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东装备(000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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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东装备2025年半年报:营收稳健增长,核心技术与市场拓展双轮驱动
证券时报网· 2025-08-27 04:26
财务表现 - 2025年上半年营业收入14.39亿元 同比增长8.09% [1][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106.64万元 [2] - 总资产23.25亿元 较上年度末增长3.93% [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4.23亿元 [2] 研发创新 - 研发投入2512.03万元 较上年同期继续增长 [3] - 取得26项授权专利 含2项发明专利 [3] - 参编4项国家标准完成发布 [3] - 水泥立磨电耗低于23kWh/t 较传统球磨机节电30%以上 [3] - 新型高效篦冷机电耗低于5kWh/t 拥有8项技术专利 [3] - 回转窑产品覆盖3000t/d-12000t/d生产线 [3] 业务拓展 - 国际市场实现突破 设备备件出口至塞拉利昂、白俄罗斯、莫桑比克 [4] - 业务延伸至骨料、钢铁、有色金属、电力、新能源等领域 [3] - 承接河北冶金固废梯级利用总承包项目 实现环保领域业务延伸 [4] 子公司运营 - 唐山盾石建筑工程实现营业收入6.18亿元 净利润1238.37万元 [4] - 冀东发展集团河北矿山工程实现净利润1251.63万元 [4] - 金隅电气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4] 运营管理 - 新建及修订内控制度120余项 [4] - 管理费用同比下降5.27% [4] - 财务费用同比下降28.01% [4]
冀东装备(000856.SZ):上半年净利润1106.64万元 同比下降37.56%
格隆汇APP· 2025-08-26 14:39
财务表现 - 上半年营业收入14.39亿元 同比增长8.09% [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06.64万元 同比下降37.56% [1]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753.51万元 同比下降27.16% [1] - 基本每股收益0.0488元 [1] 经营数据 - 营业收入实现两位数增长 达14.39亿元 [1] - 净利润出现显著下滑 降幅超过37% [1] - 扣非净利润降幅相对较小 为27.16% [1]
冀东装备(000856) - 半年报财务报表
2025-08-26 13:45
资产负债情况 - 2025年6月30日合并资产总计23.25亿元,较1月1日增长3.93%[2] - 2025年6月30日合并负债合计18.74亿元,较1月1日增长4.76%[4] - 2025年6月30日合并所有者权益合计4.51亿元,较1月1日增长0.62%[4] - 2025年6月30日母公司资产总计10.21亿元,较1月1日增长1.82%[6] - 2025年6月30日母公司负债合计6.10亿元,较1月1日增长6%[8] - 2025年6月30日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4.11亿元,较1月1日下降3.75%[8] 营收利润情况 - 2025年半年度营业总收入14.39亿元,同比增长8.1%[10] - 2025年半年度净利润1072.33万元,同比下降39.9%[10] - 2025年半年度母公司营业收入1.49亿元,同比增长25.6%[12] - 2025年半年度母公司净利润亏损929.72万元,2024年半年度盈利4711.85万元[12] 现金流情况 - 2025年半年度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7.77亿元,同比增长34.2%[14] - 2025年半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亏损4518.41万元,亏损减少[14] - 2025年半年度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64亿元,同比增长53.4%[14] - 2025年半年度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839.62万元,同比增长770.8%[14] 其他财务指标 - 2025年半年度基本每股收益0.0488元,同比下降37.5%[10] - 2025年半年度母公司基本每股收益 - 0.0410元,2024年半年度为0.2076元[12] - 2025年半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本期增减变动金额为310.44万元,少数股东权益变动 -34.30万元[18] - 2025年半年度专项储备本期提取1198.38万元,本期使用1320.21万元[18] - 2025年半年度其他综合收益较期初减少674.37万元[18] - 2025年半年度未分配利润较期初增加1106.64万元[18] - 本期其他综合收益减少413.47万元[24] - 本期未分配利润增加4711.85万元[24] - 本期所有者权益合计增加4298.38万元[24]
冀东装备(000856) - 关于北京金隅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2025-08-26 13:45
公司基本信息 - 金隅财务公司于2013年9月26日获批开业,注册资本30亿元,由北京金隅集团全额出资[1] - 设立综合管理部等九个部门[4] - 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5] 业绩数据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资产规模2580248.96万元,负债总额2184079.55万元,所有者权益396169.41万元,2024年度营业净收入34246.96万元,净利润2246.96万元[18] - 截至2025年6月30日,资产规模2587029.07万元,负债总额2181151.49万元,所有者权益405877.58万元,2025年度营业净收入13741.86万元,净利润9708.17万元[18] 财务指标 - 截至2025年6月30日,资本充足率19.04%,流动性比例50.94%[19] - 截至2025年6月30日,贷款余额与存款余额和实收资本比率56.45%,集团外负债总额与资本净额比率0%[19] - 截至2025年6月30日,票据承兑余额与资产总额比率6.94%,票据承兑余额与存放同业余额倍数0.25倍[19] - 