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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联股份(0008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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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联股份:关于股份回购方案的公告
2024-06-24 13:05
股份回购 - 公司拟3个月内用自有资金回购股份,金额3000 - 6000万元[3] -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1.83元/股,上限未超董事会通过决议前三十日均价150%[6] - 按6000万上限测算,预计回购3278.69万股,占总股本1.20%;按3000万下限测算,占比0.60%[7] 股权结构 - 回购前限售股占比27.91%,无限售股占比72.09%[11] - 以3000万金额测算,回购后限售股占比28.51%,无限售股占比71.49%[11] - 以6000万金额测算,回购后限售股占比29.11%,无限售股占比70.89%[11] 财务数据 - 截至2024年3月31日,每股净资产2.54元,公告披露日前一交易日股价0.94元/股[5] - 截至2024年3月31日,总资产1175552.19万元,净资产695631.62万元,流动资产233451.28万元,货币资金93090.79万元,资产负债率40.70%[12] - 假设6000万上限资金全使用,回购资金占总资产、净资产、流动资产比重分别为0.51%、0.86%、2.57%[12] 股份增持 - 多位董事于2024年6月4 - 21日增持公司股份,承诺12个月内不减持[13] - 控股股东华联集团拟6个月内增持3000 - 6000万元,承诺增持期间及完成后12个月内不减持[14] 其他事项 - 股份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后,公司将适时出售回购股份,未在规定期限内实施将依法注销[16] - 2024年6月24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股份回购方案的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8][19] - 回购方案存在因股价超上限等导致无法实施、变更或终止的风险[20]
华联股份: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进展公告
2024-06-24 13:05
增持计划 - 控股股东华联集团2024年6月6日起6个月内增持3000 - 6000万元[1] - 截止24日,增持1192.8万股,成交1336.51万元[1] - 增持及完成后12个月内不减持[2] 股权情况 - 华联集团现持股7.61572537亿股,占比27.82%[1] - 增持不影响上市条件和控制权[4] - 增持计划合规[4]
华联股份: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2024-06-13 13:34
股票代码:000882 股票简称:华联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7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增持主体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与增持 主体提供的信息一致。 2024 年 6 月 13 日,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 收到董事长、总经理王锐先生,董事马作群先生,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周剑军先生,董事、财务总监王欣荣女士通知,基于对公司长期投资的价值和未 来发展前景的认可,支持公司持续、稳定发展,上述人员于 2024 年 6 月 12 日、 2024 年 6 月 13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增持了公司股份(以下 简称"本次增持"),现将本次增持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王锐先生,公司董事马作群先生,董事、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周剑军先生,董事、财务总监王欣荣女士。 2、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长期投资的价值和未来发展前景的认可,支持公 司持续、稳定发展。 | 序 | 增持主体 | 增持 ...
华联股份: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2024-06-05 13:11
增持计划 - 华联集团拟6个月内增持3000 - 6000万元[2][3] - 增持前持股749,644,537股,占比27.39%[2] - 增持目的是认可公司价值与前景[3] 其他信息 - 增持方式为集中竞价、大宗交易,资金自或自筹[3] - 计划可能延迟或无法完成,不影响上市条件和控制权[4][6]
华联股份: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2024-06-05 13:08
股份增持 - 2024年6月4 - 5日部分董事和高管增持公司股份[1] - 合计增持前持股5,242股,本次增持1,176,400股,增持后持股比例0.0432%[3] 增持承诺 - 增持主体承诺增持后12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份[4] 影响说明 - 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上市条件及控制权变化[4]
华联股份: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2024-05-31 08:38
股票代码:000882 股票简称:华联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4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北 京华联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联集团")的通知,获悉华联集团 将其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本次股份质押不涉及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 | 是否为控 | 本 次 | | | 是否为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股股东或 | 质 押 | 占 其 所 | 占公司 | 限售股 | | 是 | 否 | 质 | 押 | | | | | | | | | | ( | 如 | 为 | 补 | | | 质押到 ...
