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联股份(0008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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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联股份(000882) - 华联股份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09 10:33
股份转让制度 - 制度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2] - 董事、高管买卖股份前需书面通知并获确认才可交易[11] - 计划转让股份首次卖出前15个交易日需确认并披露减持计划,每次披露时间区间不超3个月[11] 减持与增持规定 -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未实施完毕需2个交易日内通知并报告公告[12][13] - 董事、高管股份被法院强制执行需2个交易日内通知并披露[13] - 未披露增持计划首次披露且拟继续增持需披露后续计划等[14] 股份转让限制 - 公司股份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董事、高管所持股份不得转让[14] - 董事、高管离职后半年内,所持股份不得转让[14] - 董事、高管承诺期限内不转让则不得转让[14] 转让比例规定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不超所持总数25%,不超1000股可全转[17]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度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度计算基数[18] - 因离婚分配股份后减持,双方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不超各自持股总数25%[18] 信息申报与披露 - 新任、现任、离任董事、高管需按规定时间申报或更新个人及近亲属身份信息[21] - 董事、高管所持股份变动应自事实发生之日起1个交易日内申报[22] - 董事会秘书接到申报后1个交易日内进行权益变动披露[22] 买卖时间限制 - 公司年度、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不得买卖股票,特殊情况从原预约日前15日起算[15] - 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5日内不得买卖股票[15]
华联股份(000882) - 华联股份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09 10:33
制度适用人员 - 适用于与年报信息披露工作有关人员,如董事、高管等[7] 重大差错情况 - 包括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等多种情况[9] 处理原则 - 情节恶劣从重处理,非主观因素从轻、减轻或免处理[11] 处理流程 - 证券事务部等收集资料提处理方案[11] 责任追究 - 形式有责令改正检讨等,严重违法移交司法,造成损失公司有权索赔[13][14] 报告参照执行 - 半年度、季度报告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参照本制度[16] 生效时间 -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16]
华联股份(000882) - 华联股份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09 10:33
制度规定 - 制度经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2] - 控股子公司需在会前5日提交决议草案及材料[17] - 控股子公司按季度、半年、年度提交财报及说明[18] 管理要求 - 公司按股权份额对控股子公司享有股东权利[7] - 公司从多方面管理控股子公司[5] - 委派董监高需符合任职条件[9] 其他说明 - 制度术语含义与《公司章程》一致[23]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等[23] - 制度自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3]
华联股份(000882) - 华联股份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09 10:33
关联交易披露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交易,经董事会审议后披露[14] - 与关联法人成交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超0.5%交易,经董事会审议后披露[14] - 与关联人成交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超5%交易,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14] 关联交易额度与计算 - 关联交易额度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期限内不超投资额度[19] - 与关联人金融机构存贷业务以存贷利息为准[19] - 与关联财务公司存贷业务以存款本金额度及利息、贷款利息较高者为标准[19] 关联交易程序 - 首次日常关联交易按协议金额履行程序,无金额提交股东会[22] -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超金额以超出金额履行程序并披露[23] - 董事长决策权限内关联交易由归口管理部门报告审查,董事长向董事会报告[24] - 董事会决策权限内关联交易经独立董事审议后董事会批准,超权限提交股东会[25] 关联交易表决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过半数无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经无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3人提交股东会[28]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其所代表股份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30] 关联交易监督与责任 - 审计部对关联交易监督检查,至少每半年一次并提交报告[31] - 董事等擅自越权关联交易追究责任[34] - 经办人员违反制度公司视情况处分并要求赔偿[34]
华联股份(000882) - 华联股份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2月)
2025-12-09 10:33
人员设置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1 - 3名,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6] 报告要求 - 总经理需在每个会计年度的6月1日前向董事会详细报告公司经营情况[23] 会议安排 - 总经理会议根据公司日常经营或实际需要召开,参加人员包括总经理等[13] - 会议议题由总经理确定或经相关流程确定[14] 文件签发 - 对外日常业务公函由副总经理以上管理人员签发[21] - 经营性合同经副总经理审核后由总经理签订[21] - 资本运作合同经总经理审核后由董事长或其授权总经理签发[21] - 内部管理具体规章由总经理签发,基本管理制度经审核批准后由董事长签发[21] 员工聘任 - 公司员工聘任由人力资源部提意见,经审核后由总经理(或经授权负责人)审批[22] 费用审批 - 公司正常经营业务预算内费用,除规定外由总经理审批[21] 细则相关 - 细则由总经理制订、修改,报董事会批准[26] - 细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7] - 细则自通过之日起生效,原细则废止[27]
华联股份(000882) - 华联股份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09 10:33
财务资助使用限制 - 不得将募集资金用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9] - 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12个月内不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并披露[9] 财务资助审议规则 - 单笔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10] - 被资助对象资产负债率超70%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10] - 12个月内累计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10] 董事会审议要求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2/3以上出席董事同意[10] - 向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资助需非关联董事相应审议并提交股东会[10] 检查与豁免 - 审计部至少每半年检查一次对外财务资助事项[14] - 对特定控股子公司提供资助可免于部分规定[6][10] 违规处理与制度说明 - 不得为关联方提供财务资助,特殊情况除外[7] - 擅自提供资助追究相关人员责任[18] - 经办人员违规公司视情况处分并要求赔偿[19]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审议通过生效[20]
