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矿机(002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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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矿机(002526) -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2025-10-27 10:49
内部审计制度 - 公司应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防范和控制风险[3]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上并担任召集人,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6] - 公司配置专职内部审计人员不少于三人[6] 审计职责 - 审计委员会指导和监督审计部工作并履行多项职责[8] - 审计部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多方面情况检查监督并履行多项职责[6][9] 报告提交 - 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审计工作报告[9] - 审计部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3] 审计工作内容 - 审计部督促整改审查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并监督落实[21] - 审计部在重要对外投资等事项发生后及时审计并关注重点内容[13][14][15] - 审计部对关联交易审计关注关联方名单、审批程序等多方面内容[16] - 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审计一次[16] - 审计部在业绩快报对外披露前对其进行审计[17] 内部控制评价 -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具体组织实施由内部审计机构负责[20] - 董事会审议年度报告时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形成决议[31]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 公司每年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对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审计报告[32] -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无保留结论审计报告,董事会、监事会需专项说明[33] 信息披露 - 公司在年度报告披露时,在指定网站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和审计报告[21] 人员管理 - 公司建立内部审计部门激励与约束机制,监督考核内审人员工作[23] 制度生效与解释 -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5] 制度时间 - 制度时间为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10月[26]
山东矿机(002526)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10-27 10:49
担保审议规则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须经股东会审议[12] - 对外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12] - 对外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12] - 被担保对象资产负债率超70%时,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12] - 最近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累计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12] - 董事会审议对外担保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董事会会议的2/3以上董事同意[12] - 股东会审议为股东等关联方担保时,相关股东不得参与表决,由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半数以上通过[13] - 最近十二个月内对外担保金额累计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13] 额度调剂规定 - 公司向合营或联营企业担保额度调剂,累计调剂总额不得超预计担保总额度的50%[14] - 获调剂方单笔调剂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14] - 调剂事项实际发生时公司应及时披露[15] 其他规定 - 公司担保债务展期需重新履行审议和披露义务[15] - 除银行格式担保合同外,其他由财务部审查,必要时律师审阅[16] - 发现被担保人债务到期前15日未履行还款义务应及时上报[20] - 被担保人于债务到期后十五个交易日内未履行还款义务公司应披露[22] - 公司董事会应建立担保行为定期核查制度[25] - 违规担保应及时披露并采取措施解除或改正[25] - 董事等违规签订担保合同造成损害应担责赔偿[25] - 经办人员无视风险担保造成损失应处分赔偿[25]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制定等[27]
山东矿机(002526) -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10-27 10:49
投资者关系管理目的 - 促进公司与投资者良性关系、建立优质投资者基础[5] 投资者关系管理原则 - 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和诚实守信原则[5] 沟通内容与方式 - 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法定信息披露内容等多方面[5] - 沟通方式有定期报告、年度报告说明会等多种[6] 沟通限制与要求 - 避免在年报、半年报披露前三十日内接受投资者现场调研[6] - 特定情形需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如现金分红未达规定[8] - 年度报告披露后应及时召开业绩说明会[9] 管理职责与人员安排 - 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证券管理部具体负责[10] - 主要职责包括拟定制度、组织沟通等[11] 信息披露与违规禁止 - 不得透露未公开重大信息,禁止未授权代表公司发言[12][13] 人员管理与协助 - 董事会秘书指定专人接待投资者并建立管理档案[14] - 其他部门及员工有义务协助工作[15] 培训与信息发布 - 定期对相关人员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培训[16] - 发布应披露信息后需及时报告并正式披露[17] 指定信息披露渠道 - 《中国证券报》等是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和网站[18] 制度执行与生效 - 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抵触时按规定执行[19][20] - 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负责解释[21] 制度时间 - 制度时间为2025年10月[22]
山东矿机(002526) -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
2025-10-27 10:49
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其他 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暂缓、豁免行为,加强信息披露监管,保护投资者合 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 律法规和《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 告、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 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地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 得实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 项,履行内部审核程序后实施。 暂缓、豁免事项的范围原则上应当与公司股票首次在深交所上市时保持一 致,在上市后拟增加暂缓、豁免披露 ...
