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科技(002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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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华科技:东华科技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公告
2023-12-25 10:44
证券代码:002140 证券简称:东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3-089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述现金管理产品购买情况详见本公司发布于 2022 年 12 月 28 日 《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 行理财产品的公告》(东华科技 2022-113 号)。 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赎回的情况 近日,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招行合肥分行"智能通知存 款"产品已到期。该产品系存续在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之中,且随时 可支取。截至到期日,本公司已从"智能通知存款"产品中支取 51270.71 万元(含利息)。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东华科 技")于 2022 年 12 月 23 日召开七届二十九次董事会、七届二十一次监 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正常使用并有效保证资金安全性、流动性的 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暂时闲置的募集 ...
东华科技:东华科技收购报告书
2023-12-05 12:45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 股票简称:东华科技 股票代码:002140 收购人名称: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内大街2号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内大街2号 股份变动性质:国有股份无偿划转(股份增加) 报告签署日期:2023年12月5日 1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 收购人声明 上市公司名称: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一、本报告书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编写。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 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收购人在东华科技拥有权益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收购人没有通过任何 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东华科技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三、收购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及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收购 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收购涉及国有股份无偿划转事宜已履行必 ...
东华科技: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东华科技收购报告书》之法律意见书
2023-12-05 12:34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关于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 之 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甲 14 号广播大厦 5/9/10/13/17 层 电话:010-65219696 传真:010-88381869 第 1 页共 24 页 | 释义 3 | | --- | | 正文 6 | | 一、收购人的基本情况 6 | | 二、收购目的及决定 9 | | 三、收购方式 10 | | 四、收购资金来源 13 | | 五、收购人免于发出要约的法律依据 14 | | 六、后续计划 14 | | 七、关于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14 | | 八、收购人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21 | | 九、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22 | | 十、结论意见 23 | 释义 本意见书中,除非根据上下文应另做解释,否则下列简称和术语具有以下含 义: | 简称 | 指 | 释义 | | --- | --- | --- | | 中国化学、收购人、本公司 | 指 | 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1117.SH) | | 东华科技、上市公司 | 指 |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2140.SZ) | ...
东华科技:东华科技关于披露无偿划转股份事项之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收购报告书及摘要的提示性公告
2023-12-05 12:14
证券代码:002140 股票简称:东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3-088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披露无偿划转股份事项之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收购报告书及摘要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化学工业第三设计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化三院")与中国化学工程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化学")于 2023 年 12 月 4 日签署《无偿划转协议》。 2.若本次无偿划转完成,化三院将不再持有本公司的股份。本公司控股股东将 发生变化,即由化三院变更为中国化学;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发生变化,即仍是中 国化学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 3.本次无偿划转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第六章 免除发出要约" 的情形,中国化学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受让化三院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4.本次股份无偿划转相关事项尚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合规性确认,并需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过户登记程序。敬请广大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国有股份无偿划转概述 2023 年 11 月 21 日,东华工程科技股份 ...
东华科技: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化学免于发出要约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2023-12-05 12:12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关于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免于发出要约事项 之 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甲 14 号广播大厦 5/9/10/13/17 层 电话:010-65219696 传真:010-88381869 第 1 页共 13 页 | 释义 3 | | --- | | 正文 6 | | 一、收购人的主体资格 6 | | 二、收购人免于发出要约的法律依据 8 | | 三、本次收购的审议和批准程序 9 | | 四、本次收购是否存在或可能存在法律障碍 10 | | 五、本次收购的信息披露 10 | | 六、本次收购中收购人是否存在证券违法行为 10 | | 七、结论意见 11 | 释义 本意见书中,除非根据上下文应另做解释,否则下列简称和术语具有以下含 | 简称 | 指 | 释义 | | --- | --- | --- | | 中国化学、收购人、本公司 | 指 | 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1117.SH) | | 东华科技、上市公司 | 指 |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2140.SZ) | | 中国化学工程 | 指 | 中国化学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 化三院 | 指 ...
东华科技:东华科技关于控股股东化三院无偿划转股份至中国化学事项进展暨签订无偿划转协议的公告
2023-12-05 12:12
证券代码:002140 股票简称:东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3-087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化三院无偿划转股份至中国化学 事项进展暨签订《无偿划转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若本次无偿划转完成,化学工业第三设计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化三院") 将不再持有本公司的股份。本公司控股股东将发生变化,即由化三院变更为中国化 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化学");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发生变化,即 仍是中国化学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 2.本次无偿划转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第六章 免除发出要约" 的情形,中国化学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受让化三院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3.本次股份无偿划转相关事项尚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合规性确认,并需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过户登记程序。敬请广大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无偿划转事项进展情况 2023 年 11 月 21 日,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告中简称"东 华科技"或"本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化三院的通知,根 ...
东华科技:东华科技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023-12-05 12:12
证券代码:002140 股票简称:东华科技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东华科技 股票代码:002140 信息披露义务人:化学工业第三设计院有限公司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望江东路70号 通讯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望江东路70号 股份变动性质:持股数量减少为0,持股比例减少为0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李立新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桐城南路303号21幢508室 通讯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望江东路70号 股份变动性质:持股数量不变,持股比例不变 签署日期:2023 年 12 月 5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 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 15 号》") 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 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 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 ...
东华科技:东华科技收购报告书摘要
2023-12-05 12:11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摘要 上市公司名称: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东华科技 股票代码:002140 收购人名称: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内大街2号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内大街2号 股份变动性质:国有股份无偿划转(股份增加) 报告签署日期:2023年12月5日 1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 收购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摘要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 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编写。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 本报告书摘要已全面披露收购人在东华科技拥有权益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摘要披露的信息外,收购人没有 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东华科技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三、收购人签署本报告书摘要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及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 收购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收购 ...
东华科技: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关于东华科技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之法律意见书
2023-12-04 10:38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 关于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之 法律意见书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 中国.合肥市政务区怀宁路 200 号栢悦中心 5 楼 邮编: 230022 电话(Tel): (86-551)65609815 传真(Fax): (86-551)65608051 网址(Website): www.chengyi-law.com 电子信箱(E-mail):chengyilawyer@163.com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 关于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之法律意见书 (2023)承义法字第 00313 号 致: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与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华科 技"或"公司")签订的《聘请律师协议》之约定,指派鲍金桥、束晓俊律师(以 下简称"本律师")作为东华科技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 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专项法律顾问。本律师现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