华联股份:华联股份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见证法律意见书
2024-05-17 10:26
会议时间 - 2024年4月27日刊登会议通知[3] - 2024年5月17日下午14:00现场会议召开[4] - 2024年5月17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网络投票[4] 参会情况 - 4名股东(含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代表598,656,100股,占比21.87%[6] 会议议程 - 审议12项议案,含《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10] - 第7 - 9项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9] 会议结果 - 所有议案均获通过[11] 会议相关 - 会议由董事长王锐主持[5] - 会议召集等符合规定,表决结果有效[12]
华联股份: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5-17 10:23
股东大会信息 - 股东大会于2024年5月17日14:00召开,采用网络与现场投票结合方式[3] - 27位股东参与投票,代表股份604,306,017股,占总股份22.0763%[6] 议案表决情况 - 《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总表决同意601,487,081股,占比99.5335%[7] -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中小股东表决同意76,896,581股,占比96.4390%[11] -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总表决弃权20,500股,占比0.0034%[13] - 《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总表决反对3,077,436股,占比0.5093%[19] -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2023年度薪酬确认及2024年薪酬方案的议案》中小股东表决弃权20,500股,占比0.0257%[23] - 议案8.00 - 11.00为普通决议,已获二分之一以上赞成通过[26][30][35][37][40] - 议案12.01 - 12.03为特别决议,已获三分之二以上赞成通过[42][45][47] -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总表决同意598,859,000股,占比99.0986%[51] 其他信息 - 律师事务所为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律师为李北一、陈盈昭[55] - 律师认为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等符合规定,表决结果有效[55] - 公告由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5月18日发布[57]
华联股份: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
2024-04-26 10:48
业绩总结 - 2023年公司合并营业收入为10.99亿元,上期为11.20亿元[23] - 2023年公司合并营业成本为4.69亿元,上期为6.11亿元[23] - 2023年公司合并营业利润为2521.27万元,上期亏损1.54亿元[23] - 2023年公司合并利润总额为3176.28万元,上期亏损1.86亿元[23] - 2023年公司合并净利润为3119.99万元,上期亏损1.84亿元[23] - 2023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865.08万元,上期亏损1.89亿元[23] 资产负债 - 2023年末公司流动资产合计22.97亿元,合并流动资产合计34.57亿元[21] - 2023年末公司非流动资产合计94.33亿元,合并非流动资产合计88.10亿元[21] - 2023年末公司资产总计117.31亿元,合并资产总计122.67亿元[21] - 2023年末公司流动负债合计30.47亿元,合并流动负债合计19.60亿元[22] - 2023年末公司非流动负债合计22.97亿元,合并非流动负债合计28.01亿元[22] - 2023年末公司负债合计53.44亿元,合并负债合计47.62亿元[22] - 2023年末公司股东权益合计69.23亿元,合并股东权益合计69.69亿元[22] 资金情况 - 公司货币资金为3.47亿元,合并货币资金为12.38亿元[21] - 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为27.05亿元,合并长期股权投资为64.64亿元[21] - 公司短期借款为4.91亿元,合并短期借款为5.06亿元[22] 现金流量 - 2023年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合成公司为972,723,256.46元,上期合并为1,173,861,837.79元[24] - 2023年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合成公司为903,369,209.00元,上期合并为683,898,905.25元[24] - 2023年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合成公司为196,432,929.78元,上期合并为416,409,971.30元[24] - 2023年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合成公司为134,869,656.24元,上期合并为272,369,596.55元[24] - 2023年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合成公司为535,000,000.00元,上期合并为411,133,143.07元[24] - 2023年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合成公司为1,438,276,812.63元,上期合并为918,913,468.60元[24] 股东权益 - 2023年年初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为7,139,745,315元[27] - 2023年专项储备本期减少2,794,837.50元[28] - 2023年其他综合收益减少506,030.60元[27] - 2023年未分配利润减少189,006,931.64元[27] - 2023年少数股东权益增加1,854,862.92元[27] - 2023年综合收益总额为185,472,850.16元[27] - 2023年股东投入资金5,894,975元[27] - 2023年年末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为6,948,377,489.84元[27] 股本变动 - 1998年5月4日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500万股,发行后股本为17,800万股[31] - 2010年12月16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25,056.82万股,发行后股本总额为74,441.8701万股[32] - 2013年12月26日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115,412.35万股,发行后股本总额为222,608.64万股[33] - 2017年1月23日购买资产发行A股25,607.2640万股,2月16日募集配套资金发行A股25,519.2878万股,发行后股本总额为273,735.1947万股[33] 重要资产 - 2023年交易性金融资产期末余额为510581993.13元,上年年末余额为579078051.94元[173] - 应收账款期末账面余额为57,819,489.99元,上年年末为111,712,161.21元,期末账面价值为41,275,590.27元,上年年末为91,273,078.55元[174] - 库存商品期末账面余额为1,376,102.25元,上年年末账面余额为1,083,425.79元[179] - 开发成本期末账面余额为693,254,841.06元,上年年末账面余额为668,508,613.43元[179] - 长期股权投资期末余额为2,706,728,025.96元,减值准备为1,864,532.94元[182] - 投资性房地产账面原值期末余额为3,255,165,547.58元,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期末余额为367,026,995.83元[184] - 固定资产期末余额为28,230,691.26元,较上年年末的21,887,268.66元有所增加[186] - 在建工程期末账面净值为716638835.17元,上年年末为1668100770.17元,用作银行借款抵押的账面价值为49269.88万元[189] - 无形资产期末账面价值为302660958.96元,期初为417472560.76元,未出现减值[194][195] - 商誉账面原值期末余额为68639153.98元,减值准备期末余额为15692045.93元[196]
华联股份: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4年4月)
2024-04-26 10:47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 第一章 总则 | 2 | | --- | --- | | 第二章 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 | 2 | | 第三章 独立董事的提名、选举和更换 | 4 | | 第四章 独立董事的职责 | 6 | | 第五章 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 | 11 | | 第六章 附则 | 12 | 第一章 总则 独立董事须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公 司章程》和本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 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 股东合法权益。 第五条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其中至 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应具备较丰 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第二章 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 2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公司治理,为独立董事履职创造良好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公司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和《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