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信和平(00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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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必读:东信和平(002017)8月27日董秘有最新回复
搜狐财经· 2025-08-27 19:55
股价表现与交易数据 - 截至2025年8月27日收盘 东信和平股价报收32.0元 较前日上涨0.13% [1] - 当日换手率达17.15% 成交量99.46万手 成交金额30.58亿元 [1] - 主力资金净流出5280.33万元 游资资金净流出9285.38万元 散户资金净流入1.46亿元 [2] 业务发展状况 - 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 现有数字人民币产品包括标准卡式硬钱包、可视硬钱包、智能穿戴硬钱包及收付款终端等 [2] - 针对6G和卫星互联网领域应用 公司表示将持续跟踪前沿技术发展趋势并根据战略规划进行布局 [2] 投资者关注焦点 - 投资者关注数字货币业务进展及二级市场股价表现差异问题 [2] - 公司回应股价受多方面因素影响 强调数字人民币相关产品及场景解决方案已具备 [2]
东信和平(002017)2025年中报简析:净利润同比增长1.48%,盈利能力上升
证券之星· 2025-08-27 11:53
财务表现 - 2025年中报营业总收入6.4亿元 同比下降11.24%[1] - 归母净利润8046.67万元 同比上升1.48%[1] - 第二季度营业总收入3.19亿元 同比下降11.65%[1] - 第二季度归母净利润3352.85万元 同比下降5.8%[1] - 毛利率35.25% 同比增幅10.86%[1] - 净利率12.62% 同比增幅13.29%[1] - 每股收益0.14元 同比增1.46%[1] - 扣非净利润7379.06万元 同比下降1.45%[1] 现金流与资产状况 - 每股经营性现金流0.11元 同比减46.14%[1]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变动幅度-293.85%[3] - 货币资金18.55亿元 同比增1.52%[1] - 应收账款1.8亿元 同比下降7.89%[1] - 有息负债149.53万元 同比下降29.95%[1] - 应收账款占利润比例达94.85%[2] 费用结构 - 三费总额5033.74万元 占营收比7.87%[1] - 三费占营收比同比增6.53%[1] - 财务费用变动幅度-172.43% 主要因利息收入同比增长[3] 投资回报指标 - 最新ROIC为9.96% 资本回报率一般[3] - 近10年中位数ROIC为3.37% 投资回报较弱[3] - 2021年ROIC为0.41% 投资回报一般[3] - 去年净利率13.81% 产品附加值较高[3] 机构持仓与业务进展 - 工银国证2000ETF持有1.58万股 为新进十大股东[4] - 该基金规模0.46亿元 近一年上涨77.76%[4] - 公司正与中国电信研究院等共同研发区块链SIM卡(BSIM)[4] - 积极推进BSIM卡业务试点和商业应用落地[4]
东信和平2025年中报简析:净利润同比增长1.48%,盈利能力上升
证券之星· 2025-08-26 22:39
核心财务表现 - 2025年中报营业总收入6.4亿元,同比下降11.24% [1] - 归母净利润8046.67万元,同比上升1.48% [1] - 第二季度营业总收入3.19亿元,同比下降11.65%,归母净利润3352.85万元,同比下降5.8% [1] 盈利能力指标 - 毛利率35.25%,同比增幅10.86% [1] - 净利率12.62%,同比增幅13.29% [1] - 扣非净利润47379.06万元,同比下降1.45% [1] - 每股收益0.14元,同比增1.46% [1] 成本与费用结构 - 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总计5033.74万元,三费占营收比7.87%,同比增6.53% [1] - 财务费用变动幅度-172.43%,主要因利息收入同比增长 [1] 资产与负债状况 - 货币资金18.55亿元,同比增长1.52% [1] - 应收账款1.8亿元,同比下降7.89% [1] - 有息负债149.53万元,同比下降29.95% [1] - 每股净资产3.0元,同比增5.75% [1] - 现金资产状况非常健康 [4] 现金流表现 - 每股经营性现金流0.11元,同比减46.14% [1]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减少因收入同比下降导致货款回收减少 [2]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变动幅度-293.85% [2] 投资回报表现 - 去年ROIC为9.96%,资本回报率一般 [3] - 去年净利率13.81%,产品附加值较高 [3] - 近10年中位数ROIC为3.37%,2021年最低为0.41% [3] 运营风险提示 - 应收账款占利润比例达94.85% [7] 业务发展动态 - 与中国电信研究院、上海树图研究院共同研发具备区块链账户管理功能的BSIM卡 [7] - 正推进业务试点和商业应用落地探索 [7] 机构持仓情况 - 工银国证2000ETF(159543)新进十大股东,持有1.58万股 [7] - 该基金规模0.46亿元,近一年上涨77.76% [7]
东信和平股价下跌6.06% 上半年净利润8047万元
金融界· 2025-08-26 17:28
