拆借本期利息支出总计18,959.66万元[199] - 应付母公司资金拆借利率范围在0.35%至4.90%之间[198] - 应付财务公司资金拆借利率范围在2.90%至4.90%之间[199] - 存在非经营性关联债权债务往来[198] 法律诉讼和仲裁事项 - 射阳港发电作为协助执行人被裁定赔偿500万元人民币,后经复议申请,河南省高院撤销原裁定,该案已结案[185] - 南京东沛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提起诉讼,涉案金额670万元人民币,公司已达成调解协议,案件尚在执行阶段[185] - SE航运仲裁案中,公司支付125万美元(约合人民币835万元)和解费用,该案已完结[185][186] - 珍宝航运有限公司合作建造2艘64000吨散货船(船体号SAM14017B、SAM14018B)争议,涉案金额15,275万元人民币,案件尚在仲裁中[185] - 珍宝航运就2艘64000吨散货船(船体号SAM13009B、SAM13010B)质保事项仲裁,涉案金额1,950万元人民币,案件尚在审理中[185] - 珍宝航运合作建造2艘64000吨散货船(船体号SAM14019B、SAM14020B)争议,涉案金额15,275万元人民币,案件尚在仲裁中[185] - 华泓船务船舶买卖合同纠纷,一审判决公司支付购船款3,425万元人民币及相应利息,二审驳回上诉,案件尚在执行过程中[186] - 与珍宝航运就1艘64000吨散货船(船体号SAM14023B)的仲裁案涉及金额1950万元人民币,目前仍在审理中,对公司本期及后期利润影响尚无法确定[187] - 与珍宝航运就2艘64000吨散货船(船体号SAM14021B、SAM14022B)的仲裁案涉及金额7245万元人民币,目前仍在审理中,对公司本期及后期利润影响尚无法确定[187] - 与珍宝航运就另1艘64000吨散货船(船体号SAM14023B)的仲裁案涉及金额1781万元人民币,目前仍在审理中,对公司本期及后期利润影响尚无法确定[187] - 与珍宝航运就2艘64000吨散货船(船体号AM14027B、SAM14028B)的仲裁
江苏国信(002608) - 2017 Q3 - 季度财报
2017-10-23 16:00
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本报告期营业收入为55.03亿元人民币,比上年同期调整后增长22.41%[8] - 年初至报告期末营业收入为138.41亿元人民币,比上年同期调整后增长15.27%[8] - 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56亿元人民币,比上年同期调整后下降25.20%[8] - 年初至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4.15亿元人民币,比上年同期调整后增长19.44%[8] - 年初至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4.19亿元人民币,比上年同期调整后大幅增长847.15%[8] - 2017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增长59.16%至108.81%[45] - 2017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区间为17.15亿元至22.5亿元[45] - 2016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78亿元[46]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营业成本同比增长35.83%至119.93亿元,因煤炭价格较上年同期大幅上涨[15] - 预付款项同比增长136.22%至3.12亿元,主要因煤炭供需关系变化导致预付款增加[15] - 营业外收入同比下降59.26%至2396.11万元,因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大幅减少[15] - 营业外支出同比下降97.63%至2086.65万元,上年主要系资产处置损失[15] 现金流表现 - 本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6.28亿元人民币,比上年同期调整后增长44.54%[8] - 年初至报告期末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4.50亿元人民币,比上年同期调整后下降31.70%[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31.70%至24.50亿元,因煤炭价格上涨导致预付煤炭款增加[15] 资产和存货变动 - 存货同比下降39.53%至4.64亿元,因煤炭库存量减少[15] - 其他流动资产同比增长209.20%至4.41亿元,主要因应收信托业务报酬增加[15] 诉讼和仲裁事项 - 华泓船务船舶买卖合同纠纷诉讼要求公司支付购船款3425万元及逾期利息[18] - Sindex Refrigeration仲裁请求公司支付货款等合计约人民币257万元[19]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江苏省分公司诉讼请求公司支付拖欠保险费147875元及利息[19]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江苏省分公司另一诉讼请求支付拖欠保险费23520美元及利息[19] - 王婧臣证券虚假陈述诉讼请求公司赔偿经济损失15276.49元[19] - 林然红证券虚假陈述诉讼请求公司赔偿经济损失31253.71元[19] - 叶雄宏船员劳务合同纠纷诉讼主张工资债权128610.16元[19] - SE Shipping Lines就31200吨多用途船租售争议提起仲裁[18] - 公司涉及多起64000吨散货船建造合同仲裁争议[18] - 江苏信托就合同纠纷向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 股东和股权结构 - 江苏省国有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为75.61%[11] -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无限售条件普通股9287.43万股,占比最高[12] - 江苏舜天船舶破产企业财产处置账户持有无限售条件普通股5802.72万股[12] 公司治理和承诺 - 国信集团、舜天机械、舜天集团承诺保证上市公司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及业务方面的独立性[21] - 承诺方保证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专职任职不在关联企业兼职[22] - 承诺方保证不占用上市公司资金资产不以上市公司资产为关联方债务提供担保[23] - 承诺方保证减少关联交易确有必要时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25][26] - 国信集团承诺避免占用上市公司或标的公司资金[32] - 国信集团承诺减少和规范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33][34] - 国信集团承诺避免与上市公司构成同业竞争[35] - 国信集团承诺将避免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发生同业竞争,若获得相关商业机会将尽力按公平合理条款给予上市公司[36] - 国信集团及控制的企业承诺减少和规范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确保交易定价公允合理[41][42] - 国信集团、舜天集团、舜天机械承诺长期避免与上市公司发生同业竞争[42] -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49] -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50] 资产注入和股权锁定期安排 - 协联能源、盐城发电、连云港发电等火电资产因资质问题未注入上市公司[35] - 对于因发电业务资质等问题无法注入上市公司的电力资产,国信集团承诺积极推动解决瑕疵,并在手续办理完毕后的半年内注入上市公司[38][39] - 国信集团承诺将已满足注入条件的公司(如协联能源、盐城发电、连云港发电)在半年期限内注入上市公司[39][40] - 国信集团承诺其通过本次收购获得的新增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转让[26] - 若交易完成后6个月内公司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股份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26][27] - 国信集团承诺若交易涉嫌信息披露违法则在调查结论明确前不转让所持股份[27] - 国信集团承诺因送股、转增股本等增加的股份同样遵守锁定期要求[28] - 国信集团承诺交易完成前持有的股份在交易完成后12个月内不进行转让[28] - 国信集团将促使关联方在交易中取得的股份遵守36个月锁定期[28] - 舜天集团、舜天机械等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在交易完成后12个月内不进行转让[40] - 舜天机械承诺增持股份金额不低于893万元[44] 财务投资和资产状况 - 股票投资初始成本410.48万元,累计投资收益2977.78万元[48] - 信托产品初始投资成本19.03亿元,累计投资亏损1415.22万元[48] -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期末总额19.23亿元[48] - 公司总资产为438.45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度末调整后增长1.39%[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68.81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度末调整后增长9.05%[8] 风险补偿和赔偿承诺 - 国信集团承诺对因未办证房产问题导致公司损失进行全额赔偿[29] - 国信集团承诺对因码头建设审批手续问题导致公司损失进行全额赔偿[30][31] - 国信集团承诺对因划拨土地政策调整导致的损失进行全额补偿[31][32] - 国信集团承诺对交易前资金拆借行为导致的处罚损失予以全额补偿[32] - 扬州二电划拨土地转为出让地预计需缴纳出让金及相关税费约2.432亿元[30] - 标的资产涉及7宗划拨土地以保留划拨用地形式注入上市公司[31] 融资计划 - 公司计划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40亿元,用于增资江苏信托补充净资本[16] 业绩变动原因 - 业绩变动主要受煤炭价格大幅上涨影响[46]
