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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马股份(0022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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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马股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24-05-15 12:04
| 证券代码:002276 | 证券简称:万马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0 | | --- | --- | | 债券代码:149590 | 债券简称:21 万马 01 |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2024 年 4 月 30 日,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3 年年度权益分 派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 1,035,489,098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股份 21,626,762 - 1 - 股后的股本 1,013,862,33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55 元(含税),不转增不送股。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回 购专户持有的股份因股权激励计划受让回购股份完成非交易过户、股份回购股份 注销等原因而发生变动的,则以实施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时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 份总额为基数(回购专户股份不参与分配),按照现金分红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 分红金额相应调整。公司《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编号:2024-018)详 见巨潮资讯网 2024 年 4 月 10 日公告。 2024 年 5 月 14 日,公司完成 2023 年限制性 ...
万马股份: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2024-05-14 11:41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 证券代码:002276 | 证券简称:万马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9 | | --- | --- | | 债券代码:149590 | 债券简称:21 万马 01 | 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规则,经深圳证券交易 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万马股份")完成了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 简称"《激励计划》"、"本计划"或"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 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3 年 4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
线缆+高分子料龙头,一体化铸就中长期成本优势
天风证券· 2024-05-07 07:30
公司介绍 - 公司发展历程包括从线缆主业到高分子材料、充电桩等多元化发展 [7][8] - 公司股权结构稳定,青岛西海岸新区海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第一大股东 [8] - 公司主营业务包括电线电缆、高分子材料、汽车充电设备等产品的研发和生产 [9][10][11] 高分子材料业务 - 高分子材料是电线电缆的重要组成部分,决定线缆性能 [16] - 我国电缆材料行业集中度较低,中低压产品基本国产化,高端高压产品国产替代空间广阔 [17][18][25][26] - 高压高端产品存在多重技术壁垒,有利于头部企业保持优势 [37][38] - 下游市场空间广阔,高压陆缆和海缆需求持续扩张 [29][30][31][32] - 上游原材料供应状况有所改善,高分子助剂国产化趋势加强 [34][35] 万马高分子材料业务 - 公司高分子材料品种丰富,多年研发获得技术突破,产品性能卓越 [43][44][45][46][47] - 公司高分子材料产能和业绩快速增长,销售网络覆盖国内外龙头客户 [50][51][52][54][55][56] - 公司正加快高分子材料产能扩张,未来发展前景广阔 [58][59][60][61] 线缆业务 - 电网投资及电力需求稳步增长,推动电力电缆需求增加 [62][63] - 公司线缆业务增长稳定,在工业运动线缆和通信线缆领域具有优势 [65][66][67][71][72][75][76] - 公司线缆业务毛利率受大宗原材料价格波动影响较大 [68] 充电桩业务 - 公司是国内最早布局充电桩业务的企业之一,产品线覆盖广泛 [78][79][80][81] - 公司独特的云平台系统提高了运营管理效率,有望提高客户满意度 [82] - 公司充电桩业务已覆盖全国50多个城市,运营效率高 [88][89] 盈利预测 - 预计2024-2026年公司整体营业收入和归母净利润将保持较快增长 [95] - 给予公司2024年18倍PE,对应目标价12.21元,给予"买入"评级 [96] 风险提示 - 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 [98] - 高分子材料国产替代进度不及预期 [99] - 市场竞争加剧 [100] - 新增产能投产进度不及预期 [101] - 海外业务拓展风险 [102] - 测算存在一定主观性 [102]
线缆+高分子料龙头,一体化铸就中长期成本优势
天风证券· 2024-05-07 06:14
公司介绍 - 万马股份是电缆及新材料龙头企业,新能源充电服务先行者,从硬件设施到技术实力在电线电缆、高分子材料、充电桩新能源等领域均处于国内领先水平 [7][8] - 公司围绕电力传输服务,多领域集团型协作发展,确定"一体两翼"战略格局,以"南北联动"为引擎,紧跟市场趋势,注重创新研发,倡导低碳节能,全力加速数字化、信息化、智能化转型 [7] - 公司主营业务覆盖电线电缆、高分子材料、汽车充电设备等产品的研发和生产,具备"线缆材料+电力、通信、智能装备线缆"、"充电设备制造、投资、网络运营"的独特产业链布局 [9][10][11] 高分子材料业务 - 高分子材料是电线电缆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性能决定因素,是电缆行业的关键材料 [16] - 我国电缆材料行业集中度较低,中低压及中低端高压产品基本国产化,但高压高端产品仍然依赖进口,国产替代空间广阔 [25][26][27][28] - 公司高分子材料品种丰富,多年耕耘获得技术突破,220kV超高压电缆用绝缘料等产品性能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打破国外技术垄断 [43][44][45][46][47] - 公司高分子材料业绩快速增长,产能加速扩张,销售网络覆盖国内龙头客户,国际认可度提升带来海外市场快速增长 [50][51][52][54][55] 线缆业务 - 电网投资及电力需求稳步增长,推动电力电缆需求增加,行业竞争激烈,主要集中在中低压电线电缆产品 [62][63][64] - 公司线缆业务包括电力电缆和通信线缆,产品系列齐全,是国内的"综合线缆供应商" [65][66][67] - 公司工业运动线缆国内领先,率先打破国际垄断,产品已通过主要客户认证,订单量持续增长 [71][72][74][75] - 公司通信线缆业务成功转型,销售遍及全球,安防线缆迈入欧美高端市场 [76][77] 充电桩业务 - 公司是国内最早布局充电桩领域的企业之一,产品线覆盖广泛,有效解决了行业痛点,运营管理效率高 [78][79][80][81][82] - 公司充电桩业务涵盖全国50多个城市,运营效率高,有望帮助公司盈利回到正轨 [88][89] 盈利预测 - 预计2024-2026年公司整体营业收入有望达183/195/212亿元,同比增速分别为21%/6%/9%,归母净利润有望达7.02/8.39/9.9亿元,同比增速分别为26%/19%/18% [95] - 综合考虑公司在电缆高压高分子材料领域的技术优势和第二成长曲线增速,给予公司2024年18倍PE,对应目标股价12.21元,给予"买入"评级 [96] 风险提示 - 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 [98] - 电缆高分子材料国产替代进度不及预期 [99] - 市场竞争加剧 [100] - 新增产能投产进度不及预期 [101] - 海外业务拓展风险 [102] - 测算具有一定主观性 [102]
万马股份: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回复及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更新的提示性公告
2024-05-06 23:36
融资进展 - 2024年4月26日公司收到深交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第二轮审核问询函[3] - 同日会同中介机构落实问询并修订文件,内容在巨潮资讯网披露[4] - 发行股票需通过审核并获注册,结果和时间不确定[4]
