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苏常柴(000570)
icon
搜索文档
苏常柴A(000570)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22 11:16
常柴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已经董事会 2025 年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 事会秘书工作的指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下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 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内部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工 作制度。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董 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一)董事会秘书应当是具有从事秘书、管理、股权事务等工作经验的自然 人; (二)董事会秘书应当掌握财务、税收、法律、金融、企业管理等方面的知 识,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能够忠诚地 履行职责,并具有良好的处理公共事务的能力; (三)董事会秘书应当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 ...
苏常柴A(000570)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22 11:16
常柴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已经董事会 2025 年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四)未按照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的规程办事且造成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 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子公司负责人以及与年 报信息披露工作有关的其他人员。 第四条 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有错 必究,过错与责任相适应,责任与权利对等原则。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一)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会计 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使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 错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二)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及中国证监会、江苏证监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有关年报信息披露指引、 准则、通知等,使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五)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不及时沟通、汇报造成重大失误或造成不良影响 的; (六)其他个人原因造成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第一条 为了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 ...
苏常柴A(000570)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22 11:16
常柴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已经董事会 2025 年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常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事项的内部报 告、传递程序,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 章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 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 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和公司,应当及时将相关信息向公司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 报告的制度。 第八条 应报告的交易 (一)"交易"包括以下事项: 1、购买或出售资产;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报告义务人包括公司控股股东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持 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各控股 子公司负责人、公司派驻参股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各部门中重大 事件的知情人等。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公司对外信息披露事项,是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的汇总负责人。公司投资发展部协助董 ...
苏常柴A(000570)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
2025-12-22 11:16
常柴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本规则已经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股东合法权益,规范公司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常柴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有下列情 形之一的,应当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不足6人时;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报告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说明原因并公告。 第五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应当聘请 ...
苏常柴A(000570)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22 11:16
常柴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常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并保障独立董事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等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对本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中发挥参与决 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三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 第四条 公司独立董事不定期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于会议召开前三天 通知全体独立董事并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经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通知时限 可不受本条款限制。 第五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可通过现场、电子通讯方式或现场与电子通讯相 结合的方式召开;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会议。 第六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或委托出 ...
苏常柴A(000570) - 理财产品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22 11:16
常柴股份有限公司 理财产品管理制度 (已经董事会 2025 年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常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理财产品交易行为, 保证公司资金、财产安全,有效防范投资风险,维护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理财产品管理"是指公司为充分利用闲置资金、提高资 金利用率、增加公司收益,以闲置资金(包括闲置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中短期安全性高、低风险、稳健型理财产品买卖且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的理财 行为。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子公司。 第三条 公司从事理财产品交易的原则为: (一)理财产品交易资金为公司闲置资金(包括闲置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 金),其使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及投资需求,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建设; (二)理财产品交易的标的为安全性高、低风险、稳健型理财产品。 (三)公司进行理财产品业务,只允许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 交易,不得与非正规机构进行交易。 (四)必须以公司名义设立理财产品账户,不得使用他人账户进行 ...
苏常柴A(000570) - 接待和推广工作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22 11:16
常柴股份有限公司 接待和推广工作制度 (已经董事会 2025 年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双向沟通,形成良性互动。 第一条 为贯彻证券市场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规范本公司接待和推广行 为,加强本公司的推广以及与外界的交流和沟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信息披露 工作评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并结合本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述的接待和推广工作是指公司通过接受投资者调研、一对 一沟通、现场参观、分析师会议、路演和业绩说明会、新闻采访等活动,加强与 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的工作。 第三条 制定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本公司接待和推广的行为,在本公司接 受调研、沟通、采访或进行对外宣传、推广等活动时,增加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 及公平性,改善公司治理,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好关系,增进外界对公司 的进一步了解和认知。 第四条 在接待和推广工作中,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公司人员在进行接待和推广活 ...
苏常柴A(000570)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22 11:16
常柴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已经董事会 2025 年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 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 (一)公司及公司董事; (二)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董事会办公室; (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六)收购人及其他权益变动主体; (七)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破产事项等有关各方; (八)为前述主体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及其相关人员; (九)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对上市、信息披露、停牌、复牌、退市 等事项承担相关义务的其他主体。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所有对公司股票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 信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本制度所称"披露"是指在规定的时间 内、在规定的媒体上、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前述 ...
苏常柴A(000570) - 公司章程(2025年12月)
2025-12-22 11:16
常柴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本章程已经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常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 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 司章程指引》(以下简称《章程指引》)、《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 章》)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经国家体改委体改生[1993]9 号文批准,以募集方式设立,于 1994 年 5 月 5 日在常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统一社 会信用代码为 91320400134792410W。 第三条 公司于 1994 年 2 月 2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发审字[1994]9 号文批准,首次依法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内资股 4,000 万股,其中法人股 1,000 万股,社会公众股 3,000 万股。社会公众股 3,000 万股 于 1994 年 7 月 1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向境外投资人 ...
苏常柴A(000570)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22 11:16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已经董事会 2025 年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常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做好内 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 度的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 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 常柴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有义务 协助董事会秘书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 第四条 由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统一负责对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 所、证券公司等机构及新闻媒体、股东的接待、咨询(质询)、服务工作。 第五条 未经董事会批准同意,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 传送有关涉及公司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对外报道、传送的文件、软(磁) 盘、录音(像)带、光盘等涉及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的资料,须经董事会 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