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核技(0008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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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广核技实现硅光电倍增器国产化突破 器件良率超90%
新华财经· 2025-06-24 07:03
高性能SiPM国产化突破 - 中广核技旗下中京光电成功实现高性能硅光电倍增器(SiPM)封装产线通线,器件良率超90%,打破国外长期垄断局面 [1] - SiPM具有高灵敏度、低噪声、低功耗等优势,广泛应用于核医疗影像、核测控装备、高能物理研究、生物科学等前沿领域 [1] - 中广核技与北京师范大学合作,通过自主知识产权的外延电阻淬灭(EQR)SiPM、位置灵敏SiPM等核心技术推动科技成果转化 [1] 产线建设与工艺水平 - 中京光电斥资建设百级高标准洁净厂房,自主设计高水平封装生产线,满足半导体光敏传感器量产的严苛环境和工艺要求 [2] - 产线集成标准化工艺生产、质量控制等功能,为高性能SiPM产品提供制造保障 [2] 市场拓展与未来发展 - 公司将围绕市场需求和客户反馈持续优化SiPM产品性能,推进相关领域市场拓展 [2] - 通过构建核心竞争力和自我滚动发展能力,推动高端装备自主化、国产化进程,增强产业链韧性与安全 [2]
核污染防治板块走高 中广核技涨停





快讯· 2025-06-13 03:14
核污染防治板块市场表现 - 核污染防治板块整体走高,多只个股出现涨停或大幅上涨 [1] - 中广核技(000881)涨停,捷强装备(300875)、北化股份(002246)、华盛昌(002980)此前封板涨停 [1] - 中金辐照(300962)涨近19%,中电环保(300172)、榕基软件(002474)、沪江材料、建工修复(300958)等跟涨 [1]
中广核技控股股东增资质子医疗业务 助力项目研发及未来经营发展
证券日报· 2025-06-10 13:41
公司动态 - 中广核技控股股东核技术公司拟以现金方式向全资子公司绵阳医疗增资5亿元,用于质子医疗研发和经营发展[2] - 增资完成后核技术公司将持有绵阳医疗44.13%股权,上市公司持股比例降至55.87%,绵阳医疗从全资子公司变为控股子公司[4] - 控股股东增资表明对质子医疗业务的重视和支持,有助于业务顺利推进[2] 业务发展 - 中广核技医疗健康业务始于2020年,引进比利时IBA公司多室质子治疗技术,在绵阳建设质子医疗装备制造基地和医用同位素生产基地[2] - 公司通过消化吸收IBA技术,创新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小型化质子治疗系统,填补国内自主产品空白[3] - 2024年完成质子治疗各大子系统详细设计、关键部件性能测试,开展小型化和紧凑型系统技术开发[3] - 质子产业园建成投产,完成国产首台质子加速器生产下线,产品入选工信部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目录[3] 行业前景 - 质子治疗具有精确度高、副作用小、疗程短等优势,越来越受医生和患者青睐[3] - 随着健康意识提升和医疗技术进步,质子医疗设备需求持续增长,发展空间广阔[3] - 核医疗已成为现代医学重要组成部分,是非动力核技术应用的尖端产业[3] 战略意义 - 增资缓解上市公司财务压力,为医疗健康业务推进提供强大助力[4] - 现金增资将加快研发进度和市场推广,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5]
中广核核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2025-06-09 22:55
董事会会议决议 - 董事会于2025年6月6日召开第十届第二十八次会议,9名董事全部出席(7名通讯表决),审议通过9项议案[2][3] - 批准质子医疗战略专项立项,全票通过[4] - 控股股东中广核核技术应用有限公司向全资子公司中广核医疗科技(绵阳)有限公司增资5亿元,持股比例增至44.13%,关联董事4人回避表决[5][6][21] - 同意江阴爱科森同股比减少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8] - 通过《市值管理制度》《公司章程》修订等内部治理文件,部分议案需提交年度股东会审议[10][11][13][14][15][16] 关联交易详情 - 增资标的医疗科技公司2024年营收434.83万元,净亏损4820.16万元,2025年Q1净亏损3102.91万元[27][28] - 评估基准日2024年8月31日标的净资产评估值6.33亿元,增值率30.44%,增资后公司持股55.87%保持控股权[29] - 增资协议约定5亿元中4.71亿元计入注册资本,剩余部分入资本公积,资金用于质子医疗研发[31] - 控股股东核技术公司2024年营收68.5亿元,净亏损4.41亿元,2025年Q1末净资产55.68亿元[23] 股东会安排 - 2024年年度股东会定于2025年6月30日在深圳召开,审议增资关联交易及章程修订等议案[17][41] - 网络投票与现场会议结合,关联股东对特定议案需回避表决[42][44] - 监事会已全票通过增资议案,认为交易公平且符合公司核医疗业务发展需求[61][62] 业务战略动向 - 公司2020年引进比利时IBA质子治疗技术,本次增资将专项用于质子医疗研发项目[34] - 控股子公司江阴爱科森注册资本缩减反映资金使用效率优化[8][9]
中广核技(000881)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6-09 13:01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 - 6种情形下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3] 提议与反馈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应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7] - 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董事会应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8] 临时提案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处理[12] 自行召集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召集股东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不得低于10%[9] 通知与费用 - 年度股东会20日前、临时股东会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14]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会议费用由公司承担[13] 会议时间与投票 - 股东会现场会议和股权登记日为交易日,间隔2 - 7个工作日[15] - 发出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否则提前2日公告[16] - 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9:15开始,15:00结束[18] 投票权征集与选举 - 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征集[23] - 单一股东权益低于30%,选举非独立董事直接投票[23] - 