江苏国信(002608) - 2017 Q2 - 季度财报
2017-08-29 16:00
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营业收入为83.37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0.99%[2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59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94.59%[2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8.51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613.02%[26] - 基本每股收益为0.26元/股,同比增长85.71%[26] - 稀释每股收益为0.26元/股,同比增长85.71%[26] - 营业收入83.37亿元营业利润13.95亿元归母净利润8.59亿元[48] - 营业收入83.37亿元,同比增长10.99%[54] - 公司营业总收入为87.40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1.1%[188] - 净利润为11.39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35.0%[190]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8.59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94.6%[190] - 基本每股收益为0.26元,同比增长85.7%[192]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营业成本72.73亿元,同比上升30.39%[54] - 营业总成本为78.40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5.5%[190] - 财务费用为3.33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24.9%[190] 各业务线表现 - 电力业务收入占比95.40%,毛利率12.77%[57][58] - 煤炭业务收入4.31亿元,同比暴涨239.87%[57][60] - 热力业务收入3.34亿元,同比增长72.95%[57][60] - 金融业务收入4.02亿元,同比增长14.04%[57][58] - 火电业务发电量227亿千瓦时[48] - 信托业务管理资产规模5240.84亿元(同比增长20.84%)[48] - 信托资产规模超5000亿元[44] - 信托资产规模达5123.40亿元,较年初增长9.54%[50] - 供热量228.84万吨同比增加107.22万吨(增长188%)[34] - 秦港煤炭物流基地吞吐量221.24万吨[49] - 公司控股装机容量996.40万千瓦(煤电784.40万千瓦/燃机212.00万千瓦)[33] 投资和金融资产表现 - 投资收益4.90亿元,占利润总额比例34.67%[62]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期末余额13.41亿元人民币,期内购买15.39亿元,出售18.99亿元[68] - 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收益235.81万元,权益累计变动1262.50万元[68][76] - 股票投资累计收益1684.69万元,信托产品投资期末余额13.24亿元[75][76] - 证券投资总额为16.155亿元,其中信托产品及基金投资占主要部分[77] - 信托计划01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492.3万元,占期初投资成本的0.23%[77] - 信托计划03公允价值变动损失为1442.5万元,占期初账面价值的10.3%[77] - 信托计划04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461.2万元,同时出售金额为6.234亿元[77] - 信托计划06本期购买金额为1.351亿元,出售金额为1613万元[77] - 信托业保障基金投资采用成本法计量,期末账面价值为9881.5万元[77] - 江苏省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净利润为7.517亿元,占总营业收入40.2亿元的18.7%[83] - 扬州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净利润为1.187亿元,占营业收入11.04亿元的10.8%[83] - 投资收益为4.90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7.6%[190] - 母公司投资收益为13.30亿元人民币[194] 现金流量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8.22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66.60%[26]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8.22亿元,同比下降66.60%[54]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下降至98.65亿元,同比减少4.4%[198][200]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大幅上升至73.92亿元,同比增长54.0%[200] - 支付的各项税费减少至8.21亿元,同比下降39.1%[200]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下降至8.22亿元,同比减少66.6%[20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增加至52.64亿元,同比增长24.4%[200]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7.39亿元,同比改善64.8%[200]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现金95.48亿元,同比微增0.9%[198] 资产和负债状况 - 货币资金33.03亿元,占总资产比例较上年同期增长2.81%[64] - 短期借款为80.51亿元人民币,占总负债18.23%,同比下降2.06个百分点[66] - 长期借款为50.33亿元人民币,占总负债11.40%,同比下降8.91个百分点[66] - 受限货币资金1952.86万元,均为保函保证金[69] - 应收账款质押总额6.08亿元,其中靖江发电2.71亿元用于售后回租质押[69] - 固定资产受限27.31亿元,涉及新海发电9.04亿元和靖江发电18.27亿元机器设备售后回租[69] - 货币资金期末余额为33.03亿元人民币,较期初29.79亿元人民币增长10.9%[176]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为19.83亿元人民币,较期初17.31亿元人民币增长14.6%[176] - 短期借款期末余额为80.51亿元人民币,较期初56.74亿元人民币增长41.9%[178] - 流动资产合计期末余额为73.98亿元人民币,较期初63.38亿元人民币增长16.7%[176] - 资产总计期末余额为441.58亿元人民币,较期初432.43亿元人民币增长2.1%[176] - 未分配利润期末余额为-40.20亿元人民币,较期初-48.79亿元人民币改善17.8%[180]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期末余额为163.24亿元人民币,较期初154.80亿元人民币增长5.4%[180] - 应付股利期末余额为4.23亿元人民币,较期初0.56亿元人民币大幅增长654.5%[178] - 预付款项期末余额为3.28亿元人民币,较期初1.32亿元人民币增长148.1%[176]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期末余额为31.11亿元人民币,较期初24.32亿元人民币增长27.9%[180] - 资产总计为177.80亿元人民币,较期初增长7.3%[186] - 负债合计为9.15亿元人民币,较期初下降10.8%[186] 资本支出和投资项目 - 报告期投资额47.08亿元,较上年同期51.47亿元下降8.54%[72] - 淮安燃机项目投资11.67亿元,工程进度84.82%[73] 管理层讨论和指引 - 公司预计2017年1-9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区间为12亿元至17亿元,同比增长1.29%至43.5%[84] - 煤炭去产能政策导致燃料成本控制风险,公司计划通过增加采购渠道控制成本[85] - 竞价平台电量增加导致公司平均上网电价降低[86] - 江苏省区外来电份额加大可能导致机组利用小时数下降[86] - 国家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对发电企业排放提出更高标准要求[87] - 截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90%燃煤机组达到超低排放标准[88] - 公司面临经济下行压力和国际市场波动带来的市场风险[90] - 公司建立AB角制度和计算机系统维护机制防范操作风险[91] 关联交易和承诺履行 - 与江苏省国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发生拆借资金关联交易金额为534,400万元[134] - 关联交易金额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为77.55%[134] - 