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鑫集成(002506)
搜索文档
光伏龙头海外“爆单”:通威、爱旭、隆基、正泰新能、协鑫集成、TCL中环、晶澳......
DT新材料· 2025-06-08 12:07
国际光伏市场动态 - 5月光伏龙头企业海外订单签约规模超4GW,涉及德国、瑞典、波兰、巴基斯坦、澳大利亚、津巴布韦、赞比亚、秘鲁等国家和地区,包含多个GW级组件大单 [1] 通威股份 - 与欧洲能源服务商BayWa r.e. Solar Trade Holding GmbH签署2025年战略合作协议,围绕TNC 2.0全场景产品开展项目开发、系统集成与运维支持 [2] - 与INFO-Telecom签署东欧地区项目供应协议,技术总监Ramush与通威组件营销负责人季卫华代表签约 [2] 爱旭股份 - 签约1GW集中式订单,包括340MW欧洲最大BC地面电站和225MW非洲最大BC地面电站 [3] - 与CrossBoundary Energy合作,为刚果(金)卡莫阿项目提供225MW恒星系列ABC组件 [3] - ABC组件在德国、波黑等地大型地面电站项目取得突破,国内中标大唐、中石油等集采 [3] 协鑫集成 - 与Galp和Unigea完成项目合作签约,推进全球化战略布局,提供定制化解决方案 [4] 正泰新能 - 与Belectric签署三年战略协议,为其欧洲地面电站项目提供ASTRON系列组件,覆盖2025-2026年交付项目 [5] - 与北欧分销商Aprilice签署三年协议,规模化进入北欧市场,此前交付波兰100MW、保加利亚110MW等项目 [6] TCL光伏 - 与阿联酋Powernsun签署战略分销协议,供应300MW组件,拓展中东、非洲及欧亚市场 [7] - 与GridAfrica合作,计划15个月内在津巴布韦和赞比亚部署100MW光伏项目,首座电站5个月内投运 [7] 隆基绿能 - 与ENGIE、中国电建合作,供应超1GW Hi-MO 9组件,完成全球超大体量BC合作签约 [8] - 推动中美洲100MW项目落地,南欧地区供应580MW Hi-MO 9组件 [8] - 为秘鲁Yinson Renewables项目供应53.2MW Hi-MO 9组件,5月开工建设 [8] 汉伏能源 - 与保加利亚PV CONSULT签署250MW年供货协议,采用HITOUCH N系列组件 [9][10] - 与立陶宛SOLMAN合作推进波罗的海项目,与欧洲企业布局30MWh工商业储能系统 [10] 华晟新能源 - 与德国Next2Sun达成欧洲独家合作,推动昆仑系列横版组件多场景应用 [11] 晶澳科技 - 与澳大利亚NSEG、YES Group签署MOU,2025年供货250MW组件 [12] 赛拉弗 - 与伊拉克Barzaei Halwan签署250MW框架协议,2025年完成50MW首阶段采购 [13] - 与中车株洲所、土耳其ESSO合作开发EMEA地区"光伏+储能"解决方案 [13] 高景太阳能 - 与波兰Grodno S.A.签署200MW年度合作协议,欧洲本土化战略取得突破 [14] 苏美达辉轮 - 与德国EPC公司签署116MW光伏车棚项目协议,提供汽车物流新能源解决方案 [15]
协鑫集成(002506)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6月)
2025-06-06 11:02
关联方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公司关联法人[9]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公司关联自然人[10] 关联交易审批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不超30万元(提供担保及受赠现金资产除外),由总经理批准[13][14] - 公司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不超300万元或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不超0.5%(提供担保及受赠现金资产除外),由总经理批准[14]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30万元的交易,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并披露[14] - 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0.5%的交易,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并披露[14] - 公司与关联方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5%的关联交易,由董事会向股东会提交议案,经股东会审议批准后生效,并披露符合要求的审计或评估报告[14] 关联担保审批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审议通过,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并决议,提交股东会审议;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对方应提供反担保[16] 关联理财规定 - 公司与关联人委托理财等交易,相关额度使用期限不超十二个月,任一时点交易金额不超投资额度[18] 关联交易累计原则 - 公司在连续十二个月内与同一关联人或不同关联人就同一交易标的的关联交易,按累计计算原则适用相关规定[19] 关联财务资助审批 - 公司向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需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会审议[21] 关联交易披露审议 - 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须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2] 董事会表决规定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会议由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则提交股东会审议[24] 股东会表决规定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且不得代理其他股东行使表决权[24] 日常关联交易审议 - 首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按协议交易金额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无具体金额则提交股东会审议[28]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主要条款重大变化或期满续签,按新协议交易金额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28] - 每年数量众多的日常关联交易,可按类别预计年度金额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超出预计金额以超出部分为准履行程序并披露[28]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三年,每三年重新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28] 关联人信息报送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应向董事会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31] 制度生效与修改 - 本制度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33]
协鑫集成(002506)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2025年6月)
2025-06-06 11:02