截至2025年6月30日,票据承兑和转贴现总额与资本净额比率41.61%,承兑汇票保证金余额与存款总额比率0.09%[19] - 截至2025年6月30日,投资总额与资本净额比率53.39%,固定资产净额与资本净额比率0.17%[19] 业务数据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在财务公司存款13670.12万元,占公司存款余额61.90%,贷款余额4233.00万元,占公司贷款余额22.93%[20]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在其他金融机构存款余额8413.09万元,占公司存款余额38.10%,贷款余额14226.09万元,占公司贷款余额77.07%[20] - 截至2025年6月30日,无对外投资理财[21] 公司运营 - 经营宗旨与金隅集团发展等多方面相结合[23] - 坚持“审慎经营、规范管理、稳健发展、开拓创新”经营方针[23] - 坚持“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和服务性”经营原则[23] 发展策略 - 全面提升服务能力[24] - 开展资本运作专业化咨询支持集团战略实施[24] - 与银行等建立合作扩大同业关系[24] 合规情况 - 建立了较为完整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25] - 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规定要求[26] - 与金隅财务公司开展存款金融服务业务风险可控[26]
冀东装备(000856) -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5-08-26 13:43
股东大会信息 - 2025年9月17日下午2:00召开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 - 会议地点为河北唐山曹妃甸区金隅冀东科技大厦11层会议室[4] 投票信息 -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9月17日9:15 - 15:00[2] - 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时间同网络投票[13] 议案信息 - 审议总议案及修订公司《章程》及附件的议案[5] 时间节点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9月10日[2] - 登记时间为2025年9月11 - 16日(不含假日)[8] 投票代码 - 投票代码为"360856",简称为"冀装投票"[13]
冀东装备(000856) - 半年报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5-08-26 13:42
会议信息 - 公司监事会2025年8月15日发会议通知,26日通讯开会[2] - 应参会监事3名,实表决3名[2] 审议事项 - 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结果3同意[3] -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附件的议案》,结果3同意[3] 公司调整 - 取消监事会,职权由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行使[4][5] - 修订章程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5]
冀东装备(000856) - 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5-08-26 13:41
会议情况 -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5年8月26日通讯召开,7名董事均参加表决[2] 议案表决 - 《2025年半年度报告》等议案表决全票通过[2] - 修订《章程》取消监事会议案全票通过,待股东大会审议[3][4] - 《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关联董事回避后表决通过,独立董事也全票同意[4]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办法》议案全票通过[4] 股东大会 - 公司定于2025年9月17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相关议案全票通过[5]
冀东装备(000856) - 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拟修订稿)
2025-08-26 13:06
对外交易审议规则 - 对外交易(关联交易除外)涉及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提交董事会审议[8] - 对外交易(关联交易除外)标的涉及资产净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一千万元需提交董事会审议[8] - 对外交易(关联交易除外)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一千万元需提交董事会审议[8] - 对外交易(关联交易除外)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净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一百万元需提交董事会审议[8] - 对外交易(关联交易除外)成交金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一千万元需提交董事会审议[8] - 对外交易(关联交易除外)产生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一百万元需提交董事会审议[9] 关联交易审议规则 - 董事会审议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三十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9] - 董事会审议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三百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9] 对内固定资产投资规则 - 董事会可决定额度为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公司净资产5%以上但未达50%的对内固定资产投资[9] 董事会会议召开规则 - 