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海股份(002484)
搜索文档
江海股份(002484) -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25 11:02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和高管任期内及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总数25%,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让[6]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可转让基数[7] - 权益分派致股份增加,可同比增加当年可转让数量[7] - 离婚分配股份后减持,任期内和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不超25%[14] 买卖时间限制 - 年报、半年报公告前十五日内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6] - 季报、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五日内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6] 信息申报 - 新任董事、高管任职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及亲属身份信息[10] - 现任董事、高管信息变化、离任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及亲属身份信息[10] 收益与报告 - 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所有[5] - 股份变动2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报告并公告[12] 减持规定 - 计划减持应在首次卖出15个交易日前报告并披露[13] - 每次披露减持时间区间不超三个月[13] - 减持完毕或时间届满后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披露完成公告[13] 其他披露 - 股份被法院强制执行2个交易日内披露[13] - 股份及变动比例达规定按法规履行报告和披露义务[14] 制度相关 - 违反制度公司报告相关机构[14] - 制度未尽事宜依国家法律和公司章程执行[17]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与修订,审议通过后生效[17]
江海股份(002484) -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9月)
2025-09-25 11:02
重大会计差错认定 - 涉及资产等差错金额占比超5%且绝对金额超500万元[7] - 涉及利润差错金额占净利润10%以上且超500万元[7] - 会计差错影响盈亏性质[7] 业绩差异认定 - 业绩预告变动方向不一致或幅度超20%且无合理解释[11] - 业绩快报数据指标差异幅度达20%以上且无合理解释[12] 差错处理流程 - 更正以前年度财报需聘请有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10] - 财务报告重大差错更正由内审提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10] - 其他年报披露重大差错由内审提交董事会审议[14] 责任追究 - 年报披露差错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董事长等承担主要责任[15] - 从重处理情形有情节恶劣等[16] - 从轻处理情形有阻止不良后果等[17] - 追究责任形式有责令改正等,可附带经济处罚[20]
江海股份(002484) -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工作细则(2025年9月)
2025-09-25 11:02
人员设置 - 公司设总裁一名、财务总监一名,副总裁若干名[4] - 高级管理人员兼任及职工代表董事不得超董事总数二分之一[5] 任期规定 - 高级管理人员每届任期三年且可连聘连任[5] 会议安排 - 总裁办公会例会每月召开一次,临时会议可随时通知召开[12] - 总裁需在三种情形下三个工作日内召开总裁办公会议[11] 职责分工 - 总裁负责主持公司全面日常经营、管理工作[7] - 副总裁在总裁领导下开展工作并代行部分职责[8] - 财务总监对企业财务管理工作统一领导并全面负责[8] - 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与监管机构沟通及信息披露事务[8] 报告要求 - 总裁需每季度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公司经营情况[15] - 总裁应根据董事会要求随时报告日常生产经营情况[15] - 日常经营问题和总裁办公会议记录问题应随时向董事长报告[15] 其他规定 - 总裁对涉及自己的关联交易应主动公开并提请批准[9] - 本细则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执行,并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7]
江海股份(002484) -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25 11:02
信息披露制度 -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2] - 涉国家秘密信息依法豁免披露[7] - 符合特定情形商业秘密信息可暂缓或豁免披露[7] - 申请需在事件发生日前3天提交资料和保密承诺[11] - 暂缓、豁免信息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12] - 报告公告后十日内报送登记材料[12] - 知情人和高管需履行相关义务[17] - 建立责任追究机制[16]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18]
江海股份(002484) -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25 11:02
舆情管理制定 - 公司制订舆情管理制度保护投资者权益[2] 舆情工作组织 - 董事长任舆情工作组组长,董秘任副组长[3] 舆情信息采集 - 证券部门负责采集,涵盖多种互联网载体[6] 舆情分类与处理 - 分重大和一般两类,处理原则明确[5][6] - 一般舆情董秘和证券部处置,重大需工作组决策[8] 保密与追责 - 内部人员对舆情保密,违规受处分[11] - 擅自披露或媒体造假致损,公司保留追责权[11]
江海股份(002484) -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津贴制度(2025年9月)
2025-09-25 11:02
独立董事制度 - 独立董事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其他职务且无利害关系的董事[2] - 津贴水平综合考虑工作任务、责任等确定[2] - 津贴标准参考相关规定、同地区和行业薪酬水平[2] - 津贴为税前标准,从股东会通过当日起按月发放[2] - 制度由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正式实施[2]
江海股份(002484) -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25 11:02
信息管理制度 - 制定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规范信息管理[2] - 董秘负责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及信息备案[2] - 董事等编制定期报告期间负有保密义务[2] 外部信息知情人 - 外部信息知情人指获未公开信息的非公司员工[3] 信息保密与披露 - 报送信息为内幕信息,提醒外部单位保密[7] - 外部单位不得泄露或利用未公开信息买卖证券[7] - 信息泄露应通知公司,公司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7] - 外部单位使用未公开信息需与公司同时披露[7] 违规处理 - 违反制度致损失,公司依法索赔或收回收益[7] 制度实施与修订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实施,由董事会修订[10]
江海股份(002484) -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9月)
2025-09-25 11:02
战略委员会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至少含一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召集人一名,在委员内选举,报董事会批准[5] 任期与小组设置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可连选连任[4] - 下设投资评审小组,董事长任组长[4] 职责与会议要求 - 研究建议公司长期战略等并检查实施情况[6] - 投资评审小组负责决策前期准备等[9] - 每年至少开一次会,会前三天通知[11]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过半数通过[11] 细则施行与解释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14] - 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14]
江海股份(002484) -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9月)
2025-09-25 11:02
审计架构 - 公司在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占半数以上并担任召集人,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5] 审计报告与计划 - 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8] - 审计部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提交内部审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9][12] - 审计部应在年前两个月提交次年度内部审计计划,年后两个月提交年度工作报告[11] 审计检查与监督 - 审计部至少每半年对特定事项进行检查并提交报告[9] - 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审计[16] 专项审计 - 审计部在业绩快报披露前、重要事项发生后及时审计[14][15][16] 其他 - 审计委员会应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 - 对有突出贡献的审计人员奖励,对妨碍工作的人员处分[22]
江海股份(002484) -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
2025-09-25 11:02
董事会组成 -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董事[4] - 董事会成员中应有三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4] 董事任期与选举 - 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6] - 董事长、副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4] 董事会权限 - 审议担保事项需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10] - 重大交易事项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审议[11] - 十二个月内同类交易累计达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3] - 股东会审批外的对外担保由董事会决定,需经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且不少于全体董事二分之一[13] - 董事会审批对外捐赠年度累计不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千分之一,超则提交股东会[13]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且超3000万元,由股东会审议[15]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且超300万元,由董事会审议[15]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召开10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27]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等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主持[27] - 董事会召开临时会议至少提前三日通知,紧急情况可用口头通知[27] 会议表决 - 独立董事行使部分特别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21] - 部分事项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1]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28] - 有关联关系董事不得对相关决议表决,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出席可举行会议,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无关联董事不足3人应提交股东会审议[28] - 董事会决议表决方式有记名、无记名投票或举手表决,两名以上董事要求无记名投票则采用该方式[28] 委托出席与会议记录 - 董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出席,独立董事不可委托非独立董事[29] - 未出席且未委托代表出席的董事视为放弃该次投票权[29] - 董事会应做会议记录,出席董事需签名,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9] 规则相关 - 本规则是《公司章程》附件,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由董事会解释[31] - 规则中“以上”“内”含本数,“超过”不含本数[31] - 规则由董事会制订报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时相同[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