获批的关联交易额度为1,300,000万元[134] -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135] - 国信集团通过收购获得的新增股份锁定期为36个月[102] - 若交易完成后6个月内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发行价则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103] - 国信集团承诺对未办证房产瑕疵造成的实际损失在30日内全额赔偿[105][106]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专职在上市公司任职且不在承诺方控制的其他企业担任除董事外的职务[100] - 公司建立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并独立开设银行账户[101] - 公司业务独立于承诺方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101][102] - 承诺方保证尽量减少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102] - 国信集团在交易完成后12个月内不转让原持有股份[104] - 若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则锁定期内不转让股份[103] - 国信集团承诺对因建设运营手续瑕疵导致的损失在实际损失确定后30日内全额赔偿[107] - 本次交易涉及7宗划拨土地将保留划拨用地形式注入上市公司[107] - 射阳港发电拥有3宗划拨土地 淮阴发电拥有2宗划拨土地 扬州二电拥有2宗划拨土地[107] - 国信集团承诺若划拨用地被收回或需转出让将配合办理手续并补偿相关损失[107][108] - 国信集团承诺交易完成后30日内补偿上市公司因划拨土地问题产生的损失和费用[108] - 国信集团及其控制企业不存在占用标的公司资金情形[108] - 国信集团承诺避免与上市公司发生非正常经营资金往来[108] - 国信集团承诺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并于2016年11月15日起履行[109] - 除协联能源 盐城发电 连云港发电外国信集团不存在同业竞争业务[110] - 国信集团承诺将获得的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相竞争的商业机会优先给予上市公司[111] - 国信集团承诺将暂时保留的协联能源、盐城发电、连云港发电等电力资产在资质合规问题解决后半年内注入上市公司[112][114] - 国信集团承诺推动解决电力业务资质、项目立项、环保验收及土地房产权属证书等合规瑕疵[112][114] - 若部分公司因瑕疵处理进度不一致,已满足条件的公司将按上述期限先行注入上市公司[114] - 舜天集团等关联方承诺本次交易完成后12个月内不转让所持上市公司股份[115] - 国信集团及控制企业承诺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确保定价公允合理[115][116] - 对于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将依法签订协议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16] - 违反承诺导致上市公司损失的,国信集团将承担赔偿责任[114][116] - 国信集团及舜天系公司长期履行避免同业竞争、关联交易及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116] - 舜天机械承诺增持公司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893万元[119] - 增持期间及完成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所持公司股票[119] - 国信集团等承诺不与公司发生同业竞争业务[117] - 关联交易承诺按正常商业条件及法规执行[117][119] - 承诺履行状态为正在履行[117][119] - 扬州二电划拨地转出让地预计需缴纳出让金及相关税费约2.432亿元[106] 股东和股权结构 - 公司向江苏省国信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发行2,358,364,152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该部分股份于2017年1月6日正式上市[155][156] - 股份变动后,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2,715,986,201股,占总股份的83.49%[155] - 股份变动后,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537,159,122股,占总股份的16.51%[155] - 国有法人持股数量为2,714,193,226股,占总股份的83.43%[155] - 江苏省国信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期末限售股数为2,448,419,257股,占总股本75.26%[158][160] - 江苏舜天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期末限售股数为167,889,569股,占总股本5.16%[158][160] - 江苏舜天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期末限售股数为20,390,244股,占总股本0.63%[158][160] - 公司总限售股数期末为2,638,492,045股,期初为1,792,975股[158] - 江苏省国信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通过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获得2,358,364,152股,于2017年1月6日上市[159] -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无限售普通股92,096,224股,占总股本2.83%[160] - 江苏舜天船舶破产财产处置账户持有无限售普通股70,470,144股,占总股本2.17%[160] - 控股股东变更为江苏省国信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变更日期2017年1月6日[163]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27,607户[160]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总量为309,896,727股[162] 分红和利润分配 -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6] - 公司计划半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96] 非经常性损益 - 公司非经常性损益中政府补助为1459.98万元[30] - 营业外收入大幅下降至202.13万元,同比下降85.4%[196] - 营业外支出激增至6.45亿元,同比暴涨191.1倍[196] - 净利润由盈转亏,从盈利13.22亿元转为亏损6.75亿元[196] 环保排放数据 - 江苏新海发电有限公司二氧化硫排放总量为319.319吨[146] - 江苏新海发电有限公司氮氧化物排放总量为536.191吨[146] - 江苏新海发电有限公司烟尘排放总量为36.660吨[146] - 扬州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二氧化硫排放总量为135吨[146] - 扬州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氮氧化物排放总量为474吨[146] - 扬州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烟尘排放总量为15吨[146] - 江苏国信扬州发电公司SO2排放浓度为12.1 mg/m³和24.1 mg/m³,NOx为43.8 mg/m³和79.8 mg/m³,烟尘为1.1 mg/m³和11.3 mg/m³[148] - 江苏国信扬州发电公司SO2排放总量为1424吨,NOx为2850吨,烟尘为570吨[148] - 江苏射阳港发电公司SO2排放浓度为22.20 mg/m³,NOx为39.80 mg/m³,烟尘为2.65 mg/m³[148] - 江苏射阳港发电公司SO2排放总量为2904吨,NOx为2719吨,烟尘为816吨[148] - 江苏淮阴发电公司SO2排放浓度为62.6 mg/m³和17.5 mg/m³,NOx为48.5 mg/m³和26.1 mg/m³,烟尘为17.4 mg/m³和1.4 mg/m³[148] - 江苏淮阴发电公司SO2排放总量为1452吨,NOx为1452吨,烟尘为436吨[148] 法律诉讼和仲裁事项 - 射阳港发电作为协助执行人被法院裁定赔偿申请执行人500万元人民币,公司已提出执行异议[122] - 南京东沛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因诉前财产保全损害责任纠纷提起诉讼,涉案金额为670万元人民币[122] - SE Shipping Lines Pte. Ltd.仲裁案件以支付125万美元(约合835万元人民币)和解费结案[122] - 与珍宝航运有限公司合作建造2艘64000吨散货船争议案件涉案金额达1.5275亿元人民币,目前仍在仲裁中[122] - 与珍宝航运就2艘64,000吨散货船(船体号SAM13009B/SAM13010B)的仲裁案件涉及金额1,950万元,尚在审理中[124] - 与珍宝航运就2艘64,000吨散货船(船体号SAM14019B/SAM14020B)的仲裁案件涉及金额15,275万元,尚在审理中[124] - 华泓船务购船款纠纷一审判决公司需支付3,425万元及利息,二审驳回公司上诉,案件尚在执行中[124] - 与珍宝航运就1艘64,000吨散货船(船体号SAM14023B)的仲裁案件涉及金额1,950万元,尚在审理中[124] - 与珍宝航运就2艘64,000吨散货船(船体号SAM14021B/SAM14022B)的仲裁案件涉及金额7,245万元,尚在审理中[124] - 2016年4月涉及金额1,781万元的仲裁案件尚在审理中[124] - 与珍宝航运就1艘64,000吨散货船(船体号SAM14023B)的合同争议进入仲裁,涉及合同取消及预付款返还问题,仲裁仍在审理中,对当期及后期利润影响尚无法确定[126] - 叶雄宏劳务合同纠纷案已达成和解,公司支付和解款项128,610.16元(约12.86万元),该案已完结,预计对公司利润无较大影响[126] - 与珍宝航运就2艘64,000吨散货船(船体号SAM14027B、SAM14028B)的争议进入仲裁,涉及金额3,627(单位未明确,可能为万元或美元),仲裁仍在审理中,对利润影响尚无法确定[126]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就海上保险合同纠纷起诉公司,要求支付拖欠保险费147,875元(约14.79万元)及利息,后对方撤诉,该案已完结,对公司无影响[126]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另一起诉讼涉及金额485,600元(约48.56万元),后对方撤诉,该案已完结,
