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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微智能(001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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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微智能:2025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5223.53万元
每日经济新闻· 2025-07-30 13:21
核心财务影响 - 公司计提2025年半年度资产减值准备总额5223.53万元 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1] - 该减值导致2025年半年度归母净利润减少3968.96万元 同步减少所有者权益同等金额 [1] - 本次减值规模相当于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归母净利润的41.81% [1] 业务结构特征 - 2025年上半年营业收入构成以行业终端为主 占比53.57% [1] - ICT基础设施业务贡献营收占比15.78% 智算业务占比15.31% [1] - 工业物联网业务占比7.46% 其他业务占比7.88% [1] 市场估值情况 - 公司当前市值达130亿元 [2]
智微智能:2025年半年度净利润约1.02亿元,同比增加80.08%
每日经济新闻· 2025-07-30 13:20
财务表现 - 2025年上半年营业收入约19.47亿元 同比增加15.29% [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1.02亿元 同比大幅增加80.08% [2] - 基本每股收益0.41元 同比显著增长78.26% [2]
智微智能(001339.SZ):上半年净利润1.02亿元 同比增长80.08%
格隆汇APP· 2025-07-30 13:19
财务表现 - 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9.47亿元 同比增长15.29% [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2亿元 同比增长80.08% [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8771.63万元 同比增长77.18% [1] - 基本每股收益0.41元 [1]
智微智能(001339.SZ)发布上半年业绩,归母净利润1.02亿元,同比增长80.08%
智通财经网· 2025-07-30 12:59
财务表现 - 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9.47亿元 同比增长15.29% [1] - 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2亿元 同比增长80.08% [1] - 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8771.63万元 同比增长77.18% [1] - 基本每股收益0.41元 [1] 业务战略 - 公司秉承构建数智底座 共创智能未来的企业使命 [1] - 坚持ODM+OBM双轮驱动策略 [1] - 技术驱动 创新引领 持续深耕 强化垂直及细分市场布局 [1] 产品与服务 - 为具身智能 智慧教育 智慧办公 智慧金融 工业自动化 智慧医疗 智能制造等多种AI+场景提供全方位智能化硬件 附加方案及增值服务 [1] - 在行业终端 ICT基础设施领域提供以客户为导向的标准产品/方案 定制化服务 [1] - 在工业物联网领域以智微工业品牌推出全系列工业产品家族 提供自主品牌工控产品及解决方案 [1] - 在智算领域围绕AI算力规划与设计 设备交付 运维调优 算力调度管理 设备维保及置换等提供AIGC高性能基础设施产品及服务 [1]
智微智能(001339)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7月修订)
2025-07-30 12:47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4]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4]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4] - 特定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7] - 特定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7]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含本公司)任职[10] 独立董事选举与任期 - 董事会、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10] - 独立董事连任不超六年[13] 独立董事补选与解职 - 特定情形辞职或被解职,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13] - 辞职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继续履职至补选,60日内完成[14] - 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董事会30日内提议股东会解职[18] 独立董事工作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21] - 工作记录及资料保存至少10年[24]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5]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7] - 部分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0] - 部分事项需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20] 会议资料与延期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公司提前三日提供资料信息[28] - 两名以上独立董事书面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8] 独立董事费用与津贴 - 公司承担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费用[29] - 公司可建立责任保险制度[29] - 津贴标准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年报披露[29] 股东定义 - 主要股东指持股5%以上或持股不足5%但有重大影响的股东[31] - 中小股东指持股未达5%且非董事高管的股东[32]
智微智能(001339) -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2025年7月修订)
2025-07-30 12:47
对外投资规则 - 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子公司一切对外投资行为,子公司投资需申请审批[3] - 对外投资应遵循五项原则[4] - 未达审议标准的投资由经理审批,权限不超董事会授权[7] - 股东会、董事会为法定决策机构,经理根据授权批准投资[9] - 对外投资需经立项等程序,达权限需提交审议[13] - 长期投资项目增资须重新提报批准[14] - 达股东会审议标准的股权交易,需审计财务报告、评估非现金资产[15] 投资管理 - 投资项目实行季报制,预算调整需原审批机构批准[15] - 投资完成后,管理部门指导、监督并跟踪汇报[17] - 被投资公司应每月报送财务报表[23] 财务资助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需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并披露[29] - 被资助对象资产负债率超70%或资助金额超净资产10%,需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30] - 不得为深交所规定的关联方提供资助[26] - 关联参股公司其他股东同等资助时,公司资助需经相关审议并提交股东会[26] 审计与处置 - 审计部门对投资进行审计并提建议[26][27] - 特定情况可收回、终止或转让对外投资[29][30][38] - 处置前需分析论证并按权限提交报告[39] 信息报送与责任 - 被投资子公司信息应及时准确报送[32] - 重大事项需及时报告董事会[32] - 相关人员违规致亏损需赔偿,构成犯罪依法担责[34] 其他 - 办法“以上”“以下”含本数,“少于”“低于”不含[36] - 未尽事宜依国家法律和公司章程执行[36] - 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6]
智微智能(001339)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2025-07-30 12:47