山东矿机(002526) - 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
2025-10-27 10:49
制度建设 - 公司制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完善法人治理机制[2] 工作流程 - 管理层向审计委员会汇报生产经营情况[4] - 审计委员会检查拟聘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从业资格[4] - 协商确定年报审计工作时间[4] - 财务负责人提交审计工作安排材料[4] - 审计委员会审阅报表并发表意见[4] - 督促事务所提交审计报告[5] - 审计委员会表决报告并提交董事会审核[5] 内控评估 - 审计委员会评价内控情况形成报告提交董事会[6] - 发现内控重大缺陷或风险及时报告[7]
山东矿机(002526)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10-27 10:49
报告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9] - 中期报告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9] 重大事项披露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等需立即披露[15]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持股情况变化较大需立即披露[15]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预告[10]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泄露等异常波动应披露财务数据[11] - 发生重大事件投资者未知时公司应立即披露[13]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需披露[16][19] - 公司变更名称等应立即披露[17] - 控股子公司等发生重大事件可能影响股价时公司应披露[19] - 涉及公司收购等致股本重大变化应披露权益变动情况[19] - 公司证券交易被认定异常应及时了解因素并披露[19] 报告审议与确认 - 定期报告内容应经董事会审议通过,财务信息经审计委员会审核[26] - 董高应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27][28] - 定期报告中财报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董事会应作专项说明[28] 信息披露责任 -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及时依法履行义务,披露信息应真实准确完整[3] - 依法披露的信息应在深交所网站和符合规定的媒体发布[6] - 持股5%以上股东等应及时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31] - 通过接受委托等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控人应告知委托人情况[31] - 公司董事对定期报告有异常表态,证监会可警告并罚款[40] - 公司审计委员会成员对定期报告财务信息有异常表态,证监会可警告并罚款[40] 其他规定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履行信息披露职责相关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32] - 公司解聘会计师事务所,股东会表决时应允许其陈述意见并说明更换原因[37] - 本制度自董事会制定报股东会批准后生效,修改亦同[43] - 本制度修改及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44] - 制度中“以上”“内”含本数,“过”“少于”不含本数[42] - 制度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42]
山东矿机(002526) - 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2025-10-27 10:49
交易披露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及时披露[9]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9]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9]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及时披露[9]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9] - 交易产生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及时披露[9] 关联交易与诉讼仲裁报告 - 公司与关联法人成交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0.5%的关联交易需报告[11] - 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的诉讼仲裁需报告[12] 其他重大事项报告 - 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情况超总资产30%需报告[13]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情况或控制公司情况发生或拟发生较大变化需报告[15] - 任一股东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报告[15] - 重大事项涉及主要标的超过约定交付或过户期限3个月仍未完成的需报告相关情况[17] 报告时间要求 - 公司办公会等会议就重大事项做出决议应在会议结束当日报告[17] - 公司就已披露重大事项签署意向书等应在签署后当日报告[17] - 重大事项获得批准或被否决应及时报告[17] - 重大事项出现逾期付款应及时报告原因和付款安排[17] - 负有报告义务人员应在知悉重大事项当日向董事会秘书通告并报送书面文件[20] 责任与制度实施 - 发生重大事项应上报而未及时上报,公司将追究责任人责任[22] -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25]
山东矿机(002526)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10-27 10:49
重大事项审议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须股东会审议[5]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5]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5]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的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5] - 被担保对象最近一期财务报表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5] - 最近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累计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5][6] - 连续12个月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公司资产总额30%,需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37]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等情形下,公司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8] - 年度股东会应在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应在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16]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召开日间隔不少于2个工作日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一旦确认不得变更[17] - 股东会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8]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8] - 公司召开股东会地点为山东矿机集团三楼会议室或董事会列明的其他地点,变更需在现场会议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20] 股东会主持与报告 - 董事长主持股东会,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董事推举一名董事主持[28] - 年度股东会上董事会应报告过去一年工作,每名独立董事应作述职报告[30] 股东会表决 - 股东按所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一票表决权[32] - 股东会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表决前推举两名股东代表计票和监票,由律师、股东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并当场公布结果[32] - 股东与审议事项有关联关系时应回避表决,其表决权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2]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股份,买入后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3] - 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股份比例超30%,或股东会选举2名以上独立董事,应采用累积投票制[33]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作出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36] 其他事项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39] - 公司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39]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或内容违法违规的股东会决议[40] - 本议事规则自股东会批准通过之日起施行,修订时亦同[43]
山东矿机(002526) - 关于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2025-10-27 10:49
第四条 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适用本制度,公司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与纳入会计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之间的资金往来适用本 制度。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 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 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 管要求》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防止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行为, 进一步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建立起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 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资金占用包括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经营性资金占 用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 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关联方垫付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和其他支出,偿还 ...
山东矿机(002526) - 市值管理制度
2025-10-27 10:49
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市值管理制度 公司质量是公司投资价值的基础和市值管理的重要抓手。公司应当立足提升公 司质量,依法依规运用各类方式提升公司投资价值。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市值管理工 作、进一步规范公司市值管理行为、切实保护公司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提升公司投 资价值、实现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市值管理》 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及《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市值管理,是指公司以提高公司质量为基础,为提升公司 投资价值和股东回报能力而实施的战略管理行为。 公司应当牢固树立回报股东意识,采取措施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 诚实守信、规范运作、专注主业、稳健经营,以新质生产力的培育和运用,推动经 营水平和发展质量提升,并在此基础上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增强信息披露质量和 透明度,必要时积极采取措施提振投资者信心,推动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 量。 第二章 市值管理的目的和基本原则 第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