江苏国信(002608) - 2017 Q1 - 季度财报
2017-04-27 16:00
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营业收入为36.93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3.41%[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74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37.97%[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3.67亿元人民币,同比大幅增长667.47%[8] - 基本每股收益为0.11元/股,同比下降42.11%[8]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2.39%,同比下降4.59个百分点[8] - 利润总额同比下降40.21%至5.87亿元,受煤炭成本高位运行影响[19]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87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78.37%[8]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78.37%至5.87亿元,因煤炭采购现金支出增加[19] - 预付款项同比增长121.71%至2.93亿元,主要系基建项目预付款增加[18] - 工程物资同比增长1173.67%至967.94万元,系基建项目新增物资[18] - 应交税费同比下降56.34%至1.55亿元,因收入下降及缴纳上年所得税[18] 各条业务线表现 - 信托手续费及佣金收入同比增长181.19%至1.66亿元,主要因信托规模扩大[18] 管理层讨论和指引 - 公司预计2017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为73,000万元至95,000万元,同比增长65.36%至115.20%[24] - 2016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4,145万元[25] - 业绩变动主要因素:上年同期船舶资产整体转让亏损较多(2017年无此亏损)及2017年上半年煤炭价格大幅上升导致成本增加[25] 投资活动表现 - 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同比改善85.48%,因信托产品赎回及转让资金回收[19] - 持有至到期投资同比增长211.53%至7.73亿元,因新增开放式集合信托理财[18] -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中股票初始投资成本4,104,787.64元,期末金额17,236,989.78元,累计投资收益29,749,798.19元[27] - 信托产品初始投资成本778,763,800.00元,期末金额777,639,394.00元,累计投资收益20,952,430.97元[27] - 金融资产合计初始投资成本782,868,587.64元,期末金额794,876,383.78元,累计投资收益50,702,229.16元[27] 非经常性损益及营业外项目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中政府补助贡献1519.78万元人民币[10] - 营业外收入同比增长232.37%至1532.20万元,主要来自环保奖励[19] 诉讼和仲裁事项 - 华泓船务诉讼要求公司支付购船款3,425万元及逾期利息[21] - Sindex Refrigeration仲裁请求公司支付货款等合计约人民币257万元[22]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诉讼要求公司支付拖欠保险费147,875元及利息[22] - 另一起保险纠纷涉及拖欠保险费23,520美元及利息[22] 其他财务数据 - 总资产为423.36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度末下降2.10%[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58.38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度末增长2.31%[8] - 一年内到期非流动负债同比下降38.74%至14.90亿元,因偿还到期借款[18] - 公司控股股东江苏省国信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75.26%[13]
江苏国信(002608) - 2016 Q4 - 年度财报
2017-03-29 16:00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营业总收入为168.15亿元,同比增长8.98%[25] - 公司2016年营业总收入168.15亿元,同比增长8.98%[5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78亿元,同比大幅增长142.93%(上年亏损25.10亿元)[25]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78亿元,同比增长142.93%[52] - 公司2016年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1,077,562,608.35元[117] - 公司2015年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亏损为2,510,271,768.50元[117] - 公司2014年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203,416,794.16元[11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1.88亿元,同比下降4.61%[25]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4.61%至51.88亿元[73]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9.00%,同比提升143.92个百分点(上年为-20.49%)[25] - 总资产为432.43亿元,较上年末微增0.42%[25] - 第四季度营业收入为41.34亿元,但净利润亏损1.07亿元[29]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中,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贡献净利润26.16亿元[32] - 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131.35%至-30.73亿元,主要因信托产品投资增加[74][75]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同比下降126.93%至-4.51亿元[74] - 营业外支出达12.6亿元,其中12.11亿元为破产重整损失[76][77] 各条业务线表现 - 公司主营业务由船舶制造销售转变为信托及火力发电双主业[23] - 业务模式由船舶制造转变为"信托+火力发电"双主业[38] - 电力板块收入161.21亿元,占总收入95.87%,同比增长16.16%[56] - 电力业务营业收入为161.21亿元,同比增长16.16%[59] - 金融板块收入6.74亿元,占总收入4.01%,同比增长23.28%[56] - 金融业务营业收入为6.74亿元,毛利率达81.39%[59] - 船舶业务收入0.20亿元,占总收入0.12%,同比下降97.99%[56] - 热力业务收入4.06亿元,同比增长83.56%[56] - 电力销售量444.1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2.75%[60] - 热力销售量256.82万吨,同比增长88.90%[60] - 船舶业务因破产重整全面剥离,生产销售量为0[61] - 电力板块装机容量904.5万千瓦,全年发电量466.79亿千瓦时[52] - 信托管理规模同比增长33.38%[52] 成本和费用 - 电力燃料成本70.14亿元,同比增长16.63%,占电力营业成本58.18%[64] - 电力其他成本27.13亿元,同比大幅增长53.12%[64] - 销售费用同比下降86.69%至328.57万元,主要因船舶资产剥离[71] - 管理费用同比上升37.96%至5.95亿元,主要因破产重整相关费用[71] 重大资产重组与破产重整 - 重大资产重组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3,253,145,323股[6] - 重大资产重组资产交割日为2016年12月31日[5] - 公司向国信集团非公开发行2,358,364,152股股份[6] - 公司通过破产重整处置资产获现金138.01亿元[36] - 重组后持有江苏省国际信托81.49%股权及7家发电公司控股权[37] - 公司控股股东于2017年1月6日变更为江苏省国信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23] - 南京中院于2016年10月24日裁定批准公司重整计划[177] - 公司于2016年12月31日确认重整计划执行完毕[177] - 公司破产管理人于2016年5月12日将除货币资金外全部资产转让给江苏舜天资产经营公司[178][180] - 