股价表现 - 股价报31.96元,较前一交易日下跌2.06元,跌幅6.06% [1] - 开盘价为33.55元,最高触及33.75元,最低下探至31.96元 [1] - 成交量为837764手,成交金额27.49亿元 [1] 资金流向 - 8月26日主力资金净流出28192.92万元,占流通市值的1.52% [1] - 近五日主力资金净流出31461.54万元,占流通市值的1.7% [1] 财务表现 - 2025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6.4亿元,同比下降11.24% [1] - 归母净利润8047万元,同比增长1.48% [1] - 智能卡业务收入4.57亿元,同比下降15.88% [1] - 数字安全及平台业务收入1.73亿元,同比增长2.95% [1]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为6176万元,同比下降46.14% [1] 业务布局 - 主营业务为智能卡和数字身份安全业务 [1] - 国内通信领域与主流运营商保持稳固合作 [1] - 金融领域拓展了多家商业银行客户 [1] - 社保领域市场份额持续提升 [1] - 海外市场成功开拓中东、非洲、东南亚等新客户 [1] - 首次进入南美市场 [1]
东信和平股价跌5.06%,华宝基金旗下1只基金位居十大流通股东,持有299.87万股浮亏损失515.77万元
新浪财经· 2025-08-26 06:06
股价表现 - 8月26日股价下跌5.06%至32.30元/股 成交额18.48亿元 换手率9.64% 总市值187.48亿元 [1]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成立于1998年10月20日 2004年7月13日上市 总部位于广东省珠海市南屏科技园屏工中路8号 [1] - 主营业务为移动通信用智能卡、非接触式智能卡及配套应用系统 智能卡产品收入占比71.47% 数字安全及平台业务占比27.05% 其他业务占比1.48% [1] 机构持仓情况 - 华宝中证金融科技主题ETF(159851)二季度增持29.52万股 持有299.87万股 占流通股比例0.52% [2] - 该基金当日浮亏约515.77万元 最新规模57.31亿元 [2] - 基金今年以来收益42.07% 近一年收益180.69% 成立以来收益103.36% [2] 基金经理信息 - 基金经理陈建华累计任职12年251天 管理规模155.33亿元 最佳回报152.45% 最差回报-49.65% [2] - 基金经理曹旭辰累计任职97天 管理规模176.26亿元 最佳回报72.96% 最差回报16.53% [2]
东信和平(002017.SZ):上半年净利润0.8亿元 同比增长1.48%
格隆汇APP· 2025-08-25 13:54
财务表现 - 2025年上半年营业收入6.40亿元 同比下降11.24% [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0.80亿元 同比增长1.48% [1] 经营状况 - 公司整体经营保持稳健态势 [1] - 创新驱动成效显著 [1] - 市场拓展稳步推进 [1] - 风险防控能力持续提升 [1] - 发展韧性进一步增强 [1]
东信和平:上半年净利润8046.67万元,同比增长1.48%
第一财经· 2025-08-25 11:49
财务表现 - 2025年上半年营业收入6.4亿元,同比下降11.24% [1] - 净利润8046.67万元,同比增长1.48% [1] 利润分配 -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 [1] - 不送红股 [1] - 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1]
东信和平:上半年归母净利润同比增长1.48%
贝壳财经· 2025-08-25 11:40
财务表现 - 2025年上半年营业收入6.4亿元 同比下降11.24% [1] - 归母净利润8046.67万元 同比增长1.48% [1] 利润分配 -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 [1] - 不送红股 [1] - 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1]
东信和平(002017) - 分红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5 11:35
现金分红政策 - 具备条件时优先现金分红,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10%[4] - 最近三年现金累计分配不少于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30%[9] 公积金规定 - 分配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提[5][6] - 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时留存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25%[7] 分红比例 - 成熟期无重大支出,现金分红最低80%[9] - 成熟期有重大支出,最低40%[10] - 成长期有重大支出,最低20%[10] 政策调整与披露 - 调整分红政策需经股东会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16] - 董事会通过后及时披露,实施前3 - 5个交易日公告[18][21] - 年报详细披露分红政策制定及执行情况[18]
东信和平(002017)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5 11:35
