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味央厨(00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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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味央厨: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4-08-27 10:54
募集资金情况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2128万股,发行价15.71元,募资3.343088亿元,净额2.8212215129亿元[1] - 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1274.8487万股,发行价46.28元,募资5.8999997836亿元,净额5.7924266846亿元[3] - 截至2024年6月30日,首次公开发行累计使用募资2.5537949939亿元,未使用余额3417.841164万元[2] - 截至2024年6月30日,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累计使用募资2.2659600772亿元,未使用余额3.5467732493亿元[3] -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存储总额为3.89亿元[9] -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总额为2.42亿元[18] - 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4.82亿元[18] 资金使用与置换 - 2021年11月1日同意用2.4975605129亿元及利息113.908327万元对新乡千味增资[5] - 2024年1月18日同意用2.016038亿元及利息对芜湖百福源增资[7] - 2024年1月18日同意用3.080341亿元及利息对鹤壁百顺源增资[7] - 2024年1月18日,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1.12亿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290.73万元[11] - 2023年1月28日,用33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24年1月2日全部归还[11] - 2024年1月22日,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收购味宝80%股权及发行费用自筹资金44318652.14元[19] - 2024年3月5日,募集资金置换鹤壁百顺源食品加工建设项目预先投入工程款46640894.04元[19] - 2024年3月15日,募集资金置换芜湖百福源食品加工建设项目预先投入工程款24222409.13元[19] - 2023年11月4日,同意用不超过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12个月[19] - 2024年1月2日,归还2023年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3300万元[19] 项目投资进度与效益 - 总部基地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截至期末投资进度为0.62%[18] - 新乡千味央厨食品有限公司食品加工建设项目(三期)截至期末投资进度为100%,本年度效益1798.79万元[18] - 芜湖百福源食品加工建设项目截至期末投资进度为19.99%[18] - 鹤壁百顺源食品加工建设项目(一期)截至期末投资进度为37.88%[18]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截至期末投资进度为55.95%,本年度效益1824.02万元[18] - 超募资金投向合计87212.22,占比55.95%[19] 其他事项 - 新乡千味央厨食品有限公司食品加工建设项目(三期)募集资金专户103.41万元于2024年4月被冻结,7月解除冻结[20] - 新乡千味央厨食品有限公司食品加工建设项目(三期)于2023年9月建成投产[20]
千味央厨: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4-08-27 10:54
证券代码:001215 证券简称:千味央厨 公告编号:2024-054 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关于<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2024 年半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57)。 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 会议于 2024 年 8 月 16 日以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通知公司全体董事。会议于 2024 年 8 月 27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8 人,实际出席董事 8 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 长孙剑先生主持。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千味央厨: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8-27 10:53
股东大会信息 -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9月12日召开,现场14:30开始[2] - 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股权登记日9月9日[2][3] - 现场会议在郑州高新区产业园D9 - 3栋四楼会议室[3] 议案审议 - 审议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等多项提案[3][16] - 议案1、2属特别决议,须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4] - 对议案1、4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单独计票披露[4] 投票相关 - 普通股投票代码“361215”,简称为“千味投票”[12] - 深交所交易系统9月12日9:15 - 9:25等时段可投票[13] - 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9月12日9:15 - 15:00开放[14] 登记与授权 - 登记时间9月11日,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5] - 可授权委托代表出席并行使表决权[16] - 授权委托书有效至股东大会结束[17]
千味央厨: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
2024-08-27 10:53
证券代码:001215 证券简称:千味央厨 公告编号:2024-059 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 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决策程序 1、2021 年 11 月 1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郑州 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郑 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等相关议案。同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郑州千味央厨 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郑州千味 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及《关 于核实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
千味央厨:股东会议事规则(2024年8月)
2024-08-27 10:53
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 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 司股东大会规则》、《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制定《股东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五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时,将聘请律师对以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 1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的 1/3 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一) 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 (二) 出席会议 ...
千味央厨: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2024-08-27 10:53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 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 计划》")的相关规定和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 2021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 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 5 人,可解 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8,149 股,同意公司按照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为 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决策程序 1、2021 年 11 月 1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郑州 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 ...
千味央厨:半年报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4-08-27 10:53
证券代码:001215 证券简称:千味央厨 公告编号:2024-055 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 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8 月 16 日以短信、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了全体监事,会议于 2024 年 8 月 27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 际出席监事 3 人。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泓冰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关于公司<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 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 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4 年 ...
千味央厨:监事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核查意见
2024-08-27 10:53
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 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核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和《郑 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对公司 2021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达成进行 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2、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参与解 除限售的 5 名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不存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激励计划》规定的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况; 3、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 售事项所涉及的公司业绩指标、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均满足《激励计划》 规定的解除限 ...
千味央厨:公司章程(2024年8月)
2024-08-27 10:53
章程 2024 年 8 月修订 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 目录 | 1 | | --- | --- | | 第一章 | 总则 2 | | 第二章经营宗旨和范围 | 3 | | 第三章股份 | 3 | | 第一节股份发行 3 | | | 第二节股份增减和回购 4 | | | 第三节股份转让 5 | | | 第四章股东和股东会 | 6 | | 第一节股东 6 | | | 第二节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8 | | | 第三节股东会的召集 11 | | | 第四节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13 | | | 第五节股东会的召开 14 | | | 第六节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17 | | | 第五章董事会 | 23 | | 第一节董事 23 | | | 第二节董事会 27 | | | 第六章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32 | | 第七章监事会 | 34 | | 第一节监事 34 | | | 第二节监事会 35 | | | 第八章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 37 | | 第一节财务会计制度 37 | | | 第二节内部审计 40 | | | 第三节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41 | | | 第九章通知与公告 | 41 | | ...
千味央厨: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8月)
2024-08-27 10:53
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明确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的职责权限,规范董事会内部机构和运作程序,充分发挥董事会的经营决 策中心作用,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郑州千味央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性决策机构,行使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 及股东会赋予的职权,对股东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由 8 名董事组成,其中 3 名为独立董事,设董事长 1 人。董 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会议由董事本人出席或书面委托其他 董事代为出席。 独立董事中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第四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 1 名。董事会秘书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 会负责。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董事会秘书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章程及《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行使职权,负责公司 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