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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州信息(000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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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州控股(00861):神州信息前三季度营业收入86.73亿元 同比增长29.84%
智通财经网· 2025-10-30 11:34
公司财务表现 - 神州信息2025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为人民币86.73亿元,同比增长29.84% [1] - 神州信息2025年第三季度营业收入为人民币42.50亿元,同比增长人民币16.66亿元 [1]
神州信息(000555) -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2025-10-30 11:24
证券代码:000555 证券简称:神州信息 公告编号:2025-072 神州数码信息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神州数码信息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证券简 称:神州信息,证券代码:000555)股票交易价格连续 2 个交易日内(2025 年 10 月 29 日、2025 年 10 月 30 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进行了核查,并就有关事项问询了公司控股 股东神州数码软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码软件"),现将核实情况说明如下: 1、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4、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神码软件及其控股股东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 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神码软件及其控股股东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 ...
神州信息(000555) - 突发事件危机处理应急制度
2025-10-30 10:51
神州数码信息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突发事件危机处理应急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神州数码信息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 公司")对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最大程度降低突发 事件造成的影响和损失,维护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和企业稳定,保护广大投资 者的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神州数码 信息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的、有别于日常经营的、已经或者 可能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状况以及对公司的声誉、股票价格产生严重影响的、需 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偶发性事件。 第三条 公司应对突发事件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处置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内突然发生,严重影响或可能导致或 转化为严重影响证券市场稳定的公司紧急事件的处置。 第五条 按照社会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突发事件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一)治理类 1、公司大股东出现重大风险 ...
神州信息(000555)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10-30 10:51
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认定 - 涉及资产等会计差错金额占最近一年经审计相应总额5%以上且超500万元[5][6] - 会计差错金额直接影响盈亏性质[6] 业绩差异认定 - 业绩预告与年报业绩变动方向不一致为重大差异[9] - 业绩预告与年报变动幅度或盈亏金额超预计20%以上为重大差异[9] - 业绩快报与定期报告数据指标差异达20%以上为重大差异[9] 差错处理 - 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聘请有资格事务所审计[7] - 前期定期报告财务信息差错更正按规定披露[8] - 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由内审调查,经审计委员会提请董事会审核[7] - 其他年报信息重大错误等由内审调查提交董事会审议[10] - 年报信息重大遗漏等应及时补充更正公告[10] 责任承担与追究 - 董事长等对年报信息披露承担主要责任[12] - 董事长等对财务报告承担主要责任[12] - 因披露差错被监管采取措施,内审查实更正[12] - 五种情形对责任人从重或加重惩处[12] - 追责前听取责任人意见保障陈述申辩权[12] - 年报披露差错责任追究形式有六种[12] - 责任追究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13] - 董事会对责任认定及处罚决议临时公告披露[13] 其他 - 季度、半年报信息披露差错追责参照本制度[15] - 本制度由董事会解释修订,2025年10月29日起施行[15][16]
神州信息(000555) -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2025-10-30 10:51
神州数码信息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神州数码信息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期 报告及重大事项在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公司对外报送相关信息及外部信息使用 人使用公司信息的相关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神州数码信息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公司《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 度》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七条 公司对外报送信息的有关部门和人员应将报送的相关信息作为内幕信 息,并提醒报送的外部单位相关人员履行保密义务,并填写内幕信息知情人员档案, 报公司证券部门备案。 第八条 外部单位或个人不得泄露依据法律法规报送的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 不得利用所获取的未公开重大信息买卖公司股票或衍生品种,也不得建议他人买卖 1 公司股票或衍生品种。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是指所有对公司证券及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 大影响的尚未公开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报告、临时公告、财务数据、需报批的 重大事项等。尚未公开是指公司尚未在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网站 ...
神州信息(00055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10-30 10:51
神州数码信息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神州数码信息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结构稳定性及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神州数码信息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辞任、任 期届满、解任等离职情形。 第五条 董事任期届满未获连任的,自股东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自 1 动离职。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未获聘任的,自董事会决议之日自动离职。 第六条 股东会可以决议解任非职工代表董事,决议作出之日解任生效。职工代 表大会可以决议解任职工代表董事,决议作出之日解任生效。无正当理由,在任期 届满前解任董事的,董事可以要求公司予以赔偿。 第七条 董事提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提出辞任之日起 60 日内完成补选,确保 董事会及其专 ...
