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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常柴(0005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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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常柴A(000570) - 江苏博爱星律师事务所关于常柴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5-12-22 11:16
股东会信息 - 2025年12月4日董事会通过召开第三次临时股东会议案,5日公告[3] - 12月22日现场会议14:30召开,网络投票9:15-15:00[3] 参会股东情况 - 出席股东及代表120人,代表股份229,352,625股,占比32.5004%[5] 议案审议情况 - 审议7个事项,含修订制度和子公司出售金融资产议案[7] - 各议案总表决同意股数占比超99.8%,各议案均通过[11][13][14][15]
苏常柴A(00057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22 11:16
常柴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本制度已经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常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依法履行职权,健全公司薪酬管理体系,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董事,是指公司董事会的全部在职成员,包括内部董 事(含职工董事)、外部董事及独立董事。本制度所称内部董事(含职工董事), 是指与公司之间签订聘任合同或劳动合同的公司员工或公司管理人员兼任的 董事。本制度所称外部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的非独立 董事。本制度所称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 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 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本制度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总会计师、 董事会秘书。 第三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公司长远发展和股东利益相结合,保 ...
苏常柴A(000570) -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22 11:16
常柴股份有限公司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制度 (已经董事会 2025 年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常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安全和 提高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建立快速畅通的突发事件信息报告渠道,最大限度地 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广大投资者权益,根据《国家突发公 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中国证监会《证券、期货市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及 《公司章程》及《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 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突然发生,严重影响或可能导致或转化为严重影 响证券市场稳定的公司紧急事件的处置。 第三条 公司的突发事件是指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受到影响甚至无法继续 进行,公司财产、人员以及投资者利益受到损失,造成区域性甚至全国性影响; 有可能导致或转化为严重影响证券市场稳定的公司风险事件。 第二章 突发事件范围 第四条 突发事件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一)治理类: (二)经营类: 1、公司大股东出现重大风险,对公司造成重大影响; 2、大股东之间存在纷争诉讼; 3、公司董事、高管人员涉及重大违规甚至违法行为; 4、管理层对公司失去 ...
苏常柴A(000570) - 重大风险预警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22 11:16
常柴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应急处置工作小组主要职责包括: (一)决定启动和终止重大风险处理系统; 重大风险预警管理制度 (已经董事会 2025 年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常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重大风险的管理, 建立预警机制,最大限度降低损失,维护公司正常的经营秩序,保护投资者的合 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对重大风险的处置以"切实可行、积极应对"为原则,实行统一 领导、统一组织、分级负责、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第二章 机构设置与职责 第三条 公司成立应急处置工作小组,由董事长任组长,总经理、董事会秘 书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任组员,负责处理公司重大风险和突发事件的管理及 处置工作。 (一)特别严重事件:公司全面爆发风险,涉及范围广泛,无法继续经营, 导致公司财产、人员及投资者利益遭受重大损失,造成区域性甚至全国性的重大 影响; (二)拟定处理方案; (三)组织指挥处理重大风险工作; (四)协调和组织重大风险处置过程中对外宣传报道工作,拟定统一的对外 宣传解释口径 ...
苏常柴A(000570)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22 11:16
常柴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已经董事会 2025 年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常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暂缓、豁免行为, 加强信息披露监管,保障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以下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 依法、合规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上市规 则》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办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 业务的,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 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施内幕交易、操 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四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履行内部审核 程序后实施,并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有关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宜的事后监 ...
苏常柴A(000570) -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22 11:16
(已经董事会 2025 年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定期报告及重大事项在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公司外 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公司各部门,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以 及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公司外部信息报送涉及的外部单 位或个人。 常柴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是指所有对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可能 产生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报告、临时报告、财务数据 以及正在策划、编制、审批和披露期间的重大事项。尚未公开是指公司董事会尚 未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刊物或网 站正式公布。 第四条 董事会是信息对外报送的最高管理机构,董事会秘书负责对外报送 信息的日常管理工作,公司各部门或相关人员应按照本制度规定履行外报程序。 第五条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信息披露内控制度的要求,对 公司定期报告及重大事项履行必要的传递、审核和披露流程。 ...
苏常柴A(000570)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2月)
2025-12-22 11:16
常柴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已经董事会 2025 年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及 《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两名,委员中至少有一 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作为专业会计人士的独 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召集、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 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 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 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下设审计工作组为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日常工作联络和 会议组织等工作。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 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 ...
苏常柴A(000570)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22 11:16
常柴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已经董事会 2025 年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内部审计监督,完善内部控制,促进经营管理,提高 经济效益,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 制度。 本制度适用范围包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第二条 内部审计是公司内部的一种独立客观的监督和评价活动,它通过审 查和评价经营活动及内部控制的适当性、合法性和有效性来促进公司目标的实现。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 第三条 公司审计部为内部审计部门,依法对公司及下属各单位经济活动实 行审计监督。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负责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审计部对审 计委员会负责,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第四条 内部审计机构配备若干内审人员。内审人员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具备与其所从事的审计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熟悉公司及下属各单 位的经营活动和内部控制。 第五条 内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个人不得阻挠和打 击报复。 第三章 职责和权限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在指导和监督审计部工作时,应当履 ...
苏常柴A(000570)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22 11:16
常柴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已经董事会 2025 年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促进 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 东利益最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各种方式的投资者关系活动,加强与 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上市公司了解的管理行为。 第三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 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 第四条 公司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客观、真实、准确、完整地介绍和反 映公司的实际状况,避免过度宣传可能给投资者造成的误导。 第五条 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活动时注意尚未公布信息及内部信息的保密, 避免和防止由此引发泄密及导致相关的内幕交易。 第六条 除非得到明确授权并经过培训,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不 能在投资者关系中代表公 ...
苏常柴A(000570)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22 11:16
第一条 为了规范常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 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以下简称《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公开发行证券(包括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 债券、权证等)以及非公开发行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应当审慎使用募集资金,保证募集资金的使用与招股说明书或 者募集说明书的承诺相一致,不得随意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 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并在年度审计 的同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鉴证。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负责建立健全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确保该制 度的有效实施。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应当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使用、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