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基机械(0023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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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基机械(002363)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1 12:31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 1 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 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公司章程,承担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法律责任,对公司负有诚信和 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一)董事会秘书应当具有大学专科(含专科)以上毕业文凭,从事金融、工商管 理、股权事务等工作三年以上; 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按照建立现代公司制度的要求,为进一步完善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明确董事会秘书的权利义务和职责,依照《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上市规则》")、《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董事会秘书应熟悉公司经营情况和行业知识,掌握履行其职责所应具备的专 业知识,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具有较强的公关能力和处事能力。 (三)董事会秘书原则上由专职人员担任,亦可由 ...
隆基机械(002363)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1 12:31
独立董事聘任 - 公司聘任的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3家境内外上市公司兼任[3] - 公司设独立董事3名,其中至少包括1名会计专业人士[4]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8] - 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8] - 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6年[12] 独立董事履职 - 独立董事每年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20] - 独立董事履职需制作工作记录并签字确认[21] - 独立董事工作记录及公司向其提供的资料应至少保存10年[21] - 独立董事应向公司年度股东会提交述职报告并披露[23] - 独立董事履职中可通过多种方式关注公司重大事项[20] 独立董事会议 - 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4]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5]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和主持[19] - 董事会会议通知应不迟于规定期限,专门委员会会议应不迟于召开前三日提供资料[30] - 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材料问题可书面要求延期,董事会应采纳[30] 独立董事补选与罢免 - 独立董事出现问题致人数不足,公司应60日内完成补选[5] - 独立董事连续2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公司应30日内提议解除其职务[1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对独立董事提出质疑或罢免提议[13] - 独立董事出现特定情形,公司应在60日内完成补选[14]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独立董事行使部分特别职权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6][24] - 特定事项应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3] 公司支持与保障 - 公司应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必要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27] - 公司应保障独立董事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并提供资料[30] - 相关人员应配合独立董事行使职权,否则可向证监会和交易所报告[31] - 公司承担独立董事聘请专业机构等费用[31] - 公司可建立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31] 其他规定 - 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在年报披露[31] - 出现特定情形,独立董事应向证监会和深交所报告[31] -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5]
隆基机械(002363) -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1 12:31
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事 项报告工作的管理,明确公司各部门、各子公司的重大事项收集、报告和管理办 法,保证公司及时、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以及公司子公司。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三条 公司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 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事项,在可能发生、将要发生或正在发生时,按照本制度 相关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公司各部门和子公司的有关人员,应及时将相关事项向 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报告的制度。 第四条 公司重大事项报告义务人(以下简称"报告义务人")包括: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各部门负责人; (二)公司子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如适用)、高级管理人员和所任职务可 以获取、知晓子公司重大事项的人员; (三)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
隆基机械(002363)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2025-10-21 12:31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名,有1名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7] - 董事任期三年,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7] 关联交易权限 - 公司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300万元以上3000万元以下,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5%以下的关联交易由董事会决定[16]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成交总金额达3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由董事会决定[16] - 公司与关联人成交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需聘请中介评估或审计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6] 部分交易权限 - 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且低于50%的交易由董事会决定[16] - 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并低于50%或绝对金额在5000万元以下的交易由董事会决定[16] - 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万元,并低于50%或绝对金额在500万元以下的交易由董事会决定[16]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并低于50%或绝对金额在5000万元以下的交易由董事会决定[16] - 公司购买或出售资产交易经累计计算达到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应提交股东会审议[18] 会议召开规则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需提前十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29]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十日内召集[29] - 董事会工作会议提前1日通知全体董事[30] - 临时会议通知需在会议召开前三日送达,紧急情况可随时电话通知[32] - 定期会议书面通知变更需在原定会议召开前三日前发出[32] 会议表决规则 - 董事会会议需二分之一以上董事出席,决议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37] - 董事回避表决时,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无关联关系董事不足三人不得表决,应提交股东会审议[41]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认为提案不明等情况时,会议应暂缓表决[42] 专门委员会职责 - 审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至少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20] - 审计委员会审核财务信息等事项,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1]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董事和高管考核标准及薪酬方案等并提建议[22] - 提名委员会拟定董事和高管选择标准等并提建议,未采纳需说明理由[23] 董事会秘书 - 董事会设一名董事会秘书,对董事会负责[46] - 公司董事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可兼任董事会秘书,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和律师事务所律师不得兼任[49] -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49] 规则相关 - 本规则修改由董事会提修正案,提请股东会审议批准[53] - 本规则作为章程附件,经股东会批准后,自公司章程生效之日起实施[53] - 本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54]
隆基机械(002363)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1 12:31
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法人治理,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 其他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公 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 行独立客观判断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本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独立董事对本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 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 咨询作用,维护上市公 ...