董事会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由董事长召集,于会议召开10日以前书面通知相关人员[11] - 定期董事会会议变更需至少提前3日发出通知,不足3日需征得全体董事认可[13]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一人一票表决权[19] - 董事会会议原则上现场召开,也可采用通讯方式或两者结合[19] 董事会会议表决规则 - 董事会作出决议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24] - 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提议暂缓表决,会议应暂缓[25] - 董事会定期和临时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书面表决[25] 董事出席规则 - 董事委托他人出席需书面委托,且有相关限制[21] - 关联董事不得对关联决议行使表决权,无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且通过决议[22] 董事会决议执行规则 - 董事会决议由总经理执行,董事长督促检查[26] 董事会会议记录规则 - 董事会会议需有书面记录,出席董事应在决议上签名[28] - 董事会会议记录人是公司董事会秘书或其授权人[29] - 董事会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十年[31] 保密与专门委员会规则 - 出席和列席董事会会议人员对会议内容负有保密义务[33] - 公司董事会可设立战略、审计与风险、薪酬与考核、提名等专门委员会[35] - 审计与风险、薪酬与考核、提名委员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35] - 审计与风险委员会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并担任召集人[35] - 各专门委员会提案应提交董事会审查决定[35] 议事规则生效与解释 - 本议事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执行,修改亦同[37] - 本议事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8]
冀东装备(000856)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办法
2025-08-26 13:06
管理办法审议 - 《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办法》于2025年8月26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1] 披露范围 - 涉及国家秘密依法豁免披露,涉及商业秘密符合特定情形可暂缓或豁免披露[4][5] 实施与管理 -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工作在董事会领导下实施,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协调,董事会工作部门负责具体工作[8] 审核与登记 -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需履行审核程序,相关事项需登记[8][9] 材料保存与报送 - 暂缓、豁免披露有关信息,董事会秘书应及时登记入档,董事长签字确认,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9] - 国家秘密相关登记材料经董事长、董事会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纸质版报注册地证监局,无需向深交所报送[9] - 商业秘密暂缓或豁免登记按“一事一登记”原则填写材料,不得含具体信息[9] -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在报告公告后十日内将暂缓或豁免披露相关登记材料报送注册地证监局和深交所[10] 实施时间与解释权 - 本办法自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12] 登记相关 - 涉及商业秘密及保密商务信息的豁免披露与暂缓披露登记[21][23] 披露方式 - 豁免披露方式包括豁免临时报告、定期报告有关内容等[21] - 暂缓披露方式包括暂缓临时报告、定期报告有关内容等[23] 信息文件与类型 - 豁免与暂缓披露信息所属文件有年度、半年度、一季度、三季度报告及临时报告[21][23] - 豁免与暂缓披露信息类型涵盖重大交易、日常交易等多项[21][23] 确认事项 - 需确认是否完成内部审核[19][21][23] - 需确认相关信息是否已通过其他方式公开[21][23] 其他要求 - 认定属于商业秘密的主要理由需附后注明[21][23] - 披露对公司或他人可能产生的影响需附后注明[21][23] - 需填报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21][23]
冀东装备(000856) - 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拟修订稿)
2025-08-26 13:06
股东会议事规则 (拟修订稿) 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目 录 第一条 为规范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十二章 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 本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股东会的性质和职权 第三章 股东会的召集 第四章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五章 股东会的召开 第六章 股东会提案的表决 第七章 股东会决议 第八章 股东会决议公告 第九章 股东会会议记录 第十章 休会与闭会 第十一章 股东会决议执行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 本规则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 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 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 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 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