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润分配规则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4] -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留存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6] - 任意三个连续会计年度内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三年母公司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6]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达80%[7]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达40%[7]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达20%[8] - 高送转指每10股送红股与公积金转增股本合计达或超5股[8] - 重大投资或现金支出指未来12个月内拟交易累计支出达或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20%[12] - 满足条件下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母公司可分配利润的10%[13] 信息披露要求 - 高送转方案公告需披露具体内容、合规性、与业绩匹配情况等[15][16] - 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公告应包含股东大会届次日期、分配比例等内容[18] - 公司应在年报、半年报中披露利润分配预案和现金政策执行情况[25] -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中披露现金分红政策制定及执行情况并专项说明[19] - 拟发行证券需在相关报告中披露现金分红政策及安排[19] - 公司应在年报中提示前次招股说明书中利润分配相关内容执行情况[25] 程序与规定 - 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或董事会制定方案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6][30] - 调整或变更现金分红政策需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4] - 董事会拟定利润分配预案,经监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22] - 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应与股东充分沟通交流[23] - 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事项发表独立意见[25] - 监事会审议预案时应发表专项审核意见并监督董事会[25] - 年度盈利但未提现金利润分配需说明原因及资金用途并提供网络投票平台[25] - 存在股东违规占用资金应扣减其现金红利偿还资金[25] 制度相关 -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27] -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修订本规则,报股东大会批准[27]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27] - 本制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和修改[27]
金财互联: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2023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