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里扬(002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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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里扬(002434) - 浙江万里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20 11:31
董事会秘书设置 - 设董事会秘书一名,为高级管理人员[2] - 六种情形人士不得担任[4][5] 聘任与解聘 - 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报深交所[10] - 解聘应有充分理由,不得无故解聘[14] 职责与代理 - 为公司与监管机构指定联络人[7] - 空缺超三个月董事长代行职责[12] 其他规定 - 聘任秘书同时应聘任证券事务代表[10] - 细则由董事会制定、修订,解释权归董事会[14]
万里扬(002434) - 浙江万里扬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20 11:31
财务资助定义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有三种除外情形[2] 审议规则 - 四种情形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5] - 董事会审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三分之二以上同意[5] 资助限制 - 不得为特定关联方提供资助,对关联参股公司有审批要求[6] 流程要求 - 申请需提交报告及材料,审计部审核调查[8] - 披露需提交五类文件,公告含八项内容[9][10] 后续管理 - 逾期未收回不得追加资助,未及时还款需披露[6][11] - 违规造成损失追究相关人员责任[13]
万里扬(002434) - 浙江万里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20 11:31
股份买卖披露与报告 - 董事会秘书每季度检查董高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披露情况,违规及时报告[5] - 董高人员计划减持需提前十五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计划,每次披露时间区间不超三个月[9][11] - 董高人员减持完毕或未实施、未实施完毕应在二日内报告并公告[11] - 董高人员股份被强制执行应在二日内披露[12] - 董高人员股份变动应在二日内报告并公告[12] 股份转让限制 - 公司上市一年内董高人员股份不得转让[15] - 董高人员在特定期间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18] - 董高人员每年度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总数25%,任期内和届满后六个月内适用,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20] - 董高人员新增无限售股当年度可转25%,新增限售股计入次年度计算基数[21] - 因权益分派股份增加可同比例增加当年度可转数量[21] 违规处理 - 违规买卖所得收益归公司,董事会应收回并披露[18] 个人信息申报 - 董高人员应在特定时点或期间委托公司申报个人信息,申报后股份被锁定[6] 离婚股份分配减持 - 离婚分配股份后减持,过出方、过入方任期内和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不超各自持有总数25%[12]
万里扬(002434) - 浙江万里扬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工作细则 (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20 11:31
总裁设置 - 公司设总裁一人,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4][6] - 总裁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7] 职责与权限 - 总裁对董事会负责,行使多项职权,暂不能履职可授权副总裁代行[14][16] - 副总裁分工由总裁决定并授权,总裁可设专业委员会或领导小组[24] 会议相关 - 总裁办公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由总裁召集主持,未达成一致总裁决定[26][27] - 会议记录5个工作日内分送总裁及其他高管[30] 报告与薪酬 - 总裁就重大事项向董事会或董事长报告,每年至少提交一次书面报告[33] - 总裁薪酬由董事会决定,完成指标获奖励,未完成受处罚[35] 离任规定 - 总裁离任需审计,离任后2年忠实义务仍有效[12]
万里扬(002434) - 浙江万里扬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2025年11月制定)
2025-11-20 11:31
信息披露制度 -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 豁免披露情形 - 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依法豁免披露[3] - 涉及商业秘密且符合特定情形的信息可暂缓或豁免披露[4] 组织与审批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由董事长领导,董事会秘书组织协调[6] - 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有内部审批程序,需董事长审批[7] 登记与披露 - 暂缓、豁免披露信息需登记相关事项,涉商业秘密有额外登记要求[8][9] - 暂缓披露临时报告应在原因消除后及时披露并说明相关情况[10] - 公司应在定期报告公告后十日内报送暂缓或豁免披露登记材料[10]
万里扬(002434) - 浙江万里扬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20 11:31
浙江万里扬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应当聘请律师对以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 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 股东会议事规则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报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说明原因并公告。 (2025 年 11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万里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保 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浙江万里扬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
