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东传动(002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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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东传动(002406)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5 11:35
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会决策能力,健全董 事会的审计评价和监督机制,确保董事会对管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订本工作细则(以下简 称"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 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 3 名,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 2 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本条所称"会计专业人士",是指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 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 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等符合证券交易所规定条件 的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 ...
远东传动(002406)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5 11:35
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对董事会负责。 董事会下设证券部,处理董事会日常事 务,协助董事会秘书工作,并保管董事会印章。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机构 第四条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 1 人,根据需要设副董事长 1 至 2 人。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议事和决策 行为,明确董事会的职责和权限,确保公司董事会高效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应以诚实信用、依法办事的原则对股东会负责,确保公司遵守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的规定,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认真履行《公司章程》和股东会 赋予的职责,公平对待所有股东,关注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 ...
远东传动(002406)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5 11:35
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要,保证 公司发展规划和战略决策的科学性,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公司董 事会决定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委员会")。 第二条 为保证战略委员会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及《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制订本细则。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研究、规划、制订公司发展战略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 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由公司独立董事担任的委员不少于一名。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可以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董 事提名,并由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由董事会任命。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主任负责召集和 主 ...
远东传动(002406) - 对外投资融资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5 11:35
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投资行为,降低 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收益,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许昌远东传动轴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投资包括: (一) 风险性投资,是指公司购入能随时变现的投资品种或工具,包括股票、债 券、投资基金、期货、期权及其它金融衍生品种等; (二)长期股权投资,是指公司购入的不能随时变现或不准备随时变现的投资,即 以现金、实物资产、无形资产等公司可支配的资源,通过合资合作、联营、兼并等方式 向其他企业进行的、以获取长期收益为直接目的的投资; (三) 委托理财、委托贷款;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对外投资方式。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所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简称子公司,下同)的 一切对外投资行为。公司由证券事务办公室管理公司对外投资事务。 第四条 ...
远东传动(002406)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2025年8月)
2025-08-25 11:35
股份转让限制 - 公司董事、高管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不超1000股可全转[3] - 上市未满一年,董事、高管新增股份100%锁定;满一年后,新增无限售股75%锁定[3] - 董事、高管自离任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股份[4] - 公司上市1年内及董事、高管离职半年内,所持股份不得转让[2] 股份转让流程 - 董事、高管转让股份应提前十五个交易日报告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未完毕均需二日内公告[4][5] - 董事、高管买卖股份前书面通知董事会秘书[8] 信息管理与监督 - 董事、高管应在规定时间委托公司申报个人及近亲属身份信息[6] - 董事会秘书管理相关人员身份及持股数据,办理网上申报[8] - 董事会秘书每季度检查相关人员买卖股票披露情况[8] - 深交所两个交易日内公开董事、高管股份变动内容[6] 违规处理 - 董事、高管违规买卖股票,董事会收回所得收益[7] - 发现违法违规,董事会秘书及时向证监会、深交所报告[8] 其他规定 - 本办法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依审议通过日生效,未尽事宜依国家及深交所规定执行[9]
远东传动(002406)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5 11:35
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 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被宣告缓刑的,自缓刑考验 期满之日起未逾二年;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经理、副总 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和管理效率,进一步规范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及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保证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能够合法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法 律法规和《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设副总经理 3 至 8 名,设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和总工 程师各 1 名,均为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 第三 ...
远东传动(002406)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5 11:35
募集资金支取与通知 - 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金额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需通知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6] 项目重新论证 - 超过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金额未达计划金额50%,需重新论证项目[10] - 募投项目搁置超一年,需重新论证项目[10] 资金置换与使用期限 - 原则上应在募集资金转入专户后六个月内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14]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得超十二个月[15] 专户数量与监管协议 - 募集资金专户数量原则不得超募投项目个数[5] - 应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6] 资金用途限制 - 募集资金原则用于主营业务,不得用于高风险投资等[9][10] 事项审议与意见 -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等事项需经董事会审议及保荐人发表意见[12] 资金补充与公告 - 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需在二日内公告相关内容[16] 资金归还与程序 - 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前应归还资金至专户,预计无法按期归还需提前履行审议程序并公告[13] 超募资金使用 -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及新项目、回购股份并注销,应在募投项目整体结项时明确使用计划[13] - 使用暂时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或临时补流,额度、期限等需董事会审议,保荐机构发表意见并及时披露[14] - 按补充募投项目资金缺口、临时补流、现金管理顺序使用超募资金[14] 现金管理产品 - 现金管理产品需为结构性存款等安全高的产品,期限不超十二个月且不得质押[15] 现金管理公告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二交易日内公告相关内容[15] 用途改变审议 -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需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通过,超额度、期限或用途严重时视为擅自改变[19] 节余资金处理 - 单个或全部募投项目完成后,节余资金低于净额10%按规定履行程序,达或超10%需股东会审议[21] - 节余资金低于500万元或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可豁免程序,使用情况在年报披露[21] 资金使用检查 - 会计部门对募集资金使用设台账,内审部门至少每季度检查一次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23] 金额差异处理 - 募集资金年度实际使用与预计使用金额差异超30%,应调整投资计划并披露相关信息[25] 鉴证结论处理 - 会计师事务所应对董事会专项报告进行合理保证并提出鉴证结论[25] - 鉴证结论为“保留结论”等情况,董事会应分析理由、提出整改措施并披露[25] 资金核查 - 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对募集资金情况进行现场核查[25]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应出具专项核查报告并披露[25] 特定结论分析 - 被出具特定鉴证结论,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应分析原因并提出核查意见[26] 聘请会计师 - 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可聘请注册会计师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26] 违规处理 - 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发现重大违规或风险,应督促公司整改并报告[26] 制度生效与解释 -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28]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28]
远东传动(002406)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5 11:35
委员会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4] - 下设工作小组,由董事会秘书和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组成[4] 职责与流程 - 负责制定董事、高管考核标准和薪酬政策方案[2][7] - 董事薪酬标准经董事会批准、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高管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7] 会议规定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提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12]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其他 - 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4] - 会议记录保存期不得少于十年[13] - 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15]
远东传动(002406)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5 11:35
提名委员会设置 - 公司董事会设提名委员会,拟定董高选择标准和程序[2]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4] 提名与会议规则 - 委员可由董事长等提名[4]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9] - 会议记录保存期不少于十年,提前三天通知开临时会[9] 职责与施行 - 就提名任免等向董事会提建议,未采纳应披露理由[6][7] - 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13]
远东传动(002406)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5 11:35
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七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保密商务信息(以 下统称"商业秘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尚未公开或者泄露的,可以暂缓或者豁免披 露: (一)属于核心技术信息等,披露后可能引致不正当竞争的; 第一条 为规范许昌远东传动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 人的信息披露暂缓、豁免行为,督促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相关制度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临时报告 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 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 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施内幕交易、操纵 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