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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通能源(001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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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通能源(001331)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06-26 09:46
资金支取与专户管理 - 公司1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取金额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公司及银行应通知保荐机构[6] - 银行3次未及时出具对账单或通知大额支取情况,公司可终止协议并注销专户[6] 募投项目资金使用 - 超过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金额未达相关计划金额50%,公司应重新论证项目[10] - 公司原则上应在募集资金转入专户后六个月内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2] - 募投项目以自筹资金支付后,应在六个月内用募集资金置换[12] 资金使用期限 - 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13] - 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得超12个月[14] 节余资金处理 - 节余资金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0%按规定履行程序,达或超10%需股东会审议通过,低于500万元或1%可豁免程序[16]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需募集资金到账超1年且不影响其他项目实施并履行审批和披露义务[16] 资金用途变更 - 变更募集资金用途需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且保荐机构同意[20] 项目审议与公告 - 拟变更募投项目提交董事会审议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相关内容[21] - 募投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提交董事会审议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相关内容[22] 资金检查与核查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检查一次[24] - 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投项目进展并出具专项报告,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24] 投资计划调整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度实际使用与预计使用金额差异超30%需调整投资计划并披露[25] 鉴证结论处理 - 鉴证结论为“保留结论”“否定结论”或“无法提出结论”,董事会需分析理由并提出整改措施在年报披露[25] 保荐机构职责 - 保荐机构需分析会计师对公司募集资金相关鉴证结论原因并提核查意见[26] - 保荐机构发现公司等未履行三方协议或募资管理有重大问题应督促整改并报告[26] 监督主体 - 公司审计委员会有权监督募集资金使用情况[26] 制度说明 - 本制度中“以上”含本数,“低于”不含本数[28] -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规、文件和《公司章程》执行[28] - 本制度与法规等抵触时以法规等为准[28]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8] - 本制度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29] 制度信息 - 制度发布主体为胜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30] - 制度发布时间为二〇二五年六月二十六日[30]
胜通能源(001331) - 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2025-06-26 09:46
投票信息 - 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代码为361331,简称为胜通投票[5] - 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日的深交所交易时间[5] -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7] 表决权规则 - 股东表决权数量是名下股东账户所持股份数量总和[9] -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等集合类账户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填报的受托股份计入表决权总数,交易系统投票不计入[10] - 累积投票提案中,股东每持有一股拥有与每个提案组下应选人数相同选举票数[10] 中小投资者定义 - 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特定人员及5%以上股份股东外的其他股东[13] 公司责任 - 公司应在股东会通知中明确网络投票相关事项[4] - 公司应在股东会通知发布日次一交易日申请开通网络投票服务并录入投票信息[4] - 公司应在网络投票开始日的2个交易日前提供股权登记日股东资料电子数据[4]
胜通能源(001331) - 公司章程
2025-06-26 09:46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2年6月22日核准首次发行3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9月8日在深交所上市[5] - 公司注册资本为28224万元[5] - 2018年7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值353157235.59元,折合股本总额9000万元[11] 股权结构 - 魏吉胜持股4436万股,比例49.2889%[11] - 龙口云轩投资中心持股1187.2279万股,比例13.1914%[12] - 龙口同益投资中心持股904.9071万股,比例10.0545%[12] - 龙口弦诚投资中心持股786.4131万股,比例8.7379%[12] - 龙口新耀投资中心持股721.4519万股,比例8.0162%[12] - 魏红越持股575万股,比例6.3889%[12] - 张伟持股389万股,比例4.3222%[12]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同类别股份总数25%[19] - 董事、高管所持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19] - 董事、高管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股份[19] 股东权益与决策 - 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30日内执行收回股票买卖收益规定[20]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瑕疵决议[24]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诉讼[25]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4]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35] - 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有权向公司提提案[41]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需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80]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股东等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80]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80] 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成员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会计专业独立董事任召集人[90] - 提名委员会成员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91]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92] - 战略委员会成员5名[93] 管理层与报告披露 - 公司设总经理1名,每届任期3年,可连聘连任[95]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中报[98]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00] - 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时,留存额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25%[101] - 公司利润分配优先现金分红,目标为剩余股利[101] 其他 - 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解聘或不再续聘提前30天通知[111]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19]
胜通能源(001331)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6-26 09:46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时应在2个月内召开[2] - 董事会收到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请求后,应在10日内书面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7]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在决议公告前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7] 提案与通知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10] - 年度股东会召集人应在召开20日前公告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应于15日前公告通知[10]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两日内发补充通知[10] 会议相关时间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一旦确认不得变更[12]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若延期或取消,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说明原因[12]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4] 股东权益与投票 - 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高管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20]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在买入后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21] - 