万里扬(002434) - 浙江万里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20 11:31
董事会构成与任期 -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2] - 董事、董事长任期均为三年,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六年[3] 董事辞任与会议召集 - 公司收到董事辞任报告之日辞任生效,2个交易日内披露情况[3]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定期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十日和三日通知[7]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等提议时,董事长应十日内召集临时董事会议[10] 会议举行与委托规则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1] - 一名董事不得接受超过两名董事的委托[12] 董事撤换与关联交易 - 董事连续二次未亲自且不委托出席会议,董事会应建议股东会撤换[5] - 不同额度关联交易分别由董事会决议或股东会批准[16] 交易决策与报告 - 达到特定标准交易由董事会决议,未达标准由董事长决定并报告[16][18] - 董事长每六个月报告重要事项,紧急情况随时报告[19] 提案表决与处理 - 董事会审议提案须超全体董事半数赞成,对外资助需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21][22] - 董事特定情形下回避表决,无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可形成决议[22] - 提案未通过且条件未变,一个月内不再审议相同提案[22] 会议记录与决议 - 董事会会议可按需全程录音,秘书安排记录并制作纪要和决议记录[24][25] - 出席人员需在会议记录签名,董事有不同意见可书面说明[25][27] - 董事会决议公告由秘书办理,披露前相关人员需保密[25] 责任与档案保存 - 董事长督促落实决议并通报情况[25] - 董事在决议签字承担责任,表明异议并记载可免责[27] - 会议记录作为档案保存,秘书负责保存不少于10年[27] 规则制定与生效 - 本规则由董事会制定、修订,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29]
万里扬(002434) - 浙江万里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20 11:31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 - 由董事长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以上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人员补选规定 - 独立董事比例不符规定,六十日内完成补选[5] 职责与建议时间 - 负责拟定选择标准和程序,提任免建议[7] - 选举或聘任前一至两个月提建议和材料[10] 会议相关规则 - 提前三天通知,紧急可豁免[12] - 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12] - 成员连续两次不出席,董事会撤换[12] 会议文件保存 - 会议记录保存十年,会后五日内交董事会秘书存档[14]
万里扬(002434) - 浙江万里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20 11:31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 - 成员由董事长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以上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任期与同届董事会一致,成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5] 合规要求 - 若独立董事比例不符规定,公司应在六十日内完成补选[5] 会议相关 - 会议召开前三天通知成员,紧急情况可豁免[11] - 会议应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11] - 成员连续两次不能出席会议,董事会应予以撤换[12] 文件保存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限为十年[12] - 会后五日内将文件和决议交董事会秘书存档[13] 决策支持 - 董事会办公室为决策提供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等资料[9]
万里扬(002434) - 浙江万里扬股份有限公司突发事件危机处理应急制度 (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20 11:31
制度框架 - 制定突发事件危机处理应急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 - 突发事件分治理、经营、环境、信息四类[4][6] 组织架构 - 成立应急领导小组,董事长任组长,董事会秘书任副组长[6] - 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决定启动和终止处理系统等职责[7] 应对流程 - 采取预防和控制措施应对可能引发突发事件的因素[9] - 预警信息由相关责任人汇报给董事会秘书,必要时报董事长[9] - 发生突发事件时,应急领导小组控制事态并启动应急预案[12] - 针对不同类型突发事件有相应处置措施[14][15] - 突发事件结束后,应急领导小组消除影响并总结经验[18] 保障措施 - 各部门及控股子公司做好人力、物力、财力保障[19] - 值班电话及应急领导小组成员手机保证畅通[19] - 应急领导小组有权随时召集参与处置人员[19] - 相关部门及控股子公司做好物资保障[19] 其他规定 - 内部宣传应急知识并对相关人员进行专业培训[20] - 突发事件处置实行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22] - 对有突出贡献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22] - 对失职行为责任人给予处分,构成犯罪追究刑事责任[22] - 制度未尽事宜按规定执行并及时修订[24]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修订,解释权归董事会[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