单一股东权益30%及以上,选举非独立董事累积投票[23] - 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采用累积投票制[23] 表决与决议 - 当选董事得票数应达或超参加表决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二分之一[24] -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一种表决方式,重复表决以首次为准[25] - 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相关信息[26] 记录与实施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7]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应在会后2个月内实施[28] 决议撤销与规则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法违规决议[28] - 本规则自股东会通过生效,修改需经股东会审议[31] - 本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31]
中广核技: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09 11:19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 会议通知于2025年6月5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 [1] - 会议在中广核大厦北楼881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1] - 部分监事通过通讯表决方式参加,其他监事现场出席 [1]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 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中广核核技术应用有限公司出资5亿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 - 增资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广核医疗科技(绵阳)有限公司 [1] - 增资有利于公司核医疗业务的经营与发展 [1] - 关联交易过程遵循公平、合理原则,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 [1] -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1] - 议案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1] - 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 -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2] - 议案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2] 备查文件 - 公告由中广核核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发布 [2]
中广核技(000881)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6-09 11:01
数据信息 - 审计委员会成员持股比例为1%[12] - 非独立董事占比为30%[14] 制度规定 - 股东大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应采用累积投票制[14]
中广核技(000881)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6-09 11:01
董事任期与辞任 - 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独立董事连任不超六年[5] - 兼任高管及职工代表董事总数不超董事总数二分之一[5] - 董事提出辞任,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11] - 担任法定代表人董事辞任,公司30日内确定新代表人[11] 董事会组成与选举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含三名独立董事[16] - 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16] 提案与会议召集 - 1%以上股份股东可提提案,董事会2日内处理[20] - 特定主体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或董事会会议[21][25]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定期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24] 会议召开与表决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且过半数外部董事出席[26] - 董事会会议实行一人一票制,可举手或记名投票表决[54] 董事出席要求 - 董事本人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不少于总数四分之三[46] - 非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且未委托出席,建议撤换[47]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且未委托出席,提议解除职务[47] 专门委员会 - 董事会设审计、战略等专门委员会[87] - 专门委员会负责拟定标准、政策并提建议[90][91][92] 关联交易审议 - 关联董事回避关联交易表决,无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94] - 无关联董事不足3人,关联交易提交股东会审议[94] 其他规定 - 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68] - 董事会可根据情况修改议事规则,经股东会审批生效[101][104]
中广核技(000881) - 公司章程(2025年6月)
2025-06-09 11:01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1998年6月9日获批发行35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9月2日在深交所上市[2] - 公司注册资本为945425815元[3] - 公司发起人认购2732万股,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8200万股,面额股每股金额为1元[9]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945425815股,股本结构为普通股945425815股[9]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2/3以上通过[9]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不同情形有不同注销或转让时间及持股比例限制[13]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15]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所持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15] 