华联股份(000882) - 华联股份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09 10:33
董事辞任披露 - 公司将在2个交易日内披露董事辞任有关情况[7] 补选与解职时间 - 公司应自董事提出辞任之日起60日内完成补选[8] - 公司董事等出现特定情形,应在30日内解除其职务[9] 离职手续与信息申报 - 董事等应在离职后5个工作日内办妥移交手续[12] - 董事等应在离职后2个交易日内委托公司申报个人信息[13] 忠实义务期限 - 董事等对公司和股东的忠实义务在任期结束后1年内仍然有效[15]
华联股份(000882) - 华联股份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09 10:33
重大交易报告标准 - 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多项指标[10] - 关联交易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需报告[16] - 关联交易与关联法人成交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超0.5%需报告[16] 指标计算规则 - 重大交易指标计算涉及负值取绝对值,部分交易按连续12个月累计计算[11] - 租入或租出资产以约定全部租赁费用或收入适用报告标准[14] - 交易涉及或有对价以预计最高金额作为成交金额适用标准[14] - 分期实施交易以协议约定全部金额为准适用标准[14] 事项报告情况 - 已发生对外担保事项,被担保人债务到期后15个交易日未还款需报告[12] - 已发生财务资助事项,被资助对象约定期限到期未还款需报告[12] 委托理财规定 - 可对未来12个月范围、额度及期限预计,额度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13] 日常交易报告 - 合同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且超5亿元,或占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且超5亿元,联络人1个工作日内报告[20] - 已披露日常交易合同与约定有重大差异且影响金额30%以上,联络人1个工作日内报告[20] 其他报告情形 - 诉讼、仲裁涉案金额占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联络人1个工作日内报告[20] - 公司实际控制人或5%以上股份股东持股或控制情况变化,联络人1个工作日内报告[21] 报告流程 - 各单位联络人触及相关时点后1个工作日内经负责人批准报告[24] - 负责人当日完成审阅批准,否则联络人可直报[25] - 证券事务部接到报告后收集信息编写临时报告[25] - 证券事务部将临时报告提交董事会秘书审核、签发及发布[25] 保密与处分 - 接触报告信息人员未公开披露前负有保密义务[27] - 因单位报告问题致披露失误,公司处分责任人并要求赔偿[27]
华联股份(000882) - 华联股份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
2025-12-09 10:33
董事会组成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比不得低于1/3[7] 会议召开 - 每年至少上下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14]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股东提议等情形应召开临时会议[16] 会议通知 - 定期会议提前10日、临时会议提前3日通知董事[19] 会议举行 - 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22] - 董事回避表决时,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可举行[34] 委托出席 - 一名董事一次会议接受委托不超两名董事[24] - 独立董事不得委托非独立董事出席[24] - 审议关联交易非关联董事不得委托关联董事出席[24] 表决规则 - 一人一票[31] - 独立董事反对或弃权应说明理由[31] - 决议须超全体董事半数赞成,监管和章程有要求从其规定[32] - 董事回避时决议须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34] 提案处理 - 提案未通过,条件无重大变化,一月内未经全体董事同意不再审议[35] - 1/2以上与会董事或2名以上独立董事提议延期,董事会应采纳[36] 会议记录 - 秘书负责记录并与记录人员签字,记录应真实准确完整[39] - 记录包含召开日期地点等,表决结果载明票数[43] 决议公告 - 秘书按规则办理,公告披露前相关人员保密[39] 档案保存 - 会议档案秘书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40][41] 规则实施与修改 - 规则经董事会审议、股东会批准后实施[44] - 规则修改由董事会拟订草案,报股东会批准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25][26]
华联股份(000882) - 华联股份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09 10:33
信息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13] - 中期报告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13] - 季度报告应在每个会计年度前3个月、前9个月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披露[13] - 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披露时间[14]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事项 - 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等为信息披露义务人[9]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披露[14] - 重大事件包括公司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准备等多种情况需披露[14] - 变更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资金用途,应至少于变更前5个工作日披露[17] - 应至少于债务融资工具利息支付日或本金兑付日前5个工作日披露付息或兑付安排[17] - 因公司股本增加或减少致股东权益变动触及或跨越5%及5%整数倍等情况需披露[18][19] - 公司因可转债转股导致股本增加,应在每个季度结束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19] 信息披露管理 - 公司证券事务部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董事会秘书为负责人[22] - 公司变更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应在变更之日后2个工作日内披露变更情况及接任人员[23]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减持、分配股份、股份被强制执行等情况的披露要求[28][29][30] - 定期报告编制完成后需经审计委员会和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发布[33] - 临时报告需经董事会秘书审核,必要时经董事长同意后签发发布[35] 子公司信息管理 - 控股子公司股东会等会议决议草案应在会前5日提交审阅,决议作出当天递交备查[39] - 控股子公司应在季度结束后10日、半年度结束后20日、年度结束后45日提交财务报表及说明[40] - 控股子公司负责人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应指定联络人负责报告工作[39] - 控股子公司应参照制度建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42] 其他相关规定 - 公司收到上市地证券监管机构相关文件后应确定通报范围和方式[36] - 依法披露的信息应在规定网站和媒体发布[37] - 公司应建立健全信息披露内部控制制度[37]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为内幕信息知情人,应配合登记并保密[44] - 公司应建立并执行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内部控制,董事会及管理层负责检查监督[46] - 公司董事长为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全面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为部门负责人[48] - 信息披露参与方接待投资者等时,涉及未发布股价敏感资料须拒绝回答[49] - 媒体报道出现未披露信息影响股价时,董事会应调查核实并披露说明或澄清公告[50] - 接受媒体采访或问询按重大、非重大信息及难以判断情况分别处理[50] - 公司对外信息披露文件档案管理由董事会秘书负责[52] - 公司董事长等对信息披露的真实性等负责,失职者将受处分[53] - 制度术语含义与《公司章程》相同,冲突时以监管规则或《公司章程》为准[55]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修改和解释,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