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富微电(002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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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富微电(002156)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11-28 11:18
人员信息申报 - 新任董高人员通过任职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信息[4][5] - 现任董高人员信息变化或离任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信息[5] 股份锁定与转让限制 - 上市满一年,董高年内新增无限售股按75%自动锁定[7] - 上市未满一年,董高新增股份按100%自动锁定[7] - 董高自离任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股份[9] - 上市交易一年内董高所持股份不得转让[11] 股票买卖限制 - 董高在年报、半年报公告前十五日内不得买卖股票[12] - 董高在季报、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五日内不得买卖股票[13] 股份变动公告 - 董高所持股份变动需在二个交易日内公告[13][16] 制度批准 - 《董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第五版于2025年11月28日获批[16]
通富微电(002156)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11-28 11:18
独立董事任职规定 - 原则上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4] - 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4] - 特定股东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7] - 董事会或特定股东可提候选人[8] - 连续任职不得超六年[9] 补选要求 - 特定情形或辞职致比例不符等,60日内完成补选[10][11] 职权行使 - 行使部分特别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13] 解除职务 - 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30日内提议解除[15] 会议规定 - 专门会议三分之二以上出席方可举行[18] 报告披露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18] 资料保存与提供 - 保存会议资料至少十年[20] - 专门委员会会议提前三日提供资料[20] 工作时间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21] 股东定义 - 主要股东指持股5%以上或有重大影响股东[28] - 中小股东指持股未达5%且非董高人员[28] 制度版本 - 第一版2004年1月5日批准[30] - 第二版2006年11月14日批准[30] - 第六版2024年1月29日批准[30]
通富微电(002156) - 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11-28 11:18
财务报告披露 - 发行前披露最近三年经审计财务报告及最近一期会计报表等文件[6] - 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披露上一年度年报[8] - 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后2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9] - 会计年度前3个月、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季度财报[9] 重大事项披露 - 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及时披露[9] - 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重大损失及时披露[9] - 一次承担他人债务超上年末净资产10%及时披露[10] - 新增借款超上年末净资产20%及时披露[10] 其他披露 - 重大事项出现2个工作日内履行披露义务[11][12] - 变更募集资金用途至少于使用前5个工作日披露[12] - 涉及经审计财务信息更正,更正公告披露后30个工作日内披露专项鉴证报告及更正后财务信息[13] - 债务融资工具付息或兑付日前5个工作日披露安排情况[13] - 债务融资工具违约处置期间支付利息或兑付本金,1个工作日内披露[14] - 无法履行支付义务提请增进机构履职,及时披露启动增进程序公告[14] - 破产信息披露义务人知道特定情形后2个工作日内披露破产进展[14] - 破产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交相关文件后5个工作日内披露主要内容并附财产状况报告[15] - 发生重大财产处分行为,2个工作日内披露信息[15] 披露渠道与机构 - 在银行间债券市场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网站或媒体披露信息[17] - 在公共媒体宣传与信息披露有关内容不得早于信息披露[17] - 董事会办公室为信息披露常设机构[20]
通富微电(002156)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11-28 11:18
董事会构成 -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副董事长各1名[4] 交易审议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含)至50%(不含)须经董事会审议[5]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含)至50%(不含)且超1000万元须经董事会审议[5]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含)至50%(不含)且超1000万元须经董事会审议[5]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含)至50%(不含)且超100万元须经董事会审议[5]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含)至50%(不含)且超1000万元须经董事会审议[5]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含)至50%(不含)且超100万元须经董事会审议[5] 会议召集与举行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10] - 董事长应自接到提议后十日内召集并主持董事会会议[11]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3] 人事任免与决议通过 - 公司总裁、副总裁任免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8] - 董事会审议提案形成决议须超全体董事人数半数投赞成票[22] - 董事会对担保事项作决议,除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还需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22]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审议通过,且出席会议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22] - 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时,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可举行会议,决议须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23] 其他规定 - 董事会应将公司章程等存放于董事会秘书处保存10年[25] - 投资方案属董事会审批权限的,需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形成决议[17] - 公司年度银行信贷计划由总裁或财务部门上报,经董事会审定后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如需)[19] - 董事会秘书按规定办理决议公告事宜,决议公告披露前相关人员需保密[24] - 董事长及其他董事发现违反决议事项可召开临时董事会要求总裁纠正[26] - 董事会应在后续会议通报决议执行情况并载入会议纪录[26] - 规则由董事会制定报股东会批准后生效,修改亦同[28] - 规则由董事会解释[28] - 公司现行有效《董事会议事规则》前次修改版本时间为2025年11月28日[28]