信息披露时间 - 公司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前三个月、前九个月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10] - 深交所同意新股和可转债上市申请后,公司应在上市前五个交易日内披露相关文件[6] - 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配售股份或股改后有限售条件股份上市流通,经深交所同意后,应在上市流通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提示性公告[7] - 公司变更定期报告披露时间,应较原预约日期至少提前五个交易日向深交所申请[16] - 公司预计年度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等7种情形,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预告[41] - 公司预计半年度净利润为负值等3种情形,应在半年度结束之日起15日内预告[41] - 业绩快报数据和指标差异幅度达20%以上,或报告期净利润或期末净资产方向与已披露业绩快报不一致,应披露修正公告[46] - 信息披露需自起算日或触及披露时点的两个交易日内进行[85] 信息披露内容 - 公司年度、半年度、季度报告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内容[12][13][15]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披露[31]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披露[31]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披露[31]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披露[31]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3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需披露[33] - 公司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披露[33] - 公司与关联人成交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披露并审计提交股东会[33] -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38] - 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情况超过总资产的30%,需向深交所报告并披露[50]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持股或控制情况变化需披露[53]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质押等情况需披露[53] 信息披露流程与管理 - 定期报告编制后由审计委员会对财务信息事前审核,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56] - 临时公告由证券投资管理部门草拟,董事会秘书审核[58] - 重大信息报告后董事会秘书评估审核,确需披露履行审批程序并提交深交所审核[58][59][60] - 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证券事务代表协助[61] - 董事会应定期自查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实施情况并在年度报告披露[63]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内部审计机构定期或不定期监督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内控情况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68] - 公司财务信息披露前执行内控和保密制度确保真实准确[68] 人员相关规定 -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公司股份及其衍生品种后,需在2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申报并公告[73] -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不得买卖公司股票[73] -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不得买卖公司股票[73]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相关人员属于内幕信息知情人[79] -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确保特定关联人不发生因获知内幕信息而买卖公司股份及其衍生品种的行为[74] - 公司董事会秘书收到监管部门通报批评以上处分决定性文件应告知全体董事和高管[76] - 信息知情人员入职时公司应与其签署保密协议[80]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失职致信息披露违规,公司可给予处分并要求赔偿[81] - 公司各部门、下属公司信息披露问题致损失,董事会秘书可建议处罚责任人[81] 其他规定 - 公司招股说明书等资料原件保管期限不少于10年[66] - 若未披露重大信息难以保密等情况,公司应立即披露该信息[80] - 信息披露须向所有投资者公开,不得私下提前向特定对象单独披露[85] - 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关联人等[85]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信息披露事务参照本制度规定[85] - 公司各部门及下属公司应遵守制度各项规定[86]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执行[86] - 制度与后续规定抵触时按最新规定执行[87]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88] - 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