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财互联: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3年10月)
内幕信息界定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5] - 公司董事等人员变动属内幕信息[5] - 大股东或实控人持股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5] - 新增借款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6] - 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内幕信息[6] - 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重大损失属内幕信息[6] 重大事项要求 - 重大事项制作进程备忘录[10] - 重大事项报备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10] 责任分工 - 董事长为档案登记和报送主要责任人[2] - 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相关事宜[2] - 监事会监督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实施[2] 档案管理 - 档案及备忘录保存至少10年[13] - 内幕信息公开后5个交易日报送深交所[13] 自查与追责 - 定期对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证券情况自查[15] - 发现内幕交易核实追责并报送监管[15] 股东限制 - 大股东等不得滥用权利要求内幕信息[16] - 大股东等擅自披露信息公司保留追责权利[17] 其他措施 - 加强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员教育培训[19] - 登记备案由董事会负责秘书组织实施[20] - 及时补充完善档案及备忘录信息[21] 制度实施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实施修改亦同[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