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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博股份(002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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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博股份:关于收到总经理提议公司回购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2024-04-26 10:07
证券代码: 002103 证券简称:广博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1 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 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基于对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广大投资者 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公司总经理王君平先生提议以集中竞价方式 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在未来择机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以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管理人员、核心骨干 的积极性,提高团队凝聚力和竞争力,有效推动公司的长远发展。 三、提议内容 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4 月24日收到总经理王君平先生出具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 股份的建议函》(以下简称"提议函"),具体内容如下: 一、 提议人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关于收到总经理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回购股份的用途: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3、回购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 4、回购股份的价格:回购价格 ...
广博股份:选聘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制度(2024年4月)
2024-04-18 11:18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聘任会计师 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公司选聘执行年报审计业务的 会计师事务所,需遵照本制度所确定的选聘程序,并披露相关信息。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年报审计业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可以比照本制度执 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审 核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由股东大会决定。公司不得在董事会审议、股东大会决定前聘 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年报审计业务。 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选 聘(含续聘、改聘)的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 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六条 下列机构或人员可以向公司董事会提出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第四条 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董事会审议、股东大会决 定前,向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 ...
广博股份: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4-04-18 11:18
业绩与分配 - 2023年末可供分配利润为负数,2023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等[3] 授信与担保 - 2024年公司及子公司计划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13.80亿元[6] - 公司为子公司在银行授信额度内提供6.3亿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7] 会议相关 -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4月7日通知、4月17日召开,应出席9名董事实际出席9名[1] - 多项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部分议案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2][3][4][6][7][9][10][11][12][14][16][18] - 《关于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回避表决[11] 薪酬情况 - 2024年度非独立董事基本薪酬合计316万元,董事任杭中津贴10万元/年[17] - 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薪酬合计220万元[17] - 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基本薪酬按月平均发放,绩效薪酬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监督执行[17][18] 其他事项 - 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负责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等工作[18] -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需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同意[9][14] - 相关报告和公告于2024年4月1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或《证券时报》[2][3][4][6][9][10][11][12][14][15][16][18][19]
广博股份: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4-04-18 11:18
会议情况 - 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4年4月17日召开,3名监事均出席[1] -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等多项议案表决3票同意,大多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2][4][6][7][9] 薪酬相关 - 2024年度监事会主席基本薪酬(税前)60万元,另两名监事各20万元,合计100万元[10] - 2024年度监事依绩效考核获绩效薪酬,享福利补贴[10] - 《关于审定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及审议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11] 其他事项 - 《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4月19日登巨潮资讯网[2] - 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会计内控制度健全,经营和现金流良好[2] - 监事会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9] -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的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同意[6]
广博股份: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4-04-18 11:18
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3 年度,面对严峻复杂的经济及行业环境,公司董事会严格按 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规定,围绕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及 年度经营目标,认真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责,勤勉尽责地开展董事 会各项工作,不断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确保公司董事会能够科学 决策和规范运作,有效地保障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 2023 年度董事会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董事会 2023 年度日常工作情况 2023 年度,公司董事会共召开会议 9 次,审议议案 43 项,内容 涵盖公司董事会换届、为子公司担保、关联交易、定期报告、计提资 产减值准备等重要事项。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具体召开情况如下: 2023 年度,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 司章程》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忠实履职,为公司发展提 供专业意见。报告期内累计召开 10 次专门委员会会议,包括 4 次审 计委员会会议、3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3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 充 ...
广博股份:《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
2024-04-18 11:18
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未来三年(2024-2026 年)股东回报规划 为健全和完善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 机制,积极回报股东,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23】61 号)相关文 件的精神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对现有利润分配政策及决 策程序进行了修订,并制订了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 年)股东回报规划(以下简称"本规 划")。 一、制订的原则 1、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不损害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 3、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4、充分听取和考虑中小股东的要求; 5、充分考虑货币政策环境。 二、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 年)的具体股东回报规划 1、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股票相结合的利润分配方式,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 利润分配方式。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2、公司实施现金分红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公司该年度的可 ...
广博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24-04-18 11:18
证券代码:002103 证券简称:广博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7 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博股份"或"公司")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 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的相关要求,对会计政策进 行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 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属于公 司自主变更会计政策的情形。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日期 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 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根据准则解释第16号的要求,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 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明确对于不是企业 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 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 ...
广博股份: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年4月)
2024-04-18 11:18
广博股份 002103 公司章程 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二四年四月 1 | 第一章 总则 3 | | | | --- | --- | --- | |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4 | | | | 第三章 股份 5 | |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 5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 6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 7 | |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8 | | | | 第一节 | 股东 | 8 | | 第二节 |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 9 | | 第三节 | 股东大会的召集 11 | | | 第四节 |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12 | | | 第五节 | 股东大会的召开 13 | | | 第六节 |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14 | | | 第五章 董事会 18 | | | | 第一节 | 董事 18 | | | 第二节 | 董事会 19 | | |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22 | | | | 第七章 监事会 23 | | | | 第一节 | 监事 23 | | | 第二节 | 监事会 23 | | |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24 | | | | 第一 ...
广博股份:关于为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的公告
2024-04-18 11:18
担保事项 - 公司为五家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6.30亿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1] - 担保议案获董事会通过,尚需股东大会审议[2] 各子公司担保额度 - 纸制品公司1.2亿元,占净资产12.72%[4] - 进出口公司3.5亿元,占净资产37.11%[4] - 塑胶公司1亿元,占净资产10.60%[4] - 越南公司和辉通亚洲各3000万元,均占3.18%[4] 担保数据 - 2023年实际累计担保2.248436亿元,期末余额1.359136亿元,占14.41%[15] 担保情况 - 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期限三年以内[12] - 董事会认为担保不会带来重大风险[14]
广博股份:总经理工作细则(2024年4月)
2024-04-18 11:18
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节 总 则 第三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副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第四条 高级管理人员任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丰富的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 (二)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或经济工作经历,精通本行业,熟悉与公司所处行业的 生产经营业务; (三)诚信勤勉、廉洁奉公、民主公道; 第一条 为了完善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明确总经 理职责权限,促进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的制度化,确保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的正确性、合理性, 提高决策水平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主持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 会会议决议,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节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 (四)有较强的使命感和积极开拓的进取精神。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