通富微电(002156)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11-28 11:18
股东会召开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6] - 出现六种特定情形,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7] 股东会通知与提案 - 董事会收到召开提议后应在十日内反馈[7][9] - 董事会同意召开需在五日内发出通知[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12]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需在两日内发出补充通知[12] - 年度股东会应在召开二十日前通知,临时股东会应在召开十五日前通知[13] 其他相关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4] - 股东会延期或取消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两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6] - 股东会召开地点为南通市,可多种方式召开[17] - 网络投票时间有明确规定[17] - 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股东或其代理人有权出席并表决[18] - 股东委托他人出席需出具载明相关信息的授权委托书[19] - 召集人和律师验证股东资格,会议主持人宣布前登记终止[22] - 股东会由董事长主持,特殊情况按规定确定主持人[22] - 年度股东会上董事会报告工作,独立董事述职[23] - 部分情况股东无表决权且不计入表决股份总数[23][24] - 部分主体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征集[24] - 董事选举实行累积投票制,改选提案通过后新任董事会议结束即就任[25] - 6种交易情况需股东会审议批准[29] - 其他交易按累计金额不同提交不同层级审议[30] - 实际投资超计划不同比例处理方式不同[31]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应在2个月内实施[31] - 股东可请求法院撤销违法违规决议[32] - 股东会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期限有规定[34] - 提案未通过或变更前次决议应特别提示[36] - 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并列明相关信息[36] - 本规则公告或通知刊登及披露要求[38] - 本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修改需经股东会决议生效[38] 版本历史 - 公司第一版于2003年9月2日经股东大会批准[40] - 公司第二版于2006年11月14日经股东大会批准[40] - 公司第三版于2008年4月10日经股东大会批准[40] - 公司第四版于2014年9月12日经股东大会批准[40] - 公司第五版于2014年12月11日经股东大会批准[40] - 公司第六版于2016年11月15日经股东大会批准[40] - 公司第七版于2020年3月9日经股东大会批准[40] - 公司第八版于2022年12月8日经股东大会批准[40] - 公司第九版于2024年1月29日经股东大会批准[40]
通富微电(002156) - 经济担保制度
2025-11-28 11:18
担保比例与额度 - 担保物价值须为所担保债权的150% - 200%[2] 股东会审议情形 - 单笔担保额超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审议[2]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相关指标需审议[2] - 被担保对象资产负债率超70%需审议[2] - 对股东等关联人提供担保需审议[2] - 最近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累计超总资产30%需审议[2] 审议通过要求 - 公司提供担保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3] - 股东会审议特定担保事项需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4] - 为关联人担保表决须经其他股东过半数表决权通过[4]
通富微电(002156) - 公司章程(2025年11月)
2025-11-28 11:18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07年7月23日首次发行67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8月16日在深交所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1517596912元,每股面值1元,股份总数为1517596912股[8][17][18] - 南通华达微电子集团等多家公司参与认购股份[16] 股东与股份规定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上市1年内及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26] - 持有5%以上股份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26]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部分股份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81] 股东会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51] - 多种情形需召开临时股东会,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51]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77][79] 董事会相关规定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设董事长、副董事长各1人[103]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需提前10日书面通知[109]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普通决议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111] 独立董事规定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1%以上或前10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118] - 在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前5名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118] - 独立董事应具有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122]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中报[146]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148] - 最近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年均可分配利润30%[153] 重大事项审议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超总资产30%由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80] - 单笔担保超净资产10%等多种担保情形需股东会审议[50]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76]
