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州信息(000555) - 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财务报告披露 - 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前披露最近三年经审计财务报告及最近一期会计报表等文件[6]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披露上一年度报告[6] - 每个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后2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6] - 每个会计年度前3个月、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季度财务报表[6] 重大事项披露 - 提供重大资产抵押、质押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需披露[8] - 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的重大损失或放弃债权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需披露[8] - 一次承担他人债务超上年末净资产10%或新增借款超上年末净资产20%需披露[8] - 出现重大事项两个工作日内履行信息披露义务[9] 资金相关披露 - 变更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资金用途至少于使用前5个工作日披露[10] - 涉及经审计财务信息更正,更正公告披露后30个工作日内披露专项鉴证报告或审计报告及更正后财务信息[11] - 至少于债务融资工具利息支付日或本金兑付日前5个工作日披露付息或兑付安排公告[11] - 债务融资工具违约处置期间支付利息或兑付本金,1个工作日内披露[12] 破产相关披露 - 破产信息披露义务人知道或应当知道相关情形后2个工作日内披露破产进展[12] - 破产信息披露义务人向法院提交相关文件后5个工作日内披露文件主要内容[13] 其他披露规定 - 发生对债权人利益有重大影响财产处分行为,知道或应当知道后2个工作日内披露[13] - 董事知悉重大事件立即报告,董事长接到报告立即向董事会报告并敦促披露[15] - 内部审计部门定期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督促情况[18] - 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公开前将知情人控制在最小范围[20] 制度说明 -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和修订权归属公司董事会[22]