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钢股份(000959)

搜索文档
首钢股份: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八届十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2024-12-10 08:55
会议信息 - 八届十次监事会会议2024年12月2日发通知,12月12日召开[3] - 应出席监事5人,实出席4人,常海宇委托孙毅出席并表决[3] 议案表决 - 《修改章程的议案》等三议案均5票同意,0票反对和弃权[4][6] 股本数据 - 截至2024年9月10日,公司总股本减至7,773,981,020股[4]
首钢股份: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章程的说明
2024-12-10 08:55
股份变动 - 截至2024年9月10日完成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20630585股回购注销[2] - 公司总股本由7794611605股减至7773981020股[2] 章程修改 - 需修改章程中注册资本、股份总数相关条款[2] - 原注册资本7794611605元修订为7773981020元[2] - 原股份总数7794611605股修订为7773981020股[2] - 章程修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
首钢股份: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12-10 08:55
股东大会信息 - 2024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拟于2024年12月27日15:00现场召开[2][3] - 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12月20日[4] - 审议4项非累积投票提案,部分涉关联交易[8] 投票信息 -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12月27日9:15 - 15:00[3] - 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分时段进行[20] - 网络投票代码为“360959”,简称为“首钢投票”[19] 登记信息 - 登记时间为2024年12月24 - 25日特定时段[10] - 登记地点为北京市石景山区相关地址[10]
首钢股份:《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内部控制管理制度(2024年12月修订)》
2024-12-10 08:55
关联方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是关联法人[9]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是关联自然人[9] 审议规则 - 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即可举行,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14] - 股东大会有关关联交易事项决议,应由出席非关联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半数以上通过[15] 交易审议披露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三十万元的交易,提交董事会审议批准并披露[15] - 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0.5%的交易,提交董事会审议批准并披露[17] - 与关联人成交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5%的交易,除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披露审计或评估报告[17] 担保规定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及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同意,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时其应提供反担保[17] 额度期限 - 对需要预计的委托理财等关联交易额度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任一时点交易金额不超投资额度[19] 协议期限 - 公司与关联人签订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3年,应每3年重新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23] - 公司与关联财务公司发生金融业务,金融服务协议超3年应每3年重新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27] 信息披露 - 财务部门负责定期报告中财务报告部分关联交易事项的数据管理等工作[6] - 信息披露管理部门负责非财务报告部分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和披露工作[6] - 公司应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涉及财务公司的关联交易情况,每半年提交风险持续评估报告[30] - 会计师事务所应每年度提交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统计发生额、余额并与年度报告同步披露[30] 其他 - 关联交易包括购买资产、出售资产、对外投资等事项[11] - 关联交易定价可参照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可比独立第三方市场价格等原则[12] - 本制度适用于首钢股份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4] - 公司与关联人达成特定关联交易时,可免于按《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履行相关义务[34] - 制度自2024年12月10日八届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36] - 原《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北首股董发〔2022〕3号)同时废止[36]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36]
首钢股份:《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年12月修订)》
