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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化纤(000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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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化纤:关于募集资金专户完成销户的公告
2024-09-17 08:20
募资情况 - 发行233,602,144股,每股3.72元,募资868,999,975.68元[2] - 扣除费用后,实际募资净额854,526,342.44元[2] - 2024年5月8日募资汇入监管账户[2] 资金管理 - 制定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3] - 与保荐机构、开户行签《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3] 账户处理 - 注销三个专户,涉及相关项目[4][5] - 节余资金256,882.95元转入基本结算或一般户[5] 资金使用 - 向特定对象募资按规定使用完毕[5] - 募投节余低于五百万或1%可豁免审批[5]
新乡化纤: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9-09 11:14
证券代码:000949 证券简称:新乡化纤 公告编号:2024-049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二)董事会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本次董事会于 2024 年 9 月 9 日上 午 11:00 在公司 116 会议室召开,会议以现场方式进行表决。 (三)公司实有董事 9 人,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人数 9 人,实际出席会议 的董事人数 9 人。(其中:委托出席的董事 0 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 事 0 人) (四)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邵长金先生 主持。 (五)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10 日前以书面方 式发出。 (一)审议《关于合资成立新疆锦鹭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 公司与浙江升箭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升箭")、浙江锦鹭 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锦鹭")拟共同出资设立 ...
新乡化纤:关于合资成立新疆锦鹭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的公告
2024-09-09 11:14
合资公司信息 - 合资公司总出资15000万元,新乡化纤认缴7050万元占47%[1][6][7][9] - 浙江升箭认缴5500万元占37%,浙江锦鹭认缴2400万元占16%[1][6][7][9] - 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新乡化纤、浙江升箭各委派2名,浙江锦鹭委派1名[9] 市场数据 - 2023年1 - 12月我国服装产量为125.09亿件,针织服装占比45.71%[7] 未来展望 - 对外投资符合“做强做大主业,延伸产业链”战略[11] - 合资企业与生物质纤维业务有协同效应,能带来投资回报[11] 风险提示 - 合资公司用电、用地及项目要素指标获取有不确定性[12] - 针织纱线及绣花用线行业有周期性波动,收益不确定[12] 其他 - 公告由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9月9日发布[14]
新乡化纤:关于原董事会秘书辞职及新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2024-09-09 11:14
关于原董事会秘书辞职及新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49 证券简称:新乡化纤 公告编号:2024-051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附件:王中军先生简历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原董事会秘书辞职情况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付玉霞女士的 书面辞职报告。付玉霞女士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付玉霞女士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辞职后,付玉 霞女士将继续在子公司新乡市兴鹭水务有限公司担任财务负责人职务。 截止本公告日,付玉霞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 二、新聘任董事会秘书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9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有规定,公司董事会同 意聘任王中军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一致。本 议案已经公司 ...
新乡化纤:关于公司为全资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进展的公告
2024-09-06 08:17
证券代码:000949 证券简称:新乡化纤 公告编号:2024-048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全资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担保额度审议情况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8 月 14 日、 2024 年 9 月 3 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提供 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公司为全资及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新乡市兴鹭 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鹭水务")、新疆天鹭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新疆天鹭")、新乡菌草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菌草新材")开 展正常业务提供相关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有效期一年。 2、本次担保进展情况 因新疆天鹭业务经营发展需要,2024年9月6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有限公司 喀什地区分行签订了《保证合同》(合同编号:HTC650746600YBDB2024N009), ...
