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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销大集(0005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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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销大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2-06 11:25
会议信息 -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4年12月6日召开,7名董事全部出席[2] 议案表决 - 《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等6项议案表决全票通过,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4][5][7][8][11] - 《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等2项议案表决全票通过,修订后生效[9][10]
供销大集: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4-12-06 11:23
人员与业务规模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伙人245人,注册会计师1656人,签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超660人[2] 业绩数据 - 2023年度业务收入40.46亿元,审计业务30.15亿元,证券业务9.96亿元[2] - 2023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64家,收费4.56亿元,同行业审计客户10家[2] 风险保障 -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2亿元[3] 合规情况 - 截至2024年6月30日,近三年受行政处罚1次、监管措施18次、自律措施4次[4] - 4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受行政处罚3次等[4] 审计费用与聘任 - 2024年审计费用470万元,较2023年同比降超20%[8] - 2024年12月6日董事会通过续聘议案,待股东大会审议[11][12]
供销大集: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2-06 11:23
会议信息 - 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12月6日召开[1] - 会议通知于2024年12月2日以邮件及电话通知监事[1] - 会议应出席3人,实际出席3人[1] 议案审议 -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2] -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 -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2]
供销大集:关于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12-06 11:23
会议时间 - 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时间为12月25日14:50[2] - 网络投票时间为12月25日9:15 - 15:00[2] - 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12月18日[3] - 登记时间为2024年12月23日8:30—11:30,13:00—17:00[7] 会议信息 - 审议事项包括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议案[5] - 网络投票代码为“360564”,投票简称为“大集投票”[8][9] - 会议地点为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环球财讯中心D座14层第一会议室[4] 投票时间 - 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4年12月25日9:15 - 9:25、9:30 - 11:30、13:00 - 15:00[9] - 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4年12月25日9:15 - 15:00[9] 登记与费用 - 登记方式为直接到公司或信函、邮件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7] - 出席会议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7]
供销大集: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2024-12-06 11:23
制度制定 - 公司制定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完善内部控制[1] 职责履行 - 独立董事在年报编制和披露中应履行责任义务[2] - 独立董事应对年报中可能损害权益事项发表独立意见[6] - 独立董事需对年度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7] 信息沟通 - 年度报告编制期间管理层应向独立董事汇报经营和重大事项[3] - 年报审计期间财务负责人应向独立董事提交审计工作安排等资料[4] - 公司应安排独立董事与年审注册会计师见面沟通审计问题[5] - 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独立董事与管理层沟通[8] 履职保障 - 公司应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必要条件[9] 保密要求 - 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期间独立董事负有保密义务[10]
供销大集: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4-12-06 11:23
董事会秘书聘任 - 公司应在上市后或原任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7] - 需提前五个交易日报送材料,深交所无异议可聘任[8] 董事会秘书解聘 - 有规定情形或连续三月以上不能履职应解聘[10] 空缺处理 - 空缺超三月董事长代行,六个月内完成聘任[11] 申诉权利 - 董事会秘书对处罚不服可十五日内申诉[13]
供销大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4-12-06 11:21
股东大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4] - 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时应在2个月内召开[3][4] 召开请求与反馈 - 独立董事等提议或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应在收到后10日内书面反馈[6][8][9] 通知发出时间 - 董事会同意召开,应在决议后5日内发通知[6][8][9] - 监事会同意请求,应在收到请求5日内发通知[11]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大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15] 股东权利与限制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10%以上股份股东特定情况可自行召集主持[11] - 单独或合计持3%以上股份股东可在会前10日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3]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部分股份,买入后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29] 其他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4] - 发出通知后延期或取消,应在原定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说明原因[14] - 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时间有规定[17]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6] - 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股份比例达30%及以上,选举董事、监事用累积投票制[29] - 公司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29] - 股东大会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一股份一票表决权[26] -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一种表决方式,重复表决以第一次结果为准[32] - 股东大会决议应及时公告,列明相关内容[34] - 提案未通过或变更前次决议,应在公告中特别提示[34]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不少于10年[34][36] - 因特殊原因致股东大会中止或无法决议,应尽快恢复或终止并公告,向相关机构报告[36] - 股东大会通过董事、监事选举提案,新任董事、监事会议结束后立即就任[36] - 股东大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应在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36] - 股东大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法规无效[36]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法违规决议[37] - 本规则是《公司章程》附件,规定不一致以《公司章程》为准[40] - 本规则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生效,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40]
供销大集:关于公司监事亲属短线交易及致歉的公告
2024-12-02 11:41
短线交易情况 - 2024年11月19 - 29日胡兵账户交易公司股票构成短线交易[1] - 胡兵短线交易收益160元[1] - 2024年11月19日胡兵买入200股,均价2.5元/股[2] - 2024年11月22日胡兵卖出200股,均价3.1元/股[2] 后续处理 - 钟琳于2024年12月2日将160元收益上缴公司[1] - 公司将加强人员法规学习,规范亲属行为[4] - 公司将杜绝此类买卖股票事件再发生[4]
供销大集: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2024-12-01 07:33
股价情况 - 2024年11月28 - 29日公司股票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20%属异常波动[3] - 股价异动期间董监高、控股股东无买卖股票,无应披露未披露重大事项[6] 股权变动 - 产业投资人购26亿股转增股票,2024年4月2日过户,控股股东变为中合农信[4] - 2024年5月8日第一批财务投资人18亿股转增股票过户完毕[4] - 2024年9月29日公司与第二批财务投资人签协议,认购4.68亿股[4] - 剩余4.5亿股转增股票认购延至2024年12月31日,认购价不低于1.30元/股[5] 其他事项 - 2016年重大资产重组盈利补偿方业绩承诺补偿义务于2024年11月11日履行完毕[5] - 公司拟151,112.11万元现金收购北京新合作商业发展有限公司51%股权[6] - 公司无应披露未披露事项,前期披露信息无需更正补充[7] - 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8]
供销大集: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部分股份解除限售的提示性公告
2024-11-29 11:21
限售股份情况 - 本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39,350,77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2179%[2] -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24年12月4日[2] - 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前,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数为3,820,923,737股,占比21.16%[8] - 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后,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数为3,781,572,959股,占比20.94%[8] - 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后,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数为14,276,490,395股,占比79.06%[8] 历史业绩与补偿 - 2016 - 2020年盈利补偿期间经审计重组标的扣非后归母净利润合计为851,231.34万元[10] - 2018 - 2020年延边新合作分别应补偿股份5,951,028股、23,806,270股、60,540,733股,不足部分现金补偿89,049,865.80元[14] - 延边新合作应返还2018 - 2020年度应补偿股份对应2016 - 2017年度现金分红[14] - 截至2021年1月,延边新合作已返还2018 - 2019年业绩承诺应补偿股份对应2016 - 2017年度现金分红952,233.52元[14] 重整相关事项 - 2021年2 - 3月,公司及其24家子公司等主体进入破产重整程序[15] - 2022年9月,新合作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就2020年业绩补偿责任提起诉讼,2024年4月9日公司受领完毕业绩补偿债权[16] - 2024年4月,公司通过重整计划提存股份处置方案[18] - 截至2024年11月11日,公司办理完毕重整计划提存股份处置方案,新合作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2018 - 2019年业绩承诺补偿义务全部履行完毕[19] 其他事项 - 截至说明出具日,公司下属13家房地产公司房地产业务合规开展承诺未发生赔偿责任情形,延边新合作持续履行承诺[20] -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中铁信托不存在对供销大集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供销大集也不存在对其违规担保等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22] - 独立财务顾问核查认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