资产处置通过协议转让完成,转让价格13.80亿元[49] - 江苏舜天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损失达121,129.90万元[94] 股权投资与投资收益 - 公司持有江苏信托81.49%股权及多家发电公司股权(靖江发电55%/淮阴发电95%/射阳港发电100%)[50] - 扬州第二发电公司投资额50,000.00万元,持股比例45.00%,报告期收益9,681.03万元[87] - 江苏新海发电公司投资额304,600.00万元,持股比例89.81%,报告期收益7,358.60万元[87] - 江苏国信靖江发电公司投资额90,000.00万元,持股比例55.00%,报告期收益9,436.30万元[87] - 江苏淮阴发电公司投资额839,800.00万元,持股比例95.00%,报告期收益2,966.49万元[87] - 江苏国信协联燃气热电公司投资额618,120.00万元,持股比例51.00%,报告期收益1,226.75万元[87] - 江苏射阳港发电公司投资额276,070.00万元,持股比例100.00%,报告期收益2,685.80万元[88] - 所有重大股权投资合计初始投资额21,013,024,600.00元,累计实现收益3,451,061,562.67元[88] - 江苏省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净利润为13.2898亿元[96] -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净利润为106.3693亿元[96] - 江苏国信扬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净利润为4.4149亿元[96] - 江苏淮阴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净利润为0.9455亿元[96] - 江苏新海发电有限公司净利润为4.5352亿元[96] - 江苏国信靖江发电有限公司净利润为1.6943亿元[96] - 江苏射阳港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净利润为2.9587亿元[96] - 江苏国信协联燃气热电有限公司净利润为2.7607亿元[96] - 扬州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净利润为4.2915亿元[96] - 江苏信托等资产2016年实际净利润为189,176.21万元,超出预测值165,571.76万元约14.3%[168] - 公司股票投资初始成本为39,002,962.43元,累计投资收益为1,866,436.24元,期末金额为78,661,482.92元[91] - 信托产品投资初始成本为1,649,270,000.00元,报告期内公允价值变动损失1,124,406.00元,累计投资亏损843,304.50元[91] - 报告期内信托产品购入金额为2,169,080,000.00元,售出金额为519,810,000.00元[91] - 收购江苏省国际信托81.49%股权,投资金额8.35亿元人民币[85] - 收购江苏国信扬州发电90%股权,投资金额2.92亿元人民币[85] - 报告期投资额189.76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同期变动幅度为0.00%但占比100.00%[84] 资产与负债结构 - 长期股权投资占比上升1.53个百分点至65亿元[79] - 固定资产占比上升2.05个百分点至230.85亿元[79]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期末余额17.27亿元,本期购买21.69亿元[81] - 货币资金受限2133.46万元人民币,其中保函保证金2130.46万元及票据保证金3万元[82] - 应收账款受限5.65亿元人民币,其中靖江发电1.97亿元质押用于售后回租[82] - 淮阴发电应收账款质押9595.25万元用于借款担保[82] - 协联燃气应收账款质押2.73亿元用于委托贷款担保(截至期末出质手续未办妥)[83] - 固定资产受限28.10亿元人民币,其中新海发电机器设备9.31亿元用于售后回租[82] - 靖江发电机器设备18.79亿元用于售后回租[82] - 靖江发电售后回租实际未偿还本金余额6.8亿元人民币[82] 客户与供应商集中度 - 最大客户国网江苏电力销售额149.07亿元,占年度销售总额92.36%[62][68] -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额155.01亿元,占年度销售总额96.03%[68] -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总额为56.48亿元,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48.19%[69] 诉讼与仲裁事项 - 船东Sasa拒绝支付造船合同尾款,公司提起仲裁要求支付尾款及利息,涉案金额1625万元人民币[178] - 香港国际仲裁中心裁决Sasa需支付公司船舶建造合同尾款137.14万美元[178] - Sasa需额外支付公司仲裁费、律师费及其他费用共计100.11万美元(997,248.81美元 + 3,855.5美元)[178] - 船东Adriana拒绝支付造船合同尾款,公司提起仲裁要求支付尾款及利息,涉案金额4550万元人民币[180] - 香港国际仲裁中心裁决公司需支付Adriana船舶建造合同相关款项860.71万美元[180] - Adriana需支付公司仲裁费、律师费及其他费用共计104.48万美元[180] - 相关诉讼案件主体已变更为资产经营公司,案件后果由资产经营公司承担[178][180] - 资产经营公司于2016年12月22日与Sasa和Adriana签署三方协议[178][180] - 两起诉讼案件均未形成预计负债[178][180] - 顺高船务有限公司仲裁事项涉及12艘64000吨散货船租售合同争议,金额未披露[181] - 伦敦海事仲裁员协会就2艘海洋平台供应船仲裁裁定公司承担费用,南京银行和中国银行垫付保函项下本金、利息和税款共计5.690346亿元[181] - 南京福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讼案涉及公司要求返还委托贷款本金9000万元及相应利息,已结案[181] - 瑞纳船务有限公司仲裁达成和解,债权最终确认额为424.541万元,以现金加股票方式清偿[182] - 南京欧钢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诉讼涉及公司要求退还预付款1540万元及支付违约金,二审驳回公司诉请[182] - 南通明德重工有限公司诉讼案涉及金额7000万元,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中[182] - 顺高船务已执行取回质押物18卷镍丝但尚未实现变现[181] - 宝澳海洋平台供应船仲裁案中两条船舶交船期分别为2014年5月26日和2014年9月25日[181] - 瑞纳船务仲裁和解协议于2016年10月29日签署[182] - 涉及1300万元债权债务纠纷,申请查封季风华持有的652.15万元(即6.5%)南通综艺股权[183] - 与明德重工债务纠纷案件涉及金额未披露,已移交武汉海事法院并中止审理[183] - 与亚豪船舶建造合同纠纷涉及4艘船舶,445万元款项已通过民事调解书基本执行完毕[183] - 与亚豪船舶另一合同纠纷涉及746万元造船款及利息,湖北省高院判决支付并承担连带责任[184] - 与富麦东升买卖纠纷要求支付货款及利息约6600万元(实际列示金额6577万元),最高院发回重审[184] - 与南京世纪之声传媒买卖纠纷要求支付货款3957.849万元,已驳回担保人执行异议并申请强制执行[184] - 法院一审判决丰安科技向发展公司支付货款约490万元[185] - 发展公司对担保人提供的抵押房产行使优先受偿权[185] - 法院判决中显集团支付货款及违约金共计约222.63万元[186] - 法院判决解除合同关系中阳钢铁返还货款约424.72万元[186] - 江苏银行在公司破产重整程序中申报债权并通过现金加股票方式获得清偿[186] - 江苏银行提起诉讼要求公司偿还本金3亿元人民币及相应利息,并申请查封公司及相关人员价值3亿元人民币的财产[187] - 招商银行南京分行借款合同纠纷案涉及金额9922.94万元,已在公司破产重整程序中获得清偿[187] - 南京银行南通分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涉及金额3028万元,已通过撤诉结案并在破产重整程序中获得清偿[187] - 海门市药物化工厂买卖合同纠纷案涉及欠款7.29万元,最终通过签署资产转让协议达成和解[187] - 子公司发展公司债务转移纠纷诉讼要求力达宁公司支付欠款约868万元[188] - 子公司发展公司买卖合同纠纷诉讼要求力达宁公司支付款项约9068万元[188] - 子公司扬州厂买卖合同纠纷诉讼要求支付欠款及损失约76万元[188] - 苏州银行南京分行借款合同纠纷诉讼要求公司清偿本金4000万元及相应利息[189] - 江苏银行借款合同纠纷诉讼要求公司偿还本金和利息共计约6061万元[189] - SE航运租售业务仲裁案公司支付125万美金用于解决争议[189] - 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借款纠纷涉及金额6300万元[189] - 涉及票据承兑纠纷诉讼,被要求支付票款6300万元及相应利息[190] - 子公司扬州厂因承揽合同纠纷被诉,需支付加工款152万元[190] - 票据付款请求权纠纷诉讼被判支付汇票金额约34万元及利息[190] - 承揽合同纠纷达成和解,支付工程款共计551,123.1元[191] - 子公司扬州厂因承揽合同纠纷被要求支付劳务报酬款约60万元[191] - 公司对昌旭初提起诉讼,要求偿还900万元[191] - 部分诉讼案件已通过破产重整程序获得清偿[190][191] - 公司收到法院一审判决,支持发展公司要求方舟新能源支付货款人民币约2,332万元及利息和违约金的诉求[192] - 公司收到法院一审判决,支持发展公司要求方舟新能源支付货款人民币约1,352万元及利息的诉求[192] - 公司收到法院一审判决,支持发展公司要求方舟新能源支付货款人民币约208万元及利息的诉求[193] - 公司向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撤回对北大荒农垦集团要求支付货款人民币5,812.5万元及利息损失的仲裁请求[193] - 公司收到法院判决,基本支持其要求浙江泽惠等支付人民币2,770万元的诉求[193] - 