新乡化纤: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4年9月)
2024-09-03 10:15
资金支取与通知 - 公司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金额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20%,公司及银行应通知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6] 投资计划调整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与预计金额差异超30%,公司应调整投资计划并披露相关情况[11]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与最近一次披露的投资计划预计使用金额差异超过30%,公司应调整投资计划[23] 项目重新论证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搁置超一年等情形,公司需重新论证项目并披露进展及原因[11] 节余资金使用 - 单个或全部项目节余资金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0%,按规定程序使用;达或超10%需股东大会审议[12] - 节余资金低于500万元或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可豁免程序,使用情况在年报披露[12] 资金置换与管理 - 公司可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需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可在到账后6个月内置换[12] -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投资产品期限不超12个月,需安全高、流动性好[12] -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应在董事会会议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相关内容[13] 资金用途变更 - 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需经董事会、监事会、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同意,还需股东大会审议[12] 三方监管协议 - 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位后1个月内与保荐机构、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6] 超募资金使用 - 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或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每十二个月内累计金额不得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16] 资金检查与核查 -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每季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检查一次[22] - 公司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23]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24] 闲置资金补充 -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补充时间不得超过十二个月[18] -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应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二个交易日内公告相关内容[19] 公告要求 - 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应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二个交易日内公告[18] - 公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应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二个交易日内公告[19] 报告与公告 - 董事会收到审计委员会报告后,应在二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23] 制度相关 - 制度术语含义与公司章程相同[29] - 制度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29] - 制度与相关法规相悖按规定执行[29] - 制度修改由董事会提修订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29]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9] - 制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修改时亦同[29]
新乡化纤: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9月)
2024-09-03 10:15
董事会构成 -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副董事长各1人[4] 会议规则 - 董事会每年至少开四次定期会议,提前十日书面通知[13] - 特定提议下应召开临时会议,提前五日书面通知[13] - 董事长十日内召集主持会议,通知提前十日或五日送达[15][17] - 定期会议变更通知需提前三日发,不足三日需全体董事书面认可[17] - 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一人不得接受超两名董事委托[19][20] - 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可视频、电话,表决一人一票[21][22] 专门委员会 - 董事会下设审计、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8] - 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上并担任召集人[9] - 审计委员会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9] - 专门委员会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9] 其他事项 -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6] - 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与交易所及监管机构沟通、信息披露等工作[7] - 董事会下设证券部协助董事会秘书办理日常事务[8] - 审计委员会负责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审阅财务报告等[9] - 董事会对担保事项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董事签署同意[23] - 提案未通过,一月内无重大变化不再审议相同提案[24] - 董事会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十年[26]
新乡化纤:河南亚太人律师事务所关于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09-03 10:15
关于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 律 意 见 书 亚律法字(2024)第 09-03 号 二零二四年九月三日 河南亚太人律师事务所 河南亚太人律师事务所 经本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 2024 年 9 月 3 日 14:00 在河南省 新乡市红旗区新长路与经八路交叉口公司新区办公楼 507 会议室召开,召开会议的 时间和地点与通知一致,会议召开与会议通知间隔十五日以上,本次股东大会的召 集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人员及资格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72 人,代表股份 454,316,471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26.7193%。 关于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 律 意 见 书 致: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等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接受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委托,河南亚太人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 ...
新乡化纤:监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9月)
2024-09-03 10:15
监事会构成 - 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设主席1名[7] - 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不少于监事会人数三分之一[4] 监事任期 - 监事每届任期三年,连选可连任[5] 会议召开 - 监事会每六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11] - 定期会议召开10日前通知,临时会议召开5日前通知[11] - 经主席或二分之一监事联名提议,十日内召开临时监事会[13] 会议要求 - 至少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召开[15] - 每一监事有一票表决权[15] 监事会职责 - 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进行监督[15] 会议记录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16] - 记录完整准确,包括召开日期等内容[16] 会议决议 - 决议记载参与表决监事名单和表决结果[16] 其他规定 - 持反对或弃权意见监事可注明意见[16] - 监事对决议承担责任,有查阅记录权利[16] - 复制记录需获主席书面许可[16] - 会议文件属公司商业秘密[16] - 规则由监事会解释修订,经股东大会批准生效[18]
新乡化纤: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4年9月)
2024-09-03 10:15
第一章 总则 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为规范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 行为,提高股东大会议事效率,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以及《新乡化纤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议事规则。 (2024 年 9 月)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 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 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 出现《公司法》第一百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大会 应当在 2 个月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