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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利得(002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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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利得:2023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04-14 07:40
二、监事会会议情况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 则》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遵守诚信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行各项职 权和义务,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监事会成员通过列席所有 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了解和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决策等情况,对公司董事和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尽职尽责情况进行了监督,切实维护了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 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九次会议,分别就定期报告、利润分配预案、 内部控制、续聘审计机构、股权激励计划等事项进行了核查确认,相关会议决议 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就2023年公司经营管理情况,监事会发表意见如下: 一、对2023年度经营管理行为及业绩的基本评价 2023年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和 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中小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 行监督职责。监事会成员列席了2023年历次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会议,并认为 董事会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决议,忠实履行了诚信义务,未出现损害公司、 ...
海利得:监事会议事规则
2024-04-14 07:40
会议召开周期 - 监事会定期会议每六个月召开一次[3] - 规定情况出现,监事会十日内召开临时会议[3] 会议通知时间 - 征集提案和征求意见至少用两天[4] - 收到书面提议三日内发临时会议通知[4] - 定期会议提前十日书面通知,临时会议提前五日,紧急情况可口头或电话通知[5] 会议举行及决议条件 - 过半数监事出席方可举行会议[7] - 决议需全体监事过半数同意[9] 资料保存与规则生效 - 会议资料保存十年以上[13] - 规则制订和修改均报股东大会批准生效[15] - 规则由监事会解释[15]
海利得: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4-04-14 07:40
证券代码:002206 证券简称:海利得 公告编号:2024-005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 议于2024年4月12日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 董事长高利民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董事 会秘书及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以书面表决的方式,审议并表决了以下议案: 2、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3、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562,236.32万元,同比上升2.00%,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4,916.70万元,同比上 升5.14%。 1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 ...
海利得: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
2024-04-14 07:38
审计机构聘请 - 公司聘请天健为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控审计机构[1] - 2023年3月29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4月20日股东大会通过续聘[3][5] 审计机构情况 - 天健上年末合伙人238人,注会2272人,签过证券审计报告注会836人[1] - 2023年业务收入34.83亿,审计收入30.99亿,证券业务收入18.40亿[1] - 2023年A股、B股上市公司客户675家,审计收费6.63亿[1] - 天健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513家[1] 审计工作沟通 - 审计委员会与天健沟通2023年度审计工作范围等事项[5] - 审计委员会听取天健审计报告出具情况汇报并提建议[5] 审计评价 - 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审计表现良好,按时完成2023年年报审计[6]
海利得: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2024-04-14 07:38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邵毅平女士、 王玉萍女士因个人原因于近日申请辞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 门委员会相关职务。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13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04)。 鉴于上述情况,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有 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及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同意提名王 宗宝先生、徐鼎一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王宗宝先生 当选后将接任原王玉萍女士担任的第八届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审计委员 会、提名委员会相关职务,任期与独立董事任期一致。徐鼎一先生当选后将接 任原邵毅平女士担任的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相关职务, 任期与独立董事任期一致。王宗宝先生、徐鼎一先生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后,公 司第八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 ...
海利得: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邵毅平
2024-04-14 07:38
会议情况 - 2023年召开董事会会议9次,股东大会2次,独立董事全出席[3] 独立董事履职 - 2023年独立董事多次对公司事项发表同意意见[5][6] - 2023年独立董事关注董监高履职及任职资格[6] - 2023年独立董事审议定期报告,监督内控执行[7] 信息披露 - 2023年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8] 资金与担保 - 报告期内无关联方占用资金,无违规担保[11] 审计情况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策略合规,意见客观公允[12] 未来展望 - 2024年为公司决策和风控提供意见建议[13]
海利得:关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
2024-04-14 07:38
制度修订与制定 - 2024年4月12日通过修订、制定部分管理制度议案[1] - 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5项制度,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1] -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4项制度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 信息披露 - 制度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2] - 公告于2024年4月15日发布[4]
海利得:关于拟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4-04-14 07:38
审计机构续聘 - 公司拟续聘天健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2] - 董事会、监事会均同意续聘议案[8] 审计机构情况 - 天健上年末合伙人238人,注会2272人,有证券审计经验836人[3] - 2023年业务收入34.83亿,审计收入30.99亿,证券业务收入18.40亿[3] - 2023年上市公司客户675家,审计收费6.63亿[3] - 近三年受行政处罚1次、监管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4] - 从业人员近三年受罚涉及50人[4] 审计费用 - 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费用140万元(含税)[6]
海利得: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4-04-14 07:38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 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 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 进行监督。公司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 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 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 ...
海利得: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4-04-14 07:38
选聘规则 - 1/2以上独立董事、1/3以上董事可提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议案[6] - 选聘应经审计委员会审议、董事会审议、股东大会决定[3] - 选聘可采用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等方式,续聘可不公开选聘[8] 分值权重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应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应不高于15%[9] 审计费用 -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及以上,公司应说明金额、原则、变化及原因[11] 人员限制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累计承担审计业务满5年,之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2]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上市后连续执行审计业务期限不得超过2年[12] 文件保存 - 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10年[12] 改聘情况 - 公司在九种情况下可改聘会计师事务所并扣减审计费用[14] - 除特定三项情况外,原则上不得在年报审计期间改聘[14] 改聘程序 - 审计委员会审核改聘提案时应约见前后任并发表意见[15] - 董事会审议通过改聘议案后发股东大会通知,前任可陈述意见[15] - 拟改聘时需在公告中详细披露多项信息[15] 其他情况 - 会计师事务所主动终止业务,审计委员会应了解原因并书面报告[15] - 更换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15] 监督检查 - 审计委员会应对选聘进行监督检查[17] - 发现问题应报告董事会并按规定处理[17] 严重处理 - 情节严重的会计师事务所经股东大会决议不再被聘用[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