万马股份: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中有关财务会计问题的专项说明
2024-05-06 13:01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mof.gov.cn)"进行查 报 【 】 【 】 【 】 】 【 】 【 】 【 】 】 】 【 】 Grant Thornton 载 三 关于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中 关于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第二轮审核问询函中 有关财务会计问题的专项说明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有关财务会计问题的专项说明 致同专字(2024)第 320A011115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4 年 4月 26 目出具的《关于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审核函 [2024] 120016 号)(以下简称 "审核问询函")已收悉。对审核问询函所提财务会计问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会计师"或"我们")对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 简称"万马股份""发行人"或"公司")相关资料进行了核查,现做专项说明如下: 如无特别说明,本专项说明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浙江万马股份 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 ...
万马股份: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修订稿)
2024-05-06 13:01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修订稿) 证券代码:002276 证券简称:万马股份 债券代码:149590 债券简称:21万马01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募集说明书(修订稿)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 86 号) 二〇二四年五月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修订稿) 声 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募集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 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 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募集说明书中财 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 其对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 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 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 ...
万马股份:关于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2024-05-06 13:01
关于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保荐人(主承销商)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与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 86 号 二〇二四年五月 | | | --- | | | | 关于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深圳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出具的《关于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4〕120016 号)(以下简称 "审核问询函")已收悉。根据贵所《审核问询函》的要求,浙江万马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万马股份"、"公司"或"发行人")会同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或"保荐机构")、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以下简 称"发行人律师")、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发行人会 计师")对《审核问询函》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与落实,现就相关问题做 以下回复说明。 注: 1、如无特别说明,本审核问询函回复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募集说明书 中的释义相同。 | 问询函所列问题 | 黑体(加粗) | | --- | --- | ...
万马股份: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三)
2024-05-06 13:01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三) 二〇二四年五月 补充法律意见书(三)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三) 致: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2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的委托,担任发行人申请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并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事宜的专项法律顾问。 本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 规及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 披露的编报规则第 12 号——公开发行证券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以及中国 证监会、司法部联合发布的《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 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并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 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发行人本次发行有关法律事项及发行人为此提供或披露 的资料、文件和有关事实(上述所有内容均以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发表意见事项为准 及为限) ...
万马股份:中泰证券关于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上市保荐书
2024-05-06 13:01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保荐书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之 上市保荐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ZHONGTAI SECURITIES CO.,LTD. 二〇二四年五月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保荐书 声 明 本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引 第 2 号——上市保荐书内容与格式》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定的业 务规则和行业自律规范出具上市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真实、准确、完整。 本上市保荐书中如无特别说明,相关用语与《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中的含义相同。 3-3-1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保荐书 目 录 | 加 | 明日 | | --- | --- | | 录 - | 目 | |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简介 . | | | 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