2024-12-10 08:55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1999年7月27日在深交所上市,首次发行35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2] - 公司注册资本为7773981020元[3] - 公司发起人为首钢集团有限公司,1999年以经营性资产出资认购196000万股[8] - 公司股份总数为7773981020股,均为普通股[8]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后,不同情形有不同注销或转让要求[12] - 公司董监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种类股份总数的25%[14] - 公司董监高所持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14] - 公司董监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本公司股份[14] 股东权益与决策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特定情形下可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向法院诉讼[19]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自事实发生当日书面报告公司[20] 股东大会相关 - 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26] - 公司多项担保情形须经股东大会审议[26] - 股东大会审议为股东等担保议案时,相关股东不得参与表决[2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35]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获授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0%以内的资产运作权限[27] - 董事会由七至十一名董事组成,外部董事(含独立董事)应占多数[71] - 董事会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需提前10日书面通知[74] 独立董事相关 -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1/3以上独立董事,其中至少有一名会计专业人士[61] - 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64] 总经理相关 - 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连任[86] - 总经理有公司当期净资产5%以内资产运作权限[86] 监事会相关 - 监事会由五至九名监事组成,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1/3[98] - 监事会每六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通知应在召开10日前通知[99]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披露年报等[103]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104] - 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母公司和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30%[105] 公司变更与解散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应按规定通知债权人并公告[121][122]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24]
首钢股份: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首钢集团有限公司签署《管理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
2024-12-10 08:55
关联交易 - 公司拟与首钢集团重新签署《管理服务协议》,构成关联交易[4] - 2024年1 - 10月,公司与首钢集团及其下属企业累计关联采购3971761万元,关联销售151024万元[23] 股东信息 - 首钢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持股比例56.87%[4] 财务数据 - 2023年末首钢集团总资产52700728万元,净资产10799568万元[11] - 2023年度首钢集团营业收入23741583万元,净利润243416万元[11] 协议内容 - 管理服务期限3年,自2025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19] - 管理服务费按被管理资产总额3‰计算,依ROE和利润总额折扣[14] - 拟签署协议管理服务标的企业由14家调为11家[14] 子公司情况 - 首钢水城钢铁等多家子公司注册资本及首钢集团持股比例[12]
首钢股份(000959) - 2024年10月30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2024-10-30 09:19
活动基本信息 - 活动类别为网上业绩说明会 [1] - 参与人员包括投资者、董事总经理孙茂林、总会计师刘同合、董事会秘书乔雨菲 [1] - 时间为2024年10月30日9:30 - 10:30 [1] - 地点在全景网,链接为https://rs.p5w.net/html/144979.shtml [1] - 形式为“网络远程互动” [1] 业务相关问题及回复 - 首钢集团承诺待市场好转、首钢矿业公司连续两年稳定盈利且行业无大波动时,启动注入事宜并在36个月内完成,注入前关联交易按公允价格进行,承诺尚在履行中 [1] 股份相关问题及回复 - 对于股价破净是否回购增持股份,公司将深耕主业,统筹发展与股东回报,学习响应政策,相关事项以公告为准 [1] - 公司已将市值管理指标纳入考核管理体系,将通过多种市值管理工具提升资本市场价值认同 [2] 业绩相关问题及回复 - 三季度受检修影响产量降低、单吨固定成本升高,叠加钢材市场价格下跌,业绩同比降低 [2] - 后续将强化产品等优势,优化产品和用户结构,推动高质量发展,力争更好盈利回报投资者 [2] 其他说明 - 本次活动不涉及应披露重大信息 [2] - 活动无演示文稿和提供文档等附件 [2]
首钢股份: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4-10-29 11:02
会议相关 - 八届十一次董事会会议2024年10月29日通讯表决召开[2] -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表决8票同意[3] 人事变动 - 顾文贤辞职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调整[3] - 聘任乔雨菲为公司总法律顾问[4] 审计安排 - 拟聘任信永中和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5]
首钢股份: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4-10-29 11:02
会议信息 - 八届九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21日发出[2] - 会议于2024年10月2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2] - 应参加表决监事5人,实际参加5人[2] 审议事项 - 审议通过《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5票同意[3] - 审议通过《关于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5票同意[3][4]
首钢股份: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4-10-29 11:02
会计师事务所变更 - 公司拟将会计师事务所从致同所变更为信永中和[2] - 选聘议案已通过董事会和监事会会议[11] - 聘任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生效[11] 信永中和情况 - 2023年末合伙人245人,注册会计师1656人,签过证券审计报告超660人[4] - 2023年度业务收入40.46亿,审计收入30.15亿,证券业务收入9.96亿[4] - 2023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364家,收费4.56亿,同行业客户238家[4] - 截至2024年6月30日近三年受行政处罚1次等[5] 审计费用 - 本年度审计费用235万,较上期降20万,同比降7.8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