通富微电(002156)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制度
2025-11-28 11:18
投资者关系管理 - 年度报告披露后十五个交易日内举行业绩说明会[5]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制度》三版分别于08、16、25年获批[9] - 工作原则含合规、平等、主动、诚信原则[3] - 工作目的包括促进公司与投资者良性关系等五项[3][4] - 应多渠道开展工作,沟通内容涵盖九项[4] - 董事会秘书为负责人,董办为职能部门[5] - 主要职责有拟定制度等八项[6]
通富微电(002156) -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2025-11-28 11:18
信息披露义务人 - 包括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等[4] - 定义包括公司及其相关人员等[45] 定期报告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9] - 半年度报告在每个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9] - 季度报告在每个会计年度前三个月、前九个月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披露[9] 定期报告内容 - 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内容[9][10][11] 定期报告审计与审议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需经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9] - 内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财务信息经审计委员会审核[11] - 审计委员会事前审核需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1] 定期报告签署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12] 其他披露事项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披露[13][16] - 除董事长或总裁外其他董高人员无法履职达或预计达3个月以上需披露[14] 重大事件报告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获悉重大事件应在24小时内报告董事长并通知董事会秘书[20] - 各部门和下属公司负责人应在24小时内向董事会秘书报告重大事件[22] 信息披露流程 - 经董事会办公室制作、董秘审核报送等多流程,披露后三日内报送江苏证监局[23] 信息披露责任 - 由董事会统一领导,董事长为最终责任人,董秘负责具体事宜[26] - 董事长、总裁等对不同信息披露承担主要责任[26] - 董秘是信息披露直接责任人,负责多方面职责[28] 人员协助与责任 - 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秘履职,董秘不能履职时由其履行[31] - 高级管理人员对信息披露内容真实性等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31] - 董事对信息披露内容真实性等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33] 档案管理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信息披露文件档案管理,董秘为第一负责人[33] - 招股说明书等资料原件保管期限为15年,若表决事项影响超15年则记录保留至影响消失[34] 指定媒体 - 《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36] 内部审计 - 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对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进行监督[40] 投资者关系 - 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活动负责人,未经同意不得开展活动[41] 违规处理 - 董事及高管失职致信息披露违规,将给予处分并可要求赔偿[43] 时间定义 - “及时”指自起算日或触及披露时点的两个交易日内[45] 关联方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自然人属关联方[46] 管理办法版本 -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已历六版,最新版2024年1月29日股东大会批准[50]
通富微电(002156) -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2025-11-28 11:18
内幕信息界定 - 公司内幕信息管理由董事会负责,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2]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3]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4] - 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4] - 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内幕信息[4] - 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的重大损失属内幕信息[4] 档案管理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及备忘录至少保存10年[9] - 内幕信息公开披露后五个交易日内报送相关档案至交易所[9] 信息处理 - 内幕信息发生时知情人应告知董事会秘书[7] - 相关主体研究重大事项应填写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8] 违规处理 - 非公司员工擅自披露信息公司可追究法律责任[12] - 公司员工违规按情节处分并要求赔偿[12] - 发现违规核实追责,二日内报送证监局和深交所[13] - 违规构成犯罪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责[13] 制度版本 - 《内幕知情人管理制度》前次修改于2025年11月28日获批[16] - 制度第一版于2011年09月28日获批[16] - 制度第二版于2012年3月30日获批[16] - 制度第三版于2016年10月18日获批[16] - 制度第四版于2022年11月21日获批[16] - 制度第五版于2025年11月28日获批[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