南京银衡需支付公司货款本金4561.88万元,并承担2770万元担保责任[194] - 公司与船东达成和解协议,退还3艘化学品船预付款合计2463.27万美元[194] - MD152船舶所有权纠纷案二审驳回公司上诉,标的金额1.80亿元[195] - 资产经营公司就MD152案向法院提交再审申请[195] - 公司就MD152所有权纠纷向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195] - 所有涉及诉讼及仲裁案件后果均由资产经营公司承担[194][195] - 船舶建造合同仲裁案以和解方式结案,对公司利润无重大影响[194] - 公司支付界达新材料票据付款纠纷案款27606元及相应利息[196] - 公司子公司发展公司返还杰昌石化货款100万元及赔偿利息损失[196] - 发展公司解除与北大荒合同并获判返还货款2255万元及相应利息[197] - 发展公司解除与农垦完达山销售合同纠纷案涉及货款4388万元[197] - 公司就合同纠纷案起诉请求被告支付货款5812.5万元及相应利息损失[197] - 公司合同纠纷案案件受理费315550元由公司承担[197] - 界达新材料已在公司重整程序中获得清偿[196] - 公司请求解除粮食销售合同并判令返还货款4388万元及相应利息[198] - 公司委托提供借款形成对芜湖首创的债权本金8500万元[198] - 公司就2艘64000吨散货船建造争议提起仲裁涉及金额15275万元[199] - 公司起诉南京华海索赔未开具增值税发票造成的税款损失270万元[199] - 公司另案起诉南京华海索赔未开具增值税发票造成的税款损失229.55万元[199] - 芜湖首创已破产资产经营公司已申报债权[198] - 张立新诉芜湖首创借款案于2016年7月13日收到法院撤诉裁定[198] - 与珍宝航运的仲裁案件尚在进行中对利润影响尚无法确定[199] - 与南京华海船舶买卖合同纠纷诉讼请求返还欠款及违约金合计704.5万元[200] - 发展公司就借款合同纠纷起诉丰安科技请求支付中介服务费168万元[200] - 公司委托提供丰安科技借款形成债权本金2800万元[200] - 发展公司收到一审判决驳回168万元服务费诉讼请求[200] - 发展公司收到一审判决基本支持2800万元债权诉求[200] - 发展公司对2800万元债权案已申请强制执行[200] 公司治理与承诺 - 公司承诺在2016年11月15日重组过程中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120] - 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对重组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120] - 公司承诺若因信息虚假导致投资者损失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121] - 公司承诺若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被立案调查将暂停转让股份并申请锁定[122] - 公司除2015年8月18日公告的证监会立案调查外最近五年未受证券市场行政处罚[123] -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任职限制情形[124] - 公司承诺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36个月未被证监会处罚[125] - 时任独立董事徐光华叶树理许苏明因信息披露违规被证监会处以3万元罚款[126] - 除已披露案件外独立董事承诺最近36个月未受证监会行政处罚[126] - 公司于2016年11
江苏国信(002608) - 2016 Q3 - 季度财报
2016-10-21 16:00
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本报告期营业收入27.13万元,同比下降99.93%[8] - 年初至报告期末营业收入1990.81万元,同比下降98.58%[8] - 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39.19万元,同比改善94.62%[8] - 年初至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40亿元,同比下降36.23%[8] - 201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45,040.34万元[45]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营业成本同比下降97.13%至4120.16万元,主要因船舶租赁成本替代销售成本[19] - 营业外支出激增2227.89%至8.67亿元,主要因破产重整期间资产处置损失[19]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中其他营业外收支为-8.51亿元,占净利润绝对值的81.70%[9] 资产变化 - 货币资金减少83.16%至4789.19万元,主要因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减少[17] - 其他应收款激增293.99%至13.14亿元,因破产重整期间资产整体转让产生应收款项[17] - 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存货等6项资产科目全额归零(-100%),因破产重整资产整体转让[17] - 总资产13.62亿元,较上年末下降56.43%[8] 负债和借款变化 - 短期借款增长159.39%至34.25亿元,因逾期票据转银行借款及银行垫付预付款保函[17] - 应付票据减少72.73%至2.95亿元,因逾期票据转为银行借款[18] - 预收款项下降58.67%至5.46亿元,因银行垫付船东预付款导致账款减少[18] - 其他应付款激增377.94%至10.46亿元,因国信集团代偿公司债券形成应付款[18] - 其他流动负债增长56.89%至15.69亿元,因未到期债务重分类至该科目[18] - 应交税费增长246.05%至3342.71万元,因资产转让产生相关税费[18] - 应付债券全额清零(-100%),因国信集团代偿780,000,000元公司债[1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62.78亿元,较上年末恶化19.94%[8] 现金流变化 - 年初至报告期末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596.60万元,同比改善68.00%[8]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中销售商品收款下降89.50%至1.50亿元,因主营业务销售减少[2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中其他收款增长475.83%至6910万元,因资产整体转让收益[2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中借款收款降100%至0元,因破产重整期间银行借款中止[20] 业务表现 - 营业收入同比下降98.58%至1990.81万元,主要因船舶销售锐减,收入来源转为船舶租赁[19] - 珍宝航运14艘散货船合同总价值17亿元人民币[25] - 已交付2艘散货船因质量问题发生仲裁[25] - 7艘散货船双方发出取消合同通知并因预付款返还争议进入仲裁[25] - 5艘散货船被船东取消合同其中3艘已退还预付款及利息[25] - 银行因两艘木片船(MD162和MD163)保函向船东赔付1853万美元[25] 法律诉讼和仲裁 - 公司要求南京福地房地产返还委托贷款本金9000万元人民币及利息[27] - 子公司发展公司要求富麦东升实业支付货款及利息约6600万元人民币[28] - 江苏银行起诉公司要求偿还借款本金3亿元人民币及利息[28] - 公司要求山西中阳钢铁支付剩余货款约2400万元人民币及利息[28] - 法院裁定查封公司及关联方价值3亿元人民币的存款或等值财产[29] - 招商银行南京分行就借款合同纠纷提起诉讼要求公司还本付息[29] - 南京银行南通分行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提起诉讼要求清偿约3028万元[29] - 子公司发展公司要求力达宁公司支付欠款约868万元并要求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29] - 子公司发展公司就买卖合同纠纷要求力达宁公司支付共计约9068万元[29] - 苏州银行南京分行就借款合同纠纷要求公司清偿本金4000万元及利息[29] - 江苏银行就借款合同纠纷要求公司偿还本金和利息共计约6061万元[30] - 张家港农商行通州支行就票据承兑纠纷要求公司支付票款6300万元及利息[30] - 子公司发展公司要求方舟新能源支付货款约2332万元及利息违约金[30] - 江苏银行要求公司就832万美元预付款保函提供保证金或提存款项[30] - 公司要求黑龙江北大荒农垦集团支付货款5812.5万元及利息损失[31] - 子公司发展公司要求黑龙江农垦完达山贸易返还货款4388万元及利息损失[32] - 子公司发展公司要求黑龙江北大荒粮油批发市场返还货款2255万元及利息损失[32] - 公司委托张立新向芜湖首创房地产提供借款8500万元并提起诉讼追讨[32] - 子公司发展公司要求方舟新能源支付货款208万元及逾期利息[31] - 江苏界达特异新材料要求公司支付汇票金额2.7606万元及利息[31] - 南京杰昌石化要求子公司发展公司返还货款100万元及赔偿利息损失[32] - 公司就3艘不锈钢化学品船建造合同争议指定仲裁员并提出仲裁请求[31] - 公司与明德重工及润德船务就MD152所有权存在双向诉讼纠纷[31] - 就2艘64000吨散货船争议提出仲裁请求[33] - 因未开具增值税发票起诉南京华海索赔税款损失270万元[33] - 因未开具增值税发票起诉南京华海索赔税款损失229.55万元[33] - 起诉南京华海要求返还欠款及违约金合计704.5万元[33] - 起诉丰安科技要求支付中介服务费168万元及违约金[33] - 通过委托代理形成对丰安科技的2800万元债权本金[33] - 就光船租赁纠纷起诉要求支付租金及逾期利息约1189.78万元[34] - 就光船租赁纠纷起诉要求支付租金及逾期利息约1076.83万元[34] - 就光船租赁纠纷起诉要求支付租金及逾期利息约1614.74万元[34] - 被王祖重起诉要求赔偿船舶碰撞经济损失107.49万元[34] - 因2艘多功能海洋平台供应船逾期未交付,公司被要求退还预付款及利息[35] - 公司起诉要求解除合同并返还预付款1000万元人民币及违约金[35] - 