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工科技(002006)

搜索文档
精工科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10-10 11:11
股东大会信息 -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10月10日召开,股权登记日为9月27日[3] - 参加股东大会股东及代表257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46,903,791股,占比32.82%[4] 议案表决情况 - 《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赞成股144,932,291股,占比98.66%[6] - 《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赞成股144,932,791股,占比98.66%[7] - 《提请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赞成股144,913,290股,占比98.65%[9] - 《为子公司申请综合融资授信并新增融资担保》赞成股144,870,691股,占比98.62%[10] - 《子公司投资建设高性能纤维项目》赞成股16,968,241股,占比97.51%[11] - 为子公司申请综合融资授信并担保议案赞成股146,422,041股,占比99.67%[13] 中小股东情况 - 中小股东256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7,401,391股,占比3.89%[5] - 中小股东对融资担保议案赞成股16,919,641股,占比97.23%[13] 其他 - 律师认为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合法有效[14] - 《法律意见书》刊登在巨潮资讯网[14] - 公告列出股东大会备查文件[15]
精工科技:关于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2024-09-29 08:28
股东大会信息 - 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4年10月10日召开[1] - 现场会议10月10日上午10:00,网络投票10月10日[4] - 会议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9月27日[4] 股东信息 - 截至2024年9月29日,中建信浙江公司持股136,502,400股,占总股本29.99%[2] 提案信息 - 提案4、6属特别决议事项,需2/3以上表决权通过[9] - 议案5关联股东中建信(浙江)需回避表决[9] 登记信息 - 登记时间为2024年10月9日9:00 - 11:30、13:00 - 16:30[10] - 登记及信函邮寄地点为浙江绍兴柯桥区鉴湖路1809号[10] 其他信息 - 会议联系人金超、夏华芳,电话0575-84138692[11] - 网络投票代码为362006,简称精工投票[17] - 审议6项非累积投票提案及总议案[23]
精工科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9-29 08:28
融资担保 - 为精工电源及其控股企业申请不超2亿综合融资授信,新增1亿担保额度,新增后不超2亿[3] - 为精工碳材申请不超6亿综合融资授信并提供不超6亿担保[8] 项目投资 - 全资子公司精工碳材投资66917万元建设高性能纤维项目,部分基建预估价7000万[6] 审议授权 - 上述担保、投资事项需经股东大会审议,授权董事长签协议[3][6][8]
精工科技: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浙江精工电源科技有限公司及其控股企业申请办理综合融资授信并新增融资担保的公告
2024-09-29 08:28
担保情况 - 已审批为精工电源融资担保余额不超10000万元[1] - 拟为精工电源及其控股企业增10000万元担保额度[2] - 新增后为其融资担保余额不超20000万元[3] - 已审批对外担保额度120000万元,占2023年经审计净资产91.34%[8] - 不含子公司担保对外余额0万元,占比0%;含子公司为2000万元,占比1.52%[8][9] 精工电源情况 - 注册资本5000万元,公司持股100%[4][5] - 2023年末总资产17358.37万元,负债14888.57万元,净利润 - 19.06万元[5] - 2024年6月末总资产18859.79万元,负债16524.42万元,净利润 - 134.42万元[5] 其他 - 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形[9]
精工科技: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9-29 08:28
融资担保 - 为浙江精工电源申请不超2亿综合融资授信并新增1亿担保,余额不超2亿[3] - 为浙江精工碳材申请不超6亿综合融资授信,担保余额不超6亿[8] 项目投资 - 浙江精工碳材投资66917万元建设高性能纤维项目[6] 工程承包 - 精工建设承包精工碳材部分基建,合同预估价7000万,2025年1月24日竣工[6] 会议表决 - 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9月29日通讯表决召开[2] - 三项议案分别以3票、2票、3票赞成通过[3][6][8]
精工科技:关于全资子公司浙江精工碳材科技有限公司投资建设高性能纤维项目的公告
2024-09-29 08:28
市场扩张和并购 - 公司2024年5月16日以8958.83万元收购精工碳材100%股权[3] 新产品和新技术研发 - 高性能纤维项目总投资预估为66917万元[2][3][5][10] - 项目预计2025年6月投产运行[8] - 项目拟建设2条高性能纤维生产线,单线产能5000吨/年[9] - 项目达产后预计年销售收入57522万元,年利润总额8906万元[13]
精工科技: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浙江精工碳材科技有限公司申请办理综合融资授信并提供融资担保的公告
2024-09-29 08:28
担保事项 - 公司拟为精工碳材申请不超6亿元综合融资授信并提供担保[1] - 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内,对精工碳材提供不超6亿元担保额度[5] 子公司数据 - 2023年末精工碳材总资产10496.83万元,负债2157万元,净资产8339.83万元[4] - 2024年6月末总资产12451.44万元,负债4272.28万元,净资产8179.15万元[4] - 2023年营收0万元,净利润-293.61万元;2024年1 - 6月营收0万元,净利润-160.68万元[4] 公司担保情况 - 已审批对外担保额度12亿元,占2023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91.34%[8] - 不含子公司担保余额为0万元,占比0%;含子公司担保余额2000万元,占比1.52%[8] - 目前无逾期担保情形[8]
精工科技: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9-11 11:47
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006 证券简称:精工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0 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 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摊派、 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 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 《公司 2024 年 员 工 持 股 计 划 管 理 办 法 》 同 日 刊 登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于 2024 年 9 月 6 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的方式发出召开的通知,并于 2024 ...
精工科技: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9-11 11:47
股东大会信息 -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10月10日召开,现场10:00,网络9:15 - 15:00[1] - 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9月27日[2] - 现场会议地点在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鉴湖路1809号公司会议室[3] 会议审议及登记 - 审议总议案及三项非累积投票提案,涉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4] - 登记时间为2024年10月9日9:00 - 11:30、13:00 - 16:30[7] - 登记及信函邮寄地点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312030[7] 投票信息 - 网络投票代码为362006,投票简称为精工投票[13] - 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10月10日交易时间[14] - 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10月10日9:15 - 15:00[15] 授权委托 -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签署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19]
精工科技:北京市星河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2024-09-11 11:47
北京市星河律师事务所 关于 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 法律意见书 二零二四年九月 北京市星河律师事务所 关于 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 法律意见书 致: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星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精工科技、公司)的委托,担任公司本次实施 2024 年员工持 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或本计划)事宜的专项法律顾问。 本所经办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 划试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4〕33 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以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浙 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 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本次员工持股 计划所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和验证,并出具本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