神州信息(000555) - 公司章程
2025-10-30 10:51
股本结构 - 公司1993年11月24日首次发行2000万股普通股,1994年4月8日在深交所上市[8] - 公司注册资本为975,774,437元[8]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975,774,437股,均为普通股[15] 股份交易与管理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6]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有股份总数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2]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会计账簿、凭证,公司可拒绝并15日内书面答复[28] - 股东对决议有异议,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29]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44]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64] 董事会相关 - 公司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不少于三分之一[81] - 定期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十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91]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17] - 满足条件时,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10%[124] 公司合并、分立与减资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45] - 公司分立自决议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145] 公司解散与清算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50] - 清算组应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六十日内在指定平台公告[152]
神州信息(000555) - 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10-30 10:51
财务报告披露 - 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前披露最近三年经审计财务报告及最近一期会计报表等文件[6]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披露上一年度报告[6] - 每个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后2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6] - 每个会计年度前3个月、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季度财务报表[6] 重大事项披露 - 提供重大资产抵押、质押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需披露[8] - 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的重大损失或放弃债权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需披露[8] - 一次承担他人债务超上年末净资产10%或新增借款超上年末净资产20%需披露[8] - 出现重大事项两个工作日内履行信息披露义务[9] 资金相关披露 - 变更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资金用途至少于使用前5个工作日披露[10] - 涉及经审计财务信息更正,更正公告披露后30个工作日内披露专项鉴证报告或审计报告及更正后财务信息[11] - 至少于债务融资工具利息支付日或本金兑付日前5个工作日披露付息或兑付安排公告[11] - 债务融资工具违约处置期间支付利息或兑付本金,1个工作日内披露[12] 破产相关披露 - 破产信息披露义务人知道或应当知道相关情形后2个工作日内披露破产进展[12] - 破产信息披露义务人向法院提交相关文件后5个工作日内披露文件主要内容[13] 其他披露规定 - 发生对债权人利益有重大影响财产处分行为,知道或应当知道后2个工作日内披露[13] - 董事知悉重大事件立即报告,董事长接到报告立即向董事会报告并敦促披露[15] - 内部审计部门定期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督促情况[18] - 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公开前将知情人控制在最小范围[20] 制度说明 -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和修订权归属公司董事会[22]
神州信息(000555) - 内部审计制度
2025-10-30 10:5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神州数码信息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 部监督和风险控制,规范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保障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经营活动 符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 计工作规定》《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神州数码信息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内部审计部门或审计人员依据国家有关法 律法规、财务会计制度和内部管理规定,对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业务活动、风险 管理、内部控制、财务信息、资产质量、经营绩效、重大项目等有关经济活动的真 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监督和评价工作。 第三条 内部审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依照内部审计制度的要求,认 真组织做好内部审计工作,检查、评价、报告控制系统的充分性和有效性,核实财 务信息的真实性,及时发现问题,明确经济责任,纠正违规行为,提出改进建议, 提高组织的运作效率,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帮 ...
神州信息(000555) -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25-10-30 10:51
资金支取审批 - 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20%,通知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7] - 单次支取5000万元以内由财务总监审批,超5000万元由总裁或董事长审批[12] 募投项目论证 - 募投项目搁置超一年需重新论证是否继续实施[12] - 超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未达计划金额50%需重新论证[12] 节余资金处理 - 单个或全部募投项目完成后,节余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0%按规定履行程序[13] - 节余达到或超过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0%,使用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3] - 节余低于500万元或低于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1%,可豁免程序并在年报披露[13] 资金置换规定 - 原则上在募集资金转入专户后六个月内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4] - 募投项目以自筹资金支付后,六个月内实施募集资金置换[14] 现金管理要求 - 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十二个月,为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不得质押[16] 闲置资金补充 - 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最长不超十二个月,仅限主营业务相关活动[17] 投资计划调整 - 募投项目年度实际使用与预计差异超30%,公司调整投资计划并披露[26] 资金检查安排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检查一次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25] - 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投项目进展并出具专项报告[25]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现场检查一次公司募集资金情况[27] 资金归还与使用 - 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应归还,无法归还需履行审议程序并公告[18] - 至迟于同一批次募投项目整体结项时明确超募资金使用计划[18] - 使用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应披露信息,涉关联交易按规定履行程序和披露[19] 永久补充条件 - 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需到账超一年、不影响其他项目实施等[23] 违规处理办法 - 擅自使用或改变募集资金用途,视情节处分责任人,造成损失需赔偿[28] 办法相关说明 - 本办法“以上”“之前”含本数,“超过”“低于”不含本数[30] - 未尽事宜依相关规定执行,不一致时以相关规定为准[30] - 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股东会批准之日起执行[30] - 由神州数码信息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10月29日发布[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