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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财互联: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0月)
2023-10-29 07:38
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为规范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议 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 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性决策机构,主要行使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及股东大会赋予的职权,对股东大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会议由董事本人出席 或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 第四条 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负责董事会日常事务,保管 董事会印章。董事会秘书可以指定证券事务代表等有关人员协助其处理日常事务。 第二章 会议的组成及职权 第五条 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设董事长 1 人。 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酬委员会作为董事会 的工作机构。四大委员会的组成、 ...
金财互联: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制度(2023年10月)
2023-10-29 07:37
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担保行 为,有效控制对外担保风险,保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企业内部控制应用 指引第 12 号—担保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的身份为债务人对于债权人 所负的债务提供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公司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 担责任的行为。公司对外担保的形式包括保证、抵押及质押等。 第三条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包括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以 下简称"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非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不得对 外提供担保。 第四条 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提供担 保的,公司应当在控股子公司履行审议程序后及时披 ...
金财互联: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3年10月)
2023-10-29 07:37
内幕信息界定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5] - 公司董事等人员变动属内幕信息[5] - 大股东或实控人持股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5] - 新增借款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6] - 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内幕信息[6] - 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重大损失属内幕信息[6] 重大事项要求 - 重大事项制作进程备忘录[10] - 重大事项报备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10] 责任分工 - 董事长为档案登记和报送主要责任人[2] - 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相关事宜[2] - 监事会监督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实施[2] 档案管理 - 档案及备忘录保存至少10年[13] - 内幕信息公开后5个交易日报送深交所[13] 自查与追责 - 定期对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证券情况自查[15] - 发现内幕交易核实追责并报送监管[15] 股东限制 - 大股东等不得滥用权利要求内幕信息[16] - 大股东等擅自披露信息公司保留追责权利[17] 其他措施 - 加强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员教育培训[19] - 登记备案由董事会负责秘书组织实施[20] - 及时补充完善档案及备忘录信息[21] 制度实施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实施修改亦同[31]
金财互联: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2023年10月)
2023-10-29 07:37
利润分配规则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4] -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留存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6] - 任意三个连续会计年度内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三年母公司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6]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达80%[7]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达40%[7]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达20%[8] - 高送转指每10股送红股与公积金转增股本合计达或超5股[8] - 重大投资或现金支出指未来12个月内拟交易累计支出达或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20%[12] - 满足条件下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母公司可分配利润的10%[13] 信息披露要求 - 高送转方案公告需披露具体内容、合规性、与业绩匹配情况等[15][16] - 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公告应包含股东大会届次日期、分配比例等内容[18] - 公司应在年报、半年报中披露利润分配预案和现金政策执行情况[25] -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中披露现金分红政策制定及执行情况并专项说明[19] - 拟发行证券需在相关报告中披露现金分红政策及安排[19] - 公司应在年报中提示前次招股说明书中利润分配相关内容执行情况[25] 程序与规定 - 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或董事会制定方案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6][30] - 调整或变更现金分红政策需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4] - 董事会拟定利润分配预案,经监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22] - 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应与股东充分沟通交流[23] - 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事项发表独立意见[25] - 监事会审议预案时应发表专项审核意见并监督董事会[25] - 年度盈利但未提现金利润分配需说明原因及资金用途并提供网络投票平台[25] - 存在股东违规占用资金应扣减其现金红利偿还资金[25] 制度相关 -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27] -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修订本规则,报股东大会批准[27]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27] - 本制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和修改[27]
金财互联: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2023年10月)
2023-10-29 07:37
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 计制度,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审计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 评价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组织实施的,对公 司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管理活动 的合规性、效率、效果、效益性等进行独立客观确认、评价和监督的一项管理活 动。 第三条 内部审计的对象是公司及其被投资单位,包括公司各部门、控股子 公司以及对公司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和相关责任人员。 第二章 内部审计部门和人员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下设内部审计部, 为公司的内部审计部门。内部审计部在审计委员会的领导下,对公司内部控制制 度的建立和实施、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性 ...
金财互联: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3-10-29 07:37
股东大会安排 - 2023年11月15日召开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1] - 现场会议14:50开始,网络投票9:15 - 15:00[2] - 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11月9日[2] - 会议地点在江苏盐城大丰区公司行政楼[2] - 登记时间为2023年11月10日9:00 - 17:00[7] 会议审议 - 审议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等议案[3] - 议案1、2、3、11、12为特别决议提案[6] 投票信息 - 普通股投票代码“362530”,简称“金财投票”[13] - 可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10] 公告时间 - 公告发布于2023年10月30日[12]
金财互联: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3年10月)
2023-10-29 07:37
审计委员会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上,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4] - 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任期与董事会一致[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由董事会委任[5] 会议相关规定 -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两次,提前5天通知,临时会议提前3天,紧急可随时通知[13] - 委员连续2次不出席会议,董事会可撤销其职务[14] - 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4] 审计报告与审批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报告[18] - 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及确定费用需报董事会批准[6] - 披露财务会计报告等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7]
金财互联: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2023年10月)
2023-10-29 07:37
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完善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 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提高 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 司董事会特设立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 略规划和重大战略性投资进行可行性研究并提出建议,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 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以 上董事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由董 事会委任。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 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第 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经董事长提议 ...
金财互联: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3年10月)
2023-10-29 07:37
薪酬制度 - 公司制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完善激励与约束机制[2] - 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构成,发放为税前金额[6][8] - 基本薪酬按月支付,绩效薪酬按年发放[6][7] 薪酬计算与调整 - 离任按实际任期和绩效算当年绩效薪酬[9] - 特定违规情况不发当年绩效薪酬[10] - 公司可根据多种因素不定期调整薪酬标准[9] 制度流程 - 制度由薪酬委员会拟订,董事会审议通过并解释[14][15] - 实施和修改均需董事会审议通过[15] - 经审批可设专项奖励或惩罚[12]
金财互联: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内部问责制度(2023年10月)
2023-10-29 07:37
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问责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治理 结构,健全内部约束和责任追究机制,促进公司管理层恪尽职守,提高公司决策 与经营管理水平,建设廉洁、务实、高效的管理团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内部控制制度等 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须按《公司法》、《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完善公司内控体系的建设,规范运作。 第三条 问责制是指对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其所管辖的部门及 工作职责范围内,因其故意、过失或者不作为,造成影响公司发展、贻误工作、 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的制度。 (二)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工作计划中明确规定应由其承担的工作任务 及工作要求,因工作不力未完成的; (一)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二)责任与权利对等原则; (三)谁主管谁负责原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