子公司被要求支付中介服务费1,737,750元人民币及违约金[35] - 子公司被要求支付货款4,235,467.78元人民币及利息[35] - 子公司被要求支付货款136,728元人民币[35] - 子公司被要求赔偿损失40万元人民币[35] - 公司被要求支付购船款3,425万元人民币及逾期利息[36] - 公司要求支付租金37,613,612.90元人民币及逾期利息13,947,924.77元人民币[36] - 公司被要求连带支付商业承兑汇票金额100万元人民币及利息[36] - 公司要求支付货款472.23万元人民币及逾期付款违约金214.39万元人民币[36] - 南京东沛国际贸易集团诉讼请求公司连带赔偿船舶损失670万元及利息[37]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诉讼请求公司连带赔偿货物损失及公估费127,595元[37] - 立邦船舶涂料诉讼请求扬州厂支付货款1,342,790元及利息[37] - 中交二航局第三工程诉讼请求扬州厂支付工程款10,199,634元及利息[37] - 仪征市飞泽气体诉讼请求扬州厂支付货款134万元及利息[38] - 南通中源钢业诉讼请求扬州厂支付违约金1,151,059元[38] - 江苏仪征农村商业银行仲裁请求扬州厂归还借款本金4000万元及利息[39] - 公司涉及多起船员劳务纠纷诉讼,单笔工资索赔金额最高达128,610元[38] 破产重整进展 - 公司于2016年2月5日被法院裁定受理破产重整,由管理人接管财产和营业事务[21] - 资产经三次流拍后于2016年5月12日转让给关联方舜天资产经营公司[22] - 2016年9月23日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重整计划草案,已提交法院批准[23] - 公司采用"破产重整+资产重组"同步方案,尚待中国证监会核准[23] - 公司重整于2016年2月5日被南京中院裁定受理[45] - 2016年三次资产拍卖均流拍[45] - 资产转让协议交易价格为138,014.77万元[45] - 公司资产转让形成损失84,680.76万元[45] 管理层讨论和指引 - 2016年度预计净利润亏损范围在-138,000万元至-193,800万元[45] - 业绩预计未包含重组事项产生的费用及损益影响[45] 股东和股权结构 - 公司普通股股东总数为26,526户[12] - 前两大股东江苏舜天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和江苏舜天国际集团机械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分别持股25.64%和20.51%[12] 承诺事项 - 舜天机械承诺增持公司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893万元[44] - 王军民和李玖承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公司股份[42] - 股东承诺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持有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42] - 江苏国信等承诺方承诺避免与公司主营业务产生同业竞争[40] - 关联交易承诺原则上不与公司发生关联交易[41] - 舜天机械增持承诺因股票停牌尚未履行[43] - 所有承诺均被确认为正在履行过程中[40][41][42][43] - 避免同业竞争承诺自2011年7月26日起长期有效[40] - 公司承诺在江苏信托出现流动性风险时提供必要流动性支持并在经营损失侵蚀资本时按股权比例补充资本[43] - 公司拟非公开发行股票收购江苏省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81.4904%股权[43] 其他重要事项 - 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处以60万元人民币罚款[24] - 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47] - 报告期无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48] - 报告期未发生接待调研等活动[49]
江苏国信(002608) - 2016 Q2 - 季度财报
2016-08-25 16:00
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营业收入为1963.68万元,同比下降98.09%[20] - 营业收入1963.68万元同比下降98.09%[29][32][3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19亿元,同比下降178.34%[20] - 利润总额-101,979.33万元同比下降168.34%[2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01,979.33万元同比下降178.59%[29] - 基本每股收益为-2.72元/股,同比下降180.41%[2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217.96%,因净资产为负值未在正式列表中列示[20] - 公司2016年1-9月预计净利润亏损区间为11.38亿元至9.50亿元[56] - 公司2015年1-9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98亿元[56]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中其他营业外收支为-8.53亿元,占净利润绝对值的83.66%[25] - 整体资产转让形成84,680.76万元损失[29] - 资产转让形成损失84,680.76万元[58] - 本次资产出售导致公司报告期亏损84,680.76万元[164][166] 各条业务线表现 - 船舶租赁业务收入1737.98万元同比下降54.53%[32] - 机动船业务收入140.28万元同比下降99.83%[32] - 非船舶业务收入13.46万元同比下降99.67%[32] 管理层讨论和指引 - 公司进入破产重整程序,由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27] - 公司采用"重整+重大资产重组"同步实施方式解决债务及经营危机[58] - 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已于2016年4月29日披露并于7月11日披露修订稿[58] - 重整事项对2016年三季报业绩影响仍具有不确定性[58] - 公司承诺不与舜天船舶进行主营业务竞争活动 若有竞争业务则将商业机会让予舜天船舶[195] - 公司承诺原则上不与舜天船舶发生关联交易 若无法避免则按公平交易程序进行[196] - 公司承诺按照债券条款约定时间支付12舜天债利息及兑付本金[198] - 公司承诺若无法偿付债券本息将采取不分配利润等四项措施[198] 资产处置和转让 - 公司以13.80亿元价格将除货币资金外的全部资产整体转让给江苏舜天资产经营有限公司[28] - 公司整体资产转让予江苏舜天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价格为人民币138,014.77万元[58] - 公司控股股东子公司江苏舜天资产经营有限公司通过协议受让公司除货币资金以外的整体资产[149] - 资产转让涉及5家子公司股权,包括舜天造船(扬州)有限公司等[149] - 公司资产经三次网络拍卖流拍后,最终以协议方式转让给江苏舜天资产经营有限公司[154] - 资产处置总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38,014.77万元[158][160][164][166] - 资产账面价值为204,563.03万元[164] - 资产评估价值为215,648.08万元[164] - 转让价格相当于评估价值的64%[166] - 资产处置涉及除货币资金外的全部合法资产[158][164] - 资产经三次公开拍卖均流拍[158][164][166] - 最终转让价格依据第三次流拍保留价确定[158][166] - 交易经债权人会议批准且无需履行关联交易审批程序[158][166] - 资产受让方为同一控制人下属江苏舜天资产经营有限公司[164] - 公司控股股东子公司舜天资产公司受让包括5家子公司股权在内的标的资产[191] 主要子公司财务状况 - 主要子公司江苏舜天船舶发展有限公司总资产为1.89亿元,净资产为-2.10亿元,净利润为-449.41万元[52] - 主要子公司江苏舜天船舶技术有限公司总资产为262.97万元,净资产为-1027.59万元,净利润为-349.03万元[52] - 主要子公司舜天造船(扬州)有限公司总资产为13.62亿元,净资产为-9.30亿元,净利润为-1552.28万元[52] - 主要子公司扬州舜天顺高造船有限公司总资产为2.60亿元,净资产为1.59亿元,净利润为-121.66万元[52] - 主要子公司顺高船务有限公司总资产为9.84亿元,净资产为-6.73亿元,净利润为-2098.63万元[52] 诉讼和仲裁事项 - 公司涉及与Sasa Shipping Co Pte. Ltd.