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销大集(0005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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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销大集(000564)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细则
2025-11-28 08:46
投资者关系管理细则 - 制定细则加强与投资者信息沟通、保护投资者利益[2] - 工作遵循合规、平等、主动、诚实守信原则[3] - 在董事会领导下开展,由董事会秘书组织协调[7][8] 沟通内容与方式 - 与投资者沟通内容含发展战略、经营管理信息等[12] - 通过官网、新媒体等渠道,采取股东会等方式沟通[12] 股东会与说明会要求 - 股东会为中小股东参会提供便利,审议分红方案前充分沟通[14] - 按规定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参与人员含董事长等[15] - 召开说明会事先公告、事后披露,年度报告后开业绩说明会[15][16] 互动易平台与咨询电话 - 互动易平台问题答复有流程,发布信息谨慎客观[17] - 定期报告公布网址和咨询电话,变更及时公告[17] - 咨询电话专人负责,工作时间畅通并记录[18] 网站与调研管理 - 网站设专栏方便投资者,信息及时更新更正[18] - 与调研机构沟通需其出具资料并签署承诺书[19] - 建立接受调研事后核实程序,可安排现场参观[19] 档案与违规处理 - 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分类保存,期限不少于3年[20] - 信息披露义务人违规受处分,触犯法律移送司法机关[22][23]
供销大集(000564)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11-28 08:46
审计委员会构成 -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至少一名为专业会计人士[4]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连任[6] 审计委员会职责 - 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和内控,相关事项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8] - 审阅财务会计报告,提意见并监督整改[8] 报告机制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报告一次,每年提交一次内部审计报告[11] - 内控职能部门至少每季度报告一次内控情况,每年提交一次内控工作报告[11] 检查工作 - 督导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和资金往来检查一次[11]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情况检查一次并报告结果[12] 会议相关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可开临时会议[15] - 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提前三日通知并提供资料[15] - 会议表决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6] 其他 - 可聘请中介机构,费用由公司承担[16] - 细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改,自通过之日起生效[18]
供销大集(000564)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11-28 08:46
战略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至少含一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董事长担任[5] 会议规则 - 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8] - 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8] - 召开前三日通知并提供资料[8] - 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一人一票[8] 职责与生效 - 负责研究公司长期战略规划并提建议[2][6] - 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2][7] - 细则由董事会解释修改,通过之日起生效[11]
供销大集(000564) -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2025-11-28 08:46
对外投资范围 - 适用于公司对外投资行为及权益,控股子公司参照管理[2] - 包括设立、投资、并购企业的股权投资等业务[4] 投资原则 - 遵守法规、符合战略、增强竞争力、培育利润增长点[4] 部门职责 - 投资职能部门负责具体执行和协调[6] - 风险控制职能部门负责法律文件起草与审核[7] - 财务职能部门负责财务管理和手续办理[7]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三会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7] 审计与披露 - 对外投资审计分投资前、经营期间、收益和清算审计[13] - 信息披露按规定进行,董秘确定披露事宜[15] - 披露文件由董事会办公室保存十年[16]
供销大集(000564)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11-28 08:46
董事会秘书聘任 - 原任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新董事会秘书[7] - 空缺超三个月董事长代行职责,六个月内完成聘任[12] 任职限制 - 近三十六个月受证监会处罚等人士不得担任[7] 解聘规定 - 解聘或辞职应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并说明原因[11] - 出现特定情形或连续三月以上不能履职,一月内解聘[11] 责任免除 - 董事会决议致损,能证明提异议可免责[14] 细则生效 - 细则由董事会解释修改,审议通过日生效[17]
供销大集(000564)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办法
2025-11-28 08:46
财务资助对象限制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得为特定关联方提供财务资助,关联参股公司除外[3][4] 财务资助审议程序 - 一般资助需全体董事过半数、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8] - 关联参股公司资助需经非关联董事相关审议并提交股东会[9] - 特定情形应在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9] 信息披露要求 - 披露资助事项需向深交所提交相关文件[12][13] - 被资助对象未还款需及时披露及采取补救措施[13] 责任追究与办法生效 - 未履行程序致损失追究相关人员责任[15] - 办法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解释修改[17]
供销大集(000564) - 控股子公司管理办法
2025-11-28 08:46
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供销大集及控股子公司。本办法所称控股子公司包括供销大 集下属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为持股比例50%以上,或者虽然持股比例 在50%以下,但向其派出的董事在其董事会成员中占50%及以上,或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 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 供销大集依照本办法对控股子公司进行管理。 第三条 供销大集对部分控股子公司进行直接管理,并授权直接管理的控股子公司 对其他控股子公司按业态进行专业化管理。 被授权管理其他控股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应当参照本办法要求,建立相应的管理 控制制度。 (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供销大集"或"公司") 对控股子公司的管理,规范内部运作机制,有效控制经营风险,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控股子公司管理的基本原则 第四条 供销大集通过控制控股子公 ...
供销大集(000564)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办法
2025-11-28 08:46
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办法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 在定期报告、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 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办法。 (2025 年制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务,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以下简 称"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合规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规定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 时、公平地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 误导投资者,不得实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二章 暂缓、豁免披露信息的范围 第四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拟披 露的信息涉及国家秘密或者其他因披露可能导致违反国家保密规定、 管理要求的 ...
供销大集(000564) - 关于与供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公告
2025-11-28 08:45
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供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供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供销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服务内容主要为供销财务 公司为公司指定银行账户提供相关服务,供销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协议约定的金 融服务不收取任何费用,协议有效期为自协议生效之日起1年。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以下简称"供销总社"),供销 总社全资子公司中国供销集团有限公司持有供销财务公司100%的股权,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5年11月2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关联董事朱延东、 王永威、王仁刚回避表决,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 于与供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审议了《关于与供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关于对供销 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全体独立董事同意该议案并同 ...
供销大集(000564) - 关于对供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2025-11-28 08:45
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供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和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业务往来 的通知》(证监发〔2022〕48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2025 年修订)》及相关规定,通过查验供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财务公司")《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等证件资料,审阅财务公司 相关财务报表,对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报告 如下: 一、财务公司基本情况 3.财务公司的决策机构是董事会。董事会对股东负责,执行股东决定,决定财务 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制订财务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制订财 务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决定聘任或者解聘财务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 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制 定财务公司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政策,制定财务公司的基本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