控股股东定义 - 持有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或持股比例不足50%但表决权足以对股东会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为控股股东[4] 责任与承诺 - 对公司违法行为负有责任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应主动依法用股权及其他资产赔偿中小投资者[7] - 控股股东应承诺占用资金归还、违规担保解除前不转让股份(特定情况除外)[11] 信息变更与备案 - 控股股东声明事项变化,应自变化之日起五个交易日提交最新资料[8] - 控股股东发生变化,新的应在完成变更一个月内完成声明及承诺书签署和备案[8] 行为规范 - 控股股东不得通过非提案权、表决权方式影响公司人事任免[12] - 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不得与公司共用银行账户[13] - 控股股东不得以特定形式占用公司资金[15] - 控股股东应维护公司业务独立,避免同业竞争[15] - 控股股东应支持公司重大事项内部决策程序,通过股东会参与决策[15] 减持限制 - 近三个年度未现金分红或累计分红低于同期年均归母净利润30%,控股股东不得竞价或大宗交易减持[21] - 近二十个交易日任一日收盘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控股股东不得竞价或大宗交易减持[22] - 首次公开发行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控股股东不得竞价或大宗交易减持[22] - 控股股东集中竞价减持,三个月内减持总数不超公司股份总数1%[23] - 控股股东大宗交易减持,三个月内减持总数不超公司股份总数2%[23] - 控股股东协议转让减持,受让方六个月内不得减持[23] - 控股股东转让控制权致身份丧失,六个月内继续遵守减持规定[23] 信息披露 - 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控股股东应通知公司披露[27] - 控股股东出现影响股价情形应及时通知公司披露[28] - 上市公司收购等信息披露前特定情形,控股股东应通知公司刊登提示性公告[28] - 控股股东应建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9] - 控股股东索取未披露信息要做好内幕信息登记备案并保密[29] - 控股股东对未公开重大信息应保密,泄露需及时通知公司公告[31] - 控股股东应提供自身及一致行动人情况,配合披露股权和控制关系[31] - 媒体报道可能影响股价时,控股股东应告知公司真实情况[32] - 控股股东接受采访不得传播未披露重大信息或虚假信息[32] - 控股股东应按要求填报并更新关联人信息[32] 生效时间 - 本行为规范自公司股东会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36]
协鑫集成(002506)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6月)
2025-06-06 11:02
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 - 一个月内签三方监管协议,签订后可使用募集资金[9,10] - 支取超5000万元或净额20%,公司及银行通知保荐或顾问[10] - 募投项目搁置超一年等需重新论证[15] - 节余资金不同比例按规定履行程序[16,17,18] -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超募资金也存专户[9] - 使用应符合政策法规,原则用于主营业务[5] - 变更用途经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并披露[7] - 募投项目支出经审批执行[15] - 项目预计延期经董事会审议并披露[16] - 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六个月内实施[18] - 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十二个月,非保本非质押[19] - 闲置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超十二个月[20] - 超募资金按顺序使用[22] - 实施主体或地点变更不视为改变用途[24] - 使用超审议额度等严重时视为擅自改变用途[24] - 实际使用与预计差异超30%调整投资计划[28] 监督与报告 - 会计师事务所对专项报告鉴证并提结论[29] - 特定鉴证结论董事会分析整改并披露[30] - 保荐人或顾问半年现场检查一次[30] - 年度结束出具专项核查报告并披露[30] - 特定鉴证结论保荐人或顾问分析并提意见[30] - 发现违规督促整改并报告[30] 制度相关 - 制度依法律和章程执行[32] - 与新规定抵触按新规定执行[32]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董事会负责制定等[32]
协鑫集成(002506)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6月)
2025-06-06 11:02
担保审议规则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股东会审议[13] - 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14] - 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14] - 被担保对象最近一期财务报表资产负债率超70%需股东会审议[14] - 最近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累计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审议,且股东会审议需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4] - 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需股东会审议[14]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及出席董事会会议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4] 担保其他规定 - 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对方应提供反担保[10] - 可对特定子公司或合营、联营企业预计未来十二个月新增担保总额度并提交股东会审议,实际发生时及时披露且担保余额不超额度[16] - 合营或联营企业担保额度调剂累计总额不得超预计担保总额度的50%[17] - 获调剂方单笔调剂金额不超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17] - 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超70%(股东会审议担保额度时)的担保对象处获担保额度[17] 信息披露要求 - 被担保人于债务到期后十五个交易日内未履行还款义务时公司应及时披露[29] - 被担保人破产、清算及其他严重影响还款能力情形时公司应及时披露[29] - 公司按规定履行担保情况信息披露义务,决议后报送深交所并披露相关内容[28] 合同与责任 - 公司对外担保应订立书面合同,担保和反担保合同须符合法律规范[21] - 担保合同应明确主债权种类、金额等条款[22] - 公司应持续关注被担保人财务及偿债能力,出现重大事项董事会应采取措施降低损失[25] - 董事对违规或失当对外担保损失负有个人责任,依法承担相应责任[33]
协鑫集成(002506) - 关于持股1%以上股东增加临时提案暨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补充通知
2025-06-06 11:01
股东大会信息 - 2025年6月18日14:00召开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网络投票9:15 - 15:00[1][3]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13日[4] - 会议登记时间为2025年6月16日9:00 - 12:00、13:30 - 17:30[7] 股权信息 - 协鑫集团持股466,030,445股,比例7.97%[2] 议案信息 - 审议10项议案,1、6为特别决议需2/3表决权通过[5][6] - 涉及修订制度、增加关联交易预计、子公司担保额度等议案[18] 投票信息 - 网络投票代码362506,简称为协鑫投票[13] - 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时间为6月18日9:15 - 15:00[14][15]
协鑫集成(002506) -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6-06 11:00
会议情况 -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6月6日召开,9名董事全部出席[1] 议案审议 -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 -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 -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4] -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的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5]
协鑫集成: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证券之星· 2025-06-02 08:26