公司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21]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以上时,股东会选举董事应采用累积投票制[21] - 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21] 决议表决 - 股东会对发行优先股审议,需对包括发行数量、方式等十一项事项逐项表决[22]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由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24] - 股东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25] - 公司以减少注册资本为目的回购普通股等情况,需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25] 决议相关 - 股东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可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法或决议内容违反章程的决议(轻微瑕疵除外)[26]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9]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31] - 股东会普通决议事项授权董事会,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34] - 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授权董事会,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34] 决议执行 - 股东会决议由董事会负责执行,总经理组织实施[31] - 公司董事长对股东会决议执行情况督促检查,必要时可召集董事会临时会议[31] - 股东会决议执行情况由总经理向董事会报告,董事会向下次股东会报告[31]
胜通能源(001331) -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2025-06-26 09:45
资金募集 - 公司获准发行30000000股A股,每股发行价26.78元,募集资金总额803400000元,净额698350000元[2][3]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包括综合物流园建设、物流信息化系统建设和补充流动资金[4] 资金使用 - 截至2025年6月19日,公司归还3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2] - 截至2025年5月30日,公司IPO募集资金余额为48257.48万元[7] - 公司决定使用不超3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补流动资金,期限不超12个月[9] - 使用3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补流动资金预计节约财务费用930万元[10] 决策流程 - 2025年6月23日独立董事同意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补流动资金议案[12] - 2025年6月26日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12][13] - 保荐机构对该事项无异议[14] 备查文件 - 包含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15] - 包含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15] - 包含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决议[15] - 包含国元证券出具的核查意见[15]
胜通能源(001331) - 关于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及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2025-06-26 09:45
人员变动 - 姜忠全因年龄辞去公司董事等职务,原任期至2027年10月31日[2] - 罗进辉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独立董事等职务,原任期至2027年10月31日[3] 股权信息 - 姜忠全间接持股144.76万股,比例0.5129%[2] - 罗进辉未持有公司股份[3] 时间信息 - 公告发布于2025年6月27日[5]
胜通能源(001331)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5-06-26 09:45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由龙口胜通能源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2018年7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值为353,157,235.59元[3] - 公司设立时按1:0.254844的比例折合股本总额为9,000万元,股份总数为9,000万股[3]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28,224万股,全部为普通股[3]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3] - 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收盘价跌幅累计达30%时,公司可因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收购本公司股份[4] -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5]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股东可自股东会、董事会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法违规或决议内容违反章程的决议[6]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相关部门向法院诉讼[6][7] 担保与重大资产事项 - 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8]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股东会审议[8]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9] - 董事人数不足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公司应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9] -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11] 董事相关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21] - 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行职责,董事会应建议股东会予以撤换[20] - 董事辞职应向公司提交书面辞职报告,公司收到报告之日辞任生效,将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20] 交易审议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但不足50%,由董事会审议批准;50%以上还应提交股东会审议[22]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但不足50%且超5000万元,由董事会审议批准;50%以上且超5000万元还应提交股东会审议[22]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30]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提取[30] 其他 - 公司于2025年6月26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1] - 以上事项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以特别决议通过[37] - 公告发布时间为2025年6月27日[40]
胜通能源(001331)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06-26 09:45
董事补选与辞任 - 董事辞任应在六十日内完成补选[4] - 董事辞任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生效[4] - 特定情形原董事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仍履职[4] 人员股份转让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25%[9] - 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股份[9] 离职相关手续 - 离职五个工作日内办理移交手续[7] - 对追责决定有异议可15日内申请复核[11] 人员解任与辞职 - 股东会可决议解任董事,决议作出日生效[7] - 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程序和办法由合同规定[8]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实施[14]
胜通能源(001331) -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5-06-26 09:45
股东大会信息 -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7月15日14:30召开[1] - 股权登记日为7月9日[3][21] - 现场会议在山东烟台龙口市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3] 投票信息 - 网络投票时间为7月15日,交易系统9:15 - 15:00,互联网9:15 - 15:00[1][14][15] - 投票代码为“361331”,简称为“胜通投票”[13] 议案信息 - 议案1.00、2.00、3.00须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5] - 议案含总议案及《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等[18] 其他信息 - 登记时间为7月14日8:30 - 11:30、14:00 - 17:00[6] - 公告发布时间为6月27日[11]
胜通能源(001331) -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6-26 09:45
会议信息 - 胜通能源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2025年6月20日通知,6月26日现场召开[2] - 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2] - 会议决议公告日期为2025年6月27日[7] 议案审议 - 审议通过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议案[3] - 拟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监事会同意该议案[4][5] 信息披露 - 相关公告于《证券时报》等报刊及巨潮资讯网披露[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