股东权益与会议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特定情形下请求诉讼[21] - 股东有权在股东会、董事会决议程序或内容违法违规时,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20]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29]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3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37]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包括3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1人[68]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60] - 应由董事会批准的交易事项,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50%以上应提交股东会审议,购买或出售资产时涉及资产总额或成交金额占30%以上应提交股东会审议[71]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临时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提前2日通知[76]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再提取[95] - 满足条件时,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97] 其他 - 公司党委每届任期5年,纪委任期与之相同[56]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若干名,均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92]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87] - 战略委员会负责研究公司战略规划等多方面事项并向董事会提审议意见[89] - 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选择标准和程序等并提建议[89] - 薪酬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考核标准和薪酬政策等并提建议[90]
中广核技(000881) - 董事会授权管理规定
2025-06-09 11:01
授权管理原则与主体 - 授权管理遵循合法合规、适度授权、权责对等、风险可控原则[7] - 股东会是公司权力机构,行使重大事项决策权[9] - 董事会负责授权管理规定审批,可部分授权给董事长、总经理[9] - 董事长主持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行使董事会授予职权[10] - 总经理组织建立管理规范,可制定授权管理规定[10] 行权报告与执行 - 董事长、总经理每半年向董事会报告行权情况[17] - 授权事项决策后由相关人员或单位负责执行并报告进展和结果[16] 特殊情况处理 - 审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事项需先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23] - 特殊情况需对授权决策重大调整或无法执行时应及时报告研究[24] 授权生效与监督 - 授权规定自2025年7月1日起生效[24] - 董事会应强化授权后监督管理,对授权事项动态管理[20] - 发生特定情况董事会应研判并调整或收回授权[20] - 授权变更或终止时,授权管理部门拟订方案经审核后提交董事会审批[20] 责任与规定冲突处理 - 被授权人特定行为应承担相应责任[22] - 公司管理制度与规定冲突时,以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和公司章程为准[23] 授权事项额度划分 - 总经理可批准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投资≤1亿元,董事会批准>1亿元[32] - 总经理可批准非股权类资产对外转让、处置决策≤1亿,董事会批准>1亿[33] - 总经理可批准股权类资产对内非公开协议转让、无偿划转等≤1亿,董事会批准>1亿[33] - 总经理可批准同股比增资金额≤5千万增加或减少所出资企业注册资本,董事会批准>5千万或同股比减少注册资本[34] - 总经理可批准其他资产减值损失的计提和转回≤1千万,董事会批准>1千万[35] - 总经理可批准向外部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20亿元以下,董事会批准20亿元以上[35] - 总经理可批准年度计划内对外捐赠≤1百万,董事会批准>1百万[35] - 项目投资概算变更,总经理批准概算调增后总投资在其授权内,董事会批准在其授权内[32] - 公司年度预算调整方案,总经理批准年度预算总额内,董事会批准超出年度预算总额[34] -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方案,董事会批准非重大,股东会批准重大[35] - 非竞争性采购中总经理批准额度≤5亿,>5亿由董事会批准[36] - 工程建设发包和对外国际代理招标中总经理批准额度≤2亿,>2亿由董事会批准[36] - 合同变更累计变更金额≤初始合同价的10%或≤5千万由总经理批准,>初始合同价的10%且>5千万由董事会批准[36] - 合同履行中批准对方向我方索赔等合同权益时,≤5百万由总经理批准,>5百万由董事会批准[37] 重大事项界定 - 上市公司自主变更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对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或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影响比例超50%,属重大变更[38] - 财务资助单笔金额超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情形属重大财务资助事项[39] - 上市公司提供担保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情形属重大担保[40] 关联交易审批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超30万元,或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由董事会批准;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比超5%,提交股东会审议[41] 未列明事项处理 - 未达董事会审议标准事项,董事会可授权总经理批准;达股东会审议标准事项,需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42] - 本授权表未列明事项,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上市监管规则执行审批手续[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