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新路桥(002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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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新路桥(002307)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08 11:01
提名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两名独立董事[7]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7]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7] 会议规则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5]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5] - 每年不定期召开,提前三日通知[15] 其他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7] - 组织人事部为工作机构[10] - 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施行,解释权归董事会[18]
北新路桥(002307)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08 11:01
独立董事任期 - 独立董事专门会成员任期与董事会一致,连任不超6年[8] 会议审议与决议 - 关联交易等事项需经独董专门会议审议且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10][11] - 独董专门会议决议需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才有效[16] 会议召开规则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需过半数及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2] - 会议应于召开前三日发通知并提供材料,紧急情况不受限[13] 其他规定 - 独立董事可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等,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1] - 表决方式有记名投票或举手表决,通讯决议用记名投票[20] - 独董专门会议记录至少保存十年[16] - 独董专门会议对未公开事项负有保密义务[17] - 细则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26]
北新路桥(002307) - 舆情管理制度(2025年8月制定)
2025-08-08 11:01
制度相关 - 舆情管理制度于2025年8月经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3][4]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16] 舆情管理 - 舆情分重大和一般两类[6] - 舆情工作组由董事长任组长,董秘任常务副组长[8] - 信息采集设在数智化管理中心和证券部[8] - 一般舆情由数智化管理中心等部门灵活处置[10] - 重大舆情由组长召集会议决策部署[11] 应对策略 - 舆情被财经媒体报道影响股价应自查、沟通并公告[11] - 加强与投资者沟通,发挥互动平台作用[12] 责任追究 - 违反保密义务造成损失将受处分或被追责[14]
北新路桥(002307)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08 11:01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立 - 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工作细则[6] 委员会构成与任期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二分之一以上[9] - 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连选可连任[10] 职责与审批 - 负责制定薪酬计划或方案,审查履职情况并考评[12] - 董事薪酬计划报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2] -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方案报董事会批准[12] 会议规定 - 会议分定期和临时,定期每年至少召开一次[17]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7] - 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7]
北新路桥(002307) - 市值管理制度(2025年8月制定)
2025-08-08 11:01
市值管理 - 2025年8月通过市值管理制度[3][5] - 目的是提升公司经营与股东财富[8] - 遵循价值导向等原则[9] 管理架构 - 董事会负责总体规划与监督[11] - 董事长领导工作并完善制度[12] - 经营管理层参与策略制定与执行[12] 部门职责 - 财务管理中心管控资产负债率与融资成本[13] - 经营管理部提升盈利能力与公司价值[13] - 战略发展部规划考虑市值管理[13] - 证券部起草计划并监测预警[13] 风险管控与回报 - 以流动性和应收账款管理优化财务指标[18] - 坚持现金分红提升股东回报[18] 投资者关系与稳定措施 - 开展活动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19] - 必要时股份回购稳定市值[19] - 破净等情形可建议大股东增持[19] 信息与品牌管理 - 及时公平披露信息提高质量[21] - 加强品牌管理与主动价值传播[21] 舆情与股权管理 - 建立舆情监测与危机预警机制[21] - 鼓励控股股东长期持股稳定控制权[22] 合规要求 - 不得从事操控信息披露等违规行为[24]
北新路桥(002307)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08 11:01
审计委员会构成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三名,独立董事应过半数[7] -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7] - 审计委员会成员任期与董事会成员一致,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独立董事成员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8] 会议相关规定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2] - 公司原则上应当不迟于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前三日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13] - 审计委员会作出决议,应当经审计委员会成员过半数通过[13] - 会议记录等相关会议资料保存期限为至少十年[16] 主要职责 - 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审计和内部控制等[17] - 披露财务会计报告等事项应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7] - 监督外部审计机构聘用工作,审议决定聘用机构并就审计费用提建议提交董事会决议[19] - 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对外部审计机构履职及自身监督职责情况报告[21] - 监督指导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半年对特定事项检查并提交报告[22] 临时股东会相关 - 董事会收到审计委员会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后10日内书面反馈[25]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应在决议后5日内发出通知,会议在提议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26] 股东诉讼相关 - 审计委员会接受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书面请求可诉讼[28] - 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收到股东书面请求后30日内未诉讼,股东可自行诉讼[28] 审计工作组工作安排 - 审计工作组在会计年度结束前2个月提交次年度内部审计计划[30] - 审计工作组在会计年度结束后2个月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30] 细则施行与解释 - 本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施行[32] - 本细则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33]
北新路桥(002307) - 内部审计制度修订(2025年8月制定)
2025-08-08 11:00
