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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国信(002608) - 2017 Q3 - 季度财报
江苏国信江苏国信(SZ:002608)2017-10-23 16:00

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本报告期营业收入为55.03亿元人民币,比上年同期调整后增长22.41%[8] - 年初至报告期末营业收入为138.41亿元人民币,比上年同期调整后增长15.27%[8] - 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56亿元人民币,比上年同期调整后下降25.20%[8] - 年初至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4.15亿元人民币,比上年同期调整后增长19.44%[8] - 年初至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4.19亿元人民币,比上年同期调整后大幅增长847.15%[8] - 2017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增长59.16%至108.81%[45] - 2017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区间为17.15亿元至22.5亿元[45] - 2016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78亿元[46]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营业成本同比增长35.83%至119.93亿元,因煤炭价格较上年同期大幅上涨[15] - 预付款项同比增长136.22%至3.12亿元,主要因煤炭供需关系变化导致预付款增加[15] - 营业外收入同比下降59.26%至2396.11万元,因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大幅减少[15] - 营业外支出同比下降97.63%至2086.65万元,上年主要系资产处置损失[15] 现金流表现 - 本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6.28亿元人民币,比上年同期调整后增长44.54%[8] - 年初至报告期末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4.50亿元人民币,比上年同期调整后下降31.70%[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31.70%至24.50亿元,因煤炭价格上涨导致预付煤炭款增加[15] 资产和存货变动 - 存货同比下降39.53%至4.64亿元,因煤炭库存量减少[15] - 其他流动资产同比增长209.20%至4.41亿元,主要因应收信托业务报酬增加[15] 诉讼和仲裁事项 - 华泓船务船舶买卖合同纠纷诉讼要求公司支付购船款3425万元及逾期利息[18] - Sindex Refrigeration仲裁请求公司支付货款等合计约人民币257万元[19]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江苏省分公司诉讼请求公司支付拖欠保险费147875元及利息[19]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江苏省分公司另一诉讼请求支付拖欠保险费23520美元及利息[19] - 王婧臣证券虚假陈述诉讼请求公司赔偿经济损失15276.49元[19] - 林然红证券虚假陈述诉讼请求公司赔偿经济损失31253.71元[19] - 叶雄宏船员劳务合同纠纷诉讼主张工资债权128610.16元[19] - SE Shipping Lines就31200吨多用途船租售争议提起仲裁[18] - 公司涉及多起64000吨散货船建造合同仲裁争议[18] - 江苏信托就合同纠纷向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 股东和股权结构 - 江苏省国有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为75.61%[11] -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无限售条件普通股9287.43万股,占比最高[12] - 江苏舜天船舶破产企业财产处置账户持有无限售条件普通股5802.72万股[12] 公司治理和承诺 - 国信集团、舜天机械、舜天集团承诺保证上市公司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及业务方面的独立性[21] - 承诺方保证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专职任职不在关联企业兼职[22] - 承诺方保证不占用上市公司资金资产不以上市公司资产为关联方债务提供担保[23] - 承诺方保证减少关联交易确有必要时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25][26] - 国信集团承诺避免占用上市公司或标的公司资金[32] - 国信集团承诺减少和规范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33][34] - 国信集团承诺避免与上市公司构成同业竞争[35] - 国信集团承诺将避免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发生同业竞争,若获得相关商业机会将尽力按公平合理条款给予上市公司[36] - 国信集团及控制的企业承诺减少和规范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确保交易定价公允合理[41][42] - 国信集团、舜天集团、舜天机械承诺长期避免与上市公司发生同业竞争[42] -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49] -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50] 资产注入和股权锁定期安排 - 协联能源、盐城发电、连云港发电等火电资产因资质问题未注入上市公司[35] - 对于因发电业务资质等问题无法注入上市公司的电力资产,国信集团承诺积极推动解决瑕疵,并在手续办理完毕后的半年内注入上市公司[38][39] - 国信集团承诺将已满足注入条件的公司(如协联能源、盐城发电、连云港发电)在半年期限内注入上市公司[39][40] - 国信集团承诺其通过本次收购获得的新增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转让[26] - 若交易完成后6个月内公司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股份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26][27] - 国信集团承诺若交易涉嫌信息披露违法则在调查结论明确前不转让所持股份[27] - 国信集团承诺因送股、转增股本等增加的股份同样遵守锁定期要求[28] - 国信集团承诺交易完成前持有的股份在交易完成后12个月内不进行转让[28] - 国信集团将促使关联方在交易中取得的股份遵守36个月锁定期[28] - 舜天集团、舜天机械等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在交易完成后12个月内不进行转让[40] - 舜天机械承诺增持股份金额不低于893万元[44] 财务投资和资产状况 - 股票投资初始成本410.48万元,累计投资收益2977.78万元[48] - 信托产品初始投资成本19.03亿元,累计投资亏损1415.22万元[48] -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期末总额19.23亿元[48] - 公司总资产为438.45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度末调整后增长1.39%[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68.81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度末调整后增长9.05%[8] 风险补偿和赔偿承诺 - 国信集团承诺对因未办证房产问题导致公司损失进行全额赔偿[29] - 国信集团承诺对因码头建设审批手续问题导致公司损失进行全额赔偿[30][31] - 国信集团承诺对因划拨土地政策调整导致的损失进行全额补偿[31][32] - 国信集团承诺对交易前资金拆借行为导致的处罚损失予以全额补偿[32] - 扬州二电划拨土地转为出让地预计需缴纳出让金及相关税费约2.432亿元[30] - 标的资产涉及7宗划拨土地以保留划拨用地形式注入上市公司[31] 融资计划 - 公司计划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40亿元,用于增资江苏信托补充净资本[16] 业绩变动原因 - 业绩变动主要受煤炭价格大幅上涨影响[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