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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深股份(0022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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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深股份:博深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08-21 10:38
证券代码:002282 证券简称:博深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3 博深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博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23 年 8 月 18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8 月 11 日以电话和 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郑永利先生召集, 应参加表决的监事 3 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 3 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通讯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 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 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二日 1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博深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
博深股份:博深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2023年8月修订)
2023-08-21 10:38
博深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2007 年 12 月制定,2013 年 9 月第一次修订,2016 年 9 月第二次修订,2018 年 4 月第三 次修订,2019 年 8 月第四次修订,2022 年 4 月第五次修订, 2023 年 9 月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第六次修订稿后生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博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 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博深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参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2023 年 8 月修订)》(以下简称"《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 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法律 ...
博深股份:江苏启航研磨科技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2023-08-21 10:38
江苏启航研磨科技有限公司 《章程》修订对照表 | 修改前 | 修改后 | | --- | --- | | 增加一章作为第八章 | 第八章 党的建设 | | | 第二十四条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 | | | 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等 | | | 规定,公司暂不单独设立党组织,党员党组织 | | | 关系归属地管理,同时接受中共博深股份有限 | | | 公司委员会管理。公司将在符合条件时适时建 | | | 立党的组织。 | | | 第二十五条 公司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 | | | 位,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引领,坚决落实 | | | 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上级党组织工作要求,推动 | | | 企业聚焦主责主业,服务国家发展战略,全面 | | | 履行经济责任、政治责任、社会责任。 | | | 第二十六条 公司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强化 | | | 党员日常管理,严格执行党的纪律。 | | | 第二十七条 对公司重大经营管理事项,依 | | | 照上级党组织有关规定执行。 | | | 第八章后条款序号相应顺延 | 博深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8 月 18 日 1 ...
博深股份:博深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08-21 10:38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通讯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证券代码:002282 证券简称:博深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2 博深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博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23 年 8 月 18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3 年 8 月 11 日以电子邮件、 电话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且确认送达。本次会议由董 事长陈怀荣先生召集,应参加表决的董事 9 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 9 人,公司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审阅了议案。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2023 年半年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23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 ...
博深股份:博深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3年8月)
2023-08-21 10:36
博深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07 年 12 月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制定,2009 年 8 月公司上市后生效,2023 年 8 月 第一次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博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确保公司 依法、及时地归集重大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有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博深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博深股 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特制定本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 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单位、部 门、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将有关信息向公司董事长或副董事长、董事会秘书或董事会办公 室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公司负有内部信息报告义务的第一责任人: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事业部负责人; 2.公司子公司负责人、分支机构负责人、财务部门负责人; 3.公司派驻至子 ...
博深股份:博深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3年8月)
2023-08-21 10:36
本细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以下称"《上市规则》")《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博深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博深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议事规则》《博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博深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 规则》《博深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公司制度制定。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董 事会负责。 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公司章程》,承担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法律责任,对 公司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一) 董事会秘书应当是具有从事秘书、管理、股权事务等工作经验的自然人; (二)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具 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能够忠诚地履行职 责。 (三) 董事会秘书应当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培训合格证书。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 1.《公司法》第一百四 ...
博深股份: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2023-08-21 10:36
博深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上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编制单位:博深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 单位:人民币元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 资金占用方名称 | 占用方与上市公司 | 上市公司核算的 | 期初占用资金余额 | 报告期内占用累计 | 报告期内占用资金 | 报告期内偿还累计 | 期末占用资金余额 | 占用形成 | 占用性质 | | | | 的关联关系 | 会计科目 | | 发生金额(不含利息) | 的利息(如有) | 发生金额 | | 原因 | |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附属 | | | | | | | | | | | | 企业 | | | | | | | | | | | | 小计 | | | | | | | | | | | | 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附属企业 | | | | | | | | | | | | 小计 | | | | | | | | | | | | 其他关联方及附属企业 | | | | ...
博深股份:常州市金牛研磨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2023-08-21 10:36
常州市金牛研磨有限公司 《章程》修订对照表 第十一章 党的组织 第二十七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 《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 行)》等有关规定,在公司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 织,建立党的工作机构,配备党务工作人员,开 展党的活动,健全党的基层组织,并按照《中国 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定期进行换届选 举。公司应当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保 障党组织的工作经费并纳入公司年度预算方案。 修改前 修改后 第十一章 党的组织 (四)监督党员、干部和企业其他工作人员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企业财经人事制度,维 护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 1 | (五)实事求是对党的建设、党的工作提出 | | --- | | 意见建议,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重要情况。按 | | 照规定向党员、群众通报党的工作情况。 | | 第十一章后条款序号相应顺延 | 第二十七条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 经中共西夏墅镇委员会批准,设立中共常州市金 牛研磨有限公司支部委员会,隶属于中共常州市 西夏墅工业园区总支部委员会,同时接受中共博 深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管理。 第二十八条 公司党支部委员会根据《中国 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 ...
博深股份:博深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3年8月修订)
2023-08-21 10:36
公司章程 博深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3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博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 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由石家庄博深工具集团有限公司依法整体变更设立,原石家庄博深 工具集团有限公司的债权债务由公司依法承继;公司在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 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13010070096429XC。 第三条 公司于 2009 年 7 月 29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696 号 文件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340 万股,于 2009 年 8 月 21 日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名称:博深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BOSUN Co.,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石家庄高新区裕华东路 403 号 邮政编码: 050035 第六条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 543,9 ...
博深股份:博深普锐高(上海)工具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2023-08-21 10:36
博深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8 月 18 日 1 《章程》修订对照表 | 修改前 | 修改后 | | --- | --- | | 增加一章作为第十章 | 第十章 党的建设 | | | 第二十九条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 | | | 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等 | | | 规定,公司暂不单独设立党组织,党员党组织 | | | 关系归属地管理,同时接受中共博深股份有限 | | | 公司委员会管理。公司将在符合条件时适时建 | | | 立党的组织。 | | | 第三十条 公司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 | | | 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引领,坚决落实党中 | | | 央决策部署和上级党组织工作要求,推动企业 | | | 聚焦主责主业,服务国家发展战略,全面履行 | | | 经济责任、政治责任、社会责任。 | | | 第三十一条 公司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强化 | | | 党员日常管理,严格执行党的纪律。 | | | 第三十二条 对公司重大经营管理事项,依 | | | 照上级党组织有关规定执行。 | | | 第十章后条款序号相应顺延 | 博深普锐高(上海)工具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