股东大会召开基本情况 -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6月18日下午14:00 [1] - 网络投票时间分为两部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6月18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时间为6月18日9:15-15:00 [1] - 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结果为准 [1] 参会资格与审议事项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13日,登记在册股东及其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管、见证律师有权参会 [2] - 主要审议提案包括:修订《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及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等6项议案 [6][7] - 特别决议事项需2/3表决权通过,普通决议事项需过半数通过,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指持股<5%的非董监高股东) [2] 会议登记与网络投票 - 登记方式包括:个人股东持身份证和深市证券代码卡,法人股东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等材料,支持异地传真或信函登记 [3] - 网络投票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需提前办理数字证书或服务密码认证 [4][5] - 登记截止时间为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情况前,需携带证件原件并提前到场 [4] 授权委托与投票规则 - 授权委托书需明确记载提案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回避),未明确指示则受托人可自主投票 [6][7] - 网络投票规则: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具体投票顺序影响最终计票逻辑 [4][5]
协鑫集成: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02 08:15
公司章程修订 - 公司董事会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公司章程》修订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 - 修订依据为最新《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1] 股东会议事规则修订 - 董事会全票通过《股东会议事规则》修订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 - 修订依据包括《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详情见巨潮资讯网 [2] 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 - 董事会全票通过《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 - 修订依据涵盖《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具体条款见巨潮资讯网 [2]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修订 - 董事会全票通过《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修订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 - 修订依据包括《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深交所2025年修订版监管指引,详情见巨潮资讯网 [3] 日常关联交易调整 - 董事会以3票同意(关联董事回避)通过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增加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 - 独立董事已召开专门会议并出具审核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四大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3][4] 子公司担保额度新增 - 董事会全票通过控股子公司为其他控股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的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 - 具体担保条款详见四大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告 [5] 临时股东大会召开 - 董事会全票决定于2025年6月18日召开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5] - 会议地点为公司会议室,详情见四大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告 [5]
协鑫集成(002506)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5月)
2025-06-02 07:46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人数应不少于董事会人数的1/3,至少含1名会计专业人士[6]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为前十股东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9] - 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五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9] - 近36个月内受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刑事处罚的不得担任候选人[10] - 近36个月内受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不得担任候选人[10] 独立董事选举与任期 - 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12] - 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用累计投票制[15] - 连任不超6年,满六年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18] 独立董事履职与监督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且不委托他人,公司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6] - 任期届满前被解除,公司及时披露理由依据[16] - 被解除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60日内补选[16] - 任期届满前辞任,应说明情况,公司披露原因及关注事项[17]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行使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等职权需专门会议全体过半数同意[21] - 发表独立意见应明确,含重大事项情况并签字报告董事会[23] - 两名及以上认为材料问题可书面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4] 独立董事工作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26] - 向年度股东会提交述职报告并报深交所备案,最迟发通知时披露[25] - 公司健全与中小股东沟通机制,可核实投资者问题[25] - 工作记录及资料保存至少十年[27] 专门委员会规定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两名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可开临时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30] - 审计委员会审核财务信息等,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28] - 提名委员会拟定董事等选择标准和程序,提建议,未采纳需记载意见理由并披露[30]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考核标准和薪酬政策,提建议,未采纳需记载意见理由并披露[30] 会议通知与资料 - 公司不迟于规定期限发董事会通知并提供资料,专门委员会会议原则上不迟于会前三日提供资料,资料保存至少十年[33] 其他规定 - 公司为独立董事购买董监高责任保险[34] - 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预案,股东会审议通过,年报披露[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