的仲裁案件涉案金额1,625万元[72] - 仲裁裁决要求Sasa在14天内执行相关义务但截至目前尚未执行[72] - 公司需向Sasa支付仲裁裁决金额1,371,400.78美元及承担律师费和其他费用[74] - Sasa需向公司支付仲裁费、律师费及其他费用997,248.81美元及裁决费用3,855.5美元[74] - 公司需立即支付给Adriana仲裁裁决金额8,607,140.61美元[76] - Adriana需向公司支付仲裁费、律师费及其他费用1,044,759.87美元[76] - 顺高船务仲裁事项涉及金额20,215(单位未明确,可能为万美元或人民币万元)[76] - 前6艘船仲裁裁定支持公司取消合同并获得预付款及担保损失赔偿[76] - 后6艘船承租人提起仲裁但未提交仲裁请求且未推进[76] - 顺高船务已执行取回抵押物18卷镍丝但尚未实现变现[76] - Adriana仲裁事项涉及合同尾款金额4,550(单位未明确,可能为万美元)[74] - 所有仲裁事项对公司本期及后期利润影响尚无法确定[74][76] - 伦敦海事仲裁裁定公司需支付约3000万美元的仲裁相关费用[78] - 香港国际仲裁中心裁决公司需承担650万美元的修船直接费用及仲裁费用[80] - 公司就与南京欧钢金属的买卖合同纠纷提起诉讼要求退还预付货款1540万元人民币[80] - 公司就与南通明德重工有限公司的1300万元债权债务纠纷提起诉讼,并申请查封相关股权[81] -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以11,146.53万元价格拍卖了季风华持有的652.15万元(即6.5%)南通综艺股权[81] - 公司向最高人民法院提交执行异议申请,请求撤销原判决并改判支持公司原诉讼请求[81] - 公司申请变更诉讼请求,要求两被告共同清偿债务本金7亿元及相应利息[81] - 公司与明德重工债权债务纠纷案件已由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移交至武汉海事法院南京法庭[83] - 武汉海事法院以先刑后民为由中止审理公司与明德重工债权债务纠纷案件[83] - 发展公司与亚豪船舶关于2艘150尺甲板驳船、2艘270尺甲板驳船纠纷,法院民事调解书已基本执行完毕[83] - 湖北省高级法院二审判决解除合作协议,亚豪船舶需向公司支付746万造船款和利息,童仁华承担连带责任[83] - 发展公司已就亚豪船舶支付746万造船款和利息的判决申请强制执行[83] - 发展公司与富麦东升实业纠纷案件涉及金额6,577万元,目前尚在审理过程中[83] - 法院终审判令富麦东升南京分公司支付货款6577万元及违约金[85] - 公司要求南京世纪之声传媒支付货款约3957.85万元及逾期违约金[85] - 法院判令丰安科技支付货款约490万元及逾期利息[87] - 法院判令中显集团支付货款及违约金共计约222.63万元[87] - 公司对担保人抵押土地行使优先受偿权获法院支持[85] - 公司对担保人抵押房产行使优先受偿权获法院支持[87] - 案件执行结果尚无法确定对公司利润影响[85][87] - 担保人金侨置业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85] - 公司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尚未有结果[85][87] - 公司撤回没收保证金366万元的诉讼请求[87] - 公司因买卖合同纠纷起诉山西中阳钢铁,要求支付剩余货款约2400万元人民币及逾期利息[89] - 江苏银行就借款合同纠纷起诉公司,要求偿还本金3亿元人民币及相应利息[89] - 法院裁定查封公司及相关担保人价值3亿元人民币的存款或等值财产[89] - 招商银行南京分行就借款纠纷起诉公司,要求偿还银行承兑汇票垫款本金约9852.94万元人民币及罚息[91] - 招商银行二审判决调整罚息计算期间[91] - 南京银行南通分行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起诉,要求南通综信清偿借款及律师费共计约3028万元人民币[91] - 海门药化与公司达成和解协议,涉及金额7.29万元人民币[91] - 公司被法院判令支付海门药化货款72,940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用[93] - 公司提起诉讼要求力达宁公司支付欠款约868万元及承担连带担保责任[93] - 公司提起诉讼要求力达宁公司支付货款、违约金及律师费共计约9,068万元[93] - 扬州厂与大亚机电达成和解并支付货款324,900元[95] - 苏州银行要求公司清偿本金4,000万元及相应利息[95] - 江苏银行要求公司偿还本金和利息共计约6,061万元[95] - 公司被要求就832万美元预付款保函提供全额保证金或提存相应款项[95] - SE航运要求公司赔偿损失约人民币6440万元[97] - 张家港农商行要求公司支付票据款6300万元及相应利息[97] - 公司对张家港农商行诉讼二审败诉,维持原判需支付6300万元[97] - 华联科技诉讼达成和解,扬州厂需分期支付加工款152万元[99] - 界达新材料诉讼公司需支付汇票金额约34万元及利息[99] - 仪征鹏源船舶诉讼达成和解,扬州厂需支付加工款60万元[99] - 张家港农商行诉讼案件公司撤回再审申请[97] - SE航运仲裁同时要求解除合同和光船租约[97] - 华联科技放弃152万元加工款的利息[99] - 界达新材料诉讼案件受理费由公司承担[99] - 鹏源船舶诉讼和解,扬州厂需支付工程款人民币551,123.1元[101] - 公司起诉昌旭初要求偿还借款本金人民币900万元及利息,法院判决支持但尚未执行[101] - 子公司发展公司起诉方舟新能源要求支付货款人民币约2,332万元及利息违约金,一审胜诉但未执行[101][103] - 发展公司另案起诉方舟新能源要求支付货款人民币约1,352万元及利息,一审胜诉但未执行[103] - 发展公司起诉方舟新能源要求支付货款人民币约208万元及利息,一审胜诉后对方上诉但未出庭按撤诉处理[103] - 公司与北大荒农垦集团销售合同纠纷涉及金额人民币5,812.5万元,已撤回仲裁[103] - 公司要求北大荒农垦集团支付货款58,125,000元及利息损失[105] - 法院判决浙江泽惠返还公司2,770万元[105] - 南京银衡需支付公司货款本金4,561.88万元[105] - 南京银衡应于2017年3月31日前完成支付[105] - 公司向船东退还预付款及利息合计24,632,704.51美元[107] - 退款涉及3艘不锈钢化学品船和解协议[107] - 公司与明德重工所有权纠纷涉案金额18,005万元[107] - 南通中院二审驳回公司上诉[107] - 浙江泽惠相关方尚未执行2,770万元判决[105] - 南京银衡尚未执行4,561.88万元调解[105] - 涉及MD152船舶所有权纠纷诉讼,一审法院判令船舶所有权归明德重工及润德船务所有[109] - 公司因票据付款请求权纠纷被判支付界达新材料27,606元及相应利息[109][111] - 子公司因买卖合同纠纷被判返还杰昌石化货款100万元并赔偿利息损失[111] - 子公司因销售合同纠纷向粮批公司提起诉讼,要求返还货款2,255万元及利息[111] - 公司涉及与江苏永的纠纷,金额为5,812.5万元[111] - 武汉海事法院于2016年3月18日驳回公司关于MD152所有权的起诉[109] -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6年5月11日驳回公司就船舶所有权纠纷的上诉[109] -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公司需支付界达新材料27,606元及利息[111] - 截至公告日,MD152所有权纠纷案件已结案,但对利润影响尚不确定[109] - 截至2016年1月27日,杰昌石化案件判决尚未执行[111] - 诉讼请求被驳回,需承担案件受理费315,550元[113] - 请求判令支付货款人民币58,125,000元及相应利息[113] - 请求判令返还货款4,388万元和相应利息损失[113] - 委托形成对芜湖首创借款合同债权本金8,500万元[115] - 请求判令返还借款本金8,500万元和相应利息[115] - 与珍宝航运合作建造涉及金额15,275万元[115] - 案件受理费315,550元由公司承担[113] - 案件已中止审理[113][115] - 案件尚在审理过程中[113][115] - 对公司本期及后期利润影响尚无法确定[113][115] - 公司因未开具增值税发票向南京华海提起诉讼索赔税款损失270万元[117] - 公司因未开具增值税发票向南京华海提起诉讼索赔税款损失229.55万元[117] - 公司向南京华海提起诉讼要求返还欠款及违约金合计704.5万元[117] - 发展公司就借款合同纠纷向丰安科技提起诉讼索赔中介服务费168万元[119] - 发展公司委托明德重工及张立新向丰安科技提供借款2800万元[119] - 张立新对丰安科技借款合同下的债权本金为2800万元[119] - 发展公司已就2800万元债权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尚未有结果[119] - 公司被花台区法院起诉要求偿还张立新借款本金2800万元及利息[121] - 公司就“华海101”光船租赁合同纠纷提起诉讼要求支付租金及逾期利息约1189.78万元[121] - 公司就“华锦隆”光船租赁合同纠纷提起诉讼要求支付租金及逾期利息约1076.83万元[121] - 公司就“华锦新”光船租赁合同纠纷提起诉讼要求支付租金及逾期利息约1614.74万元[121] - 公司就“华海601”光船租赁合同纠纷提起诉讼要求支付租金及逾期利息约822.63万元[123] - 公司就“华海602”光船租赁合同纠纷提起诉讼要求支付租金及逾期利息约822.63万元[123] - 公司就“华海605”光船租赁合同纠纷提起诉讼要求支付租金及逾期利息约816.68万元[123] - 所有诉讼案件截至报告日仍在审理中且对利润影响尚无法确定[121][123] - 王祖重船舶碰撞诉讼案已结案,公司被索赔金额为人民币107.49万元[125] - 宝澳海洋仲裁案涉及预付款及利息总额为人民币5,850万元,银行已垫付人民币5,690.346万元[125] - 惠德投资买卖合同纠纷案和解金额为人民币1,225万元,但对方未履行付款义务[125] - 芜湖首创居间合同纠纷案涉及中介服务费人民币173.78万元,子公司已撤诉并申报债权[125] - 信博实业船舶物料合同纠纷案和解金额为人民币423.55万元,但协议尚未履行完毕[125] - 子公司扬州舜天顺高造船有限公司被诉支付货款总计人民币136,728元[129] - 扬州厂与信博实业达成和解协议,确认欠款人民币2,920,626.3元,约定2016年6月30日前分期支付[129] - 扬州厂被诉支付货款总计人民币4,235,467.78元及相应利息[129] - 扬州厂被司井明起诉索赔各项损失40万元[131] - 扬州厂被判返还司井明人民币123,000元[131] - 珍宝航运就2艘64,000吨散货船(船体号SAM13009B、SAM13010B)质保事项发起仲裁,涉及金额1,950万美元[131] - 公司就2艘64,000吨散货船(船体号SAM14019B、SAM14020B)争议发起仲裁,涉及金额15,275万美元[131] - 华泓船务就与公司及第三人华海重工的纠纷涉及金额3,425万美元[131] - 公司需支付华泓船务购船款3425万元及相应利息[133] - 公司获仲裁支持华海船务支付租金3761.36万元及逾期利息1394.79万元[133] - 公司就珍宝航运仲裁案涉及金额1950万元[133] - 中交采购中心诉讼要求公司连带支付100万元及利息[135] - 公司就汇丰能源诉讼案涉及货款472.23万元及违约金214.39万元[135] - 公司对华泓船务案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但被驳回[133] - 华海船务仲裁案已申请强制执行但尚无结果[133] - 珍宝航运仲裁案仍在审理中且影响无法确定[133] - 中交采购中心诉讼案目前已中止审理[135] - 汇丰能源诉讼案已撤诉并由资产经营公司另行起诉[135] - 公司就MD156和MD158两艘船舶权属纠纷向武汉海事法院提起诉讼,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