制度制定与管理 - 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工作[3][4]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自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34] 管理目的与对象 - 投资者关系管理目的包括促进公司与投资者良性关系、建立稳定投资者基础等[5]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对象包括投资者、证券分析师、媒体等[8] 沟通方式与内容 -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方式包括公告、股东会、公司网站等[8] -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内容包括发展战略、经营管理信息等[10][11] 沟通规范 - 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以已公开披露信息交流,不得透露未公开重大信息[7] - 公司通过互动易等渠道与投资者交流,答复应谨慎客观[17] 信息披露与审核 - 公司建立接待和推广、信息披露备查登记等制度,保证信息披露公平性[9] - 公司证券法务部拟定回复等信息发布前,应提请董事会秘书审核[18] 活动安排 - 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应在活动结束后次一交易日开市前,在互动易与公司网站刊载[21] - 公司可在年度报告披露后十五个交易日内举行年度报告说明会[23] 调研管理 - 接待来访投资者前,应请其提供身份证明并备案登记,签署承诺书[19] - 公司与调研机构及个人直接沟通,调研方须出具资料并签署承诺书[21] - 公司应建立接受调研事后核实程序,明确应对措施和处理流程[20] 媒体管理 - 公司重大业务开拓媒体宣传样稿,经董事会秘书审核后发布[24] - 媒体采访应事先提供提纲,拟报道资料经董事会秘书审核后宣传[25] 档案管理 - 公司证券法务部负责制定并留存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其他部门有配合义务[31] - 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3年[25][32] - 借阅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需向董事会秘书审批,获批后登记签字,借阅时间不超一周[32]
智微智能(001339)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7月修订)
2025-07-30 12:47
董事会秘书设置 - 公司设1名董事会秘书,为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5] 任职与解聘 - 上市或原任离职后3个月内聘任,任期3年可连聘[10] - 特定情形1个月内解聘,原任离职3个月内重聘[12] 职责与权限 - 负责信息披露,组织制定相关管理制度[14] - 有权了解经营财务情况,参加会议查阅文件[18] 制度修订 - 本制度于2025年7月修订[1]
智微智能(001339)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2025-07-30 12:47
关联方定义 -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6]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7] 关联交易审批 - 经理可审批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 30 万元以下的交易[10] - 经理可审批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 300 万元以下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0.5%以内的交易[10] - 董事会审批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过 30 万元的交易[11] - 董事会审批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过 0.5%且超过 300 万元的交易[11] - 股东会审批与关联人交易金额(获赠现金资产和提供担保除外)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过 5%且超过 3000 万元的交易[11] 担保审批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审议通过,还需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2] - 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对方应提供反担保[12] 董事会会议 - 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即可举行,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9] 特殊关联交易审批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超30万元或与关联法人交易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0.5%的关联交易,需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3]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须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决议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则提交股东会审议[15] 财务资助审批 - 公司向前款规定的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需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及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7] 额度期限 - 相关额度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期限内任一时点交易金额不超投资额度[17] 协议期限 - 公司与关联人签订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3年,应每3年重新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19] 豁免审议情况 - 公司参与面向不特定的公开招标等(不含邀标等受限方式),招标等难以形成公允价格除外,可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20] - 关联交易定价为国家规定,可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20] - 关联人向公司提供资金,利率不高于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且公司无相应担保,可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20] 定价规则 - 交易事项实行政府定价,可直接适用该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可在范围内合理确定价格[21] - 关联交易定价方法有可比非受控价格法、交易净利润法、利润分割法[22] 公司义务 - 公司董事和高管有义务关注公司利益被侵占问题,发现异常提请董事会采取措施[22] - 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公司资源造成损失,董事会应采取保护性措施[23] - 公司应按关联交易事项类型披露有关内容[23] 制度规定 - 制度中“以上”等含本数,“超过”等不含本数[25] - 制度修改由董事会提修正案,经股东会批准生效[25] - 制度未规定或与法律法规及章程不一致的,以法律法规及章程规定为准[25] - 制度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25]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订时亦同[25] 公司信息 - 制度所属公司为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时间为2025年7月[26]
智微智能(001339) - 《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2025-07-30 12:47
重大事件界定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属重大事件[8] - 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质押、出售或报废一次超30%属重大事件[8]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持股或控公司情况变化较大属重大事件[9] - 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重大事件[12] - 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重大事件[12] - 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重大损失属重大事件[12] 内幕信息管理 - 内幕信息知情人含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及其董监高[15] - 内幕信息首次公开披露后五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备知情人档案[18] - 披露重大事项时向深交所报备知情人档案[19] - 进行重大事项做好内幕管理,分阶段披露提示公告并制作进程备忘录[20][21] - 筹划重大资产重组,首次披露时报送知情人档案,有变化补充提交[21] - 内幕信息一事一记,特定情况可视为同一事项登记[22] - 登记备案由董事会负责,董秘组织实施,档案和备忘录至少保存十年[23] - 登记备案流程含知情人告知、填登记表、核实报备并出具书面承诺[26] 其他规定 - 年度报告等公告后五个交易日内自查知情人买卖情况,发现问题二日内披露处理结果[29] - 提供内幕信息前签署保密协议或取得保密承诺[30] - 知情人违规视情节处分,构成犯罪依法处理[32]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6][37] - 内幕信息登记填姓名、身份证号,其他事项负责人汇总报董秘处[43] - 知悉内幕信息阶段含商议筹划等,方式含会谈等[43] - 重大事项除填知情人档案,还制作进程备忘录[45] - 重大事项进展阶段填报含商议筹划等[45] - 重大事项筹划决策方式含会谈等[45] - 进程备忘录相关人员签名确认[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