隆基机械(002363)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1 12:31
信息申报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需在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身份信息[4] 股份交易报告 - 买卖股份后2个交易日内向公司书面报告并公告[6] - 计划转让股份需提前十五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10] 股份转让限制 - 每年第一个交易日按25%计算本年度可转让股份法定额度[11]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11] - 证券账户内年内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按75%自动锁定[12] - 离任后六个月内所持股份全部锁定,到期后无限售条件股份自动解锁[12] 买卖时间限制 - 定期报告公告前15日内不得买卖公司股票[12] - 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5日内不得买卖[12] - 重大事项发生至披露日及深交所规定期间禁止买卖[13] 违规处理 - 违规买卖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8] - 违反制度可给予警告、降职等处分[15] - 禁止买卖期内买卖视情节处分并追责[15] - 买卖间隔不满六个月收回收益并披露[15] - 造成重大影响或损失要求承担民事赔偿责任[15] - 触犯法律法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15] - 完整记录违规行为及处理情况并依规报告或披露[15] 其他 - 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18] - 制度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自审议通过生效[18]
隆基机械(002363)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2025-10-21 12:31
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和股东 的权益,规范公司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机制,保障公司所有股东公平、 合法地行使股东权利及履行股东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制定《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下称"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以及本规则的规定召 开股东会,保证股东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 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股东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本规则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股东会的组织与行为, 规范公司股东权利与义务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第二章 股 东 第四条 股东会及其成员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本 规则的规定,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第五条 股东按其所持有股份的种类享有权利,承担义务;持 ...
隆基机械(002363) -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规程(2025年10月)
2025-10-21 12:31
公司治理 - 制定独立董事年报工作规程完善治理机制[2] - 独立董事在年报编制披露中履行责任关注经营数据[2] 工作流程 - 财务负责人在年审前向独立董事提交审计安排及资料[4] - 独立董事在年审前与注册会计师沟通并听取财务汇报[4] - 公司管理层向独立董事汇报生产经营和重大事项进展[4] - 公司在初步审计后和审议年报前安排见面会[4] 审核职责 - 独立董事核查拟聘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资格[4] - 审查董事会召开程序等情况并提意见[5] - 对年度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5] 实施安排 - 工作规程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行[6]
隆基机械(002363)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1 12:31
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 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防止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占用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 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山东隆基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维护公司资金安全有法定义务。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 金占 用。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环 节的关 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为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垫 付工资与 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和其他支出、为控股股东及关联方有偿或无 偿直接或间 接拆借资金、代偿债务及其 ...
隆基机械(002363) - 风险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1 12:31
风险投资审批 - 单次或累计12个月内投资不超1000万元,董事长批准[6] - 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董事会批准[6] - 占50%以上且超5000万元,董事会审批后股东会批准[6] 证券投资说明 - 金额占当年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专项说明[7] - 产生利润占当年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专项说明[7] 投资限制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流、变更投向为永久补流后12个月内不得风险投资[4] - 批准风险投资后12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流或变更投向补流[6] 额度与期限 - 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额度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8] - 期限内任一时点交易金额不超投资额度[8] 责任人 - 董事长为风险投资管理第一责任人[10] - 董事会秘书为项目运作和处置直接责任人[10] 检查与评估 - 审计部年末全面检查风险投资项目[10] - 审计委员会事前审查并年末检查项目进展[10] - 项目实施前评估多因素,编制报告上报董事长[12] 处置流程 - 处置前分析论证,出具报告上报董事长[15] - 处置完成核算收益损失并向董事会报告[15] 信息披露 - 风险投资按要求及时披露,董事会决议后2个交易日交文件[17] 制度相关 - 制度为暂行规定,可能修订[22]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2]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起实施[22] - 制度未尽事宜按法规及章程执行[22] - 制度若冲突按规定执行并修订报董事会审议[22] - 制度落款时间为2025年10月[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