审计制度 - 制度于2025年8月经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3,4] - 审计范围适用于集团总部、子分公司、事业部、职能部门及分管领导等[7,12] 审计机构 - 集团内部审计机构为审计部,在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领导下工作[10] - 子分公司、事业部须成立审计部,规模小的可指定专人兼职内审工作[11] 审计职责 - 集团审计部对子分公司、事业部审计结果抽查复核[15] - 对3亿元以上重大投资建设项目集团审计部必审[17] - 集团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审计一次[17] - 事业部要对所属核算单位财务收支进行审计检查和业务指导[24] - 子分公司要对内部控制制度进行审计检查及评估[29] 审计流程 - 审计终结后审计组需在3至10日内出具审计报告,被审计单位应在3至10日内反馈书面意见[44] 审计档案 - 审计档案移交时间不得迟于审计项目结束后的次年6月底,文件材料归档时间应在项目终结后5个月内,不得迟于次年4月底[48] - 审计档案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定期,定期分为30年、10年、5年、3年[50] 违规处罚 - 拒绝提供资料责任人处以500 - 1000元罚款[53] - 阻挠审计人员行使职权,行为人分别处以1000元、2000元、3000元罚款[53] - 弄虚作假,负责人处以10000元罚款,业务办理人处以5000元罚款[53] - 损失金额10万元以下(含),被审单位负责人处以1万元罚款,业务办理人和其他相关人员处以0.5万元罚款;10万元以上(不含),按损失金额的20% - 30%处罚,被审计单位和责任人各承担50% [53] - 违规设置“小金库”及公款私存,没收违规金额,扣发被审单位负责人、责任人1个月工资[54] - 未整改问题每条按200 - 500元处罚[54] - 拒不执行审计意见书和决定,按原金额双倍处罚[55] 制度生效与解释 -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时亦同[59]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59]
北新路桥(002307)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调整公司内部监督机构的公告
2025-08-08 11:00
章程修订 - 2025年8月7日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及调整内部监督机构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 - 修订后章程生效,监事会停止履职,监事自动解任,相关制度废止[2] - 原“股东大会”改为“股东会”,“监事会”“监事”删除[3] - 修订后章程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合法权益[5] 法定代表人及财务资助 -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经理辞任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公司30日内确定新法定代表人[5]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5] - 董事会作出提供财务资助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 股东权益及诉讼 - 股东有权自股东会、董事会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决议,轻微瑕疵且无实质影响除外[6] - 董事会、股东等对股东会决议效力有争议应及时诉讼,判决前执行决议[6]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董高监等给公司造成损失时有诉讼请求权[36][11] - 监事会、董事会收到股东书面请求后30日内未提起诉讼等情况,股东可直接诉讼[36][9] 股东会及股东提案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书面报告公司条款删除[11] - 董事会收到独立董事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后10日内书面反馈[12]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决议后5日内发出通知[12] - 提出提案的股东持股比例从3%以上降至1%以上[13] - 董事会换届选举或补选董事时,可提出董事候选人的股东持股比例从3%以上降至1%以上[13] 董事任职资格 - 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且被宣告缓刑,不能担任董事期限为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二年[14] - 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等公司法定代表人且负有个人责任,不能担任董事期限为被吊销等之日起未逾3年[14] - 个人所负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能担任董事[14] - 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等且期限未满,不能担任董事[14] 审计委员会 - 审计委员会成员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17]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两名及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时可开临时会议,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决议需成员过半数通过[18] 董事义务及公司治理 - 董事对公司负有多项忠实义务,违反规定所得收入归公司,造成损失应赔偿[16] - 董事辞任生效或任期届满,向董事会办妥移交手续,忠实义务一般在辞职生效或任职届满后1年内有效[17] - 股东会可决议解任董事,无正当理由任期届满前解任,董事可要求公司赔偿[17] -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履行参与决策、监督利益冲突等职责[17] - 公司董事会设置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17] - 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等工作,部分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8] - 公司董事会设置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18] - 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国务院有关主管另有规定从其规定[18] 利润分配及公积金 -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董事会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派发[19] -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留存该项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25%[20] - 公积金弥补公司亏损,先使用任意和法定公积金,仍不能弥补可按规定使用资本公积金[20] 公司合并及减资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章程另有规定除外[21] -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弥补亏损后,法定和任意公积金累计额达公司注册资本50%前,不得分配利润[21] - 违反规定减少注册资本,股东退还收到资金,减免出资恢复原状,造成损失股东及相关人员赔偿[21] 新股发行 - 公司为增加注册资本发行新股时,股东一般不享有优先认购权,章程另有规定或股东会决议决定除外[21]
北新路桥(002307) -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5-08-08 11:00
会议时间 -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8月26日上午11:00[3] - 网络投票8月26日[3]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8月14日[6] 会议信息 - 审议6项议案,第1项须三分之二以上同意,第5、6项关联股东回避表决[9][10] - 登记时间8月15日11:00至18:00,地点在新疆乌鲁木齐北新大厦证券部[12] 投票信息 - 投票代码为"362307",简称为"北新投票"[22] - 深交所交易系统8月26日9:15 - 15:00可投票[24] - 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8月26日9:15至15:00可投票[26] 公司信息 - 证券代码为002307,简称为北新路桥,公告编号2025-44[28] - 会议相关公告2025年8月9日刊登在指定媒体及网站[8] - 现场会议地点为新疆乌鲁木齐北新大厦会议室[7]
北新路桥(002307) -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和相关授权有效期再次延期的公告
2025-08-08 11:00
融资相关 - 2023年9月4日公司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议案,有效期至2024年9月3日[1] - 2024年7月30日将有效期延长至2025年9月3日[2] - 提请再次延长有效期12个月至2026年9月3日[2] - 相关议案需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回避表决[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